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城市管理局

綿陽市城市管理局是綿陽市政府下屬的一個組織,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手段,組織草擬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停車督管等。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頒布的有關城市管理的法規、規章政策。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目標。
(二)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協調、檢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區(園區)城市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
(三)負責城市管理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四)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城區市場、攤區、停車場(點)、洗車場(點)、修車場(點)、交通安全設施以及電話亭、郵政報刊亭、街名牌、電力配電箱、紅綠燈、指路牌、休閒座椅、宣傳櫥窗等公用設施進行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五)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大、中型市容環衛設施項目方案審查;負責建築垃圾(渣土)收集、清運、處置、消納的監督管理;參與市區公交線路的新辟、調整及站台建設的審核;參與市區主幹道兩側新建項目竣工驗收和新建小區綜合性驗收;參與涉及城市容貌、交通秩序的其他事項。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大型戶外廣告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區店招和建築物亮化的設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占道宣傳管理。
(七)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託,負責擬訂城市管理領域內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方案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綿陽城市規劃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九)承辦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管理、財務工作;具體聯繫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擬訂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城管領域內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綿陽城市規劃區的數字城市管理。
(二)督查科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協調和考核;負責城市管理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三)市容管理科
負責城區戶外廣告、店招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占道宣傳管理;負責城區停車場(點)、洗車場(點)、修車場(點)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景觀亮化工作。
(四)市政管理科
負責城區電話亭、郵政報刊亭、街名牌、電力配電箱、紅綠燈、指路牌、休閒座椅、宣傳櫥窗等公用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交通安全設施、非機動車停放標識的設定、維護和管理;負責建築垃圾(渣土)收集、清運、處置、消納的監督管理。
(五)下屬事業單位
數位化城市管理中心:負責建立和維護城市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對本市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區域進行全方位、全時段的即時監控;組織實施城市管理信息的採集、分類、處理和派遣,建立城市管理工作電子檔案;負責“12319建設事業服務熱線”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統計、分析、匯總業務受理信息;承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事項
1、將市城市管理聯合執法支隊調整為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局)直接管理。隊伍由以公安巡警為主體調整為以市城建監察為主體。其人員從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新增編制中抽調40名,另從公安、環保、工商、衛生、文化等有關職能部門抽調一定人員組成。
市城市管理聯合執法支隊負責管理的主要區域為:臨園幹道、長虹幹道等主要幹道和沿富樂山酒店、仙漁橋、劍南路東段、東方紅大橋、科委立交橋、安昌橋、濱河北路東段、青年廣場、涪江三橋、海棕路一線範圍。
2、關於市容和環境衛生的分工。市城市照明處負責城市功能照明的管理,協助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加強城區景觀照明管理。市環衛處負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和處理。市城建監察支隊主要負責城區建築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抽派人員到市城市管理聯合執法支隊承擔對破壞市容衛生秩序的行為進行查處。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管理;負責城市景觀照明管理,城區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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