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背景
“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以非“211工程”學校中的國家重點學科為建設範圍,設立目的在於進一步提高特色重點學科的師資隊伍水平,加強學科梯隊建設,增強創新人才培養能力,著力提高包括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等各類人才的培養質量。同時緊密結合國家及本行業、區域發展和學科建設需要,充實和改善特色重點學科的教學和科研條件,提高高層次人才培養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產出基地的現代化裝備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於2010年開始實施,教育部每年將提供約350萬元的資助經費,三年為一個周期,地方政府還將給予項目配套經費。全國共有74所高校入圍,如昆明理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南京工業大學等。實施“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是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該項目的實施將有利於構建完善的高等教育重點建設體系,有利於提高特色重點學科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為行業服務的能力,有利於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通過實施“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探索經驗,建立機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科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把重點學科建設推向一個新的高度。有關高校特別是原行業院校,通過“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的實施,進一步深化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密切與行業的聯繫,突出學科優勢,特別是要在有特色、高水平上下功夫;要加大為行業發展服務的力度,以服務尋求行業對學科的政策支持、項目支持和資金支持,為學校和學科的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環境。
按照教研司〔2010〕3號《關於做好編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方案工作的通知》,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的年度控制額度為:“特色重點學科項目”(二級學科)人文社科管理類170萬/個,理農醫類350萬/個,工類450萬/個;“特色重點學科項目,(一級學科)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認定前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數計算,對不分設二級學科的(光學工程、中藥學)按同類(二級學科)的2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