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女同性戀理論伴隨著20世紀70年代激進女性主義之發展而崛起,到20世紀90年代卓然成家,歷經不同歷史時段與種族、階級、文化差異之衝擊,與婦女運動和同性戀運動相互合縱連橫,以凸顯性傾向(sexuality)與性別(gender)、異性戀機制與父權結構之勾連。定義
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認為:“所有女人皆為女同性戀”;莫妮卡·威蒂格(Monique Wittig)認為:“女同性戀不是女人”;有人認為女同性戀乃膚血乳骨的信誓承諾;有人則以為“女同性戀”乃相當晚近的歷史建構,並不指涉任何文化變異和歷史決定論架構之外唯一永恆存在的女同性戀本質。各家說法紛紜,莫衷一是。在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概念中,女同性戀並不完全是一個性傾向的問題,而是每一個想要認同為女性、從而終結男性優勢的女性都必須做出的一個政治上的選擇,因此又被稱為政治女同性戀者(political lesbian)。
歷史
1950年代末到1960年代末的民權運動,在美國全國範圍內喚起對於種族問題的重視,與此平行的女性主義運動,也通過大量的街頭運動、政治論述與文化創作,來喚起社會對於工作場所和公共領域中女性所受歧視的重視。1969年“石牆事件”爆發,標誌著之前還較為零散和地下的同性戀權益運動,也正式進入公眾政治舞台,成為積極爭取權益、呼籲社會意識的政治力量。50年代,一小群女同性戀者在戴爾·馬丁(Del Martin) 和菲利斯.萊昂 (Phyuis Lyon) 的領導下,建立了一個女同性戀組織,取名為“比利蒂斯的女兒”(Daughter of Bilitis),這個名字來源於由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古希臘文:Σαπφ?;拉丁化:Sappho,約前630或者612~約前592或者560)一首詩改寫的色情詩。目前在美國約有600個同性戀者的組織,有大量的出版物。她們經常舉行大規模的遊行示威活動;活躍在各類傳媒上;選舉能代表同性戀利益的地方議員和行政長官;爭取法律上對同性戀婚姻的認可。80年代,在美軍中,女兵將近15萬人,有大量的女同性戀者無意中在那裡得以聚集,她們當中的許多人在平民生活中是難以相遇的。無怪乎有人說,曾經不敢道出自己姓名的愛已經變得滔滔不絕了。(韋克斯,第25頁)
沿革
女同性戀分離主義(Lesbian Separatism)是這種複雜關係的一個極具想像力和北美特色的產物。1961年之前,美國的每個州的法律里都將肛交規定為違法;1973年,美國心理學會才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移除;此前,心理醫生們普遍認為同性戀是可以治療並且應當被治療的。與這樣的壓抑的環境對比,1969年的石牆運動使得同性戀權益運動成為無法忽視的強音,也讓大部分同性戀者開始敢於對生活和社群進行各種天馬行空的想像。
女同性戀者不久後就開始熱情擁抱女性主義,但是她們一方面將女權主義對於女性獨立的訴求推至極端,一方面又對女性主義為爭取權益而不斷與社會主流協商感到不滿,既希望能夠建立毫不依靠男性、完全實踐平等自由原則的女性身份,又希望能夠擺脫與立法和輿論進行的令人失望的關於同工同酬、家務平分、生育休假等的持久戰,於是女同性戀者開始嘗試建立自己獨立的社區——一個個只有女人的、經濟和文化自給自足的“烏托邦”在美國各地紛紛興起,在1970年代末期的高峰期,很可能有幾千人居住在這樣的社區里。
在北美,宗教社區選擇過獨立、隔絕、自給自足的生活,有幾百年的歷史,在歐洲大陸受到宗教迫害的阿米什人(Amish)就至今在美國各地分散居住,維持著兩百年前的生活習慣、社區結構和宗教儀式。因此,女同性戀分離主義者建立堅持自己信仰、維持自己生活的小社區的構想並不是空穴來風。
事實上,由於她們堅持女性獨立的訴求非常有吸引力,一度說服了很多對女性並無多少情慾的女權主義者,從而造成了美國女權主義歷史中的一個頗有趣的現象:“政治女同性戀者”(political lesbian),意即為擺脫無處不在的男權文化而選擇與女性建立親密關係的女性。女權主義理論家蘇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就提到過:“一夜之間就有許多人轉變為女同性戀者,我認識的許多運動家都忽然改變了取向。”
最有影響力的女同性戀分離主義團體之一,“復仇女神”(The Furies)在她們同名刊物的創刊號上寫道:“(女同性戀)並不完全是一個性傾向的問題,而是每一個想要認同為女性、從而終結男性優勢的女性都必須做出的一個政治上的選擇。” 不同的團體政策不同:有的團體拒絕與男性接觸,有的團體拒絕與異性戀女性接觸,但她們都或多或少認為,依舊在主流男權社會中謀求女性平等權利的女性主義運動過於妥協。
內容
近年來,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日趨公開、活躍,女同性戀分離主義 (lesbian separationism) 也形成了一定的影響,她們提出“多元”(diversity) 口號作為對“變態”(perversity) 這一指責的回應。她們說,“我們已經超越了要求隱私權的階段,甚至超越了開辦女同性戀酒吧、實業和項目的階段,達到了要求開展廣泛的公開討論的階段。”(Barrett and Phillips, 95)有的女同性戀者認為她們的文化被女性主義重新解釋了。她們說,“女同性戀是實踐而女性主義是理論”的口號不失為一個好的動員令,但它卻歪曲了我們的歷史。(韋克斯,第309頁) 她們批評保守派,認為她們反對和壓制了一切有關性、性別、種族和階級的嚴肅討論。她們認為,性別主義是一切壓迫的根源,而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是對男性霸權的威脅,女同性戀者必須組織起自己的運動以反對男性霸權。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猛烈抨擊男性對女性的暴力行為和攻擊性性行為。她們還認為,母性是女性的優點,而不是女性的弱點。她們反對異性戀霸權,即那種以為只有異性戀才屬正常範疇的偏見。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可以分為選擇性的與“天生”的,當然關於同性戀傾向到底是先天形成還是後天形成的至今尚無定論。此處所說的選擇性同性戀是指將同性戀生活方式作為一種政治選擇來實踐的女性。關於女同性戀形成原因的理論可以被分為:生理決定論,社會建構論和社會政治選擇論。所謂社會政治選擇論這一成因專指那種以選擇女同性戀生活方式作為擺脫異性戀壓迫制度的行為。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有一大批女性確實做出了這樣的選擇。這些政治導向的女同性戀者選擇將自己的生命、愛和精力交付給另一個女人,而不浪費時間經營同男人的關係。認為異性戀女性是與敵共眠。(Watkins, 111)從女同性戀中的三種成分可以看出,性傾向的差異是自然的、文化的,有時又是政治的。
焦點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所關注的爭論焦點包括:性活動:是任何形式都可以還是應當反對性活動中的權力關係,如虐戀關係。
傾向的選擇:是天生的還是選擇的,要做一個女性主義者是否一定要先做一個女同性戀者。
恐懼症:許多女同性戀被診斷為“內化她們的同性戀恐懼症”,把社會歧視說成心理疾病。
結婚與否:異性戀占有性、愛、婚姻、家庭之權利,女同性戀應當爭取同性婚姻。
雙體制還是單體制:異性戀與男權制是一個體制的兩面,還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兩種制度。
女同性戀母親:撫養孩子的家庭環境缺乏刻板的性別示範問題。
女同性戀的不可見性:無論在異性戀霸權的社會還是在同性戀世界中,女同性戀都面臨邊緣化的問題。
女同性戀被視為女性男性化:異性戀的男女兩分思維以及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兩分思維總要將女同性戀關係中的角色比附於異性戀關係中的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不能夠接受性別模糊或混淆的狀態。因此,女同性戀往往被視為女性的男性化,而不被當作正常女性看待。
意義
1988年,美國通過了新的地方政府法案,其中第28條款竟然還有這樣的規定:禁止“提倡同性戀和假家庭關係”,禁止“在學校接受同性戀的教育”。(Charles, 186)這是女同性戀女性主義所面臨的社會現實,證明同性戀權利運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20世紀90年代,酷兒理論橫空出世,它是一種全新的性話語。而酷兒政治可被追溯到60年代和70年代。酷兒不是一種固定的身份,而是一種身份批判的過程。在酷兒理論中,身份形成和身份政治是中心論題。酷兒一詞被用來指稱這樣幾種人:第一,同性戀;第二,對某人有感情;第三,拒絕接受傳統的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分類的人,挑戰的欲望超越了異性戀規則。
女同性戀研究擺脫了男同性戀研究,在近年來發展為酷兒理論研究和女性主義的研究。酷兒的視線一反70年代和80年代求人接納的正面描述同性戀的姿態,故意去探索變態,觀照性慾的“下腹部”,探察同性戀關係中的暴力、嫉妒、不平等關係、占有與背叛。在90年代做一個酷兒,就是對你自己的性和你的政治保持熱情,而採取一種“現身”的策略或生活方式,對主流的趣味和敏感採取不屑一顧的不讓步的態度,將快樂視為真正自我的一種表達。(Robinson, et al., 60-61)
關係
各個政治運動和理論之間既有交叉又有衝突,而女性主義和同性戀運動內部也充滿了多元性、爭議與矛盾;女同性戀及其研究、運動和理論,與這些紛繁複雜的理論和運動,從1970年代至今,一直在不斷的結盟、借鑑、批判中,形成了複雜而充滿活力的關係。面對著社會各個領域對於女性的壓迫與歧視,女性主義不僅僅追求和堅持女性的平等權利,更是一種批判的立場和視角。批判,並非簡單的拒斥,而是一種尋求理解和判斷的理論態度;女性主義批判,試圖理解社會各個領域的傳統、習慣、規定、法律、語言、社會角色等各方面可能蘊含的基於性別的壓迫、歧視、刻板印象等,並在此理解的過程中,發現它們所依賴的價值觀與意識形態,從而尋求可能的改進方向。
從這個角度來說,女性主義的立場幾乎內在的包括了女同性戀作為政治群體的訴求:對於社會“主流價值”的追問與懷疑,對於性別身份的關注和對於女性體驗的探討,對於壓迫和邊緣化的敏感和反對等等。女同性戀理論學者戴納·海勒(Dana Heller)就此寫道:“女性主義給了我審視‘傳統’的理論工具。女性主義向我揭示了西方思維傳統中的抽象論述對於女性、酷兒、少數群體的忽視,以及對此傳統的抵抗。女性主義教會我讚賞矛盾性和與矛盾性共存的必要。”(Heller 1997, 2)
分裂
女同性戀與女性主義這樣自然的親近關係,使得“比利提斯的女兒”(Daughters of Bilitis,美國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戀組織)的創始人之一戴爾·馬丁(Del Martin),在1970年撰文聲明與同性戀運動分道揚鑣,而擁抱與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結盟。馬丁指責當時的同性戀平權運動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誼”(brotherhood)為主導,十五年來都在忽視和排斥女性的訴求,而她們在同性戀運動社群中找不到的“接受、平等、愛與友誼”,正可以在女性主義運動中找到。(Martin 1970) 馬丁的聲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戀運動中發現自己被忽視和噤聲的失望的女同性戀者,她們在女權主義中找到了同盟,因為女性主義恰恰強調女性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的被忽視和噤聲的地位;在女性主義陣營里,不同性傾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對對於女性的壓迫,尋求女性的獨立自主與政治聲音。
不僅女同性戀者可以從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中汲取力量、借鑑資源和尋求同盟,後者也從前者獲益良多。女同性戀者在西方歷史上的邊緣化和沉默,成為了她們最有力的理論創新的來源;女同性戀理論研究的興起,為女權主義理論帶來了更加豐富的視角和批判。
一個引人注目的例子是女同性戀作家、詩人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對於“強制性異性戀”(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的批判。里奇認為,在當代社會中,女性的社會化不可避免地基於異性戀的模式,即女性所受的教育和社會影響告訴她們,她們的性別身份(例如女性意味著美麗的外表和溫柔的態度等),和社會角色(妻子、母親、情人等),都是基於與男性的異性戀關係,而這樣的模式使得女性既背離了真實的自我,又與其他女性形成競爭關係。為了使女性能夠自由發展自己的人格與才能,免於受到壓迫性的社會要求,與其他女性相互認同,而不是爭奪男性的認可,女性應該致力於創造以女性為主的空間和文化。異性戀本身並不一定對於女性構成問題,但是從社會層面上來說,異性戀的絕對主導地位和“所有人都是異性戀”的預設、以及異性戀者因符合社會要求而享受到的特權,不僅會使得同性戀女性被邊緣化和從社會圖景中被抹去,更會促進對於性別形象和角色的刻板印象,從而使所有女性的自由發展受到限制。(Rich 1980)
與里奇一樣,越來越多的女性主義理論寫作強調作者的女同性戀視角,通過對於異性戀模式、性別角色、社會規範、性表達和性行為模式的梳理、懷疑、反思和批判,使得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層次更加豐富,角度更加多樣,批判更加深入。
解構
然而,這個極具活力的結盟卻不是一個簡單的玫瑰色圖景;相反,自從1970年代中期女同性戀研究和論述大量興起和融入女性主義寫作之時,相關的爭議就從未間斷。 女同性戀力量被一些人擁贊為女性主義運動的先鋒,又被另一些人認為是運動最大的可疑力量;一部分女性主義者為克服社會文化中普遍的“女性主義者都是同性戀”的偏見,而疏遠女同性戀的力量;一部分女性主義者因為反對女性在男權文化中被物化、僅僅被視為性對象,而反對色情製品,尤其是具有虐戀、戀物或控制幻想的色情製品,而這又引起了一部分主張女性情慾、尤其是女性之間情慾的自由表達的女同性戀者的不滿;一些女同性戀者對於“男性氣質”的戲仿、重視或追求,對於“女性氣質”的不屑、遠離甚或壓制,使得一些女性主義者(尤其從1980年代末期開始)指責女同性戀亞文化強調本質主義(在社會性別和性表達問題上,強調先天與內在因素,常被認為與強調建構、選擇和可能性的建構論相對立)與二元對立(陽剛氣質與陰柔氣質,同性戀與異性戀等非此即彼的範疇)。這裡所舉的例子只是一些相對持久和激烈的爭議,而女同性戀和女性主義之間關係的複雜性已在此可見一斑。總而言之,正是因為女同性戀和女性主義的社群、運動及理論都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各自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訴求,充滿了多元性與矛盾,又在連結中因為各個處境和議題的特殊性而充滿交叉、重合與碰撞,因此她們的結盟不會一帆風順,卻也可能因此更具創造性和生命力。
代表人物
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女同性戀連續體。1980年文章《強迫性異性戀與女同性戀的存在》(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and Lesbian Existence)為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重要經典。其重要主張“女同性戀連續體”:包含所有認同女人的女人,其認同方式從情感、性慾到政治無所不包,對里奇而言,所有的女人都可以是女同性戀。奧德瑞·洛德(Audre Lorde):情慾小黃球。慣以“圈外姊妹”(sister outside)自居,以凸顯其身具女人、黑人、女同性戀的多重邊緣身份位置。重要主張“情慾小黃球”。洛德對女性主義之貢獻,不僅在於凸顯差異政治之迫在眉睫,更在於以己身女同性戀的性愛經驗為出發所倡導的情慾革命觀。在《情慾的利用:情慾及力量》(Uses of the Erotic: the erotic as power.)一文中,他企圖區分女人自主的“情慾”(the erotic)與男人定義下的色情之不同,前者涵蘊性愛、生理、情感、心靈與智識的內在生命能量與創造力,後者則是將一切化約為性交與感官刺激而無情感與力量可言。因此洛德視情慾為女人的能量、欲望與創造力的原動力,並將其比喻為小黃球。
莫妮卡·威蒂格(Monique Wittig):異性戀思維與性範疇。為當代法國女同性戀小說創作者與理論家,他的小說充滿文體與性慾的實驗,常被喻為“陰性書寫”的代表。他的理論文字則是在後結構論述中,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將女同性戀標舉為打破異性戀機制中男女二元對立的主要動力。重要發表,1980年《異性戀思維》(The Straight Mind),主要主張“異性戀思維與性範疇”。認為唯有全面摧毀獨裁宰制的“性範疇”,才能開放自由思考的空間。
蓋爾.盧賓(Gayle Rubin):女同性戀S╱M與性階級。為美國女性主義文化人類學者與女同性戀理論家,1975年以《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經濟學初探》(The Traffic in Women—Note on the “Political Economy”of Sex)一文聞名,提出“性、性別系統”的概念,指呈文化以男女生理之別以區隔掌控社會之別,而後更以1984年的《論性:性慾取向政治的基進理論筆記》(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直接切入80年代初女性主義陣營中的“性論戰”。提出“情慾少數”的口號,企圖囊括所有被異性戀婚姻、一夫一妻、陽具掛帥,生殖中心排拒在外的各種性慾樣態,如同性戀、易服者、變性人,S╱M等。
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lter):T與婆的性別嘲諷。1990年著作《性別麻煩》(Gender Trouble),標示了同性戀研究的一個新里程碑,該書成功的顛覆了傳統女性主義“生理性別、社會性別”的劃分。巴特勒特別提出《性別表演》(gender performativity)的概念,強調性別不是可揮灑自如的角色轉換,也非可脫下換上的服裝表演,而是異性戀機制下“強制而又強迫的重覆”。巴特勒的理論不僅強調性別本身的社會建構,也同時凸顯任何身份認同的不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