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2003年8月,經如皋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如皋市政府直屬部門----如皋市招商局,招商局辦公場所設在行政中心,以招商引資工作為主。設有北京、上海、蘇州、寧波、深圳等分局;在上海設有聯絡處。如皋市招商局秉承“一切為了投資者、為了一切投資者、為了投資者的一切”的理念,為各類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投資環境
一、區位優勢
如皋處於長三角核心位置,具有通江達海、承南啟北的區位交通優勢。水上交通十分發達,擁有兩條國家一級航道,可通航10萬噸級的“三超”巨輪。皋張汽渡是連線我市與蘇南的一條快速過江通道,只需20分鐘即可溝通長江南北。陸路交通四通八達,市中心距上海近200公里,全面融入上海1.5小時都市圈,蘇通大橋“第一門戶”和接軌上海“橋頭堡”的獨特區位優勢凸顯,已全面邁入“橋港時代”;寧通高速、沿海高速和在建中的江海高速在我市境內的道口多達6個,從任何一個鎮區出發,均能在10分鐘內駛入高速;全市等級公路通車裡程達2428公里,形成了“八橫八縱”道路交通網路體系。加之穿境而過的新長鐵路、正在規劃建設中的滬通鐵路、距城區僅60公里的南通機場,使如皋成為上海經濟圈內重要的交通樞紐。這種江海河聯運、水陸空一體的立體交通格局,為長三角經濟發達地區產業梯度轉移提供了快速通道,也使如皋成為承接上海、浙江等地經貿資訊、文化信息、高新技術產業輻射的前沿陣地。
二、教育優勢
“教育如皋”成為體現如皋形象的一塊標誌品牌。全市教育形成了“普教強,職教興”的局面。我市率先成為“江蘇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先進縣(市)”,教育局被評為“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市擁有國家級示範高中4所,江蘇省級重點高中6所,連續多年高考本二以上上線率達到全省平均上線率的兩倍。職業教育在協調發展中不斷壯大,全市有職業技術學校9所,包括3所國家級重點職中、1所省級重點職中和5所南通市專業特色成人教育中心校,在校生總人數1.7萬人,每年為企業培養輸送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近6000人。另外,由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多達42家(具體名單見附錄),初步形成了就業前培訓、創業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的職業培訓體系。
如皋的勞動力不僅具備勞動者數量多、受教育程度高、綜合素質強的競爭優勢,更具有用工成本低、流動性較小的相對優勢。
三、人才戰略
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年度人才工作專項資金設為2000萬元,並保持高於財政收入增長幅度,逐年遞增,廣泛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來我市投資、創業、工作,加快構築人才高地,為我市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協調和跨越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今後一段時期,我市人才工作的具體目標是:人才總量顯著增長,到2015年,全市人才資源總量超過25萬人,年均遞增10%以上,每萬人口擁有人才資源超過1500人;人才結構更趨合理,到2015年,產業人才達到20萬人,高層次人才達到8000人,高級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占技術工人總量20%以上;人才素質不斷提高,到2015年,全市本科以上學歷的人才占人才總數的比重不低於50%,高級工以上技能人才達到技術工人總量的20%;人才國際化水平不斷提高,外國專家、歸國來如服務人才和智力項目數量顯著增長,本土人才國際化進程顯著加快,海內外人才交流合作更加密切;人才環境不斷最佳化,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主體地位得到充分體現,政府對人才的服務和引導更加務實高效,人才創新創業的支撐體系不斷完善,建成“環境一流、機制靈活、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產出高效”的人才高地。
優惠政策
一、產業政策
(一)嚴格規範各項收費
(1)嚴禁借各種名義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和強制接受指定服務。市內任何行政、事業單位,向企業進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含集資、捐助基金),必須憑“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收費依據及標準,並在《企業收費登記卡》上登記,否則企業有權拒繳。
(2)企業除社會保障性和上繳省、市的收費項目以外,留給本市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按本市有關優惠政策執行,所有收費項目凡有政策性彈性空間的,一律按最低標準收取。
(3)新辦生產性項目的外資企業,供水增容費按規定收費標準減收50%,內資企業按規定收費標準減收40%。自設專用供水管道的,免收供水增容費。實行單迴路供電的企業免收供電貼費。
(二)土地受讓
(1)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在實行招、拍、掛統一價格的基礎上,再根據項目的投資規模、科技含量、稅收預期等情況,實行彈性地價。
(2)生產型工業企業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可申請租用土地使用權,一次性簽訂契約,租用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租用費用參照項目所在區位、當年農產品價格等因素,由投資方與接收方友好商定,款項一次性付清。
(3)外商投資建設和經營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可以充分利用該設施的優勢,依法經營項目一定範圍內的服務設施,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交通基礎設施沿線的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經營,並在出讓地價上享受優惠。
(4)對外商以合作形式投資到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資金,可以同等金額的土地使用權予以補償,土地出讓價可按現行地價減免15%。
(5)外商一次性投資4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用地,按政府指導價本市級留成部分優惠50%,一次性付款的再優惠5%。
(6)對內資企業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用地,與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二、鼓勵政策和措施
(一)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政策措施
1.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經市發改委(經貿委)備案(核准)或轉報以提升裝備水平、採用新技術、選用新工藝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企業設備投入當年完成工作量超過500萬元(高新技術產業企業超過300萬元、信息化項目達100萬元)、並通過相關部門組織驗收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財政補貼。
(1)鼓勵企業技術、裝備更新,給予設備投入額的2%貼補。
(2)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對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增加設備投入額0.5%的貼補。
(3)鼓勵企業引進進口設備技術提升傳統產業的裝備水平。對採用進口設備、引進新技術和選用新工藝的項目,以及通過信息化、自動化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裝備水平的項目,增加設備投入額0.5%的貼補。
(4)鼓勵船舶修造及配套、汽車製造及配件、精細化工、電子、電力、電器、新能源、環保設備、機械製造等重點行業的發展。增加設備投入額0.5%的貼補。
(5)鼓勵工藝改進、產品開發。對企業以提高研發能力和提高新產品開發能力為主的投資項目,增加設備投入額0.5%的貼補。
以上增加貼補額可疊加享受。技改投入單項最高補貼額100萬元,同一項目享受到省以上財政補貼的,不重複享受,就高不就低。
(6)鼓勵企業“以企引外”。引導企業利用現有技術、人才、產品、資金吸引外資進行改造提升,加大引進先進制造裝備的力度,除享受技改投入貼息外,企業引薦外商投入先進生產設備達到300萬美元以上的,獎勵引進外商投入的企業項目竣工投產後次年稅收(增值稅、所得稅)增量地方留成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25%。
(7)對未能達到新辦企業立項時的投資強度標準的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不予補貼。
(8)企業已享受重大項目一企一策技改補貼和獎勵的,與本補貼不重複享受,就高不就低。
2.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1)政府投資控股的擔保公司(如皋市科技開發和工商企業擔保有限公司)對企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項目融資提供優先擔保,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產品)開發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項目提供優惠擔保,擔保費率按正常費率的50%收取,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擔保公司。
(2)市科技開發和工商企業擔保有限公司在為市內企業提供擔保的同時參加省再擔保公司的再擔保,市財政給予再擔保費用不超過30%的補貼。
3.加大減費降負支持力度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取消項目收費、降低收費標準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等政策,切實減輕投資企業負擔。
(2)嚴格執行收費下限標準。凡有彈性空間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實行下限標準。
(3)減少行政收費項目,從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市統一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糧食風險基金。
(4)規範服務業收費。物價管理部門要依法對以行政權力為依附的中介機構收費標準進行核定,合理確定服務成本和利潤空間,大力降低企業負擔。
(5)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科技創新項目,規模擴張竣工投產後三年內,因規模擴張增加的非稅負擔地方財政所得部分,超過全市平均增幅的不再收取。
(二)鼓勵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
1.加強科技政策引導促進企業自主創新
(1)落實科技計畫立項配套政策。對獲得國家、省、南通市科技計畫立項撥款的,企業研發經費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按上級立項檔案或項目契約的要求給予匹配。
(2)培育科技項目源。鼓勵企業通過自主創新,積極研發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和技術,對科技含量高、產業化前景好,經專家評審立項後,工業項目給予2~6萬元的資助,其它項目給予1~3萬元的資助。
(3)經省級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經國家級認定的重點新產品,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同一產品不重複計獎)。
(4)對獲得江蘇省、國家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知識技術密集型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
(5)對獲得省級和國家級指導性計畫立項的科技項目,實施通過驗收後,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的獎勵。
(6)對通過省、國家級科技成果和新產品鑑定的項目,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
(7)組織如皋市科技進步獎評定活動,設立如皋市科技進步特等獎、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6000元、3000元。
(8)加強科技統計監測工作。及時準確地把握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動態,加強對科技統計監測工作的考核,開展鎮(區)科技進步統計監測競賽,設立升檔進位獎,對進入南通市鄉鎮科技進步統計監測綜合排名前20名和升檔進位前20名的鎮(區),分別給予2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
2.加快科技創新平台建設
(1)加強產學研合作平台建設。舉辦一年一度的如皋經濟技術洽談會。建立科技合作信息員制度,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產學研合作活動,為企業搭建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科技資源的有效流動。
(2)資助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和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合作費用在30萬元以上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按實際支付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額不超過30萬元。
(3)推進企業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的建設。對新組建的南通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當年進行授牌,一年後經績效考核評估為合格以上的研發中心,國家、省、市給經費的按其規定予以配匹,不給經費的分別給予以下獎勵:南通市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獎10萬元,省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獎20萬元,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獎50萬元;企業技術中心同等獎勵。
(4)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鼓勵各鎮區創建科技企業孵化基地。對認定的江蘇省、國家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
(5)對入駐如皋市科技創業園的孵化企業三年內實行特殊優惠政策:免費提供孵化單元用房(按註冊資金提供),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營業稅先征後獎,地方性各種規費免徵,各級科技計畫向入孵企業傾斜。
3.大力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
(1)鼓勵企業積極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產品和新技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PCT國際專利每項資助15000元,其中申請資助5000元,授權資助10000元;職務發明專利每項資助4000元,其中申請資助1000元,授權資助3000元;職務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項資助1000元、800元,其中申請資助200元,授權資助800元、600元;非職務發明專利每項資助3000元,其中申請資助500元,授權資助2500元;非職務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項資助800元、700元,其中申請資助100元,授權資助700元、600元。
(2)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示範企業的認定工作。對獲得智慧財產權戰略示範認定的企業,年申請專利每滿10個獎勵1萬元。其它企業年申請專利每滿20個獎勵1萬元。
4.落實國家稅收政策
(1)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應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所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的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研究開發實際支出占當年銷售收入比例超過5%的企業,可由企業納稅關係所在地政府從企業貢獻中拿出部分資金給予獎勵。
(2)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企業購置軟體,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年限最短可為3年。
(3)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經省以上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之年起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強化科技人才激勵政策
(1)獎勵突出貢獻科技人才。對在我市技術創新、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中作出突出貢獻、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科技人員進行重獎。評選年度“如皋市科技功臣”,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如皋市科技功臣”榮譽稱號,每人獎勵5萬元。每年開展“優秀科技工作者”等評選活動。
(2)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經專家評審,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高層次領軍創新創業人才,政府給予獎勵: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提供260平方米的別墅一幢居住;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前三位完成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專家,江蘇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的高技能創新人才,提供15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一套居住;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學位、承擔省級以上重點項目、重點學科或重點實驗室建設的領軍人才,或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來如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海內外創新型科技研發人才,提供12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一套居住。以上對象三年服務期滿,作出重大貢獻,給予相應條件的住房獎勵;來如創新創業,同時享受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
6.完善科技投入體系
(1)政府率先加大科技投入。進一步加大對自主創新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引導性投入。確保市科技三項費占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2%以上,如皋經濟開發區、長江鎮(如皋港區)、如城鎮三個主體功能區科技三項費分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1.5%,各鎮科技三項費分別占本級財政支出的1%;市科學事業費占本級財政支出的1%以上,並以高於財政支出增幅5%的比例逐年增長;加大農發基金對農業科技項目支持力度,市農發基金每年安排不少於10%用於扶持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示範推廣。
(2)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經費R&D不低於當年銷售收入的5%,其它規模企業的研究開發經費不低於當年銷售收入的2%。企業享受的各項科技政策所獲得的補助,應當全部用於技術創新的再投入。
(3)金融部門加大對科技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強科技部門、金融單位、企業間的溝通和聯動,科技部門積極向金融單位推介科技項目,促進金融和科技的結合。金融單位進一步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服務,優先安排科技創新項目、“火炬”、“星火”等重點科技計畫項目的貸款,確保重大科技項目的順利實施。增加信貸品種,拓展擔保方式,積極開展可以依法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質押的貸款,擴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規模,更好地發揮金融資產在企業技術創新中的助推作用。
三、鼓勵企業加快上市
1.上市公司和進入上市軌道的企業,投資高新技術項目或進行技術改造,符合產業政策規定的,優先推薦享受國家及省貸款貼息等各類扶持資金。
2.支持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幫助申報省級、國家級工程中心或技術中心。
3.企業成功上市後,政府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上市公司每融資1億元再獎勵20萬元(融資總額80%以上用於在本市投資項目)。
四、鼓勵企業“創名創牌創優”
1.鼓勵企業實施名牌戰略。對新獲得中國名牌或中國馳名商標產品的企業、江蘇名牌或江蘇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南通名牌或南通市知名商標產品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1萬元。司法途徑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按上述標準的50%執行,複評確認的按上述標準的20%執行。
2.鼓勵企業新產品開發。對通過省、國家級新產品鑑定的項目,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萬元。(與科技成果鑑定不重複獎勵)
3.鼓勵企業實施質量標準化戰略。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和專業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資助經費3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新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研製項目,作為標準第一(主要)起草單位的,標準經批准、發布、實施後,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項不重複計算)。
如同一產品獲多項獎勵,其最高獎項足額計獎,最高獎只獎一項,其餘獎項按標準的20%計獎。
投資審批程式
政府承諾
如皋市委、市政府對一切來如皋創業的客商作出以下承諾:
1.政策最活: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對於投資者提出的要求,我們將按照項目規模和類型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靈活處理,按照“互惠互利、特事特辦、一切均可協商”的原則儘可能給予滿足。
2.程式最簡:市行政服務中心實行“一門受理、一門收費、聯合審批、限時辦結”。
3.收費最低:對涉企收費能免則免,能少則少。
4.服務最優:秉承“熱情誠信、有求必應”的宗旨,保證企業“院牆之外的事”不用業主操心,由市經濟環境監察中心和行政效能監察中心為企業保駕護航,由企業所在地開發區管委會、鎮政府全方位、全過程跟蹤服務。
資源優勢
一、土地資源優勢
(1)土地可有償出讓或租賃;徵用集體經濟組織土地的,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允許將法定補償折算為企業股份,實行參股分紅。形式尊重投資者意願。
(2)項目急需用地的,在用地單位出具環保預審材料、土地預審報告、規劃紅線圖、預繳征地費用的基礎上,可由市國土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正式報批手續。
(3)生產性企業受讓的土地,根據項目的投資規模、科技含量、稅收預期等情況,實行彈性地價。對經營期10年以上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用地優先安排計畫,可根據項目規模按現行基準地價給予土地出讓金10—50%的優惠。
(4)受讓土地收費,應上繳省財政部分為1.91—2.04萬元/畝,全額徵收。按省以上政策規定應由本市財政所收部分為1.63—1.88萬元/畝,可緩交並免交新菜地開發基金、撤組預備金、徵用土地服務費。村組補償費用可由項目所在地開發區、鎮與投資者達成共識,交由開發區管委會、鎮政府協調辦理。
(5)企業採取租賃辦法使用國有、集體土地的,可按協定逐年繳納租金。
二、人才資源優勢
如皋具有豐富的人力資源。如皋是人口大市,同時也是教育大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自成體系。在如皋投資興業,不僅用工成本相對較低,而且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受教育程度高、綜合素質很強。
勞動力培訓
如皋市職業教育走集約化發展之路,職教體系健全,教育機構數量多、培訓質量好。現有省重點職中2所,省重點技校1所,骨幹職中2所,成人職業技術學校23所,班級數近200個,在校學生數8000多人,在職專任教師近400人,授業科目涉及紡織服裝、機械基礎、電子線路、基礎會計、農業基礎、旅遊概念、計算機套用等30多個專業,能為企業培訓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全市職高畢業生參加中級專業技能考核及格率保持98%以上,參加對口高考一直在南通市遙遙領先,如皋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等校錄取率達100%。到2005年,職業學校調整為4所,辦學規模82所以上,在校學生總數12000人以上。
三、水、電等資源優勢
水價
如城地區城鎮居民生活用水1.4元/噸,工業用水1.6元/噸,非工業其他行業用水1.9元/噸,賓館用水2.15元/噸,其他地區農村居民生活用水1.1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1.4-1.6元/噸。(電價見表)
電價
電價類別電度電價(元/千瓦時)
1KV以下1-10KV35-110KV110KV220KV以上
城鎮居民生活0.520.51
商業照明0.8840.869
其他照明0.7910.7760.761
非工業、普通工業0.6640.6490.634
大工業0.4730.4580.44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