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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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海洋環境要素或指標按規定進行觀測的一種工作。是控制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和資源的重要措施。其主要任務是:定期監測海洋環境中各種污染物質的濃度和其他指標;估量污染物對人體或海洋資源的某些特定成分的影響,並在污染物超過標準時發布警報等。它是為了及時掌握海區的污染狀況和動態,按照預先確定的時間和空間,用可以相互比較的技術和方法進行的。海洋污染監測按環境介質可分為水質監測、底質監測、大氣監測和生物監測;按地域可分為沿岸近海監測和遠海監測。由於沿岸海域污染較重,污染狀況複雜多變,故沿岸監測具有設站密、項目全的特點,而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監測。遠海監測主要測定那些擴散範圍廣和因海上傾廢或因事故泄出的污染物質,一般設站較稀,監測次數較少。有些在水中含量甚微、不易檢出的污染物質可利用底質或生物與水質污染的關係,及生物體富集某種污染物質的特性來間接監測水質(見海洋污染生物監測)。
由於地理環境不同和污染物種類較多,故各海域的監測項目不盡相同。1975年6月開始執行的“全球聯合海洋台站網海洋污染監測”的項目主要有:海洋溫熱結構、鹽度、海流、風、波浪、降水、氣溫、pH、溶解氧、氨鹽、亞硝酸鹽、硝酸鹽、矽酸鹽、總有機碳、油類(可溶油、乳化油)、鉛、汞、銅、鋅、滴滴涕、多氯聯苯和懸浮固體等。
海洋污染監測方法可分為常規監測和遙感遙測。常規監測是指現場人工採樣、觀測、室內化學分析測試及某些相關項目的現場自動探測。遙感遙測則指利用遙感技術監測石油、溫排水和放射性物質的污染。其主要儀器設備有:用於航空遙感的紅外掃瞄器、多光譜掃瞄器、微波輻射計、紅外線輻射計、空中攝影機和機載測視雷達等。此外,還有遠距離操縱的自動水質監測浮標。人造地球衛星也已經廣泛用於海洋污染監測。
海洋污染的調查、監測和研究是海洋環境保護不可分割的三個組成部分。海洋污染監測工作通常是對特定海區進行了污染調查並初步掌握了海洋污染狀況之後開始的。
自1962年以來、各海洋國家相繼開展了海洋污染監測。目前,國際性的海洋污染監測計畫主要有:“全球環境監測系統”的“海洋污染狀況的監測”、“全球聯合海洋台站網海洋污染(石油)監測試行計畫”及“開闊大洋水域選定污染物本底水平監測計畫”等。區域性海洋污染調查和監測活動較多,其中最活躍的區域是北大西洋、波羅的海、地中海、加勒比海及毗鄰水域和西太平洋等。中國在1981年參加了“西太平洋貝類污染監測計畫”。有些沿岸國家還建立了國家級海洋污染監測網路。中國於1978年 6月建立了“渤、黃海環境監測網”;1984年5月,又建立了“全國海洋環境污染監測網”,對沿岸海域實行全面的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