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 (七)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 (十)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簡介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101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宣區發〔2010〕10號)精神,設定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主管全區經濟運行、工業生產、行業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區經濟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和協調、推進信息化工作的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按國家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市和區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原區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移交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保留原區經濟委員會承擔的工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2、將原區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綜合運輸工作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信息資源整合與開發利用等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
(三)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六)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
(七)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
(八)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船舶建造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機要、信訪、保密、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政務、財務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黨務(組織、紀檢、宣傳、統戰等)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協調行政事務;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改制後企業的檔案管理、內退託管人員工資發放、企業離退休軍轉幹部管理、職工宿舍區管理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二)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業管理辦公室(區牆改辦公室、綜合法規科、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研究提出行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的相關政策,監督檢查行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行業生產運行態勢,匯集、分析、發布行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協調行業內部關係,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承擔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建造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起草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承擔經濟法規、行業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促進清潔生產。
(三)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經濟日常運行,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保障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煤電運等有關問題;研究擬訂工業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和激勵方式,負責制定鄉鎮辦工業管理目標管理辦法和考核以及工業企業政策性獎勵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企業的扭虧增盈;承擔區應急物資綜合管理;指導區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管理、專用線(專用碼頭)共用等工作。
(四)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促進科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區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原二輕系統企業改制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兼併破產計畫,研究提出有關債權損失核銷和職工安置方案。
(五)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投資、產業規劃與技術進步科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產業調整方向、提出調整重點產業布局,研究提出企業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主導產業的培育壯大;擬訂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支柱產業、主導產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研製與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六)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電力信息科
承擔電力工業管理和運行監測工作,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資源配置,監測調控電力生產運行,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指導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電力生產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承擔區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宣城市宣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行政審批科
承擔行政審批職能,負責區級審批許可權內所有報件受理申請和辦理。
機關紀委(監察)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監察局關於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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