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學派
正文
結構主義學派的出現,是與西方人類學和民族學走下坡路息息相關的。西方民族學一向是以到往日的殖民地、今日的第三世界國家進行實地調查研究為主的。但是,兩次世界大戰,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殖民地人民迅速覺醒,紛紛擺脫殖民統治,建立了獨立國家。他們反對曾為殖民統治服務過的西方民族學家對他們進行調查,從而迫使西方民族學家把研究的重點轉向理論分析。結構主義正是迎合了這種轉變的需要而產生,實際上是想在解決西方民族學走下坡路的問題上發揮作用。
結構主義學派雖然形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但與戰前的老學派特別是法國社會學年刊學派、美國歷史學派和英國功能學派有著密切的聯繫。
結構主義的中心課題就是從混亂的社會現象中找出秩序。這種秩序即社會的無意識結構,它們不能從現實社會中被直接觀察到,而要人類學家通過建立概念化的模式才能認識。這種通過建立模式來理解社會結構的全部過程,就是結構學派的基本方法。這種方法在親屬關係和神話的研究領域得到了廣泛的運用。結構主義者在這兩個領域的研究中,提出了許多與以往研究很不相同的觀點和結論。
結構主義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除了萊維-史特勞斯外,還有英國的社會人類學家E.R.利奇等人。但他們對某些具體問題持有不同的觀點。
結構主義學派的主要代表著作有萊維-史特勞斯的《親屬關係的初級結構》(1949)、《結構人類學》(第一卷1958、第二卷1973)、《神話集》(共四卷,1964、1966、1968、1971),利奇的《緬甸高地的政治制度》(1954)、《克勞德·萊維-史特勞斯》(1970)等。
自70年代中期開始,結構主義熱潮已漸趨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