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乙型腦炎

流行性乙型腦炎

流行性乙型腦炎(簡稱乙腦)的病原體1934年在日本發現,故名日本乙型腦炎,1939年我國也分離到乙腦病毒,解放後進行了大量調查研究工作,改名為流行性乙型腦炎。本病主要分布在亞洲遠東和東南亞地區,經蚊傳播,多見於夏秋季,臨床上急起發病,有高熱、意識障礙、驚厥、強直性痙攣和腦膜刺激征等,重型患者病後往往留有後遺症。屬於血液傳染病。

基本信息

病因

乙腦病毒屬披蓋病毒科中黃病毒屬,為B組蟲媒病毒,呈球形,直徑30nm,含單股正鏈RNA,長約11kb。RNA基因組編碼單個多肽,裂解產生衣殼蛋白(C)、膜蛋白(M)和包膜蛋白(E),以及7個非結構蛋白。

乙腦 病毒具較強的嗜神經性,對溫度、乙醚、酸等都很敏感,能在乳鼠腦組織內傳代,在雞胚、猴、腎及Hela細胞中可以生長並複製,適宜在蚊內繁殖的溫度為25~30℃。

臨床表現

潛伏期10~15天。大多數患者症狀較輕或呈無症狀的隱性感染,僅少數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症狀,表現為高熱、意識障礙、驚厥等。典型病例的病程可分4個階段。

1.初期

起病急,體溫急劇上升至39~40℃,伴頭痛、噁心和嘔吐,部分病人有嗜睡或精神倦怠,並有頸項輕度強直,病程1~3天。

2.極期

體溫持續上升,可達40℃以上。初期症狀逐漸加重,意識明顯障礙,由嗜睡、昏睡乃至昏迷。昏迷越深,持續時間越長,病情越嚴重。神志不清最早可發生在病程第1~2日,但多見於3~8日。重症患者可出現全身抽搐、強直性痙攣或強直性癱瘓,少數也可軟癱。嚴重患者可因腦實質類(尤其是腦幹病變)、缺氧、腦水腫、腦疝、顱內高壓、低血鈉性腦病等病變而出現中樞性呼吸衰竭,表現為呼吸節律不規則、雙吸氣、嘆息樣呼吸、呼吸暫停、潮式呼吸和下頜呼吸等,最後呼吸停止。體檢可發現腦膜刺激征,瞳孔對光反應遲鈍、消失或瞳孔散大,腹壁及提睪反射消失,深反射亢進,病理性錐體束征,如巴氏征等可呈陽性。

3.恢復期

極期過後體溫逐漸下降,精神、神經系統症狀逐日好轉。重症病人仍神志遲鈍、痴呆、失語、吞咽困難、顏面癱瘓、四肢強直性痙攣或扭轉痙攣等,少數病人也可有軟癱。經過積極治療大多數症狀可在半年內恢復。

4.後遺症期

少數重症病人半年後仍有精神神經症狀,為後遺症,主要有意識障礙、痴呆、失語及肢體癱瘓、癲癇等,如予積極治療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復。癲癇後遺症可持續終生。

診斷

臨床診斷主要依靠流行病學資料、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的綜合分析,確診有賴於血清學和病原學檢查。

1.流行病學資料

本病多見於7~9三個月內,南方稍早、北方稍遲。10歲以下兒童發病率最高。

2.主要症狀和體徵

起病急,有高熱、頭痛、嘔吐、嗜睡等表現。重症患者有昏迷、抽搐、吞咽困難、嗆咳和呼吸衰竭等症狀。體徵有腦膜刺激征、淺反射消失、深反射亢進、強直性癱瘓和陽性病反射等。

3.實驗室檢查

(1)血象 白細胞總數常在10000~20000/mm,中性粒細胞在80%以上。在流行後期的少數輕型患者中,血象可在正常範圍內。

(2)腦脊液 呈無色透明,壓力僅輕度增高,白細胞計數增加,在50~500/mm,個別可高達1000/mm以上。病初2~3天以中性粒細胞為主,以後則單核細胞增多。糖正常或偏高,蛋白質常輕度增高,氯化物正常。病初1~3天內,腦脊液檢查在少數病例可呈陰性。

(3)病毒分離 病程1周內死亡病例腦組織中可分離到乙腦病毒,也可用免疫螢光(IFT)在腦組織中找到病毒抗原。從腦脊液或血清中不易分離到病毒。

4.診斷標準

(1)疑似病例 在流行地區蚊蟲叮咬季節出現發熱、頭痛、噁心、嘔吐、嗜睡、頸抵抗、抽搐等。

(2)確診病例 ①曾在疫區有蚊蟲叮咬史。②高熱、昏迷、肢體痙攣性癱瘓、腦膜刺激征及大腦椎體束受損(肌張力增強、巴氏征陽性)。③高熱、昏迷、抽搐、狂躁,甚至由於呼吸衰竭、循環衰竭而死亡。④病原學或血清學檢查獲陽性結果。

(3)臨床診斷 疑似病例加①和②或②、③項,並排除細菌性腦膜炎。

治療

病人應住院治療,病室應有防蚊、降溫設備,應密切觀察病情,細心護理,防止併發症和後遺症,對提高療效具有重要意義。

1.一般治療

注意飲食和營養,供應足夠水份,高熱、昏迷、驚厥患者易失水,故宜補足量液體,成人一般每日1500~2000ml,小兒每日50~80ml/kg。但輸液不宜多,以防腦水腫,加重病情。對昏迷患者宜採用鼻飼。

2.對症治療

(1)高熱的處理室溫爭取降至30℃以下。高溫病人可採用物理降溫或藥物降溫,使體溫保持在38~39℃(肛溫)之間。一般可肌注安乃近,幼兒可用安乃近肛塞,避免用過量的退熱藥,以免因大量出汗而引起虛脫。

(2)驚厥的處理可使用鎮靜止痙劑,如地西泮、水合氯醛、苯妥英鈉、阿米妥鈉等。應對發生驚厥的原因採取相應的措施:①因腦水腫所致者,應以脫水藥物治療為主,可用20%甘露醇,在20~30分鐘內靜脈滴完,必要時4~6小時重複使用。同時可合用呋塞米、腎上腺皮質激素等,以防止套用脫水劑後的反跳。②因呼吸道分泌物堵塞、換氣困難致腦細胞缺氧者,則應給氧,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行氣管切開,加壓呼吸。③因高溫所致者,應以降溫為主。

(3)呼吸障礙和呼吸衰竭的處理深昏迷病人喉部痰鳴音增多而影響呼吸時,可經口腔或鼻腔吸引分泌物、採用體位引流、霧化吸入等,以保持呼吸道通暢。因腦水腫、腦疝而致呼吸衰竭者,可給予脫水劑、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因驚厥發生的屏氣,可按驚厥處理。如因假性延髓麻痹或延腦麻痹而自主呼吸停止者,應立即作氣管切開或插管,使用加壓人工呼吸器。如自主呼吸存在,但呼吸淺弱者,可使用呼吸興奮劑如山梗菜鹼、尼可剎米、利他林、回蘇林等(可交替使用)。

(4)循環衰竭的處理因腦水腫、腦疝等腦部病變而引起的循環衰竭,表現為面色蒼白、四肢冰涼、脈壓小、中樞性呼吸衰竭,宜用脫水劑降低顱內壓。如為心源性心力衰竭,則應加用強心藥物,如西地蘭等。如因高熱、昏迷、失水過多造成血容量不足,致循環衰竭,則應以擴容為主。

3.腎上腺皮質激素及其他治療

腎上腺皮質激素有抗炎、退熱、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保護血腦屏障、減輕腦水腫、抑制免疫複合物的形成、保護細胞溶酶體膜等作用,對重症和早期確診的病人即可套用。待體溫降至38℃以上,持續2天即可逐漸減量,一般不宜超過5~7天。過早停藥症狀可有反覆,如使用時間過長,則易產生併發症。在疾病早期可套用廣譜抗病毒藥物病毒唑或雙密達莫治療,退熱明顯,有較好療效。

中國國家法定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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