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

商標專用權

商標制度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雖然據歷史記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標的國家,但只是一種商標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經濟社會中出現的帶有商業經濟色彩的貿易行為的產物。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是指商標註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註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這些衝突產生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法律未對相關問題進行規定或規定不明確或規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第二,各個權利的確定主體不同,相互之間在確權時缺少溝通;第三,公眾法律觀念的問題,如企業商標與商號不統一,不註冊自己的商標,不正當註冊他人商標等。

法律體系

定義

1、商標專用權的概念。 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2、商標專用權的內容。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是指商標註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註冊商標的專

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權
有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和續展權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專有使用權和禁止權。商標專有使用權,是商標註冊人在國家商標總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 商標禁止權,是指商標註冊人可以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其核准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
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權

《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商標法》是商標專用權保護的基本法,它由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制定,於1983年3月1日實施,力求使商標註冊申請、審查、註冊和保護符合國際標準。為進一步加大對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中國立法機關在1993年對該法進

內容

2.涉及商標專用權保護的其他法律在其他法律中,也有有關商標專用權保護的內容。這些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則》、《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民法通則》對商標權的性質及侵犯商標權的民事法律責任作了規定。《刑法》中規定了涉及商標的犯罪的構成要件及相應的刑罰。《反不正當競爭法》著重對商標假冒行為進行了規定。

行政規章

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權

3.行政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商標法》頒布實施後,制定了若干相配套的行政規章。主要有《商標印製管理辦法》、《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商標代理管理辦法》等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標局還就《商標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但行政執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制定了許多規範性檔案,其中包括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

的法律衝突的解決、服務商標的保護及行政執法措施等。

法規及規章

4.地方性法規及規章這些法規、規章是由地方立法機關、政府根據《商標法》的有關精神,結合地方工作的實際制定的。主要涉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地方著名商標認定等。

5.有關的國際公約、多邊及雙邊協定這主要包括《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馬德里協定有關的議定書》、《尼斯協定》等國際公約及中國同美國等國家就智慧財產權保護簽訂的雙邊或多邊協定。

涉及問題

第一,商標保護範圍的擴大

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權

目前的《商標法》只保護平面視覺商標,而對非傳統的商

標形式,如氣味商標、聲音商標、立體商標等未予規定。在修改《商標法》時將對這些商標形式加以考慮,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商標保護客體。

第二,商標註冊程式的簡化

在註冊人範圍上,將考慮允許以自然人的名義申請註冊商標。同時,將根據《商標法條約》等國際條約的精神,對現行的商標註冊申請、審查程式加以簡化,如申請書件數量的減少、續展註冊的非實質性審查等。

第三,商標執法手段的多樣化

處罰力度的趨重化。

現狀分析

觀點

(一)侵權嫌疑人主觀狀態的認定關於主觀上的過錯是否是商標侵權行為成立的構成要件,一種觀點認為,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應以行為人存在主觀上的過錯為前提,如果行為人無主觀過錯,則不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侵權行為不一定必須要求行為人有主觀上的過錯,有時可以適用無過錯原則,如《商標法》第38條第(1)項及《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1條第(2)項規定,均可以理解為適用無過錯原則,而在承擔法律責任時,可以適用過錯原則,如無過錯就不承擔或減輕損害賠償責任。如美國商標法中規定,只有在故意侵權時,被侵權人才可以要求賠償。我們基本上同意後一種觀點。然而,在很多情況下,對於主觀過錯的認定是非常困難的,如侵權嫌疑人拒不承認其“明知”,或根據事實,明顯是屬於“應知”的,但侵權嫌疑人拒不承認。

規定

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契約,雙方應在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將許可契約副本交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改革開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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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託加工問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委託加工行為大量出現,很多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生產工廠,為其加工產品,進行出口或在中國銷售。委託加工一般有兩種情形:

一是受託方自己無權銷售其為委託方加工的產品,這類行為比較容易管理,雙方只需簽訂委託加工契約。一是受託方有權銷售其為委託方生產的產品,雙方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否則受託方的行為屬於商標侵權行為。

缺陷

(四)商標不正當註冊問題近年來,商標不正當註冊現象屢有發生,註冊的數量及危害程度日趨嚴重,這一方面是由於現行的商標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也是社會公眾法律意識淡漠的體現。我們認為,在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可操作性不強的情況下,應堅持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原則,由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不正當註冊行為。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

(五)責令賠償問題商標侵權案件數量增加的同時,商標侵權損害賠償也日趨複雜。在中國,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均可以處理商標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但目前的法律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損害賠償行為的性質未予明確,因此而產生的訴訟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沒有明確規定,容易使人產生誤解,導致實際執行效果較差。商標侵權案件的查處,不僅包括行政意義上的處理,而且應包括民事權益上的維護。

權利衝突

(六)商標權和其他權利衝突的問題這個問題主要體現在商標專用權同其他智慧財產權之間的權利衝突。如,商標權和著作權的權利衝突、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衝突、商標權和企業名稱權的衝突等。這些衝突產生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法律未對相關問題進行規定或規定不明確或規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第二,各個權利的確定主體不同,相互之間在確權時缺少溝通;第三,公眾法律觀念的問題,如企業商標與商號不統一,不註冊自己的商標,不正當註冊他人商標等。我們認為,解決這些衝突應堅持誠實信用、保護在先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的原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調整範圍

(七)服務商標保護問題1993年修正的《商標法》將服務商標納入了其調整範圍。自此以後,中國的服務商標註冊數量不斷上升,有關服務商標保護的問題也不斷出現。

全球戰略

(八)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進一步推進,商標這一市場經濟活動中的重要資源,其知名度的高低對於企業全球戰略的實現來講至關重要。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家對此也有深刻認識。近年來,中國湧現出一大批馳名商標,這也是中國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集中體現。如“海爾”、“同仁堂”等商標,已經具有相當的國際知名度。

高新技術

(九)與網路有關的商標問題網路作為一種高新技術,對人類影響的深度和廣度是前所未有的,它不再僅是信息傳播的工具,而是影響人類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的力量。可以預見,在不遠的未來,網路虛擬社會將會像現實社會一樣存在於地球之上。中國的網路普及迅速,目前全國的上網人數已達700萬。網路服務的範圍也越來越廣,電子商務的發展前景非常看好。涉及網路的商標問題不斷出現,從最初的域名和商標衝突問題,到網上廣告、網上購物問題,均與商標專用權密切相關。

法律的銜接問題

(十)與WTO及其相關法律的銜接問題在1999年,中國加入WTO工作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中國先後同美國、加拿大等WTO的重要成員國就中國加入WTO達成了雙邊協定,中國有望在今年成為WTO的正式成員,這將極大地促進中國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工作。WTO主要通過《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來保護智慧財產權,其主要內容是:相關標準、執行及爭議解決。加入WTO,將對中國商標專用權的行政保護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在執法的穩定性、公開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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