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

孵化器

孵化器有原始意義上的層面,也有引申意義上的層面。本義上是指孵化禽蛋的專門設備,引申意義用於企業當中。英文為incubator,指人工孵化禽蛋的專門設備,又名孵化機、孵化設備。但很多人也把企業孵化器簡稱了孵化器。

基本信息

簡介

企業孵化器(businessincubator),在中國也稱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它通過為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物理空間和基礎設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務支持,進而降低創業者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成功的企業和企業家。在台灣地區叫育成中心,在歐洲一般叫創新中心(innovationcenter)。企業孵化器一般應具備四個基本特徵:一是有孵化場地,二是有公共設施,三個是能提供孵化服務,四個是面向特定的服務對象-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全球第一家孵化器“貝特維亞工業中心”於1959年在美國誕生。

發展歷程

美國企業孵化器發展歷程

從1959年貝特維亞工業中心誕生開始到80年代初,是美國孵化器發展的初期階段,主要目標是為了緩解社區的高失業率的狀況,主要功能集中在場所和基本設施的提供、基本企業管理職能的配備以及代理部分政府職能(如一些政府優惠政策的詮釋和代辦);

80年代中後期,美國孵化器進入第二個發展階段,孵化器作為一種有利於經濟開發的新型工具得到政府的強力推廣,專業技術孵化器是美國政府對企業孵化支持系統化的一個重要方面,虛擬孵化器是美國企業孵化支持日趨系統化的另一個標誌;

90年代上半期,風險資本的觸角伸入孵化器中,孵化器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呈現企業化運作趨勢,其主要表現是服務對象向外擴張和服務形式多樣化,孵化經營重心由孵化新創企業轉向涵蓋市場機會的識別以創建企業本身;90年代後期到現在,伴著創業孵化集團的出現美國孵化器進入第四個發展階段,創業孵化集團的革命性在於其解決了傳統孵化器的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具備了獨立的投資功能,二是解決了傳統孵化器難以吸引高素質的管理人才的問題。

中國企業孵化器

發展概況
孵化器武漢東湖創業中心

成立於1987年6月的武漢東湖新技術創業中心是中國第一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截至2006年底中國列入科技部統計的孵化器達到548家,數量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在孵企業達到40,008家,約占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總量的1/3;創造的直接就業機會79萬個。孵化器為國家和地方培育和輸送了一大批優秀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中發揮出了較強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目前累計畢業企業數量已經達19896家,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畢業企業創造的營業總收入達1,745億元,在孵企業共申請各類專利達22191項。

發展階段

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有可能經歷以下三個比較大的發展時期:經典發展時期,這一時期是孵化器的初級發展階段,大約要經歷10-15年,主要特徵表現為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其建立和發展,投入大量資金,創造最初級的孵化條件;多元發展時期,也稱為中國孵化器第二次創業時期,估計可能要持續20-30年左右,主要特徵為從向在孵企業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服務逐步過渡到為創業者的直接服務、專業化發展、創業投資、網路化發展、盈利性發展、國際化發展;全球化發展時期,或者叫做第三次創業時期,跨國公司、多國政府和跨國投資機構的支持,依託全球資源對世界範圍的最新發明進行跨國孵化將是其主要標誌。

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
孵化器國家級高新技術創業中心
為了鼓勵企業孵化器行業發展,中國政府對企業孵化器實行認定製度,對經過認定的企業孵化器實行稅收等優惠政策。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國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的認定和管理工作。申請認定國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符合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2、領導班子得力,機構設定合理,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7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如是專業技術型創業中心,則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占2/3以上;
4、服務設施齊備,服務功能強,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諮詢、市場、培訓、技術開發與交流、國際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務;
5、管理規範,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業的統計數據齊全,並至少連續2年按科學技術部要求上報相關統計數據;
6、在創業中心自主支配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80家以上(如是專業技術型創業中心,則在孵企業應達50家以上);
7、累計畢業企業在25家以上,畢業企業及在孵企業為社會提供1000個以上的就業機會(如是專業技術型創業中心,則畢業企業在15家以上,畢業企業及在孵企業為社會提供500個以上的就業機會);
8、創業中心自身擁有300萬元以上的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並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了正常的業務聯繫;
9、實際運營時間在3年以上,經營狀況良好;
10、專業技術型創業中心自身應具備專業技術平台或專業化的中試基地,並具備專業化的技術諮詢、專業化的管理培訓能力。

企業孵化器行業優惠政策

為了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行業發展,中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主要政策有: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截止2008年初,中國共有159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通過科技部審核並可以享受2008年度國家免稅條件。

企業孵化器的服務

根據美國全美孵化器協會的統計資料,成功企業孵化器提供的服務一般包括:網路支持;網際網路或信息技術服務;諮詢;聯繫戰略合作者;商業計畫支持協助獲取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聯繫大學研發機構;幫助可靠的學生實習或就業;管理團隊發展;財務管理支持;智慧財產權支持;法律服務;提供專業實驗設施;人力資源管理支持;產品或技術開發支持;與技術相關工藝的支持;國際貿易支持等。

企業孵化器延伸思考

自1987年中國誕生第一家企業孵化器以來,作為創業科技企業棲息地的企業孵化器在我國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有關企業孵化器的討論也越來越熱烈。

科技企業孵化器首先是一個以"制度性框架"與"中介性體系"為根本特徵的智慧型服務產業。由於政府主導經濟的強烈動機和直接參予經濟的廣泛行為,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制度性框架"特徵尤甚於美國,具體表現在:

制度性的機制

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是政府意志的體現,這種意志使孵化器獲得了納入政府機構框架的組織設計和超出政府機構框架的組織創新空間,制度化的創新機制和準公共機構的體制使孵化器及其在孵企業獲得了特殊的生存和發展機遇。

制度性的產品

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獲取了大量政府投資,成為政府的大規模採購品,政府並不要求這種制度性投資的產品或者說是採購品短期內有多少直接的回報,其作為重要政策工具的社會性與當初發展高新區的初衷也大不相同,也可以說,孵化器和高新區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性的產品。

制度化的服務

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享有特別的法律地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特別立法或者以政府檔案的形式支持和保護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先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得以有組織地為本土和回歸本土的創業者提供:公共的完整的制度化的服務。創辦新企業在中國變得空前的容易,啟動新創意和開展技術創新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擁護和支持。

制度性的目標和產品

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中國要實現明確的政府目標或者說是公共目標,即"創造並維持一個高效率、低成本的創業環境;迅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批量生產企業、批量提供就業"三大目標,其中企業、企業家、企業就業已被很多人認同為孵化器生產的"公共產品"。順理成章,"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自然成為孵化器刻意追求的目標,或者說是制度規定的一部分。從1987年中國第一家孵化器誕生到今天,體現上述四大制度性特徵的"制度性框架"不僅沒有弱化,而且還有日益強健的趨勢。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個"中介性體系"。被尊稱為"中國孵化器之父"的印度人魯斯坦•拉卡卡對孵化器有一個簡單的定義:孵化器本身是一個系統,是專門為扶持新創的科技型企業而設計和運作的體系。中國孵化器研究知名專家顏振軍博士頗為認同這個定義,認為其中的"體系"二字特別重要,這個體系首先應該是一個"中介性體系"。已經有不少人越來越意識到孵化器中介服務功能的重要,強調孵化器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但可以盈利的"特殊中介服務機構"。在進行中介的同時還要進行資源整合,使儘可能多整合後的資源集合到孵化器及在孵企業的周圍,把孵化器變成最集中、最有效的資源整合工具。有了上述中介及整合,孵化器就具備了通往官、產、學、研、銀行、風險投資的廣泛渠道和網路,具備了自我繁衍和繁衍他人的能力。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個智慧型服務產業。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一種以諮詢和中介為根本手段的高級智慧型服務產業。孵化器的經營管理者必須具備相應的智慧型,以團隊、個人的方式儘可能多地為在孵企業提供全方位和全程服務;智慧型服務的結果自然是智慧型資源的外化,儘可能多地為在孵企業開拓、挖掘、配置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市場行銷、發展戰略在內的大規模的諮詢服務和經紀、融資等中介服務便在此之列。

行業孵化設備

現在新型的一個行業孵化器可以孵化小雞小鴨鴿子等家禽珍禽的機器孵化設備是現代化養雞設備中的重要設備之一,整套孵化設備包含孵化機、出雛機及其他配套裝置。
孵化機的類型很多,固然主動化程度和容量大小有所不同,但其結構原理基礎雷同,重要由機體、主動控溫裝置、主動控濕裝置、主動翻蛋裝置和透風換氣裝置等幾部分組成。目前以箱體式孵化機(又稱電孵箱)利用較多,這種類型的孵化機按其容量可分為大、中、小型3種規格,其容量分辨為5萬~10萬枚或更大、1萬~5萬枚、1萬枚以下,在中小型孵化機中,孵化和出雛兩部分是安裝在同一機體內的。
1.對孵化機的要求
(1)主動控溫,溫度均勻一般請求控溫精度為±0.2oC,機內各點溫度差不大於0.4℃。
(2)透風公平,及時換氣孵化期間每枚胚蛋應有0.002~0.010m3/h的透風量,出雛期間應有0.004~0.015m3/h的透風量,以使機內空氣新穎,CO2含量不超過0.5%。
(3)定時翻蛋,角度要夠,動作要安穩,一般每隔1.0~2.5h翻蛋一次,翻蛋角度為±45o,當蛋盤翻至最大角度時,蛋與蛋盤都不能掉下。
(4)主動控濕,濕度適當。一般請求孵化期間相對濕度為53%~57%,出雛期間為65%~70%,誤差不超過3%。
2.孵化機的套用與保護
(1)孵化機應安裝在混凝土地面上,地面應保持平整,安裝時孵化機應稍向前(有的機型向後)傾斜,以便於清洗時排放污水,機門前要留2~3m的把持空間。
(2)孵化室的溫度應保持在20~27℃,溫度高於27℃或低於20℃時,應考慮安裝空調設備或採用其他措施。濕度應保持在50%左右。室內要有良好的透風換氣條件,孵化機(特別是出雛機)排出的廢氣要用管道引至室外。孵化室要經常清掃、沖刷、粉刷和消毒。
(3)整機安裝完畢後要通電試機,檢查溫度、濕度節制系統是否正常,並根據請求調好溫度。還要檢查超溫、低溫報警系統有無故障,主動定時翻蛋系統是否正常等,待運轉1~2天,一切正常後方可正式進孵。
(4)套用中隨時留心觀察機門上溫度計唆使的溫度,如有不正常現象要及時檢查控溫系統,消除故障。
(5)隨著胚齡的增加應適當開啟進氣口和排氣口,後期應全部打開,以保證胚胎正常發育對氧氣的需要,但前期不應開啟過大,以免加溫較慢,浪費電能。
(6)要留心翻蛋角度是否達到請求,定時是否準確,最好使所有的孵化機翻蛋方向一致,以便於治理。每翻蛋一次都要做好記錄。
(7)要留心控濕裝置的水箱(盤)內不能斷水,感受元件的紗布與水盒內要經常換水,紗布被髒物污染後要洗淨後重裝。對於無主動控濕裝置的孵化機,要定時往水盤內加溫水並根據不同孵化期對濕度的請求,調劑水盤的數目,以確保胚胎髮育對濕度的請求。
(8)每孵化一批或出雛一批後,要對孵化機或出雛機進行徹底沖刷並消毒一次。然後檢查機械部分有無鬆動、卡碰現象,檢查減速器內潤滑油情況,並清除電器設備上的灰塵、絨毛等髒物。通電試運轉一段時間,調好溫度和濕度後進孵下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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