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悖論

民主悖論

民主悖論,民主在人類歷史上產生之後,經歷了曲折的歷程和不同的待遇,其原因之一在於其自身存在著悖論。民主悖論首先表現為民主作為一種政治制度內在地包含著民主和專政的矛盾。民主按其理念、精神和原則是反對專政的,但是,它在實現過程中又總是離不開專政,甚至和專政之間互為目的、互為手段;民主政體被亞里士多德定義為多數人的統治,這就使它不可避免地內在地包含著多數人和少數人的矛盾,即名義上的多數和在實際上往往是少數的悖論;代議制的民主政體中則存在著主權在民和民實際上不掌握主權,或者說主權者和代表者的異化所造成的矛盾。

基本信息

概述

當代著名社會哲學家波普爾認為,僅把民主理解成大多數被統治者可以參與選舉政府,那就會導致“民主悖論”。在他看來,執著於選擇大多數人選舉政府這種形式的人會陷入一種無法解脫兩難境地。

觀點

民主悖論民主悖論 舉例
一方面,任何阻止不信仰自由制度的政黨,如法西斯黨上台的企圖都與他們的原則相悖;另一方面,如果真的讓他們上台,民主便可能喪失掉。並且,如果大多數人都選擇擁護納粹政權,再反對它便失去了道德基礎。波普爾力圖跳出這個悖論,他是從維護某些被統治者能夠有效的批評統治者、並可用不流血的方式更換統治者的制度。他認為這可以使那些抵禦來自任何方面的攻擊,成功地捍衛自由制度而避免矛盾。
而且,如果有人試圖用武力來推翻自由制度,那么維護者也可用武力予以回擊,從而避免自相矛盾。因為在一個政府可以和平地更替的社會中,如果一個集團仍要訴諸武力否則就無法執政的話,那么,不管它的意圖是什麼,它就是在用武力建立政府。所以它建立的政府就是一個只有靠武力才能推翻的政府,也就是專制政權。其實,只要人們的目標是建立自由制度,而且確實有成功的可能,那么用武力推翻一個用暴力維護的政府在道義上就是無可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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