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進口國為補償本國同樣產品所交納的某些捐稅而對進口的同類商品所徵收的關稅。
目的
其目的在於平衡本國產品與進口產品的捐稅負擔。
徵收
一些國家通常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徵收補償稅:①為平衡原料進口稅的負擔。若本國對某種製成品所使用的進口原料徵收進口稅,則當外國同類製成品進口時,也必須補交這種關稅。例如,美國對毛織品進口徵收混合稅,其從價稅部分是對毛織品進口而徵收,從量稅部分則在於平衡本國毛織品製造商進口羊毛原料時的關稅負擔 。 ② 平衡國內稅的負擔。例如,本國產品在國內已交納國內稅,則進口的同類產品也必須加征與國內稅相等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