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學派
正文
也稱功能語言學派。結構主義語言學的主要流派之一。活動中心是布拉格語言學會。形成與發展 布拉格語言學會成立於1926年10月。創建人是布拉格查理大學教授V.馬泰休斯。主要成員除捷克學者B.哈弗拉內克、B.特倫卡、J.瓦赫克、V.斯卡利奇卡、J.穆卡若夫斯基、A.V.伊薩欽科等人外,還有當時僑居國外的俄國語言學家H.C.特魯別茨科伊(在維也納)、R.雅柯布遜(在捷克)和S.O.卡爾采夫斯基(在日內瓦)。1929年,學會向第一次國際斯拉夫學者代表大會(在布拉格召開)提交一份《提綱》,全面闡述了自己的理論原則;1930年,他們在布拉格召開的國際音系學代表會議上又詳述了自己對語言(尤其是對語音結構)的觀點。此後語言學界遂以"布拉格學派"稱之。學會自1929~1939年出版了 8卷《布拉格語言學會學報》,發表了許多有國際影響的著作,此外,自1935年起還創辦了期刊《詞與語文》。
1939年 3月德軍占領捷克後,學會成員流散,活動中斷,至1948年方恢復,其組織存在至1952年。後來,特倫卡、瓦赫克等人以及一些年輕的捷克學者繼承布拉格學派的傳統,在捷克斯洛伐克科學院以現代語文學部功能語言學小組的形式從事研究工作。
布拉格學派的鼎盛時期是20年代末和30年代。當時學會同各國語言學界建立了廣泛的聯繫,進行過許多學術交流活動。有些語言學家雖非學會成員,但因觀點不同程度地接近布拉格學派,也對功能語言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如奧地利的K.比勒、法國的A.馬丁內和E.班維尼斯特、波蘭的J.庫里沃維奇、挪威的A.薩默費特、荷蘭的A.W.德·格羅特等。
一般認為布拉格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馬泰休斯、特魯別茨科伊和雅柯布遜,但是也有人把馬丁內包括進去。
基本觀點布拉格學派的基本觀點是在J.N.博杜恩·德·庫爾德內和F.de索緒爾的影響下形成的。他們同哥本哈根學派、美國結構主義學派的看法有同有異。相同之處是反對德國新語法學派的歷史主義及分割主義,認為語言是一個系統,應對其結構進行共時的研究,不同之處是布拉格學派把語言的結構與功能結合起來研究。他們認為語言的基本功能是作交際工具,語言是一個由多種表達手段構成的、為特定目的服務的功能系統。因此要用功能的觀點去研究語言。
布拉格學派同意把共時研究和歷時研究區分開來,但不贊成把兩者割裂。由於語言永遠處在運動變化之中,而這種運動又觸及語音、辭彙和語法各方面,所以共時研究不能絕對地排除演化的概念(如有的成分已經陳舊、正在消亡,有的則產生不久,尚在發展);另一方面,歷時研究也不能完全拋開系統和功能等概念。布拉格學派反對哥本哈根學派那種將語言視為封閉性符號系統,脫離符號的實體去研究純粹的關係等做法,因為語言既然是在一定社會中產生和發展的,那么研究這個系統時就不能不考慮它同社會現實(文化、文學、藝術等等)的聯繫,不能拋開實體去研究語言結構中的純關係。在方法上,布拉格學派認為無須再用歷史比較法去研究譜系關係和構擬母語,而應採用共時的分析比較法去研究各種語言(包括非親屬語言)的結構特徵與發展趨勢。他們針對語系的概念,提出“語盟”的概念,認為有些語言雖不一定有譜系關係,但在地理上相毗鄰,在音系和語法結構上有近似特徵,如巴爾幹諸語言,就可以算是語盟。他們還主張在語言研究中把傳統的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統計方法)結合起來,以便得出一些貫通性的結論,例如考慮什麼是能產型,什麼是非能產型等。
布拉格學派區別於美國結構主義學派之處是:他們主要研究已有悠久文化的歐洲語言,從功能觀點出發廣泛探討標準語、語言修養、修辭學、文藝學、詩學、美學等問題。他們重視語義標準,主張採用對立論,而不接受美國結構主義學派的分布論和直接成分分析法。
為了強調自己的特點,布拉格學派曾明確表示應該把自己稱為功能語言學派。
音位理論 布拉格學派主要以音系研究著稱,代表作是特魯別茨科伊的《音系學原理》(1939)。他認為音系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並以對立關係為原則來研究語音單位的各種功能,主要是辨義功能。凡能區別兩個詞的意義的語音對立叫作辨義性對立,如英語pig (豬)和 big(大)中的/p/和/b/。使得一個音位同其他音位構成辨義性對立的特徵稱為區別特徵,如英語 /p/的區別特徵是雙唇爆破(同/t/、/k/對立)、聲帶不振動(同/b/對立)、軟齶封住鼻腔通路(同/m/對立),但送氣特徵不是區別性的,因為沒有同/p/對立的不送氣音。從音系的角度看,音位就是區別特徵的總和。20世紀50年代初,已經移居美國的雅柯布遜又同別的學者合作,通過聲學實驗,進一步發展了這一套理論。
特魯別茨科伊在書中還提出了“中和”的概念,即辨義性對立在一定的語音位置上可能不再對立,從而喪失其辨義功能。例如在德語和俄語中,詞末只能出現清音/p/、/t/、/k/等,不能出現濁音/b/、/d/、/g/等,因而清音濁音不再對立,換言之,二者在詞末位置上彼此中和了。又如英語中/p/、/t/、/k/與/b/、/d/、/g/的對立,在/s/後也彼此中和了,因為沒有spark—*sbark,still—*sdill,skate—*sgate的對立(/s/後的/p/、/t/、/k/是不送氣的清音)。
標記 《音系學原理》從各個不同的角度把對立關係分為許多類型,其中最重要、後來用得最廣的是正負對立。在這種對立的雙方中,一方有某一區別特徵,另一方沒有,成為有無對立,如濁音對非濁音、鼻化音對非鼻化音、唇化音對非唇化音等等。具有特徵的一方稱為有標記項,而對方則稱為無標記項。一般規律是無標記項的使用頻率高於有標記項。後來,這些音系學概念和方法又被布拉格學派推廣,用到語法和語義領域中去。例如,在詞法學中,有標記項表示有某一特徵,無標記項則既不表示有,也不表示無──沒有信號。如英語名詞的複數形式 birds是有標記項,單數形式bird則是無標記項,動詞過去式worked是有標記項,現在式work則是無標記項。在語義研究中也作了類似的分析,如英語bitch(母狗)是有標記項,只表示雌性,dog(狗)則是無標記項,既可表示雄性,又可表示雌性。
實際切分 在句子的功能分析方面,馬泰休斯於1939年正式發表了關於實際切分的理論。與成分分析不同,實際切分的理論是根據話語在具體上下文或語境中的交際目的(要表達的實際意思),把句子分為兩部分:主題是敘述的出發點,述題是敘述的核心。前者是說話人要敘述的對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表示已知的或不言而喻的信息;後者說明前者做什麼或怎么樣,表示新的信息。實際切分的表達手段因語言而異,不過一般地說,首先是詞序,其次是語調(包括邏輯重音)以及某些強調句式或者虛詞。
布拉格學派發展了索緒爾和博杜恩·德·庫爾德內的理論。他們的主要貢獻是首次系統地闡明了音系學的任務、原理和研究方法,使它在結構主義語言學諸領域中居於領先地位。音系學中的理論原則、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對語法學、辭彙學、語義學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布拉格學派的實際切分的理論已得到公認的發展,為話語語言學奠定了基礎;他們的分析比較法對類型語言學和語言普遍現象的研究起了推動作用;他們的定量分析法又為數理語言學的形成準備了條件。他們對語言結構的研究是機器翻譯產生的重要前提之一。1976年,法國成立了以馬丁內為首的國際功能語言學協會,旨在發展布拉格學派的基本思想。
布拉格學派的薄弱環節是語法學(尤其是詞法學)。他們未能建立起一個完整的結構語法學體系。此外,他們的有些概念,如正負對立原則、區別特徵、中和論等等,能否絕對化,並推廣到語言的所有層次中去,也是仍有爭論的問題。
見F.de索緒爾、美國結構主義學派、哥本哈根學派。
貢獻
(1)提出語言是多功能的結構體系。《論綱》寫得很明確:從功能觀點出發,語言是為一定目的服務的表達手段。根據語言行為與超語言現實的關係,語言的功能可區分為交際功能和詩歌功能,前者是針對表達對象而言的,後者是針對表達本身而言的。德國語言學家布勒曾在《布拉格語言學會論叢》第一卷上發表過一篇論文,重申他在20年代提到過的語言三功能說:描述(針對所說的事物或現象而言),表達(從說話者角度出發),召喚(針對交談的另一方面而言)。雅科布遜以後又根據資訊理論的模式把三功能說發展成為六功能說:所指(referential)或指示(denotative),表情(emotive),意動(conative),溝通(phatic),後語言(metalinguistic),詩歌(poetic)。(2)建立了音位學說。反映布拉格派音位觀的代表作是特魯貝茨柯依的《音位學原理》。在此書中音位體系被定義為能用以區別辭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音位對立體的綜合。此作對世界各國音位學的研究都有很大的影響。以後,雅科布遜又通過實驗和對歷時音位學的研究,對布拉格語言學會早期的音位理論進行了某些補充和發展。
(3)把音位學的概念,類型學的原則套用於語法研究。雅科布遜、特倫卡、斯卡利奇卡認為語法平面的基本單位是形位(morpheme),形位在一定場合下也會出現中和的現象。形位學上的對立也有偶項特徵,但不對稱,一個強(有標記項),一個弱(無標記項),可以通過對語言符號的不對稱性來分析語法意義。
(4)提出"語言聯盟"的理論。他們認為,鄰近地域的語言,由於相互影響,常常獲得一些共同的或相似的特徵。所以某些語言的共同特徵不一定都是來源於語言的親屬關係。
(5)提出了句子的實際切分說。實際切分的主要成分是"表達出發點"和"表述核心",即現在通用的"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
(6)提出要加強對標準語理論,術語和功能語體的研究,以指導整個語言文化工作。
(7)提倡把最新理論運用於從中學開始的語言教學。《論綱》第十章就提出了這一見解。
形成與發展
布拉格語言學會成立於1926年10月。創建人是布拉格查理大學教授V.馬泰休斯。主要成員除捷克學者B.哈弗拉內克、B.特倫卡、J.瓦赫克、V.斯卡利奇卡、J.穆卡若夫斯基、A.V.伊薩欽科等人外,還有當時僑居國外的俄國語言學家H.C.特魯別茨科伊(在維也納)、R.雅柯布遜(在捷克)和S.O.卡爾采夫斯基(在日內瓦)。1929年,學會向第一次國際斯拉夫學者代表大會(在布拉格召開)提交一份《提綱》,全面闡述了自己的理論原則;1930年,他們在布拉格召開的國際音系學代表會議上又詳述了自己對語言(尤其是對語音結構)的觀點。此後語言學界遂以“布拉格學派”稱之。學會自1929~1939年出版了 8卷《布拉格語言學會學報》,發表了許多有國際影響的著作,此外,自1935年起還創辦了期刊《詞與語文》。
1939年 3月德軍占領捷克後,學會成員流散,活動中斷,至1948年方恢復,其組織存在至1952年。後來,特倫卡、瓦赫克等人以及一些年輕的捷克學者繼承布拉格
學派的傳統,在捷克斯洛伐克科學院以現代語文學部功能語言學小組的形式從事研究工作。
布拉格學派的鼎盛時期是20年代末和30年代。當時學會同各國語言學界建立了廣泛的聯繫,進行過許多學術交流活動。有些語言學家雖非學會成員,但因觀點不同程度地接近布拉格學派,也對功能語言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如奧地利的K.比勒、法國的A.馬丁內和E.班維尼斯特、波蘭的J.庫里沃維奇、挪威的A.薩默費特、荷蘭的A.W.德·格羅特等。
基本觀點
布拉格學派的基本觀點是在J.N.博杜恩·德·庫爾德內和F.de索緒爾的影響下形成的。他們同哥本哈根學派、美國結構主義學派的看法有同有異。相同之處是反對德國新語法學派的歷史主義及分割主義,認為語言是一個系統,應對其結構進行共時的研究,不同之處是布拉格學派把語言的結構與功能結合起來研究。他們認為語言的基本功能是作交際工具,語言是一個由多種表達手段構成的、為特定目的服務的功能系統。因此要用功能的觀點去研究語言。布拉格學派同意把共時研究和歷時研究區分開來,但不贊成把兩者割裂。由於語言永遠處在運動變化之中,而這種運動又觸及語音、辭彙和語法各方面,所以共時
研究不能絕對地排除演化的概念(如有的成分已經陳舊、正在消亡,有的則產生不久,尚在發展);另一方面,歷時研究也不能完全拋開系統和功能等概念。布拉格學派
反對哥本哈根學派那種將語言視為封閉性符號系統,脫離符號的實體去研究純粹的關係等做法,因為語言既然是在一定社會中產生和發展的,那么研究這個系統時就不能不考慮它同社會現實(文化、文學、藝術等等)的聯繫,不能拋開實體去研究語言結構中的純關係。在方法上,布拉格學派認為無須再用歷史比較法去研究譜系關係和構擬母語,而應採用共時的分析比較法去研究各種語言(包括非親屬語言)的結構特徵與發展趨勢。他們針對語系的概念,提出“語盟”的概念,認為有些語言雖不一定有譜系關係,但在地理上相毗鄰,在音系和語法結構上有近似特徵,如巴爾幹諸語言,就可以算是語盟。他們還主張在語言研究中把傳統的定性分析同定量分析(統計方法)結合起來,以便得出一些貫通性的結論,例如考慮什麼是能產型,什麼是非能產型等。
布拉格學派區別於美國結構主義學派之處是:他們主要研究已有悠久文化的歐洲語言,從功能觀點出發廣泛探討標準語、語言修養、修辭學、文藝學、詩學、美
學等問題。他們重視語義標準,主張採用對立論,而不接受美國結構主義學派的分布論和直接成分分析法。
參考文獻
1.J. Vachek, The Lin□uistic School of Pra□ue,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loomington, London,1966.2.《中國大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