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通俗的講,“受讓”與“轉讓”相反,但又不可分。轉讓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契約、股份、或具體物品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給另一人,而受讓者就是接受這個轉讓的人,所以,受讓可理解為接受轉讓。
主要包括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優先受讓權、共有人對共有物的優先受讓權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其他股東欲轉讓股份的優先受讓權
舉例介紹
在租房子的人和其他人都願意出10000元買房東正在出租的房子時,房東只能賣給租他房子的人,而不能賣給其他人。
房東如果沒通知租他房子的人就把房子以10000元賣給別人了,則租房子的人有權撤銷房東的行為,並以10000元的價格購買這個房子。
但如果其他人願意多出1塊錢,而租房子的人只願意出10000元,則房東還是可以把房子賣給其他人。
所謂承租人的優先受讓權就是這個意思。
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受讓申請書》主要內容填寫說明:
表一:意向受讓方基本情況
1、主要填寫“意向受讓方”的相關信息和聯繫方式。“意向受讓方”指對北交所上市掛牌項目提出舉牌申請的受讓意願人,包括法人單位或者自然人,自然人應註明身份證號碼。
2、“組織機構代碼” 指由各級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單位)法人代碼證書規定的9位代碼。
3、“經濟類型”從以下幾類中進行選擇:(1)國資監管機構或政府部門(2)國有事業單位或國有社團等(3)國有獨資公司(企業)(4)國有控股企業(5)其它。
4、“經營規模”指依據國資廳評價函327號文的標準劃分的大、中、小型企業。
5、“受讓意向描述”的內容主要包括受讓動機和發展計畫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6、如系聯合受讓,請各成員分別填寫該表;並請提供聯合收購協定,協定中應明確各成員的受讓比例及牽頭人,並由牽頭人負責辦理具體事宜;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申請受讓,也不得同時成為其它聯合受讓的成員。
表二:審核意見
1、該表由受託經紀會員填寫,包括意向受讓方遞交的附屬檔案材料清單及審核意見。
2、附屬檔案資料清單:主要包括產權交易委託契約、主體資格證明、內部決策、資信證明等方面內容;如系聯合舉牌,受託經紀會員應分別填寫各成員遞交的附屬檔案清單。
3、審核意見是受託經紀會員對《產權受讓申請書》填報內容及附屬檔案材料的核實意見,由受託會員簽章確認。
4、附屬檔案材料中提供的複印件,應由意向受讓方蓋章。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