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步減土

古代土方工程中按取土距離計算運、填勞動定額的方法。

歷步減土

正文

古代土方工程中按取土距離計算運、填勞動定額的方法。元代《河防通議》中提出築堤取土按運距分為七區,每區規定一個功(即現在的“工”)應完成的運土量和與運距增加相應的運土量遞減數,及與運土配合的裝土、填土定額。具體算法是:①50步以內取土,一步內一功應完成100立方尺,每加一步減一立方尺,如運距為10步則定額為91立方尺;每10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②50~100步,運距51步定額為50立方尺,每增5步減1立方尺;每15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③100~200步,101步定額為40立方尺,每增10步減1.5立方尺;每20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④200~300步,201步為25立方尺,每加10步減0.6立方尺;每25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⑤300~400步,每10步減0.5立方尺;每30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⑥400~500步,每10步減0.3立方尺;每35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⑦501~3600步按一擔重60斤,往返60里為一功;每40名擔運夫加裝夯兩個功。3600步(十里)時一功定額為1.5立方尺,每擔60斤約合0.5立方尺,即往返三次始完成定額,亦即往返總行程60里。定額可隨天氣及道路好壞調整。這種規定是宋代制度。以後沿用這一原則,具體數字有變改。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