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婚嫁

舊時,徽州婚嫁嚴格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般有九道程式:說媒、行聘、請期、搬行嫁、開臉、迎親、拜堂、鬧洞房、回門。說媒者一般為年長女性,稱“媒婆”。行聘俗稱“送擔”,女方接禮後當天回禮,婚事即定。迎親當天,由姑媽或舅媽用兩根絲線把新娘額頭的汗毛絞去,謂之“開臉”,亦稱“拉麵”。接著便是迎親,拜堂鬧洞房。婚後第三天,新郎陪同新娘回拜父母,謂之“回門”。此為“明媒正娶”。
另有童婚、納妾、換親、搶親、入贅、沖喜、靈前婚等特殊形式。
20世紀50年代後,父母包辦婚姻逐漸被自由戀愛代替,婚事簡辦。
80年代後,有採取旅遊結婚和集體婚禮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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