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綿陽市委、綿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綿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組織實施綿陽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綿委發〔2014〕15號)精神,設立綿陽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簡稱市衛生計生委),掛綿陽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簡稱市中醫藥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衛生局的職責、原市人口計生委的職責整合劃入市衛生計生委。
2.將貫徹實施藥品法典、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研究擬訂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給市發展改革委。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職責。
2.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減少對所屬醫療機構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實醫療機構法人自主權。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協調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和監管體制綜合改革,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加強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加強對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大力開展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工作,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3.推進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在政策法規、資源配置、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健康促進方面的融合。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的宣傳。
4.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培養。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目標、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衛生計生政策調研,組織草擬衛生計生規範性檔案,擬訂衛生計生重大政策及改革發展方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規劃全市衛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計生工作。
(二)貫徹國家、省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市實施意見,擬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對全市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監督管理。
(三)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的宣傳,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對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五)負責組織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監督落實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六)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指導、監督市級衛生計生單位財務工作,組織實施醫學科研攻關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組織實施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和醫療機構自製藥品價格政策措施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外我省藥品增補目錄建議,協調相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省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配送、使用的監管工作。
(九)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相關數據採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五)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衛生計生國內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計生合作。
(十六)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和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獻血領導小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計生委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科)。
承辦全市衛生計生績效管理;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督促檢查政務、業務工作和政務公開;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承辦會務、接待、文秘、機要、檔案、穩定、保密、史志年鑑編撰、安全、公文管理及機關計畫生育、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衛生計生系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接待、處理人民民眾來訪、來信、來電及網路理政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參與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檢查指導全市衛生計生系統信訪工作。
(二)規劃財務與信息科。
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評估;指導衛生計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和國外貸款項目,指導市級衛生計生預算管理單位發展規劃和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大型醫用設備管理,政府設備採購工作;負責編制市級衛生計生預算管理單位財務預算、決算;指導、監督市級衛生計生單位財政、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計生醫療服務價格、醫療機構自製藥品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市衛生計生統計工作及相關信息的採集、綜合分析研究;組織監測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承擔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及衛生計生信息系統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醫療“一卡通”項目和全市衛生計生信息平台的建設與維護管理;牽頭負責政府公共基礎資料庫及專業資料庫建設,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推動建立全員人口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和共享機制;負責全市衛生計生信息系統的管理。
(三)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
參與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工作,提出有關合理化建議;負責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促進有關方針政策與教育、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負責組織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承擔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計畫生育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計生違法案件,指導綜合監督執法。
(四)行政審批科。
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實施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根據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監督管理傳染病、職業病、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對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對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評估結果;組織對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七)重大傳染病防治辦公室(愛滋病防治辦公室)。
擬訂愛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狂犬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的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有關科學研究和社會參與活動;負責有關疫情監測和信息發布,承擔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市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傳染病綜合防治示範區(綿陽)項目。
(八)基層衛生計生指導科。
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辦理社區和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工作;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管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檢查評價、經驗交流及人員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推薦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開展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免費婚前體檢和城鄉居民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承擔計畫生育藥具規範管理職責;負責避孕節育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套用和管理,指導各縣市區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工作。
(十)醫政醫管科技科(幹部保健科)。
擬訂全市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行業糾風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相關規章制度、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服務規範;監督管理全市醫療機構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組織開展公民無償獻血和依法管理全市輸血工作,負責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承擔市獻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對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負責醫療廣告技術內容的審批、監管;負責組織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治;負責醫療衛生科研計畫的擬訂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牽頭醫藥科研攻關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制定醫療機構的重點學科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與國外政府、民間的雙邊、多邊衛生計生合作交流;負責衛生援外任務和對外技術、勞務合作工作;負責衛生計生技術人員出國研修、學習工作等的管理;承擔與港、澳、台、僑的衛生計生交流與合作;承辦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幹部醫療保健的實施辦法;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一)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外我省藥品增補目錄建議,擬定我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辦法,對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管;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通報和處置機制;會同做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十二)中醫藥科。
負責規劃、指導全市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監督實施中醫機構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產業、文化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中醫藥人員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承辦中醫醫療衛生科研計畫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和推廣工作;擬訂中醫藥繼續教育規劃和技術人員培訓計畫,指導中醫機構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擬訂全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的扶持政策;負責指導繼承並創新中醫、中藥生產加工技術工作。
(十三)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
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監督、指導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和計生“三結合”幫扶,指導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統計、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擬訂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落實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數據統計,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公共服務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牽頭推進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流動人口的管理;負責跨省、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落實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便民維權服務,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
(十五)愛國衛生科。
擬訂全市愛國衛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畫的貫徹執行;負責愛國衛生宣傳、動員,組織單位和個人參加愛國衛生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健康(衛生)城市、縣城、鎮鄉、村及單位的創建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以改廁為工作重點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宣傳科。
擬訂衛生計生新聞宣傳、大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承擔重大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人口文化、健康文化建設規劃和組織實施;總結推廣衛生和計畫生育先進典型經驗;負責輿情監測與應對、科學普及、新聞信息發布、政務微信、部落格、入口網站管理等工作;參與社會宣傳活動。
(十七)人事科。
擬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出國(境)政審工作;承辦衛生專業人才引進、政策性安置和任職資格評審等事項;負責衛生系統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承辦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出境、出國研修、學習、工作和勞務輸出人員的審查和轉報工作。擬訂全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和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計畫,負責繼續教育、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鄉村醫生教育等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學教育質量監督和檢查。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黨委辦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1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其中:紀委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
其他事項
(一)指導綿陽市計畫生育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研究提出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擬訂全市計畫生育政策,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計畫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綿陽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配合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2.與綿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市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與綿陽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建立口岸輸入性疫情的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3.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系統性安全隱患的,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論證建議,市衛生計生委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論證,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論證結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風險論證結論為不安全的食品採取措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何承平 市衛計委主任
主持市衛計委全面工作。
況中俊 市衛計委副主任
負責醫政、中醫藥、基本藥物、無償獻血、人事、老幹部等工作,分管醫政醫管科技科(幹部保健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中醫藥科、人事科。聯繫市醫學會、市中醫藥學會、市護理學會、
姜 南 市衛計委副主任
負責機關事務、計畫生育、流動人口管理、信訪和安全穩定、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信訪工作科)、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宣傳科。聯繫市人口學會、計生協會。
田 衛 市衛計委副主任
負責規劃財務和審計、政策法規、衛生監督、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建設等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與信息科、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疾病預防控制科、重大傳染病防治辦公室(愛滋病防治辦公室)。聯繫市預防醫學會、市心理學會。
李 兵 市衛計委紀委書記
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文明城市創建、“雙聯”等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監察室。聯繫市衛生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會。
周林賦 市衛計委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機關黨建、行政審批、基層衛生計生指導、婦幼健康服務、愛國衛生運動、居民健康卡、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基層衛生計生指導科、婦幼健康服務科、愛國衛生科。
工作動態
綿陽市委決定,何承平同志任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市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昨(23)日,市衛生計生委召開幹部大會宣布市委決定。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付康出席會議並講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嚴俊、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黃曉軍出席幹部大會。
付康部長在講話中說,這次幹部調整是市委統籌考慮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的需要,結合系統工作的實際和幹部的構成情況,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體現了市委對衛生計生工作的重視和對衛生計生幹部的關心。付康部長代表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原市衛生局和計生委領導班子所做的工作:秦曉明同志自任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以來,帶領局黨委一班人提出了“跳出衛生抓衛生、圍繞民生管衛生”的工作路徑,確立了“質量效率至上、民眾滿意第一”的目標,講政治、顧大局、團結協調、真抓實幹、為衛生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黃駿同志自任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以來,帶領班子一班人主動適應新型社會發展新常態,堅持圍繞中心、顧大局、高位求進;堅持需求導向、民生導向;堅持改革攻堅、依法治理,著力推動全市人口計生工作轉型升級和促進全市人口計生工作均衡發展。同時,付康部長希望何承平同志到新崗位以後,團結帶領廣大衛生計生幹部職工牢記使命、奮勇爭先,圍繞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推動衛計委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再創新輝煌。
何承平表示,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精誠團結、自加壓力、主動作為、開拓進取,團結帶領衛生計生幹部職工努力工作、砥礪奮進,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一是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領導能力;二是恪盡職守,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衛生計生隊伍;三是勤奮工作、務實敬業、攻堅克難、盡心盡力,努力開創衛生計生工作新局面;四是嚴於律己、做好表率,常修為政之德、常懷律己之心,不負組織重託、不負人民厚望。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黃曉軍宣讀市委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