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因有些城市買車“一牌難求”,經銷商為此推出了應急計策,引用了“三十六計”中的計謀得出“買車三計”,推出“2011年購車全攻略”,以加大銷量。簡介
買車三計正值消費者“一牌難求”之際,經銷商也急忙為此推出了應急計策。在京城有經銷商引用了“三十六計”中的計謀,推出“買車三計”,以加大銷量。
計謀
經銷商推出的上牌計策包括“拋磚引玉計”、“借屍還魂計”和“無中生有計”。拋磚引玉計
較為常見,也就是自己已有二手車的消費者,將舊車直接置換給經銷商,並把舊車的牌照留下,從而得到購車指標。借屍還魂計
是針對在北京工作,但沒有參加搖號資格的消費者,或者家住郊區以及靠近河北省的消費者,可在購車後先上其它省份的牌照,待北京限購令取消置換之後,再把牌照遷回北京。無中生有計
如消費者著急用車,可先租用該店的牌照上牌,直到經銷商為消費者搖到號後,再進行過戶。注意事項
1、注意易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比如交車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 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消費者簽約時應特別注意以上體現經銷商契約責任的細節。2、搭售保險不合法。 除國家規定的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強制性保險外,購車族有權選擇購買何種保險,及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
3、購車契約條款要齊全。
(1) 應當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
(2) 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光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3) 車輛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4) 質量糾紛和異議的處理;
(5) 售後服務條款,應重點列明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詳細內容可參照《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
(6) 於違約責任。對一方違反契約的約定或不能全面、適當地履行契約義務時該承擔何種責任,也需要詳細約定;
(7) 爭議的解決,應約定解決的方式,如仲裁、訴訟;契約的管轄地,如買車人戶籍所在地、經銷商登記所在地還是雙方指定的其它地點,都可以由雙方約定為爭議管轄地,如果約定不明,則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款。
(8) 應特別注意有關經銷商契約責任的細節,這些部分往往被經銷商惡意“忽略”掉,購車者應注意保護自己的權利,使雙方權利義務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