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關稅

進口關稅的一種.一國為了補償國內同樣商品所要繳納的某些捐稅,而向進口商品徵收的關稅。

簡介

補償性關稅是從價稅的一種。
複合關稅(compoundduties),也稱混合關稅(mixedduties),是從價稅和從量稅結合在一起的關稅,即對同一種商品既征從價稅又征從量稅。可以是以從價稅為主從量稅為輔,也可以是從量稅為主從價稅為輔。因為從價稅和從量稅各適合於不同類型的產品,從價稅適合於製成品,它隨著商品價格的漲落自動調整,保護程度不受價格變動影響;而從量稅適合於標準化的大宗產品。大多使用複合關稅的情況是從量稅為主加征從價稅,這時的從價稅可能是一種補償性關稅(compensatoryduty),即補償產品中包含的原材料(按本國稅則)應徵而未征的關稅

主要情況:

1.國內生產某種商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如需繳納進口關稅,則同樣商品進口時,也要補交所用原材料應交的進口關稅。

2.某種本國產品在國內要繳納某項國內稅,則同樣的商品進口時,也要加征與國內稅相等的進口關稅。

3.一些國家在建立關稅同盟的過程中,暫時用補償稅代替成員國之間的普通關稅,作為最終取消一切內部關稅的過渡性措施。歐洲經濟共同體在取消內部關稅的過程中就曾採用這一辦法。

關稅制度

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制度是指關於社會總體或某一具體社會經濟方面的(成文或不成文)行為準則、組織機構和(或)行為方式的體系或總和。關稅制度就由有關關稅的法令、徵收關稅的機構、關稅徵收方式和關稅調節措施構成。
1.海關稅則(customstariff)
也稱關稅稅則,是一國對進出口商品計征關稅的規章法令及其說明、應稅免稅商品分類以及關稅稅率的一覽表。海關稅則包括兩部分:一是有關關稅徵收的規章條例及其說明;另一是應稅免稅物品的關稅稅率表,包括稅則號(tariffNo.或headingNo.)、貨物分類目錄(descriptionofgoods)、稅率(rateofduty)等。
貨物的分類主要是根據貨物的自然屬性、加工程度材料產業部門、用途或這幾個方面的綜合來進行。使用廣泛的是《國際貿易標準分類》(StandardInternationalTradeClassification–SITC)和《協調製度公約》(全稱為《協調商品名稱與編碼制度》<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協調製度集中了原國際通行的商品分類之長處,具有適用性強、覆蓋面廣、準確度高、簡便易行等優點,現已成為世界上採用最多的分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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