軍政

軍政是中國古代軍事思想初步形成階段的主要軍事著作。與之同等的還有《軍志》。是西周時期萌芽形態的兵書。早已失傳,作者亦不詳。至於該省內之國家行政,則省長受中央之指揮”,“全國有過半數省分達至憲政開始時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時期,則開國民大會決定憲法而頒布之”;“憲法頒布之後,中央統治權則歸於國民大會行使之,即國民大會對於中央政府官員有選舉權,有罷免權;對於中央法律有創製權,有複決權”;“憲法頒布之日,即為憲政告成之時,而全國國民則依憲法行全國大選舉。

基本資料

日文:軍と政府

韓文:군대와 정부

詞義:軍隊和政府。

基本解釋

1、軍政是中國古代軍事思想初步形成階段的主要軍事著作。與之同等的還有《軍志》。

2、西周時期萌芽形態的兵書。早已失傳,作者亦不詳。但從《左傳》、《通典》的引文“有德不可攻”、“地制為寶”“知難而退”、“強而避之”等中揭示了深刻的謀略內容。可以看出是我國古代軍事思想形成的重要標誌。

3、孫子兵法:《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4、“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理論是孫中山設計的政治路線圖。1924年孫中山發表了《國民政府建國大綱》,集中闡述了他三階段的政治主張:“在軍政時期,一切制度悉隸于軍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掃除國內之障礙;一面宣傳主義以開化全國之人心,而促進國家之統一”;“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則為訓政開始之時,而軍政停止之日”;“在訓政時期,政府當派曾經訓練、考試合格之員,到各縣協助人民籌備自治。其程度以全縣人口調查清楚,全縣土地測量完竣,全縣警衛辦理妥善,四境縱橫之道路修築成功;而其人民曾受四權使用之訓練,而完畢其國民之義務,誓行革命之主義者得選舉縣官,以執行一縣之政事;得選舉議員,以議立一縣之法律,始成為一完全自治之縣。一完全自治之縣,其國民有直接選舉官員之權,有直接罷免官員之權,有直接創製法律之權,有直接複決法律之權”;“凡一省全數之縣皆達完全自治者,則為憲政開始時期,國民代表會得選舉省長,為本省自治之監督。至於該省內之國家行政,則省長受中央之指揮”,“全國有過半數省分達至憲政開始時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時期,則開國民大會決定憲法而頒布之”;“憲法頒布之後,中央統治權則歸於國民大會行使之,即國民大會對於中央政府官員有選舉權,有罷免權;對於中央法律有創製權,有複決權”;“憲法頒布之日,即為憲政告成之時,而全國國民則依憲法行全國大選舉。國民政府則於選舉完畢之後三個月解職,而授政於民選之政府,是為建國之大功告成。”

詳細解釋

1. 軍中政教;軍中政事。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楚子 為舟師以伐 吳 ,不為軍政,無功而還。” 宋 范仲淹 《除樞密副使召赴闕陳讓第五狀》:“自西寇猖獗,久當戎事,雖才不逮志,未有成績,若其裁處軍政,審料敵情,既逾歲年,粗亦詳練。” 清 魏源 《<聖武記>敘》:“人材進則軍政修,人心肅則國威遒。”

2. 明 清 對武官的定期考核稱為軍政。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禁衛·錦衣官考軍政》:“武職五年軍政,一如京官六年大計,其典至鉅至嚴。”《清史稿·世祖紀二》:“丁巳,詔軍政六年一舉行。”

3. 軍界與政界;軍隊與政府。

茅盾 《子夜》十:“‘到 北平 吃月餅’--軍政當局也是這么預言戰事的結束最遲不過未來的中秋。” 毛澤東 《論十大關係》三:“可靠的辦法就是把軍政費用降到一個適當的比例,增加經濟建設費用。”

軍政是中國古代軍事思想初步形成階段的主要軍事著作。與之同等的還有《軍志》。

是西周時期萌芽形態的兵書。早已失傳,作者亦不詳。但從《左傳》、《通典》的引文“有德不可攻”、“地制為寶”“知難而退”、“強而避之”等中揭示了深刻的謀略內容。可以看出是我國古代軍事思想形成的重要標誌。

孫子兵法:《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軍政》內容

《孫子兵法》中保留了《軍政》的兩條佚文。

《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其意是說:“因相互間距離較遠而聽不見講話,所以設定鑼鼓;因相互間距離較遠而看不見動作,所以設定旌旗”。見《十一家注孫子·軍爭篇》引文。

《軍政》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又曰:“強而避之。”其意是說:“見到條件可以就進攻敵人,知道條件困難就退卻。”又說“敵人強大就避開他。”見《十一家注孫子·軍爭篇》引張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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