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空軍,是以航空兵為主體,進行空中鬥爭、空對地鬥爭和地對空鬥爭的軍種。一般包括航空兵、地面防空兵、雷達兵等兵種。空降兵隸屬空軍建制。空軍具有遠程作戰、高速機動和猛烈突擊的能力,既能協同陸軍、海軍作戰,又能獨立作戰。基本任務是擔負國土防空,支援陸軍、海軍作戰,對敵後實施空襲,進行空運和航空偵察。
少數國家採取空軍、防空軍分立制,空軍不承擔國土防空任務。空軍具有快速反應、高速機動、遠程作戰和猛烈突擊的能力。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里,空軍主要是支援陸軍、海軍作戰。隨著裝備技術水平和戰爭形態、作戰樣式的演變,現代空軍不僅能與其他軍種實施聯合作戰,還能獨立遂行戰役、戰略任務,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產生重大影響,成為現代國防和高技術局部戰爭中一支重要的戰略力量。
歷史沿革
1903年12月17日,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偉大時刻來到了。美國的萊特兄弟利用修理腳踏車的技術,並在對以往的滑翔機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進的基礎上,製造了世界上第一架真正意義上的飛機----"飛行者"1號。該機機長6.43米,翼展12.3米,重340千克,機上安有一台12馬力的柴油發動機。10時35分,弟弟奧威爾.萊特勇敢地登上了飛機,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駕機飛上天空的人。雖然此次飛行並不十分成功,但它標誌著飛行時代的到來,從此開闢了航空領域的新紀元。此後,在歐洲便出現了一股"飛機熱",很快就使飛機的各項性能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已達到了實用水平。不久,水上飛機、艦載飛機也相繼問世。隨著飛機性能的不斷提高和其適用的範圍迅速拓展,有人便自然地將它與戰爭聯繫到了一起。1909年,美國陸軍裝備了世界上第一架軍用飛機。1911年10月23日,義大利在和土耳器作戰時,第一次使用了飛機。隨後,軍用飛機在德、英、法等歐洲國家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當然,飛機最初在戰場中主要用於偵察和通訊,但在戰場上不免與敵方飛機相遇,當時的飛行員不得不用隨身攜帶的步兵武器進行互射。為此,各國紛紛在飛機上加裝殺傷力較強的機關槍,這就出現了主要用於空中格鬥的飛機-殲擊機,不久又出現了主要用於打擊地面目標的轟炸機。
一戰結束後,各國對飛機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不斷對飛機進行改進,隨著冶金和機器製造技術的進步,飛機的性能不斷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有的飛機時速達到了500公里左右。大戰中、後期,有的殲擊機時速已能達到大約750公里。大戰後期,德國和英國製造的噴氣式殲擊機開始用於作戰。這一時期飛機的主要代表有蘇制伊5、伊15、伊16殲擊機;英國的"蚊"式殲擊機;德國研製的"彗星" 殲擊機-世界上第一架超音速飛機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軍用飛機的戰術技術性能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武器作戰效能越來越高,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廣。現代殲擊機的最大速度一般為M(馬赫)2.0左右,米格-25飛機最大速度可達M3.0;在飛行高度上,一般不超過2萬米。轟炸機多為亞音速,個別的最大速度達到M2.2;最大航程可達1.65萬公里,如進行空中加油,每加油一次可使航程增加20-40%。偵察機最大飛行高度2.4-3.5萬米,航程超過7000公里。巨型軍用運輸機可載運200噸甚至更多的貨物。飛機的種類也因其性能和用途的增加而增加了許多。目前,軍用飛機可分為殲擊機、轟炸機、強擊機、殲機轟炸機、偵察機、預警機、軍用運輸機、電子對抗飛機、空中加油機、軍用教練機和軍用直升機等。在二戰後的一些局部戰爭中,制空權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而空軍是爭奪制空權最主要的兵種,因此,一些軍事大國都在不遺餘力地發展本國的空軍力量。
當前,軍用飛機發展主要趨勢是:廣泛採用非金屬材料,以減輕重量;重視套用隱身技術;發展垂直、短距起落飛機,以減少或擺脫對機場的依賴;廣泛使用微電子技術和計算機技術,實現機載設備的綜合化和智慧型化、機載武器精導化、遠投化、集束化、通用化;採用電子和光電對抗措施增強電子對抗能力。用於美國製造的B2隱形轟炸機在科索沃的出色表現,大型、多用途的隱形飛機將是各國竟相發展的對象。
主要任務
空軍作戰任務主要是協助及配合地面部隊攻勢及行動。一般常規戰爭,會先由偵察機進行偵察行動,最初會由空軍提供重型火力攻擊,摧毀敵方主要防空設施,電力設施,軍事基地等重要目標,再由轟炸機進行轟炸,及以戰機進行精確範圍的空對地攻擊,才由地面部隊進攻,而戰爭過程中亦會配合地面部隊而作攻勢。同時,以擊退敵人航空部隊為目的而進行的制空任務也是必須的。平時空軍則執行空域的巡邏、重要航空器的護航、各種影像及電子情報等的蒐集、大範圍的巡邏與監視等任務,必要時也出動協助救災,例如台灣九二一大地震時即以空中預警機管制負責救災機隊的空中管制任務。某些情況下,空軍也會對境內武裝勢力與反政府組織、恐怖份子等進行威懾及攻擊。
編成
航母艦載機隊是二戰後興起的空軍力量空軍的部隊中,最為一般人所熟知的就是飛行部隊,特別是擔負制空任務的戰鬥機部隊。為了執行對地面的攻擊與支援,而有以精確打擊為職的攻擊機部隊與以大規模毀滅性打擊為職的轟炸機部隊。而為了保護己方機隊與地面部隊不受敵機攻擊,因此有戰鬥機部隊進行爭奪制空權的任務,電子作戰機進行戰場中的電子作戰支援,規模較大的空軍則還有空中預警管制機隊負責空中作戰指揮。支援機隊方面,運輸機隊一般也屬於空軍,負責(包含陸海空三軍的)武器裝備與人員的空中運輸,部份守備範圍廣大的空軍還有空中加油機隊對友機進行空中加油以延伸飛機航程。各種情報蒐集有偵察機隊執行。救援直升機負責在飛機失事時,飛行員及空勤人員的救援工作。
地面上主要是各基地的地勤部隊,包括飛機整備修護的整備單位與修護工廠等,與基地勤務相關的地面管制單位、油料、彈藥等補給單位、人事、作戰、後勤等文書單位,與專責的通信部隊、氣象單位、情報單位等。另外還有保衛機場及設施的警衛部隊與防空部隊。區域防空飛彈部隊也常由空軍統一指揮。
空軍有專門訓練飛行員的飛行訓練部隊,以及訓練地勤人員或其它空勤人員等各種勤務的單位。各種空軍人員的人才召募與養成機構、作戰相關的研究機構、後勤採購與物流的單位等也是必須的。
部份大國也在空軍下設定職司戰略打擊任務的陸基戰略飛彈部隊,以及執行大範圍的影像或電子情報蒐集的戰略偵察部隊,目前太空作戰部隊中最主要的戰力也是各種情報與通信衛星。
依據作戰上的需求,空軍也轄有執行特殊任務的特種部隊,某些國家也將空降部隊編制在空軍內。值得一提的是,二戰時德國空軍轄下甚至有野戰部隊的編成。這種單位的出現,一方面是藍色作戰損失超過預期,必須增加地面部隊的規模,另一方面則是戈林因其政治野心而擴編空軍後,捨不得將已有的軍力放棄掉,而堅持必須留在空軍的結果。最後總共編成了二十二個師團,但是由於兵力構成、武器裝備、訓練與經驗均有不足,加上部隊內原空軍人員與調派來協助的少量陸軍人員間的派系摩擦,這些“不務正業”的部隊通常也只是擔負據點防禦的任務,而不像正統的陸軍那樣能夠發起進攻。
其它軍種
擁有航空母艦的大國海軍,其艦載機隊的規模與完整性常常不下於一些小國空軍,而且也能對地面目標發起攻擊,或是在陸地上空執行制空權的維持,包括戰鬥機、攻擊機、預警機、加油機、偵察機等主要戰力一應俱全,但是它們仍然是海軍航空隊而不是空軍。中等國家海軍也都有隨艦出航的反潛直升機進行反潛任務,負責反潛與水面巡邏等的監視與戰鬥的反潛機與巡邏機,這類陸基但以水面作戰為主的機隊一般也是配屬於海軍。陸軍一般都擁有各式直升機組成的陸軍航空隊,以執行快速反應及三度空間的立體作戰,包括運輸、偵察、攻擊等用途的直升機與無人飛機都被廣泛使用。但是空軍與陸軍航空隊同樣以地面基地為營,也以對地面部隊的支援為主要任務,性質上有所重疊,事實上像美國空軍就是自陸軍航空隊獨立出來,因此必須先做好區分。以美國為例,在空軍能夠滿足陸軍所必須的各種空中支援的前提下,陸軍不得擁有可載人的定翼機,只能操作各種鏇翼機與無人定翼機,而空軍則不得操作各種有人鏇翼機,但救難用與特種作戰用的則不在此限。
另外像美國海軍陸戰隊等也擁有自身的少量艦基與陸基飛機和鏇翼機,這些主要是用於登入作戰中所需要的對地支援、運輸等任務。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況又有所不同。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航空兵擁有三個師,數百架各型戰機,但是其職能被嚴格定義為掩護海軍艦隊的出擊,三個海航師分別配屬三大艦隊。而解放軍空軍,則承擔起國土防空和對地對海支援的任務,並且一併指揮地空飛彈部隊,和海軍航空兵職能有部分重疊。
和大多數國家不同,中國的空降兵部隊是隸屬空軍的,儘管在實際的作戰和指揮體系上,會下放到軍區和前線指揮部。而中國的陸軍航空兵現今只裝備直升機。
前蘇聯/俄羅斯的空中力量分為空軍和國土防空軍,國土防空軍負責國土防空,並指揮地空飛彈部隊。空軍則只負責戰區制空權的爭奪和對海,對陸的空中支援。前蘇聯/俄羅斯也有海軍航空兵部隊,其主要組成部分是原航母艦載機隊(與中國海軍航空兵主要是陸基飛機又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