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春烈士

1945年8月,家鄉解放,他參加我軍三縱八師山炮連當戰士。 1947年初,在山谷里作戰,由於運輸困難,草料供應不上,他動員全班節約口糧餵馬。 同年10月12日,山炮連支援步兵在錦州外圍亮馬山作戰。

出身於僱農家庭。1942年被日本人抓到南芬鐵礦當勞工。不久勞累成疾,被丟進亂屍崗,多虧工友相救才得以活命。1945年8月,家鄉解放,他參加我軍三縱八師山炮連當戰士。他苦大仇深,階級覺悟很快提高,不怕苦累事事積極帶頭。1946年部隊長途行軍,他多次扛炮身翻山越嶺,累病了,給馬不騎,堅持走到宿營地,照樣做民眾工作。一次過江時,彈藥車翻入冰水中,他不怕寒冷跳入江中將一車彈藥撈了上來。1947年初,在山谷里作戰,由於運輸困難,草料供應不上,他動員全班節約口糧餵馬。1948年3月,我軍攻打四平。排長在戰鬥中負傷,他主動代替指揮,以三十四發炮彈命中三十三發的戰績榮立二等功,並榮獲“模範共產黨員”稱號。同年10月12日,山炮連支援步兵在錦州外圍亮馬山作戰。雙方炮戰激烈,我軍連續傷亡四人,火力減弱,步兵攻擊受挫。他動員全排戰士奮勇作戰,為犧牲的同志報仇。他親自操炮,帶領全排以準確的炮火為步兵打開了通路,取得了戰鬥勝利,而他卻在戰鬥中英勇犧牲。為表彰他的功績,八師黨委追認李惠春為炮兵英雄;授予二排“惠春排”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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