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交通運輸局

宣城市交通運輸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宣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8號)精神,設定宣城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楊承保為宣城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現任領導

局長:楊承保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營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實施公路、水路規費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按規定承擔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關係;負責宣傳、通訊報導、信息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政務公開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人大代表建議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公路、水路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核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及公路重點養護工程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牽頭交通運輸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招商引資、統計、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等工作。

(三)綜合運輸科

承擔全市綜合運輸市場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客貨運輸市場調查,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巨觀經濟運行情況;牽頭組織節假日客貨運輸工作;承擔城市客運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和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和運輸企業等行業管理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

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和防汛抗旱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勞動工資、職稱承辦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幹部考核和全系統年度目標考核工作;負責勞動保護、衛生監督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六)交通法制科

承擔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執法證申辦和年審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行業投融資辦法擬訂工作,負責財政、稅收、信貸等協調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預決算的編制、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收費公路的收費管理和水上交通規費稽徵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八)交通戰備科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管理工作;規劃市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以及擁政愛民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市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九)行政審批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全局行政審批職能,包括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初審事項。

機關紀委(監察)按照《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監察局〈關於對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

系統編制

市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 1名,系統工會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其中科長9名,副科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4名,其中主任科員2名,副主任科員2名。

黨組書記、局長:吳方明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分管重點辦。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初興

分工:負責黨建、組織人事、幹部教育培訓、道路運輸管理及安全監管、法制、治超、公路場站建設、老幹部服務等工作。分管局人事教育科、綜合運輸科、交通法制科、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聯繫省交通集團宣城汽運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傅葵

分工:負責行業規劃、計畫、統計,國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及安全監管,路面治超,科技、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分管局規劃建設科、市公路管理局、市農村公路管理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炳富

分工:負責紀檢監察、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局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仁昕

分工:負責財務、交通投融資,高速公路建設、運營及營運安全等方面工作。主管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分管局財務審計科,聯繫宣廣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章吟秋

分工:負責機關事務,機要、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通訊報導,信訪、政協提案、人大代表建議辦理,交通戰備、雙擁,婦女和計畫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交通戰備科、行政審批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文

分工:主管市郵政管理局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夏智海

分工: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工程質量監督、海事(港航)管理、應急管理,全系統日常安全監管和水上安全管理,水運工程項目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

黨組成員、系統工會主任:茆恆升

分工: 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和機關黨委工作。

直屬單位

宣城市公路管理局

宣城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

宣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宣城市農村公路管理局

宣城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

宣城市高等級公路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宣廣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宣城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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