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圈地事件

郭德綱圈地事件

2010年7月,郭德綱位於亦莊的別墅被爆出侵占公共綠地。2010年7月31日,郭德綱就此事發表聲明,希望得到鄰里的諒解。但8月1日,此事又再生枝節,傳出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的記者前往採訪時竟遭郭家人毆打。

簡介

李鶴彪被公安部門帶走的鏡頭李鶴彪被公安部門帶走的鏡頭

郭德綱一棟位於亦莊的別墅被指占用公共綠地,私建後花園,給整體環境造成影響。郭德綱的家屬表示,為防“綱絲”扒窗相望,他們才在房後的軟綠化帶上獨建了一排柵欄,並非私圈綠地。2010年7月31日,郭德綱就此事發表聲明,希望得到鄰里的諒解。但8月1日,此事又再生枝節,傳出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的記者前往採訪時竟遭郭家人毆打。

2010年8月5日下午,北京警方依法對涉嫌毆打他人的北京德雲社演員李鶴彪(原名李國勇,見左圖)處以行政拘留7日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北京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經過連續工作查實,8月1日16時,李國勇(男,31歲,北京德雲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演員,藝名李鶴彪)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贏海莊園小區一住宅處,因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組採訪拍攝一事,與該欄目組工作人員周某發生衝突。後李國勇將周某毆打致傷,周某的傷情經司法鑑定為輕微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8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對涉嫌毆打他人的李國勇予以行政拘留7日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起因

郭德綱別墅被指私建花園郭德綱別墅被指私建花園

2010年7月29日有媒體曝光,稱郭德綱侵占小區公共綠地私建花園。該小區周圍業主稱,郭德綱違規占用公共綠地私建花園已近兩年,而郭德綱家的親戚則表示並不知道此舉違規:“沒有人知道這事。

也沒有人敲我們家門說你們家是圈綠地,物業也沒找過我們。”有媒體找到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則表示這屬於違章建築,但比較無奈:“(目前)這種情況制止的可能性不大。”公司的方法是發放關於違章的通知單,要求限期改正,但效果並不好。

而對於物業方面的整改通知,郭方面沒有理會,因為買房的時候就約定帶花園。由於雙方當天都沒出示購房契約,所以究竟是否違規尚不得而知。但7月31日有媒體爆出,郭本人在南京發表聲明,稱因工作原因,他幾乎沒有住過那棟房,所以圈占綠地的事他本人並不了解,但對於此事給小區其他業主帶來的不便,他願意真誠道歉。

事情似乎本來可以告一段落,但是郭經紀人王海在隨後的受訪中否認了郭的道歉聲明,表示郭德綱近期並未到過南京,也從沒有過類似聲明。

經過

2010年8月1日下午4點左右,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記者和攝像一行兩人前往郭位於北京市大興區瀛海莊園小區的別墅進行實地探訪,不料卻遭郭方面的拒絕並動粗被打記者周廣甫

為進一步了解事實,2010年8月1日下午4點左右,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記者和攝像一行兩人前往郭位於北京市大興區瀛海莊園小區的別墅進行實地探訪,不料卻遭郭方面的拒絕並動粗。“最近有業主反應,郭德綱別墅後院圈圍著一道高1米左右的綠色木質柵欄,圈起綠地近30平方米。我們在上期節目就有過報導,但今天我們上門採訪,希望向郭德綱家人更多地了解情況。”被打記者周廣甫回憶當時情景。當他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後,開門的一名身高約1.68米、短髮、30歲左右的男子態度蠻橫地拒絕,沒說幾句就動粗,朝著周廣甫頭部打了好幾拳,他還試圖奪下攝像機,導致周廣甫手臂幾處淤青,初步診斷為輕微腦震盪。

在經過剪輯的正式播出的3分鐘裡,情況是這樣的:
李鶴彪打開門問了一聲“你們是北京台的?”接下來就出拳向記者打來,一陣鏡頭晃動之後,接下來場景轉移到郭家別墅台階下的碎石路,李鶴彪一邊喊“我打死你”一邊向記者進行拳打腳踢,當中還拌有口角。小區的保全袖手旁觀之後,小區的物業出場,表示“這事兒你問我怎么辦啊?有困難找警察叔叔啊”,言語戲謔調侃,而當記者詢問打人一事的時候,李鶴彪表示“我不知道誰打你了”。

但是在被打記者周廣甫今日放出的長達24分鐘的視頻里,整個事件越發顯得複雜:
第一輪打:當時欄目組編導敲開郭家的門,希望能就違章搭建一事了解更多的信息。沒料到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後,記者就物業所寫的聲明問了一聲“物業寫這個是啥意思”,前一天接受採訪的時候還表示“這事兒可以商量”的李鶴彪就突然伸手打向持攝像機偷拍的記者。在8月2日北京電視台召開的記者會上,記者周廣甫稱自己是被打倒,然後滾下樓梯,但在3日德雲社公布的視頻中,李鶴彪一拳一拳打向周廣甫,周廣甫邊拍退讓,自己退到樓梯下,而非“滾下”。這個描述的出入被德雲社的律師抓住,據此聲稱周廣甫“撒謊”。

第二輪打:記者已經退到台階下,與同行的女記者一同質問李鶴彪為什麼打人,而此時的李鶴彪一邊打電話,一邊強調記者“私闖民宅”。記者強調自己只是站在了門口,李鶴彪馬上聲稱“門口少了好幾雙鞋”,隨即第二次揮拳打向記者。這時候旁觀多時的保全找來了物業管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到來之後,先詢問記者身份,再去詢問李鶴彪,李稱沒有打人。接著物業以“這事兒你問我怎么辦啊?有困難找警察叔叔啊”。調侃之後,物業人員馬上嚴肅起來“到這個小區,能不能讓你拍,這事兒得我說了算”,並讓記者交代到底是哪個業主將記者帶入小區,“打人是犯法,但是你私闖我們小區就不犯法了嗎?”“打人是你們倆人(記者與李鶴彪)之間的矛盾,我現在就想知道您是怎么進來的?”。

第三輪打:物業人員始終對打人一事隻字不提,反覆追問記者是怎樣進入小區的。記者報警之後,110警車趕到。在協調過程中,李鶴彪向警察說第一小區經常丟東西,第二兩個記者沒有表明身份,第三這屬於私闖民宅的性質,聲稱“誰看見我打你了?”。當記者與110民警在溝通的過程中,李鶴彪與兩名物業保全和一名物業管理人員在相隔20米左右的地方協商,女記者聲稱他們在統一口徑不承認打人。

由於記者的攝像機一直開著,當李鶴彪發現自己的行為全被錄下來之後,立刻衝上來搶奪攝像機,同時對記者進行了第三輪毆打。視頻顯示鏡頭高度始終在腰部以下徘徊,且鏡頭搖晃的很厲害,記者高喊“撒手”,可能當時在對攝像機進行搶奪。

引發爭議

郭德綱別墅郭德綱別墅

爭議1
圈建花園是否合法?
打人事件由“別墅綠地門”風波而起,德雲社負責人王海澄清該別墅並不在郭德綱名下。但不管是在誰的名下,相信郭德綱及其徒弟在此居住的權利都能獲得產權人認可。那郭家(便於表述,並非法律上的產權界定)用木柵欄圈起來的綠地的土地使用權是否歸別墅的產權人所有呢?郭家的說法是當時開發商承諾該綠地為私家花園。而物業的說法是從沒聽說小區內有私家花園。

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王興律師認為,要查清此問題,需要看相應建築規劃備案登記以及商品房屋買賣契約的具體約定。在實踐中,開發商口頭許諾“口惠而實不至”的欺騙行為並不鮮見,需要郭家與開發商間用證據說話。如果契約中沒有明確約定而郭家又沒有證據證明有此約定,或者雖然約定屬實但該部分卻是開發商無權處分的公共綠地的話,那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郭家無權圈占該部分公共綠地。不管開發商有沒有騙你,也不管你的柵欄是新建的還是改建加高的。
爭議2
記者是否私闖民宅?
郭德綱指責記者私闖民宅該打,被打記者則咬定採訪過程合乎程式。惠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斌律師表示,私闖民宅就是未經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同意,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雖經同意進入住宅但權利人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英國法律諺語:“一個人的家,就是一個人的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我國憲法及物權法均強調了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行為的相應處罰,《刑法》更是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從實踐來看,我國對於公民合法住宅免受非法侵入的保護還是遠遠不夠的,其原因一是相關權力部門對公民此項權利的重視不夠,二是公民維權意識不強,三是法律規定可操作性不強,舉證困難。
王斌律師說,公開的資料顯示,記者到了郭家別墅的門口,並沒有進入室內,要說是進入他人住宅確實牽強。而且在見到裡面的人之後,即表明了採訪的立場,並沒有強行進入室內,即沒有非法侵入住宅的故意,因而不能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爭議3
媒體拍攝是否侵權?
媒體採訪權與公民隱私權的衝突和法律爭議由來已久,此次又被郭德綱徒弟打人事件放大。郭家認為這一事件是新聞採訪權對公民隱私權的侵害。而王興律師則認為,這實際上是新聞採訪權與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之間的博弈。
王興律師說,雖然我國法律對於公眾人物還沒有明確的界定,但不管從法理、司法實踐還是常識上講,郭德綱都毫無疑問屬於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的知名度超過常人,或者承擔的職責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他們的行為關乎到國家、社會的利益或者公眾的知情權。因此,人們對他們的關注和觀察就遠遠地超出對一般自然人的程度。對公眾人物隱私權保護的程度也是有明顯不同的。美國法院在1964年沙利文訴《紐約時報》案確立了公眾人物的概念以及“確有惡意”的原則,即除非證明媒體報導確有惡意,否則即便媒體對公眾人物的報導有失實也不構成侵權。可我國官員明星起訴媒體誹謗勝訴的太多了,這勢必大大限制了媒體的報導權,影響了公眾的知情權。

王興律師認為,郭家別墅圈占綠地事件牽涉法律爭議,牽涉公眾的利益,更涉及公眾的知情權。記者採訪當事人的看法並拍攝爭議的綠地的情況並無不妥。作為公眾人物,不能以隱私為由拒絕新聞媒體的監督。

至於媒體的“偷拍”手段是否合法。王興律師認為,基於採訪事件的諸多限制,新聞媒體在採訪時可以採取一些特殊手段。“我們很難想像明星會欣然同意媒體揭露醜聞,也見不到黑作坊夾道歡迎記者做客。同樣,就公眾事件採訪公眾人物在採訪對象不配合的情況下偷拍亦無不可。但採訪普通人,則須經其允許方能採訪,更不應偷拍。而且,北京台的記者手持攝像機進行攝像,並非所謂‘偷拍’。”

爭議4
徒弟打人師傅有無責任?
雖然德雲社負責人緊著為郭德綱撇清在打人事件中的責任,但徒弟打人之後,郭德綱又是“砸掛”又是撰寫部落格站腳助威,勢與徒弟站在同一陣線。看見倆人如此“親密”,網友也在探討郭德綱和徒弟分別在此事件中的責任。

惠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斌律師稱,從目前公布的材料看,李鶴彪故意毆打他人的違法事實是清楚的。至於法律責任,應當看被害人傷情鑑定的結果。如果構成輕傷及以上,那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刑事立案;如果構不成輕傷,則屬一般治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但是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李鶴彪的打人行為是職務行為,也沒有證據證明郭德綱與此有何牽連,因此,郭德綱不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當然,有相反證據除外。

王斌律師認為,郭德綱將記者喻為“妓女”、大諷業委會委員為所謂“窮人”以及充斥博文中的惡言髒字將其“功成名就”之後的志得意滿以及跋扈霸道的心態暴露無遺。儘管羽翼豐滿、財雄氣壯的郭德綱有意願也有能力繼續像對待以前的“藏密排毒”事件一樣彪悍的扛下去。但是,如何做好一個公眾人物,如何扛住公司招牌的頭一個字“德”,卻是郭德綱及眾弟子應該多多反思的事情。

王斌律師說:“不管是郭德綱,趙德綱,所有的德綱們,在享受著作為公眾人物的意氣風發時,也必須能夠接受媒體對你事無巨細的‘挑刺’。”

各方回應

相聲中罵記者郭德綱相聲中罵記者

現場:男記者輕微腦震盪,攝像機遭破壞
據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記者線報,2010年8月1日下午約4點左右,該欄目編導和攝像一行兩人就“郭德綱別墅被指侵占公共綠地”事件前往其位於北京市大興區贏海莊園小區的別墅進行實地探訪過程中,遭郭家人蠻橫拒絕並動粗。

“最近有業主反應,郭德綱別墅後院圈圍著一道高1米左右的綠色木質柵欄,圈起綠地近30平方米。我們在上期節目就有過報導,但今天我們上門採訪,希望向郭德綱家人更多地了解情況。但當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後,開門的一名身高約1.68米、短髮、30歲左右的男子態度蠻橫地拒絕了,沒說幾句就動粗,朝著頭打了幾十拳,他還試圖奪下攝像機。”
據了解,目前被打男記者手臂幾處淤青,初步診斷為輕微腦震盪

被打記者
警方:德雲社派經理出面調和,態度強硬
暴力事件發生後,圍觀民眾迅速報警。據警方人員透露,就在雙方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得知此事的德雲社迅速派來了一名經理前來出面調和,但在雙方交涉中態度依舊強硬,並無道歉之意。

郭德綱:相聲中罵記者
郭德綱在8月1日的相聲中大罵記者的內容,更讓事火上澆油。事情經過8姐還在了解當中,只是打人肯定是不對,“打了就打了”,“幾個窮人成立一業主委員會……哪兒都有這浪催的人”的言論大有不妥,不過要說被打到嘔吐4個小時,第二天開發布會還在當場嘔吐,也未免有點讓人駭笑了。

郭德綱:部落格回應
8月4日凌晨,郭德綱在其部落格上發表一篇名為《有藥也不給你吃》的文章,回應這一系列事件。

郭德綱回應侵占公共綠地:我未擴寸地。
“當初買房時,開發商將小院用木樁圍起,我未擴寸地,僅將舊樁換做新樁而已。有人不信,請找來開發商理論,我隨時恭候!鄰人中有窮凶極惡窮極無聊者,即我口中的“窮人”們,懷裡揣著安定,逮誰跟誰拚命。偷偷摸摸成立地下委員會,四處誣衊。我多次要當面解釋,但無一人露面,不敢見天日是我虧心還是你們虧心?這些位口口聲聲仁義道德為眾生謀福,對不起,我不信,喝酒不醉是喝的少,見色不迷是摸不著!諸君何以二的如此之自然?!”

郭德綱回應弟子打人:記者拱火 李鶴彪動手
“對於打人與挨打之事各執一詞,難分公正,每個義憤填膺的人也只是站在自己的位置去看這件事,李鶴彪已經公開向挨打者致歉,其它的事情慢慢解決。但我要對挨打的周老師有幾句忠告:我不是記者,但我有無數的記者朋友。百姓們可以矇騙,但咱們自己人有必要嗎?你說實話,你拱起李鶴彪的火讓他動手時,你心中是不是竊喜?!你真不知道私闖民宅不對嗎?你真不知道你偷拍不近人情嗎?難道說我的地盤你是地主嗎?口口聲聲不拍結果暗地開機,當面有誆人之意,背後必有害人之心!還有您說的為保護國家財產懷抱著機器從樓梯上滾下去的畫面在哪裡?我的監控告訴我,您在說謊。有句老話說的好:面子是別人給的,臉可是自己丟的!我特別想指出的是您在發布會上的表演有些過了,如能再收斂一點就更真實了!縱觀前後,您這有點光屁股上吊,又不要臉又不要命了!月有陰晴圓缺,人有離合悲歡,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難全!”

郭德綱談記者身份:那三人沒有記者證
“常言說,無理取鬧必有所圖,好人與壞人的區別就在於後者對前者有評論權。光說挨打,你們說說為什麼挨打!為什麼只打你不打別人?斷章取義,剪輯視頻,混淆視聽,扮豬吃虎,蒙蔽善良百姓,你們喪失了新聞工作者的本質。惡意炒作之後,欄目組可能更有知名度,文藝中心呢?很滿意嗎?BTV的高層會開心嗎?不錯,有人會罵郭德綱,可還有人罵北京台呢!你們派了三個沒有記者證的人私闖民宅惡意偷拍,已屬大錯。還把偷拍素材刻成盤滿世界傳送,你們怎么想的?百姓中有明白人,多少人從這張盤中看出破綻,從而斷定你們說謊,BTV挨罵都是因為你們的小聰明啊!這簡直比李鶴彪還衝動。”

郭德綱談與北京電視台交情:互相利用而已
“ 這些年來好多事我看得很清,藝人與電視台之間打交道就是赤裸裸的互相利用。你不能宣傳我我不用你,我沒收視率你也不找我,誰也不用說的那么高尚,說的太真誠就假了!”最後,郭德綱表示:“有句話與諸君共勉:在人群中生活,有必要保持一定的狼性!”

北京台:走司法程式
對於郭德綱的上述言論,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的製片人朱禮慶說:“這簡直是一派胡言,完全是無理取鬧。什麼叫偷拍?對方看見機器了怎么能叫偷拍?我們記者前往採訪是有正常的新聞採訪手續的。他這人的優點就是先假設一個理由,然後就自己開罵去。有些人老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周廣甫在上海當過武警,人很善良。當時在現場,對方多次攻擊並試圖搶下攝像機,對方這么打的時候周廣甫都沒有還手,這體現一個人的素質。對方說話不要迴避了核心部分。主要問題就是兩個:一個是你有沒有侵占公共綠地?一個你打沒打人?說我們要私了,完全是污衊。當時是他們的經紀人來找我們說要私了,周廣甫堅決不同意,中國是法制社會,這絕不是錢的事。對方真是語言大師啊!當時在我們的車上還有一個人,她也拍下了現場打人的場面,但她的手機後來被對方搶走了,視頻也被刪除了。作為目擊證人,已經給公安局提供證言了。” 朱禮慶說:“好多事不能瞎說,說話要負責任,得拿出證據來,我們媒體人是有職業精神的。出來罵中國人,自己配做中國人嗎?說記者是妓女,是綠燈區的,請問他是哪個區的?還謾罵窮人,窮人就有罪嗎?他的是非觀、善惡觀完全混亂了。名人出名以前別人不知道他是誰,成名以後他自己不知道他是誰——這句話用在他身上很合適。實在看不過去,實在讓人看不過去!即便這件事情跟我們記者沒有關係,我同樣看不過去!中國好像盛不下他了,想移民?好,趕緊移民吧。這樣可以純潔我們的民族隊伍。趕緊移民吧。有些藝人就是有藝無德。”

他還表示,周廣甫目前在等司法鑑定的結果,他不會同意調解,將堅決走司法程式。

德雲社召開記者說明會

郭德綱經紀人王海侃侃而談郭德綱經紀人王海侃侃而談

2010年8月3日,北京德雲社團長王海就“郭德綱徒弟毆打北京電視台記者”召開說明會,當他講到記者要求賠款五萬的時候,遭到台下《每日文娛播報》主編的反駁,雙方當場對峙,火藥味十足。對於郭德綱本人的未出現,王海反問媒體:“名人是否該為其身邊人行為買單?”說明會開始,“打人者”德雲社成員李鶴彪首先向被打的《每日文娛播報》記者周廣甫鞠躬道歉。但隨後說明會現場還播放了幾段打人現場的監控視頻,稱周廣甫所謂被打得“滾下樓梯、攝像機損壞”令人懷疑。《每日文娛播報》主編當場反駁,表示說明會抹殺不了打人的事實,德雲社對周廣甫的質疑是不負責任的。

而就在前一天下午,北京電視台《每日文娛播報》欄目組也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挨打記者周廣甫含淚講述了當時的情況,被打全過程視頻也當場曝光。發布會一開始,當事記者周廣甫手纏繃帶,向媒體出示了醫院傷情鑑定報告,上面寫著“頭部外傷,肘部關節脫臼”。由於輕微腦震盪,他表示目前腦袋還是很疼,並伴有嘔吐現象。隨後,周廣甫含淚講述了被打全過程,怒斥郭德綱弟子無視法律,“開始他們都不承認打人,後來得知我們有拍攝全過程時,他們不顧警察在場搶攝像機,最後記者在警察的保護下才安全離開”。

李鶴彪打人一事爆出後,郭德綱在其表演的段子中聲稱“打人者是民族英雄”,並公開評論北京台“很齷齪、下三爛”,對於該段言論,王海顯然刻意迴避,表示“保留個人意見,再找一個時間說”。

作為由北京台一手捧紅的相聲界大腕,郭德綱和北京台私交甚好。2005年躥紅後,北京台還專門為郭德綱打造了一檔脫口秀節目——《星夜故事秀》,將他打造成了另類主持人。郭德綱弟子何雲偉、曹雲金等其他德雲社成員經常主持北京台節目,郭德綱的影視劇以及德雲社的演出在北京台也都進行了大力的報導。而正因為如此,對於德雲社方面的曖昧態度,讓“北京台所有聽說此事的人都感到很憤慨,聞所未聞”。

司法介入

2010年8月5日,郭德綱徒弟李鶴彪(本名:李國勇)因涉嫌毆打記者周廣甫,被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七日,並處二百元罰款的處罰。

被打者、《每日文娛播報》記者周廣甫說:“我也是剛從公安機關獲悉,我感到很欣慰,這種心情是多少金錢也無法換來的。感謝公安人員的辛苦,更要感謝媒體同行這些天的支持。”對於德雲社和《每日文娛播報》都想打官司的報導,他未做評論,只說:“我有信心繼續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因為這件事對我的傷害挺大。”

媒體評價

打人者圖片打人者圖片

媒體評價
《京華時報》 請師傅管好徒弟!
萬事總繞不過一個理字。無論你說得天花亂墜,也不能混淆是非、顛倒黑白,打人就是不對。當著警察的面企圖搶奪攝像機銷毀證據,更是公然蔑視法律權威。拿徒弟打人罵人的事“砸掛”,不僅不能讓人叫好,反而會破壞自己的公眾形象,希望郭德綱管好自己的徒弟。

《生活新報》:
郭德綱培養的是打手?
郭德綱什麼時候養上打手了?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郭德綱出了大名,連弟子也如此“仗義”,敢為師傅兩肋插刀,看來郭德綱“教徒有方”。如此徒兒,即使學不成相聲,成不了名家,但找一豪宅看家護院鐵定沒問題。

《北京晚報》:
郭德綱不能太缺德了
徒弟打人,師傅反而“惡語傷人”,把業主委員會、北京電視台、節目主編和記者罵了個“狗血噴頭”,態度之惡劣蠻橫,語言之粗俗低級,根本與“德綱”二字無法匹配。

《中國青年報》:
郭德綱會武術,誰能擋得住
記者報導與其說是揭醜,不如說是監督他,促使他多做善事。所謂地位越高責任越大,你不能因為自己名氣大而出拳更狠吧?郭德綱有句名言:“流氓會武術,誰也擋不住。”那么,德綱會武術,誰能擋得住?觀眾能擋得住,百姓能擋得住!如果他當面仁義道德背後霸道行事,時間長了,百姓自然就會離他遠了。

經濟觀察網》:
在郭德綱事件中媒體有失公正
全國媒體鋪天蓋地的指責,為的是公理還是私利?如果為公,即便說郭德綱縱徒傷人,又在舞台上口出狂言有辱媒體同行,但從過程到結果到傷害程度上說,都罪不至罄竹難書的地步吧;如果為私,借著批郭不管是要賺一些眼球和點擊,還是泄以前的私憤,都是在濫用媒體的話語權。

四方拷問

郭德綱圈地事件郭德綱圈地事件

一,郭方,不管孰是孰非,動手打人總是不對的。而且還找了很多藉口,什麼丟了鞋,什麼私闖民宅,還升級到無賴級死不認賬。有理走遍天下,不是有力走遍天下。現在是法制社會,你們的紛爭只不過是人民內部的小小矛盾,為什麼非要衝動的用拳頭讓它升級到暴力的級別?真是得不償失。一陣拳頭,換來的不是勝利,而是公開道歉,還有對德雲社負面的影響。郭德綱新作《張雙喜捉妖》大罵某電視台齷齪,更是火上澆油的不明智之舉。再怎么說,非正當防衛的打人也不可能被美化成英雄。郭德綱在採訪張娜拉時曾說自己也是生活在風口浪尖上的人,什麼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想反問他,他的支持徒弟打人的言論是想證明他自己是濁者嗎?反正我是沒看到他出淤泥而不染。

二,記者方,記者,無冕之王。我欣賞那些維護社會正義,揭露社會醜惡的正當記者;厭惡那些被諷刺為狗仔隊的娛樂記者。娛樂記者最主要的目的不過是拿明星雞毛蒜皮的小事來吸引某些無聊閒人的眼球,提高他所在媒體的效益。試想,如果那個記者不是再次不請不約自行上門前去揭人短處,人家會打他嗎?採訪為什麼不提前約好?如果圈地這件事發生在一個普通人身上,你們還會這么不厭其煩地去採訪報導嗎?答案一定是否定的。為了這樣的事記者被打,沒價值,也不算光榮。

三,警方,報警後,趕到事發現場的警察同志就像木頭人,反應遲緩,是不敢還是不願?不得而知。反正是警察聽任打人者在眼皮底下又一次使用了暴力,只是說了幾句和事老常說的話。不稱職,這幾個警察明顯現場處理不妥當。

四,物業方,保全明顯是偏袒郭方,這就不用細說了。圈地事件出來後,如果物業方及時作出恰當的針對業主和大眾的處理,還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嗎?

社會評論

打人者李鶴彪鞠躬道歉打人者李鶴彪鞠躬道歉

2010年8月2日日,北京電視台某娛樂節目報導郭德綱家人毆打記者事件,看後令人大為震驚,其因有三。第一,一個相聲演員的家人(弟子)為何會火氣那么重?第二,郭德綱對此事不但不認錯,反而在段子中為弟子開脫,甚至繼續謾罵記者,令人愕然。第三,那些出了這種事還在繼續為郭德綱叫好的人是怎么樣的一種心態?

據電視台播放片段看,記者採訪亮明身份,且沒有進到屋內,而郭弟子問明記者分身就開打,有火氣也不是這么撒的吧?就算私闖民宅(是否屬於還有待商榷),但動手打人也從有理變成沒理了。記者也就是抓住了這點,反覆與其理論。誠然,記者是有些搓火的感覺,但這又何嘗不是採訪的一種手段呢?如果真的就這樣中招,只能說老郭家人還不夠成熟,鑽進了記者的“圈套”。

如果說,記者有私闖民宅,斷章取義的嫌疑,但郭德綱在新作《張雙喜捉妖》中大罵某電視台齷齪的行為實在是令人……?據郭德綱新作稱,開發商給了他占用公共用地的權利,開發商是否有這個權利?以“院裡的幾個窮人”對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進行類似於人身攻擊性質的調侃會讓人覺得這人的素質有待提高。指責記者隨便拍郭家,但又自己承認網上所有關於他家的視頻或者圖片都是別家業主的,如果記者都拍到了你家的畫面那為什麼還要盜用別人家的影像呢?這是否自相矛盾了?罵記者不如妓女,罵記者“丫挺的”這種低俗的話出口,反而將自己的檔次也降低了。記者有採訪的權利是國家法律賦予的,偷拍也是記者採訪的一種手段,如果不偷拍,怎么能夠讓大眾看到郭家人的真實面目?最不可理喻的應該要數“跟中國人講理不合適”這句話了,不知道郭德綱自己算不算中國人?是否也不能跟郭講理呢?打人是100%的沒有理,而打人的徒弟反而成了郭德綱口中的“民族英雄”,這般的好賴不分,難怪郭家能出現如此這般的事情了。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台下聽郭德綱新段子的人們還是那般的擁護著郭德綱,誠然,他們是“鋼絲”,擁護偶像可能是他們最重要的事情。但最最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應該是每個成人都具備的吧?如果這種底線都喪失的人在社會中是大部分,這個社會將是什麼樣子?聽著“鋼絲”們的笑聲和叫好聲,是那般的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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