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他於2006年創作了一首名為“麻坡的華語”,在網路上大受歡迎。
2009年成為網路遊戲“兵臨城下”代言人,同時推出了他所拍攝的愛國紀錄片“我要回家”。為電影“嚇到笑”演唱電影主題曲,及擔任 15 Malaysia 短片之“Potong Saga”的男主角,還出席了2009年韓國釜山電影展。
2016年5月,入圍第27界金曲獎最佳男歌手獎 。
2017年2月,發行原創單曲與肖央合唱《不想上班》 。2017年3月,發行原創單曲《飄向北方》 。2017年5月,入圍第28界金曲獎最佳國語男歌手 。9月,個人巡演宣布開跑 。11月18日,在鄧紫棋queen of hearts演唱會作為嘉賓併合唱《飄向北方》 。
2018年4月,執導Matzka的單曲《早晨瑜伽》的MV。
個人作品
·停電了!黃明志大鬧國家能源局 (2009)
·Potong Saga (2009)
·Meter (2009) 客串演出
·神經病的婚禮 (2009)
·邱老師 ABC 時間(2009)
·闖關記 (2006)
·麻坡的故事
音樂作品
專輯專輯名稱 | 發行時間 |
亞洲通車 2017-03-02 國語 | |
亞洲通殺 2015-07-17 國語 | |
亞洲通緝 2013-02-02 國語 | |
辣死你媽2.0電影原聲帶 2011-09-13 國語 | |
好好野 2010-11-15 國語 |
歌曲名稱(歌曲說明) | 發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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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 Father | 2016-03-01 |
不想上班 (《情聖》電影主題曲) | 2016-12-28 |
擊敗人 | 2017-07-01 |
TOKYO BON 東京盆踴り2020 | 2017-11-19 |
改編國歌
《Negarakuku 我愛我的國家》在馬來西亞引起了極大的風波。當地各界對此作品褒貶不一:有人指他玩弄種族情緒,也有人認為這首歌貼切地道出馬來西亞的真實情況。這首歌給明志惹來了滿身蟻。
2008年回國後,他便前往國家警察總部自首。案件已經結束。
《我的祖國》一曲曾經於2007年7月被留學台灣的馬來西亞學生黃明志改編成音樂錄像帶,並以饒舌(rap)的方式唱該歌曲。他將改編的歌曲取名為《我愛我的國家》(馬來語:Negarakuku),上載至YouTube。上載過後,黃明志馬上遇到各界的批評及評論,馬來西亞的其中一家報館報導他的歌曲有接觸到種族和宗教信仰和政治等敏感問題,可能會導致各族人民分裂。馬來西亞政府也表示當局可能會索引《1965年國歌法令》第8(2)條款控告他。有關法令註明,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場所蓄意表示對國歌不尊重的人,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個月。事後,黃明志及他的父親黃安熙通過馬來西亞衛生部部長和馬華副總會長拿督斯理蔡細歷對這件事公開道歉,並希望國人及政府能夠接受他的道歉,而此事也可以就此結束。另外,馬來西亞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則表示,如果黃明志被控上法庭,行動黨將會組織一個由非政府律師和馬來西亞律師公會的律師團,以免費提供他法律協助。
行動黨領袖林吉祥對於此事發表意見時說,內閣在馬來西亞獨立50周年國慶時,不負責任地處理台灣留學生黃明志的改編國歌事件,激起馬來人更大異議,華人卻很支持。內閣花了很長時間討論是否接受黃明志的道歉,可是卻沒有認真面對比此事還更重要的事件,已令內閣本身被國人淪為笑柄。
另外,民政黨全國署理主席丹斯理許子根認為,政府若要控告黃明志,就應該一視同仁地將其他所有發表破壞國民團結的言論的人也依法處理,不管該人物是多么的位高權重。
愛國紀錄片
黃明志聲稱,他拍攝愛國紀錄片除了要證明他不是叛國賊之外,還要證明給所有人知道,他是能拍出一種東西出來。 這是他在2008年從台灣回國時,在路途上拍攝。他先由台灣飛往香港,然後一路往南,用路陸和水路交通一直回到馬來西亞,並且在2008年8月30日抵達吉隆坡參與獨立日倒數活動。 他的旅途包括香港,澳門,珠海,廣州,昆明,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越南,高棉,泰國等地,還訪問了在當地工作及留學的馬來西亞人,並且將他們對獨立日的祝福帶回馬來西亞。
拍攝期間還在拱北口岸被中國海關扣留。在老樾遇到土崩,在越南遇到湄公河大水災等等。
辱罵林丹
事件經過
結束2012年倫敦奧運會征程的馬來西亞羽球名將李宗偉8月7日上午返回了馬來西亞,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受到數千名球迷的狂熱迎接。
儘管在奧運會男單決賽中輸給中國的林丹,但李宗偉依然在機場受到了熱烈的歡迎。李宗偉出現在機場大廳,全場歡聲雷動,球迷們高喊:“李宗偉,你是國家英雄”、“李宗偉,我們支持你”等口號。
然而也有不和諧的支持聲音出現。一位名叫黃明志的馬來西亞音樂人向網路上上傳了一段視頻,在力挺李宗偉的同時也辱罵了林丹。這段視頻的名字叫做“唱歌給李宗偉”,裡面遺憾地出現了“傻X”、“別來馬來西亞,否則見一次打一次”等歌詞針對林丹。
據了解,這位叫做黃明志的音樂人歌詞一向粗俗不堪,這段視頻沒有得到馬來西亞網友的認可,也有馬來西亞網友替黃明志道歉
相關回應
2012倫敦奧運會今天繼續進行。馬來西亞藝人黃明志於今日對於新歌侮辱林丹事件接受採訪做出回應,他反覆強調球迷看球就是會罵對手,這沒有什麼不妥。他也不介意電影被抵制,稱網友要抵制什麼都可以。
奧運會羽毛球男子單打決賽之後,馬來西亞的藝人黃明志為本國的銀牌得主李宗偉寫了一首歌,其中參雜著侮辱林丹的內容。這個視頻發到網路之後掀起軒然大波,遭到球迷的一致唾棄。作為當事人的另一方李宗偉,在日前也向球迷道歉,稱他對於這一視頻並不知情。
今天黃明志在自己電影的首映禮上,對此接受了採訪。他反覆強調自己是作為一個普通球迷的角度表達自己的想法,只是他比其他球迷更進一步的是,自己拍了出來。
黃明志以病人的裝扮出現在電影禮上,他說:“那首歌的目的主要是想請他(李宗偉)來看看,笑一下,因為他輸了。一般的球迷看比賽都要罵的,只是我把它拍了出來。”
“其實,我只是以球迷的角度來說的秒,球迷看球的時候罵罵對手很正常,每個球迷都會這樣的吧,我只是以一個球迷的角度來表示一下自己的不滿情緒,這只是一個很單純的球迷心態。”黃明志補充說道。
有部分網友直言會抵制他的這部電影,對此黃明志顯得不屑一顧,他回應說:“網友抵制,又不是政府,網友要抵制什麼都可以。”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黃明志於2009年10月26日,對麻坡的大停電事件感到不滿。而前往國家能源局大鬧投訴,此短片在網路上引起了很多人及政府部門的關注。
粗口辱國能職員 黃明志 服務社區代坐牢
來自麻坡的演員兼歌手黃明志改口承認以粗口侮辱國能職員,遭麻坡地庭法官判處3個月監禁,或以3個月社區服務代替 。
麻坡地庭法官羅斯查娜雅蒂周一宣判時聲稱,法庭在考慮案情、證物及控辯雙方的陳詞後,認為應該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以警惕社會人士。
她說,案發時,被告不但辱罵國能職員 ,還將影片上載到優管(YouTube)並感到光榮,但事實上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被告在影視業有特出的才華,但是被告卻誤用他的才華及技能,以影片侮辱他人,給社會人士留下不良示範。雖然被告第一次犯罪,但是並非嚴重罪行,法庭將給予被告一個適當的懲罰。”
她指出,被告必須每天做4個小時的義工,至於時間表與義工性質,則由監獄當局指定,同時允許被告必須以5000令吉及1人擔保,以履行社會服務的責任及有關的條例。
個人作品
* 第一類是紀錄他在台灣期間的生活與創作
o台灣喝醉大學生(Taiwan Drunken University Student)上載於2006年10月8日
o月亮代表我的心[1]上載於2006年10月11日
o 西瓜之王(Watermelon King)上載於2006年10月11日
o 死神的判決上載於2006年12月10日
o 天下圍攻 (大馬留學生看台灣)上載於2006年12月27日
o台北陽明山(Taipei Yang Ming Mount)上載於2006年12月27日
o中正紀念堂(Taiwan CKS Memorial Hall)上載於2006年12月29日
o 可愛的女孩(Cute Girls)上載於2007年8月5日
社會現象觀點
o 不死城(Muar Story)[2]上載於2006年10月12日
o 麻坡的華語(Muar Chinese)上載於2007年3月7日
o 我的朋友(Kawanku)不明原因被刪除,現行版本為其他網友上載
o 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在各方壓力下已經刪除,現行版本為其他網友上載
o 網路大戰 (Internet War)上載於2007年10月31日
o 我還是我 (I am still who i am)
o 我要見首相(Meet the PM song by Namewee)
旅遊影像
o塔克拉瑪乾沙漠-進去出不來MV(Taklamakan MV)上載於2006年10月9日
o 闖關記 上載於2007年9月19日
其代表作海南話歌曲《sukee sukee》也倍受人歡迎
其他
o 中化90大娘樂隊-爸,我回來了上載於2006年10月12日
o 可憐的小弟(明志和大娘樂隊於麻坡海螺餐廳演出)上載於2007年7月15日
o One Night Stand(明志和大娘樂隊於麻坡海螺餐廳演出)上載於2007年7月15日
o 麻坡的華語-忘詞版(明志和大娘樂隊於麻坡海螺餐廳演出)上載於2007年7月15日
o 9月3號-敬請期待上載於2007年8月25日
o新加坡奇人上載於2007年10月7日
o 《兵臨城下》網頁遊戲主題曲-我不變 上載於2009年10月7日
o 《兵臨城下》網頁遊戲代言人 上載於200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