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綿陽市公務員局)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綿陽市委、綿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綿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綿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綿委發〔2010〕10號),設立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綿陽市公務員局牌子。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綿府辦發〔2011〕45號)明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統籌開發各類人力資源。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監督並綜合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本地化標準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及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組織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的實施辦法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博士後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推薦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依法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並推動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負責管轄範圍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仲裁、調解工作。

十二、負責勞動關係行政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勞動契約、勞動用工、勞動保護、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創建和諧勞動關係。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用人單位依法用工。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四、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和留學人員來綿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五、承但經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點: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

領導班子

苗 平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公務員局局長,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鄭德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養老保險科、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賴永明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公務員考錄培訓科、公務員任免獎懲監督科、人事科

劉登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主持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

張道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主持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全面工作

張朝太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科、工資福利科、市人才服務中心

胥執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主持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全面工作

潘仕榮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人事考試中心

王 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調解仲裁科、醫療保險科、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吳培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業能力建設科、勞動關係與監察科、市勞動監察支隊、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田從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力資源開發科)、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

向華玲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科、信訪工作科、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

賀定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紀委派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

曹 敏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主持局機關黨委工作

魏 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勞動監察支隊支隊長,主持市勞動監察支隊全面工作

譚建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軍轉辦主任,主持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工作

直屬單位

綿陽市就業服務管理局主要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就業、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制訂全市城鄉就業、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職業培訓、失業保險等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2、擬定全市城鎮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就業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就業型企業和社區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務輸出以及失業保險有關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辦法;

3、負責全市勞動用工事務的綜合管理,承辦市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簡章備案、錄用備案和就業登記工作;

4、負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的組織管理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區、市、縣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發展就業型企業、開發社區就業崗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務輸出等項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工作;

5、歸口管理全市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就業訓練中心;指導和推動全市社區就業實體和就業型企業的發展;承擔全市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的相關工作;

6、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科學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和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具體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供求狀況分析、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就業與失業情況調查統計等項工作;組織就業管理服務系統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信息分析、創業培訓等專業的師資培訓;

7、指導各區、市、縣開展用人單位空崗調查、失業登記和就業登記、用人單位招收錄用人員和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備案;負責全市職業供求信息、工資指導價位信息的發布和就業失業統計等項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

8、擬定《四川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四川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四川省農村勞動者進城求職登記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四川省地震災區就業援助優惠證》、和《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等證件的使用和管理辦法,指導各區、市、縣按規定做好審核發放和資格認定工作;開展對落實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以及特殊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和評估;

9、負責市本級吸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型企業的資格認定和《企業認定證明》的審核發放與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市、縣“充分就業社區”和“信用社區”建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以及城鎮失業調控、農村勞動力流動監測等項工作;

10、負責實施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全市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的籌集、上解和全市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的分解和下撥;編制全市和市級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具體承擔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的征繳以及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的管理和失業保險金審核發放等業務;承辦各區、市、縣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的匯審、上報工作;指導各區、市、縣依法開展失業保險擴面征繳、失業保險金審核發放和基金監督管理等項工作;

11、負責全市就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指導各區、市、縣就業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對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實施對市級直接統籌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各區、市、縣失業保險費申報和繳納情況進行稽核檢查;

12、負責全市就業救助、失業救助的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被征地農民的失業保險和再就業工作;

13、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和就業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負責相關軟體開發、網路運行、網路安全及維護管理工作;

14、按國家統計法規和部、省有關規定負責全市城鄉就業再就業、失業、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就業型企業、社區就業實體、失業保險、就業經費報表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5、承擔“綿陽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綿陽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綿陽市小額擔保貸款暨創建信用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綿陽市群康科技人力資源招募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6、行使市政府和市勞動保障局賦予的其他行政職能和相關公共事務管理工作。

工作動態

市人社局組織召開遊仙、仙海兩區社保業務工作移交協調會

2013年8月20日上午,市人社局組織召開遊仙、仙海兩區社保業務工作移交協調會,會議由局調研員鄭德千主持。遊仙區、仙海區政府分管人社工作領導,人社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市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長賀定一以及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市社保局、就業局分管領導、相關科室負責人共30餘人參加了協調會。

會上,賀定一同志宣讀了《關於同意仙海區獨立經辦社保業務的復函》(綿人社函[2013]18號),仙海區管委會副調研員賴志成宣讀了兩區政府關於社保工作移交實施方案,與會的兩區政府分管領導、人社、財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就移交範圍、基金核算、時間安排等進行了充分討論。

最後,移交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人社局調研員鄭德千對移交工作進行了安排:一是對遊仙區、仙海區的前期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兩區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區人社部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準備工作充分;二是希望仙海區黨工委、管委會進一步從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方面加強領導,充分認識獨立經辦社保業務工作的重要意義;三是要求遊仙區、仙海區有關方面要抓緊按險種制定分類移交協定,並切實做好移交工作;四是局屬有關單位,市局相關科室要加強對仙海區社保業務的指導,做好人員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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