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綜合協調、應急管理、督查落實、審核把關工作職責。
(二)增加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致函國務院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各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擴權縣(市)政府報送省政府的文電。
(二)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擴權縣(市)政府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省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省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決定。
(五)組織起草省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事項及國務院、省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指示。協助省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省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八)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政務信息服務工作和全省政府系統機關電子政務工作。
(十二)負責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省內管理處和省政府辦公廳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設15個內設機構:
綜合一處辦理監察、審計方面有關工作;組織起草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承辦省政府黨組的有關工作。
綜合二處辦理髮展改革、財稅、統計、法制、信訪、檔案、機構編制、地方志及監察、審計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常務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常務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綜合三處辦理農業、水利、林業、糧食、氣象、供銷、扶貧、農業產業化、農業開發和南水北調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綜合四處辦理工業和信息化(含國防工業、中小企業)、金融、國土資源、環保、通信、菸草、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綜合五處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政法、人防及涉軍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綜合六處綜合六處也稱為河北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對外對內開放、國內外經濟合作、商務、旅遊、外事、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海關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承擔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七處辦理文化、衛生、食品藥品監管、民族宗教、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綜合八處綜合八處也稱河北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教育、科技、地震、省校合作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省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省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承擔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督查室督查室也稱對外稱河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簡稱省政府督查室,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督查省政府各部門、各設區市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指導省政府各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的督查和承辦工作;協調、指導廳內的督查和承辦工作。
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值班室)承擔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省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各設區市政府、省政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辦理省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承辦省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辦理緊急重要事項和國務院應急辦交辦事項,協助省政府領導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承辦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秘書一處辦理辦公廳機關廳務綜合工作;辦理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公文的審核把關、印發、文電收發運轉、機要通信和機要檔案傳閱;負責省政府和辦公廳的印鑑、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及辦公廳黨組會議記錄工作。
秘書二處辦理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辦公廳廳務會議等會務工作和省政府重大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與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以及新聞單位的具體工作聯繫;負責《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報》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大事記》的編輯印發工作。
信息處(省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信息的收集、選擇、提供、反饋工作;編髮信息刊物;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報送有關信息;指導省政府各部門、駐外辦事機構和市、縣(市、區)的政務信息工作。承擔省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辦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政審手續。
行政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車輛管理、接待、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職工生活服務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人員編制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171名(含省長、副省長及秘書編制17名,離退休服務工作人員編制9名)。其中,省政府秘書長1名、常務副秘書長1名(根據幹部條件可配正廳級幹部)、副秘書長7名(不含兼職);督查室主任1名(副廳級)、督查專員2名(副廳級),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值班室)主任由省政府辦公廳1名副廳級幹部兼任;處級領導職數51名(含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1名、省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1名、省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1名、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3名、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任值班室常務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2名。
另列不駐會的省政協常委編制2名,待退休後編制自動撤銷;另列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省級領導及其秘書和辦理離退休手續的省級領導秘書編制9名(根據人員變化情況隨時調整)。
五、其他事項
辦公自動化技術處(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管理中心)仍為處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2名,領導職數5名,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省政府系統機關電子政務的規劃、指導和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省政府所需數據的採集、處理和綜合資料庫建設;負責省政府電子政務網路、省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網路的維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