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向成因
一些人對同性戀進行了多方面的研究,這包括生理學理論、心理學理論、學習理論、互動理論、社會學理論等。
1、心理動力學的解釋
很多心理學家提出,同性戀形成的原因和異性戀沒有什麼不同,二者都是人們可以採取的生活方式,其差別只是選擇對象的性別不同而已。但是也有不少精神分析學者不同意這種看法,他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神經心理失常症,是弗洛伊德所說的“戀母情結”在青春期未能克服,他希望占有他的母親,而結果卻產生了“被閹割的恐懼”,因此產生了與異性交往中的心理障礙。另一種解釋則強調了父親在同性戀行為中的作用,產生男性同性戀的家庭是由於有一個過分強悍的飛揚跋扈的母親,和一個膽小怕事、軟弱、被動的父親造成的,這使得男孩在認同男性氣質方面產生障礙。
2、生物學的解釋
有人提出,同性戀行為可能有生物學的根源。對動物和人類的觀察發現:大多數哺乳動物,特別是雄性動物中會發生同性戀行為。偶爾還會發現一隻公狗、公牛或雄猩猩甚至會只採取單一的同性戀行為。同時觀察還表明,人類同卵雙生子中同性戀的發生率高於異卵雙生子。由於男性和女性身體內部都存在雄激素和雌激素,可能由於胎兒期或者青春期激素分泌的某些不平衡導致了同性戀行為的產生。因激素在人類性發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初胚胎髮生的原始性腺有雙向發展的趨勢,這取決於胎兒體內的雄激素水平,睪丸酮促使原始性腺向男性化方向發展,促進男性生殖器官的生長、發育。而缺少睪丸酮則使原始性腺朝女性化發展,生長出女性的內、外生殖器來,而一旦決定了男性或女性的性徵之後,另一種性器官就逐漸退化,只是作為殘跡存留下來。這種情況是否可能成為同性戀的形成的一個生物學原因呢?這只是一種假說而缺少可靠的證據。
3、學習理論的解釋
根據心理學的學習理論,人類絕大部分的行為並非屬於本能,而是通過學習才能獲得的能力,因此,學習理論不同意精神分析理論的下述看法:人生來便具有同性戀和異性戀兩種傾向,後來的性慾定向是兩者之中的一種受到抑制的緣故。學習理論認為,人類並非生來就有同性戀或異性戀的傾向,而只有產生性反應的能力。在嬰兒時期,所有的人都是“中性”的,由於文化的影響和社會結構的“強化”作用,使大部分人學會了對異性刺激產生性反應,而具有異性戀的傾向。同性戀的產生從本質上說與異性戀並無不同,也是學習的結果,只是同性戀者的個人經歷使他們走向了另一條通向同性戀的“學習”途徑。
所謂的“學習”過程,主要是指一種行為發生後,周圍環境對其行為的獎勵或懲罰而引起行為者在心理方面的肯定或壓抑的過程。學習理論認為,人在開始階段,既與同性也與異性接觸,如果同性戀行為受到“獎賞”,便可能導致這種行為的強化,使人的性定向趨於同性戀;如果異性戀的嘗試受到挫折,也會削弱異性戀的定向形成而使同性戀易於產生。
歷史沿革
中國
中國傳統文化並不反對同性戀,《詩經》中有不少詩歌是歌頌男同性戀的,更有意思的是《鄭風·女曰雞鳴》這一篇,歌頌一個賢女勸夫勤勞並交良友,不過他丈夫的這個良友,很有點同性戀的味道,但是顯然這位賢女一點也不介意,甚至代夫殷勤致意:“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知你對他勤眷戀,我解佩玉表奉獻。知你對他很體貼,我解佩玉表慰問。知你對他很愛好,我解佩玉以報答。孔子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既然同性戀入詩,可見在他的眼中,同性戀算得上是很純正的感情了。這倒不是他開通,而是在當時,同性戀並不被視為異常。《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魯昭公之子公叔務人有一個寵愛的孌童(嬖僮),叫做汪錡。當齊國攻打魯國的時候,公叔務人和汪錡同乘一輛戰車奮勇拼殺,一同戰死,一同停殯。魯國人因汪錡年幼,就打算以殤禮葬之,禮儀上來說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禮低一些。孔子當時掌禮儀司法、施教化,他發表意見:“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可無殤也。”意思是說:汪錡能拿著武器因保衛國家而戰死,沒什麼成年不成年(葬禮)的區分,可見當時人是將同性戀視為常態的感情。
《詩經·山有扶蘇》有云:“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子都就是因為貌美而受到鄭莊公寵愛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傷人的事情,但是當他提到子都時,卻忍不住讚嘆道:“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長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養浩然之氣,對國君都捨不得說幾句好話,可是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見孟夫子的審美觀很男色。
同樣,女子同性戀在中國古代是相當普遍的,並被當時的人們所容忍。只要不發生過頭的行為,人們認為女子同性戀關係是閨閣中必然存在的習俗,甚至當它導致為了愛情的自我犧牲或獻身行為時,還受到人們的讚揚。明代一位名叫李漁的人曾就此題材創作過一部叫《憐香伴》的戲劇,就描述了一則女同性戀的故事。
清代的女同性戀情形可謂至為激烈,《粵游小志》記載:“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姊妹,名金蘭會,女出嫁後,歸家恆不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姊妹相約自盡。盡十餘年風氣又復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儼若藁砧(丈夫)者。”金蘭會的姊妹又稱自梳女,凡經“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男家不得強娶。她們互相結盟,滴血為約,永不外嫁;她們結拜為姐妹,親如夫婦,禍福與共,終生不渝。她們的住房稱“姑婆屋”,她們死後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古代的道德觀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貞”、“失節”的淫行當做大罪,禮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間和睦相處,讓家庭中妻與妾、妾與妾和睦如姐妹,她們往往因之而發生了近似於同性戀的感情,不過這種關係比之於偷情通姦顯得溫和而隱秘,只要不對宗族構成威脅,男子不唯默許甚至鼓勵。然而當女子之間有真正的愛情產生,轉變成了純粹的女同性戀之時,便會激發巨變,兩個女子相愛較之異性戀更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紛爭,這種事情常常發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於儒家知識分子大為震恐,動用政權和族權的力量來加以懲罰。
日本
《菊花與刀》是美國本尼迪克特的著作,也是研究日本文化的著作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與刀來闡述日本文化中崇美與尚武這兩種文化類型。其實,“菊花”還代表著“男性之愛”。出於形似的緣故,菊花在物象方面可指代“男性之愛”,而感情上最著名也最源遠流長的故事,應該是《雨月物語》中的《菊花之約》一篇。因為這個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稱為“契草”。
在日本,異性間的戀愛稱為“女色”,男男同性間的愛戀就是“男色”。而且男色既非禁忌,更非敗德,甚至在日本江戶時代武士中男色大有凌駕之勢,蔓延到庶民社會中,男色則成為一種雅癖。最突出的男色現象即眾道。那些充當將軍、大名乃至武士身邊的侍童(即小姓)少年,其實質地位即男寵。
據說這種現象的發生,日本僧侶來大唐取經時學去的。鎌倉幕府樹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權制,當時孌童還只是山門、貴族公卿的上流時髦玩意,可說是某種身份象徵;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層階級享有實際上的專利權。戰國年代,男色之風得到了空前的強化。這時候的孌童,不僅僅是一種風習,更成為必要。由於當時的男人大部分的時間是在戰場上度過的,金戈鐵馬之際性慾的解決很大程度上轉嫁到了這些男人身邊的孌童身上。
同時,為了構建一個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團,武士之間、主僕之間的禮義忠貞觀念被空前強調。孌童已經成為了主將身邊最親近的侍衛,也可以說是最後一道防線。倘若兩軍對壘、白刃加身之時,能誓死護衛主將的,只有身邊的孌童了,這就要求孌童們必有“視死忽如歸”的勇邁與決絕,而平時的寵幸之恩情、魚水之歡愉,怕都要在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體現。所以戰國時代的孌童和早期流行於公卿山門身邊的孌童不同,還要求有高超的武藝。孌童之風極普遍到了大名身邊甚至有十幾、二十個孌童也不希奇。德川四天王中的井伊直政和本多忠勝就嗜好此調。江戶幕府的三代將軍家光和五代將軍綱吉都是眾道的“道友”。
西方
同性戀也稱為希臘式戀愛。
在希臘,每個男人都得吸引住一個年輕男子,並在親密的日常生活中充當他的輔導老師及朋友,並激勵他學習一切高尚的品德。哪個男人若沒有男性情人,會被認為是不履行男人的責任。在體育運動中,青年男子都是赤身裸體的,這讓男人們大飽眼福。文學藝術作品中有大量讚頌男性美的內容,智者梭倫把少年之美比作春天的鮮花。盧奇安的《卡里德莫斯》整篇都在談論美的本質,波塞冬拜倒在漂亮的珀羅普斯腳下,阿波羅為雅辛托斯的美麗所俘虜,而赫爾墨斯則對卡德莫斯情有獨鍾。
在古希臘還有專門的同性戀軍隊,由互相愛戀的男子組成,古希臘哲學家認為,彼此相愛的人才能得到最緊密的結合,提高戰鬥力。
古希臘滅亡之後,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繼承了古希臘的男風文化,羅馬很多皇帝都擁有自己的男寵。
在古希臘,不僅男同性戀,當時女同性戀的風氣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兩人像夫妻一樣相處。
據說女詩人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柏拉圖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和女兒,但是沒過多久,她就選擇了離開丈夫和家庭。薩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為才女的她無法忍受婚姻中沒有交流、沒有靈魂的結合。
二十多歲的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創辦了一個女子學校,教授詩歌、音樂、儀態,甚至美容和服飾。貴族們把自己的女兒送往該校,薩福喜歡這些年輕美麗的女孩,不僅教授她們詩歌與音樂,閒暇之餘熱情教授她們戀愛藝術,心中的詩情在朝夕相處中轉化為深深的愛戀,她一個接一個地和女學生們相愛,古希臘盛行師生間的同性戀情,師者授業解惑,學生以情相報,所以這些帶有強烈同性戀情感的詩歌在當時不但沒有遭禁,而且還廣為傳頌,甚至連萊斯波斯島上用的貨幣都以薩福的頭像為圖案。但最後薩福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而跳海自殺,英年早逝。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更為盛行。
反同沿革
基督教得勢以後,開始殘酷迫害同性戀者,而他們卻對教會內的戀童行為不管不問乃至包庇縱容。
基督教會迫害同性戀不僅因為教會推行禁慾主義,而且認為,同性戀反自然就是反上帝,所以它比異性戀更為邪惡,同時,因為在獨身、禁慾的條件下,修士和修士、修女和修女很容易發生同性戀,如果不對同性戀嚴厲鎮壓,就危及教會自身的生存。在《聖經》里曾提到過一個罪惡之城,那就是位於死海邊的索多瑪城。該城的居民罪孽深重,令上帝忍無可忍而降下大火和硫磺予以毀滅。但是索多瑪的居民究竟犯了什麼罪,後人一直不清楚,有人說是“傲慢,通姦,過分好客,沒有宗教信仰”,有人說是“通姦與不潔”,但正統教會接受了公元1世紀亞歷山大城的斐諾的看法,斐諾認為索多瑪城的居民犯的罪是同性戀,他指責說:“索多瑪城的居民不顧自然法則,狂飲烈酒,暴食美味,進行不自然的性交,他們不僅縱慾於女人而使別人的婚姻破裂,而且違反自然,男性間相奸。結果,當他們想要小孩時,卻發現自己已無法生育。”
教會對同性戀者的迫害是有一個過程的。
在公元3世紀時,儘管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已有舉足輕重的勢力,但他們仍不敢禁止同性戀。因為當時同性戀在軍隊中很盛行,如果禁止同性戀,勢必會激起軍隊的不滿和反抗,從而影響政權的鞏固。
到了公元6世紀,情況有所變化。當時的拜占庭帝國(東羅馬帝國)獨身與修道制開始得較早,懲罰同性戀也早。公元538年,皇帝查士丁尼在把羅馬法和教會法綜合的基礎上頒布法律,說同性戀“引起饑荒、地震和瘟疫”,對個人則“喪失靈魂”,因此,為防止國家和城市的毀滅,必須嚴禁。到了公元541年至544年,拜占庭發生大鼠疫,教會歸罪於同性戀者。
這種迫害同性戀的做法在歐洲中世紀的中後期更趨嚴重。在16世紀,歐洲的一些殖民主義者甚至把他們鎮壓同性戀的魔爪伸到國外去了。西班牙殖民者登上美洲大陸後,首先遇到墨西哥的阿茲特克人,並首先被他們之中盛行的同性戀所震驚。從1519年起,最初的殖民者就不斷地報告這些同性戀現象,並記入殖民者的編年史。最初,殖民者只發現墨西哥灣一帶有同性戀,但到1552年時發現,他們所涉足的中美洲地區內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有這種習俗。直到1952年,現代民族學家仍然發現,在三分之二的印第安部落中,人們認為青少年的同性戀是合乎道德的,是可取的;他們認為,男女之間的婚姻和性交,涉及財產分配,不應隨便處理;而同性戀只關係到性滿足,所以可以更自由。
殖民者帶著基督教文化的長期薰陶,帶著“統治者”的優越與偏見,對這些土著民族大肆鎮壓,殘酷迫害。從16世紀中期開始,西班牙殖民者對印第安人開始了有組織有計畫的全面的種族滅絕,其中的一個十分主要的“理由”和“依據”,就是說印第安人的性風俗表明他們是“非人類”。
納粹德國的阿道夫·希特勒當權之後,更是對猶太人、同性戀者、共產黨員等群體進行了慘無人道的屠殺,犯下了令人髮指的反人類罪行。
標識
隨著同性戀權利運動及同志(LGBT)權益運動在全世界範圍內的興起,各種身份標識被創造出來。
彩虹旗
作為代表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驕傲和同志社會運動的彩虹旗,有時候又稱為驕傲旗或同性戀驕傲旗,在20世紀70年代起開始使用。彩虹旗的多種顏色代表了同志群體的多元性,在同志權利運動中也被用於作為同志驕傲的標誌。誕生於加利福尼亞的它在世界廣為使用。它由舊金山的藝術家吉爾伯特·貝克(Gilbert Baker)在1978年紀設計。最初的版本因為要適合廣泛可用的面料而幾經顏色的增減。到2008年,最為普遍的版本有六個不同顏色的條紋——紅,橙,黃,綠,藍和紫。彩虹旗水平飛揚時一般是紅色條紋在最頂端,就像自然的彩虹一樣。平權標識
平權標誌(Equality Symbol),平等權益標誌頻繁出現在美國人的汽車、服飾和窗花上,它由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組織提出。
跨性別驕傲旗幟
跨性別驕傲旗幟(Transgender Pride Flag)於1999年首次出現,由、由一位跨性別女性莫妮卡·赫姆絲(Monica Helms)設計。赫姆絲描述了旗幟的含義:“頂部和底部的條紋是男孩子的傳統顏色——淺藍色。緊鄰淺藍色條紋的是女孩子的傳統顏色——粉色。中間的條紋是白色,代表了兩性人、跨性別或者認為自己擁有中立或不明確性別的人。這個旗幟的特別之處在於,無論如何懸掛,圖案都無順序錯亂之虞,這意味著,我們應該自信於自己人生中的正確性。”
壓迫根源
基督教歷來是壓迫同性戀的重要勢力。《聖經舊約·利未記》中曾提到“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點成為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的標誌之一。索多瑪城之所以被上帝毀滅,是因為索多瑪人的罪惡上沖於天,其中有一條便是耽溺男色,這明顯與中國傳統不合。明清之際來華傳教的耶穌會、多明我會的教士們看到同性戀盛行時頗為震駭,大加指責。近代以來,西方反同思想也深刻影響了世界其他地區。由於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地位,西方仍有很大一部分人排斥同志。
人類學家蓋爾·魯賓寫道,“對人類天性中同性戀成分的壓制,以及,由此推導,對同性戀者的壓迫是……用其規則和聯繫方式壓迫了婦女的同一制度的產物。” 也就是說,男性針對男性的恐同是厭女的,而且這種情況可能是跨歷史的。塞吉維克表示,“厭女”不單純表示對女性的輕視,更可能意味著對男性中所謂的”女人氣質“,意即對具有陰柔氣質的男性的壓迫(實際上這是偏見,GAY≠娘炮,具有陰柔氣質的男性也不一定是GAY,陰柔≠娘),這正是最可能產生錯誤闡釋的地方。
由於“同性戀”和“恐同”這一對名詞在其任何化身之下都是歷史構建,由於它們很可能強烈相互關注,採取互聯的或相互反映的形式,由於它們的鬥爭戲碼很可能是心靈內部的、制度內部的乃至公共的。所以,有時我們會驚奇地發現,男性恐同者中的一些人,他們的恐同心理恰恰是壓抑自身對同性渴望的結果。——20年前發生在澳大利亞的一起恐同仇殺案可作為這一論點的佐證:法官後來的調查發現,恐同的施害者中有一些人就存在潛藏的同性戀欲情結,有罪犯坦承說,他是為了向異性戀男性同伴證明自己的異性戀身份或男性氣質進而將同性戀者作為攻擊對象。
內部差異
Gay/Lesbian
在西方50年代-60年代末,同性戀權利運動不分男女,都叫做”gay movement”,換句話說,男同性戀固然叫做”gay”,女同性戀也同樣稱為” gay”。
然而,由於同運(同性戀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男同性戀沙文主義”傾向,使得女同性戀者們越來越感到不滿。“比利提斯的女兒”(Daughters of Bilitis,美國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戀組織)的創始人之一戴爾·馬丁(Del Martin),在1970年撰文聲明與同性戀運動分道揚鑣,而擁抱與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結盟。
馬丁指責當時的同性戀平權運動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誼”(brotherhood)為主導,十五年來都在忽視和排斥女性的訴求,而她們在同性戀運動社群中找不到的“接受、平等、愛與友誼”,正可以在女性主義運動中找到。(Martin 1970) 馬丁的聲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戀運動中發現自己被忽視和噤聲的失望的女同性戀者,她們在女性主義中找到了同盟,因為女性主義恰恰強調女性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的被忽視和噤聲的地位;在女性主義陣營里,不同性取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對對於女性的壓迫,尋求女性的獨立自主與政治聲音。
朱莉婭·佩內洛普(Julia Penelope)寫於1974年的文章——《女同性戀分離主義》(Lesbian Separatism)說:“退出男同性戀組織是建立女同性戀身分的第一步,同時也邁向建立女同性戀社群的一步。”〔見:柯采新(Cheshire Calhoun)(張娟芬譯)《女同出走》(女書文化),頁312-313。〕
在戴爾·馬丁(Del Martin)和菲利斯.萊昂 (Phyuis Lyon)的領導下的早期著名女同性戀組織——“比利蒂斯的女兒”(Daughter of Bilitis),名字來源於由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古希臘文:Σαπφώ;拉丁化:Sappho,約前630或者612~約前592或者560)一首詩改寫的色情詩。
於是從70年代開始,受到由女同性戀者為核心推動的第二波女性主義影響,Lesbian一詞開始被廣泛使用——Lesbian本意即為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居住的古希臘一個小島的名稱Lesbos,(德語:Lesbe,法語:lesbienne,英語:lesbian)即源於此。19世紀末,醫學界開始使用lesbian來指稱與薩福有同樣性傾向的女性。
攻/受(1/0)
在部分男同性戀中,人們習慣把主動的一方(一般指肛交中的插入者)稱作“攻”,或者用數字“1”表示;把被動方(一般指肛交中的被插入者)稱作“受”,或者用數字“0”表示。詳情請查看詞條“攻受”。
頂/底(T/P)
而在部分女同性戀中,人們習慣把強勢主動的一方稱作“頂”,或者用字母“T”表示;把弱勢被動一方稱作“底”,或者用字母“P”表示。詳情請查看詞條“頂底”。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的後兩種稱謂,只流行於東亞地區。
解放史
在西方,隨著世俗社會的興起,精神病學界逐漸取代教會成為反對同性戀的主要勢力。
精神病學將同性戀視為“性倒錯”、“性變態”、“性錯亂”,將其歸為一種人格障礙與行為障礙,並相應地創造出了一系列治療同性戀的方法——厭惡刺激、閹割、大腦手術、激素注射等。
前奏
1950 年,美國參議院調查同性戀和其他“性變態”者在政府部門的受僱情況,由精神病醫生為主的調查委員會認為同性戀“缺乏正常人的感情穩定性”,並指出他們倒錯的性格和薄弱的道德力量不僅使他們沒有責任感,而且容易被人敲詐勒索,同性戀被認為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會逐漸從內部破壞美國社會。結果,哈里·S·杜魯門(Harry S Truman)總統簽署行政令禁止同性戀者在政府部門中工作,隱蔽在街頭的同性戀酒吧也經常遭到警方突擊搜查。阿爾弗雷德·金賽(Alfred Kinsey)在1948年發表的調查報告發現,美國37%的成年男性有過同性性行為。這個調查結果讓很多同性戀知道了這個世界存在千千萬萬的人與他們有著相同的經歷。195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艾弗倫·胡克(Evelyn Hooker)做了第一個關於同性戀是不是精神疾病的經驗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同性戀者並不一定有精神缺陷或是心理變態。這個研究在同性戀圈裡傳播很廣,並成為此後同性戀運動的最重要的武器。
發聲
1971年,當美國精神病學家會在華盛頓召開年會時,曾一向主張以平和姿態與社會展開對話的弗蘭克·卡梅尼(Frank Kameny)在會場強行奪過麥克風,高聲抗議將同性戀列為精神變態。這番“出格”舉動震驚會場,在成為新聞的同時,“同性戀者拒絕承認自己有病”的呼籲終於見諸主流媒體,也迫使精神學界不得不加以面對。在次年的精神病學會上,會員約翰·弗萊(John Fry)頭戴面具出場,向與會者宣告:“我是一名精神病專家,也是一名同性戀。”此言震驚四座,因為當時絕大多數精神病專家仍然將同性戀者視為精神病患者,屬診治對象。他們萬萬沒有想到,自己身邊的同行里就有同性戀。同性戀非病理化議題被正式提上日程,不僅早先艾弗倫·胡克(Evelyn Hooker)博士有關同性戀正常性研究受到更大範圍的正視,精神病學界也展開了進一步的科研調查。
暴動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紐約的石牆酒吧為黑手黨所開,屬無照經營,只為賺同性戀的錢。由於酒吧環境差,酒水價位也低,因此吸引了不少低收入同性戀顧客,其中包括不少易裝者。1969年6月28日凌晨,當警方再次突檢酒吧時,同性戀顧客忍無可忍,發起暴力對抗。此事受到媒體的廣泛報導後,在警力增加的同時,美國各地同性戀也紛紛前往支援,雙方整整持續對峙三天三夜。
石牆暴動發生得相當突然,事件當晚是朱迪·嘉蘭(Judy Garland)的葬禮,正當大家情緒高昂之際,一些聚集在石牆的變裝皇后(跨性別)和悍T(強壯的女同性戀),終於再也忍受不了警察持續了好幾個禮拜對格林威治村的臨檢。同性戀者們對警察大打出手,情況急劇惡化,警察開始用警棍毆打拒絕逮捕的人,很多人被打傷,一個十幾歲的少年被警方在車門上碾斷兩根手指,警方也毆打了一名異性戀鄉村音樂歌手戴維·范·洛克(Dave Van Ronk),一些懦弱的男同性戀者都被抓出來挨個毆打。
大家聚集起來,開始向警方拋擲石塊和酒瓶,在巨大的石頭雨和玻璃酒瓶的猛烈攻擊下,警方被迫退入酒吧內部。一些同性戀者開始試圖點燃噴向門裡面的可燃液體,他們把一個停車計時器當作攻城器來用。隨即其他得到音訊的同性戀者趕來增援,人群開始擴大。他們開始唱著“同性戀的力量”(Gay Power!)的歌曲。
高潮
警方開始緊急派遣增援力量,其中一個鎮壓隊伍曾是處理反越戰示威的受訓的“戰術巡邏隊”(Tactical Patrol Force)。但是他們沒能成功分散人群,大家緊緊地團結在一起,繼續向他們拋擲石塊。他們大聲歌唱:
“We are the Stonewall girls,(我們是石牆女孩)
We wear our hair in curls,(我們燙著捲髮)
We wear no underwear,(我們赤身裸體)
We show our pubic hair,(我們僅有體毛遮羞)
We wear our dungarees,(我們衣衫襤褸)
Above our nelly knees!” (我們絕不屈服)
人群在第二天晚上又聚集起來,在警方惡劣對待和慘無人道地壓迫同性戀者幾十年後的1969年6月27日,星期五這一天開始爆發了。同性戀者向人們派發傳單,寫著“讓黑手黨和警察滾出同性戀酒吧!”(Get the Mafia and cops out of gay bars!)示威持續了五個夜晚。
曙光
石牆暴動被視為現代同性戀權利運動的開始,同性戀解放陣線(Gay Liberation Front)形成了。
美國同性戀者們開始破壞各種精神病學學術會議,他們騷擾會場,撕毀研究文獻,砸爛研究設備,激烈地高呼:“我們不是病人!”同性戀者還衝進會議的展覽廳,威脅商家必須撤下有關治療同性戀的器具,否則將砸毀他們的展台。同性戀者的對抗行為極端激烈,導致當時的精神病學專家和學者無比害怕和恐懼。
因同性戀組織與精神病學界衝突不斷,終於在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董事會決定將同性戀剔除出疾病分類,但這一決定遭到了眾多會員的反對,學會內部吵得不可開交。最終,學會決定以會員公投的方式來決定同性戀的命運。一共有一萬多名精神病學家參加了投票,其中58%的人贊成董事會的決定,37%的人表示反對。到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也以同樣的方式將同性戀剔除出了精神疾病的行列,同性戀被以投票的方式結束了它作為一種精神疾病的歷史。
歷史是戲劇性的,在同性戀去病化之後,雖然仍有很多精神病醫生將同性戀視為一疾病,但精神病學卻從同性戀者的敵人變成了同性戀權利運動的重要盟友。例如美國精神醫學學會不但責難政府對同性戀的歧視政策,呼籲社會消除對同性戀的歧視,還發表公開聲明支持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甚至,同性戀者還建立起了自己的精神病學和心理學,一些試圖證明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優秀的研究時不時地出現在學術期刊上;而同性戀權利運動產生的,用於描述對同性戀毫無原因的憎恨和恐懼的名詞“同性戀恐懼症”,也被歸為精神病學。
也許有一天,“恐同症”會真的成為一種臨床意義上的精神病,“恐同者”們將會在精神病院接受大夫們的治療。
動物同性戀
動物同性戀是目前自然界普遍的現象,加拿大生物學家布魯斯·貝哲米在1999年發表了一分有關檢閱接近1,500個動物物種同性戀行為的文獻,涉及物種從靈長目到棘頭動物門,對其中500個物種又有更詳細的著墨。
據最新出版的美國《內分泌學》雜誌上刊登的一項研究結果稱,研究者發現在羊群中存在著同性戀公羊,而且這些同性戀羊腦部控制性生活的區域比異性戀羊的要小,被其他腦功能區擠占。
同性戀基因
基因的表達可以決定生物是否同性戀,藥物改變表達會改變動物同性戀的機率。最近韓國科學家通過在實驗室內去除雌性老鼠的一個特殊基因,使其大腦功能發生改變並且性激素也發生了改變從而在成長過程中,許多行為接近雄性老鼠,其中包括拒絕雄性老鼠的求愛行為,並試圖與同性老鼠交配。
科學研究
最近韓國科學家通過在實驗室內去除雌性老鼠的一個特殊基因,使其大腦功能發生改變並且性激素也發生了改變從而在成長過程中,許多行為接近雄性老鼠,其中包括拒絕雄性老鼠的求愛行為,並試圖與同性老鼠交配。
沒有實際的同性戀人口統計,只有研究報告或抽樣調查供作參考。同性戀所占的人口比例根據不同的估計會有不同的結果,這和動物同性戀的比例等同,而且根據著名奧地利心理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研究,每個人或動物或多或少可能也有同性愛的傾向,所以,同性戀所占的真正比例,到目前為止並無真正答案。
人口比例
著名的金賽報告研究受訪的美國男性,研究出同性戀人口占總人口比率10%;而很多其他調查結果則認為該比例約是從1%到4%。除此之外,在不同的調查中,由於“同性戀”的定義不同,所得的結果也會差別很大,但是大部份的調查皆同意下面的看法:
具有多次同性戀經驗的人少於只有一次同性戀經驗的人;
把自己完全定義為同性戀的人少於經歷過多次同性戀行為的人;
根據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心理學研究顯示,社會上每一個人均有雙性戀的傾向,所以擁有同性愛傾向的人所占的真正人口比例,可能會是社會人口的全部,即100%。但是另一位美國著名性學家阿爾弗雷德·金賽則在金賽報告指出,美國有37%的男性曾經在與另一個男性的接觸中達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個研究中,美國國家意見調查中心報告說只有大約0.7%的美國男性認為他們是絕對的同性戀者,很多在美國和歐洲進行的隨機調查趨向於認為在過去有過同性性行為經驗的人的人數占8%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為經驗的人只占2%左右。
金賽以後,大量大規模的跨文化調查始終顯示人群中的同性戀比例少於金賽所宣稱的,這些調查涵蓋了隨機抽取的上萬個對象。但是,注意不同的報告都會因為測試者的隱瞞而產生偏差。不同的差異廣大的資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
斯密斯1991年對國家民意調查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報告進行分析後表示到18歲,有5.9%的活躍男性有過男性的伴侶,但是18歲以後,只有1%的是同性戀,4+%的是雙性戀。
由克里斯多福·貝格利(Christopher Bagley)和(皮埃爾·坦伯雷)Pierre Tremblay於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報告說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戀”包括“自己聲稱的重複計算的同性戀(5.9%)和/或雙性戀(6.1%)”
1992年,國家衛生和社會生活調查(National Health and Social Life Survey)(NHSLS)在報告中表示18歲以後的人群中同性戀占4.9%。
通常來說,反同性戀者引用的資料通常顯示同性戀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戀活躍分子引用的資料則將近10%。
連續性譜
通常在異性戀的人群中,有一些會對同性產生某種程度或者臨時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認同為同性戀的人,或傾向於同性性行為和維持同性性關係的人,也同時維持著與異性的性行為或維持長期的異性戀關係。這些維持著同性性行為的異性戀實踐者通常被認為是“躲在櫥櫃”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隱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這個群體的數量會隨著社會對同性戀者寬容程度的提高而減少。
有一些研究,特別是阿爾弗雷德·金賽在他的《男性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實驗,金賽的試驗要求受訪者在一個由絕對同性戀到絕對異性戀連續變化的性取向譜中評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後對受訪者的自我評估結果以及受訪者的行為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後,金賽認為大部分人顯示出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雙性戀者。很多人都會同時被雙性所吸引,雖然通常他們更偏好於某一種性別,金賽以及他的同事據此認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絕對的同性戀或異性戀。此外,如果將雙性戀定義為對一種性別的偏好並不比對另一種性別的偏好更強烈,則更少的人是完全的雙性戀,雖然後來的研究暗示出金賽的研究可能誇大了人群中雙性戀的發生率,但是他連續性譜的概念卻被廣泛的接受。
總體來說,與同自己性別相同的人產生同性性行為,就其本身來說,並不必然的被認為是同性戀傾向,而僅是同性性行為。並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維持同性性關係的人都認為他們自己是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一些經常發生同性性行為的人仍然認為他們是異性戀者。因此,區分同性性行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戀自我認同是很重要的,它們並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監獄中,或其它性別隔離的環境中,可能會引起異性戀者參與到境遇性性行為,雖然他們在外面的環境中是異性戀者。有些人從事同性性行為並不是基於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們有時是年輕的異性戀男性,但是他們卻通過與男人性行為賺錢。
行為理論
有些研究酷兒理論(Queer theory)的學者,最著名的是法國的哲學家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年10月15日-1984年6月25日)對現代諸如“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的性別定義進行反駁,認為他們不是任何存在客體,而是社會結構,這個觀點被稱為酷兒理論。一個經常爭論的焦點是在現代社會以前的同性戀和現代社會的同性戀是不同的(現代社會中的同性戀更多由平等觀念所建構,而之前的同性戀則由時代、性別以及社會階層所建構),批評家爭論說,雖然不同時代的同性戀者有不同的特徵,但是潛藏的現象一直存在,它不是我們現代社會的產物,同時,儘管同性戀的表現方式與社會結構緊密相連,但它的特質卻總是穩定的、持久的。
性取向的成因還沒有定論,一般認為性取向可能是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由單一因素決定的。
蘇珊·布萊克摩爾(Susan Blackmore)則認為性傾向及其行為是由基因決定的,一種觀點認為大部分有同性戀基因的人因為社會壓力而過著“異性戀”的生活,與異性結婚並繁衍後代,按照這種觀點,生育的現象在同性戀群體中將會減少。
西蒙·列維(Simon LeVay)關於同性戀男屍下丘腦的研究和馬克·布雷德羅夫(Marc Breedlove)關於生者的出生順序以及手指長度比例研究,都顯示出出生前荷爾蒙對性取向決定問題上所產生的影響,的到山羊腦部實驗的證實,前者指出男性同性戀者的女性化趨勢,後者則指出同性戀者,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有男性化的趨勢。
作為主要文化傳播模式的“模仿”也可以用來解決與性傾向有關的一些行為,當異性戀或同性戀現象通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媒體展示在大眾面前,將會促進對性傾向的深入研究或出現模仿異性戀或同性戀行為的可能趨勢。
權威機構
同性戀經歷了去罪化後,在同性戀者和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下被去病化。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於1973年把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標準第三版的修訂版(DSM-III-R)中去除。當時該學會聲明:“同性戀本身並不意味著判斷力、穩定性、可信賴性、或一般社會或職業能力的損害”。但是,修訂後的手冊依然包括了“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這一可以治療的疾病單位。1987年,“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這一疾病單位又被去除。在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在1998及2000年的對性向治療的公開表態宣言中提到,1973年精神病學協會審核相關資料後判定,同性戀無法定義為心理疾病,因為根據DSM-III-R,精神疾病的定義是:“臨床上明確的發生在某個人身上的行為或心理上的綜合徵或模式,其伴有現時的苦惱(痛苦的症狀)或無能(一項或多項重要方面功能的損害)或有著明顯的導致死亡、疼痛、傷殘或嚴重失去自由的的巨大危險”。所以,精神疾病的標準既不適用於同性戀,也不適用於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而“自我不和諧型同性戀”亦以同樣原則,不包含在精神疾病的診斷列表(DSM-III-R)之中。該學會還指出:尚沒有足夠的科學研究證實改變性傾向的治療安全或有效。有一些經歷過改變性傾向療法的人表示,試圖改變性傾向有潛在性的危害。此後的DSM-IV和DSM-V,在其中也不包括這兩個名稱。
美國心理學會
1997年,美國心理學會表示,人類不能選擇作為同性戀或異性戀,而人類的性取向不是能夠由意志改變的有意識的選擇。協會更進一步表示:事實上,有很多同性戀者生活得很成功很幸福,但是一些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可能會試圖通過療法改變自己的性取向,有時這是受到家庭成員或宗教團體施加的壓力所致。但事實是,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因此也沒有必要進行治療,而且也是不能改變的。美國心理學會亦表示:臨床經驗表明,那些試圖尋找轉變療法的人通常是因為社會的偏見所造成的內在同性戀恐懼症所致。而那些能夠正面接受自己性傾向的男女同性戀者能比那些不能接受自己性傾向的人獲得更好的自我適應能力。
2009年8月,關於性傾向治療參與者的研究,並未把“性傾向”和“性傾向身份認同”這兩個概念進行足夠的的區分。我們的結論是,這些區分的不足導致這些研究掩蓋了一個事實,即治療改變的是當事人的性傾向還是性傾向身份認同?而從研究得出的證據表明,性傾向是不可能改變的,但有些人改變了自己的性傾向身份認同(即個人或組成員身份和隸屬關係,自我標籤)和其他性特徵的方面(例如價值觀和行為)。
美國心理學會於2012年發表的一份立場檔案中聲明:“On the basis of research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sexual orientation identity, what appears to shift and evolve in some individuals’ lives is sexual orientation identity, not sexual orientation.”(在基於性傾向和性傾向身份認同的研究中,在一些個體的人生中轉變的是他/她的性傾向身份認同,而非性傾向)。
世界衛生組織
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在修改後的“ 國際疾病分類手冊(ICD-10)之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中將同性戀從原有的“成人人格與行為障礙”的名單上刪除。這一分類方案的前言中指出:一種分類也是一個時代看待世界的方式。無疑,科學的進步和運用這些指導手冊的經驗,最終將會要求修改這些指導手冊,跟上時代。這一方案列入的性心理障礙,都特別排除了“與性傾向有關的問題”。在新設立的“與性的發展和性傾向有關的心理與行為障礙”條目下,還特別注釋道:“性傾向本身並不能被認為是障礙”。這些障礙包括性成熟障礙,自我不和諧的性傾向,以及性關係障礙;每一分類還可以根據問題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而做進一步分類。2012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駐美洲的辦事處泛美衛生組織,就性向治療和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發表一份用詞強烈的英文聲明《"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為一種不存在的疾病“治療”)》。聲明強調,同性戀性傾向仍人類性向的其中一種正常類別,而且對當時人和其親近的人士都不會構成健康上的傷害,所以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並且無需要接受治療。世衛在聲明中再三指出,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不單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其效果,而且沒有醫學意義之餘,並會對身體及精神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嚴重的威脅,同時亦是對受影響人士的個人尊嚴和基本人權的一種侵犯。世衛亦借發表該聲明提醒公眾,雖然有少數人士可以能夠在表面行為上限制表現出自身的性傾向,但個人性傾向本身一般都被視為個人整體特徵的一部分和不能改變;所以,是十分重要的是去阻止採用那些視同性戀為“偏差”或“選擇”並且因而可以透過“意志力”或“治療”去改變的理論。
中華精神科學會
中國科學界對同性戀的態度相對保守。1994年中國精神障礙分類和診斷標準第二版修訂稿(CCMD-2-R)經中華精神科學會通過執行,其中特別申明:“將同性戀仍列為性變態,不採納國外從疾病分類系統中刪除、完全視為正常的做法。”
1996年9月,中華精神科學會設立CCMD-3工作組,重新制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計畫在隨後的幾年中,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並儘可能與國際標準接軌的”中國標準。新版CCMD在制訂之前,有專門的課題小組對同性戀做研究,在對隨機選擇的51例同性戀者一年多的跟蹤調查發現,只有6人需要精神科醫生的幫助。2001年4月,CCMD-3出版,取消了CCMD-2的“性變態”條目,將同性戀歸於新設立的“性心理障礙“條目中的”性指向障礙“的次條目下。
CCMD-3對“性指向障礙”的解釋是:
性指向障礙指起源於各種性發育和性定向的障礙。從性愛本身來說,不一定異常,但某些人的性發育和性定向可伴發心理障礙,如個人不希望如此或猶豫不決,為此感到焦慮、抑鬱及內心痛苦,有的試圖尋求治療加以改變。這是 CCMD-3納入同性戀和雙性戀的主要原因。
對“同性戀”的診斷標準是:
1.符合性指向障礙的定義;
2.在正常生活條件下,從少年時期就開始對同性成員就持續表示性愛傾向,包括思想、情感,及性愛行為。
3.對異性雖然可以有正常的性行為,但性愛傾向明顯減弱或缺乏,因此難以建立和維持與異性成員的家庭關係。
對此,時任中華精神科學會《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工作組組長陳彥方教授解釋:“我們認為同性戀性行為是正常的。但是考慮到一些個體在成長過程中出現的焦慮和苦惱,保留‘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從而和世界衛生組織第十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0)保持一致。”他還指出,CCMD-3里的“同性戀”和社會上普遍指的同性戀有些不同,因為CCMD-3的診斷對象只包括那些自我感覺不好並希望尋求治療的同性戀者。“在新的標準中,只有那些為自己的性傾向感到不安並要求改變的人才被列入診斷。”
中華精神科學會在2001年對CCMD的修訂,被認為是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的重要標誌。
同性婚姻
1989年10月1日,丹麥成為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的國家。1996年,夏威夷一法院推翻了州禁止同性婚姻,將婚姻限定於異性之間的州憲法條文,這一判決引發就這一問題的全國討論。
1996年,威廉·傑斐遜·柯林頓簽署“婚姻保護法案”,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授權各州可以拒絕認可其他州的同性結婚證書的合法性,共有38州頒布了相類似的州立法。
2000年,美國佛蒙特州州長霍華德·迪安簽署法律,允許同性夥伴之間的“公民結合”,佛蒙特成為美國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的州。“civil union”是由佛蒙特州創造出的新法律關係,自此後被廣泛使用。
2001年1月1日,荷蘭成為第一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傳統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挪威、瑞典、冰島、德國、法國和瑞士認可同性結合登記註冊,賦予其大部分傳統家庭所享受的權利,其中瑞典允許同性家庭收養孩子。
2003年1月30日,比利時繼荷蘭之後,成為世界上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但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養孩子。
2003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對“勞倫斯訴德克薩斯”一案的判決,這個判決為同性伴侶爭取法律權利(包括結婚)鋪平了道路。
2003年6-7月,加拿大的安大略湖省和哥倫比亞省允許同性結婚。
2003年11月18日,麻薩諸塞最高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中判定:禁止同性結婚違反麻薩諸塞州憲法,並給立法機關180天的時間更改法律。
2004年2月4日,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重申兩種婚姻間的平等地位和表達是“必須”的,這就意味著要么婚姻適用於同性間的結合,要么不認可各種婚姻形式,只承認所有伴侶間的“公民結合”,這個判決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按照相關法律,如果試圖推翻法院判決的州憲法修正案至少需要經過州立法機關和公投後才可能通過,即使通過了,也須到2006年才可執行。2004年2月12日–3月11日,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新當選的市長Gavin Newsom和其他官員開始於舊金山市發 布“婚姻證書”。戴爾·馬丁和菲利斯.萊昂是第一對“結婚”的同性伴侶。在加州最高法院3月11日,要求舊金山暫停簽發同性婚姻證書以作進一步決定前,共有4161對同性伴侶領取了結婚證件。
2004年3月29日,麻薩諸塞州通過立法禁止同性婚姻,但承認“公民結合”,賦予同性伴侶部分權利。
2004年5月18日,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就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的判決產生法律效力。
2004年12月9日,紐西蘭國會多位本來反對議案的議員轉為支持態度,以過半數通過同性戀者及同居人士的公民結合可以享有與合法夫婦等同的法律地位。有關法律將於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國會下議院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仍然有待參議院通過和英國君主的批准。
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下議院第二次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參議院一周之前否決此法案的決議。通過後需要一些時日在政府檔案中記錄公布。7月2日頒布,7月3日起正式成為第三個全國性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參議院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幾小時後,加拿大最高法院負責人在提案上籤字,使其成為該國一項正式法律,也使加拿大成為繼荷蘭,比利時與西班牙後世界上第四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2005年12月5日,英國正式允許同性伴侶登記。在公民伴侶關係法案下,希望建立夥伴關係的伴侶必須在當地政府登記,以享受和異性夫婦同等的待遇。
2006年11月,在南非憲法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的一年後,南非議會通過了民事結合法令,南非成為世界第5個、非洲第1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08年5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判決支持同性婚姻,加州正式對同性伴侶開放註冊,該州一度成為美國第2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地區,但半年後旨在顛復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被通過。
2008年11月,在美國康乃狄克州高等法院於2007年作出同性婚姻合憲的判決一年後,康乃狄克州開始為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該州成為美國第2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地區。
2009年1月,在頒布同性民事結合法案後的16年後,挪威上議院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挪威成為世界上第6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09年4月,瑞典議會通過同性婚姻法令,給予同性情侶包括收養、宗教儀式、人工授精在內的全部民事權利,瑞典成為世界上第7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09年4月,美國愛荷華州最高法院究”Varnum v. Brien“一案做出判決,禁止同性結婚的法令違反該州憲法精神,該判決將於4月24日正式生效,該州成為美國第3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地區。
2010年3月3日美國首都華盛頓承認同性婚姻。
2010年3月4日起墨西哥首都法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2010年6月27日,冰島頒布相關法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島女總理約翰娜和她的長期女伴侶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2010年7月15日,阿根廷參議院經過激烈辯論通過了允許同性婚姻的法案,阿根廷總統克里斯蒂娜隨後頒布這部法案,標誌著拉美地區首部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實施。
2010年8月1日,德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今後,德國同性戀者將享有與異性婚姻同樣的權利。
2013年2月12日,法國國民議會投票通過了允許同性婚姻及收養子女的法案。
2013年3月13日,當地時間12日,美國科羅拉多州議會批准一項允許同性戀者結婚的法案。至此,科羅拉多州與美國另外八個州一道,成為允許同性婚姻的州。科羅拉多州眾議院12日以39票比26票通過這項允許同性結婚的法案。該法案拓寬了科州法律以前對婚姻的界定範圍,也允許同性婚姻。
據悉,科羅拉多州議會此前就同性婚姻法案進行過幾次表決,但由於之前是共和黨人主宰多數議席,此問題屢屢受阻。2011年11月換屆選舉,民主黨人奪下該州眾議院多數席位,確保了如今法案得以通過。
2013年7月,英國下院已經通過了婚姻平權法案,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次日簽字生效。根據新法,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的同性婚禮將可於2014年3月29日起舉行,新法還允許變性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英國成為世界上第16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2014年2月5日,蘇格蘭議會以105票贊成、18票反對,壓倒性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如果蘇格蘭在全民公投之後宣布獨立,將成為第17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2014年3月25日據美國新聞網“yourjewishnews.com”訊息,法國北部交通部門為保護同性戀者的權益,開除了一名公車司機,因其對一對公開親熱的少女噴水以示羞辱。
2014年9月8日,美國愛荷華州達文波特一對9旬老人同性戀情侶在共同生活72年之後,在一家教堂共結連理。締結連理的維維安·博亞克和愛麗絲·杜比是一對女同性戀情侶,其中博亞克91歲,杜比90歲。她們最初在愛荷華州的耶魯相識,到2014年已經共同生活了72年。
2015年5月,盧森堡首相貝特爾與建築師男友結婚。
2015年6月28日,在美國紐約曼哈頓,帝國大廈點亮彩虹燈慶祝同性婚姻合法。當日,紐約舉行一年一度的同性戀大遊行。美國最高法院26日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憲法。這一裁決結果意味著同性婚姻在全美50個州全部合法。
文學藝術
《詩經》中的一些詩歌或隱或現可以看出當時存在的同性戀現象。如《鄭風·山有扶蘇》: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山有橋松,隰有游龍。不見子充,乃見狡童。《鄭風·狡童》: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鄭風·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在遺留下來的眾多明清小說《紅樓夢》、《金瓶梅》、《品花寶鑑》、《宜春香質》、《十二樓》、《聊齋志異》、《情史》、《閱微草堂筆記》、《弁而釵》等中都有大量同性戀的描寫,甚至以同性戀故事作為主題,從側面證明當年同性戀之盛。
陳維崧是清初詩詞大家,他與優伶徐紫雲的深厚情誼在清代四處傳揚,成為了一段風流佳話。他的《賀新郎·雲郎合卺為賦此詞》乃紫雲成親時所作,堪稱同性戀文學史上最具文彩的一首詞,內中寫道:“六年孤館相偎傍。最難忘,紅蕤枕畔,淚花輕颺。了爾一生花燭事,宛轉婦隨夫唱。只我羅衾寒似鐵,擁桃笙難得紗窗亮。休為我,再惆悵。”
古希臘女詩人薩福的詩歌對後來的愛情文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她對戀愛綜合症狀最簡練的敘述出現在她的一首抒情詩中。這首詩是寫給她最喜愛的一位女孩的,因為她就要同薩福分手出嫁了:”在我眼裡她好像一位神祇,正美滋滋地痴望著你,靜靜地坐在你身旁,聆聽你娓娓細語。低弱的笑聲中流露著愛的愜意,喔,這一切使我那憂鬱的心在胸中顫慄。只要凝望你片刻,周身便被滋滋鳴響的靈火燃遍,唇舌焦裂,不能言語;悲鳴在耳中轟響,我四肢顫抖,汗流如雨;面如秋草,形同枯槁,蹣跚踉蹌墮入愛的迷離。“
文化創作
文學作品
李銀河 | 《他們的世界——中國男同性戀群落透視》,1992年 | 香港天地圖書公司 (合著) |
《同性戀亞文化》,1998年 | 今日中國出版社 | |
《酷兒理論——西方90年代性思潮》,2000年 | 時事出版社 (譯文集) | |
《酷兒理論》(美)葛爾·羅賓等,2003年 | 文化藝術出版社 | |
《你如此需要安慰——關於愛的對話》,2005年 | 當代世界出版社 | |
王小波、李銀河 | 《東宮·西宮:調查報告與未竟稿精品集》,2006 | 陝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
張北川 | 《同性愛》,1994年 | 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 |
方剛 | 《同性戀在中國》,1995年 | 吉林人民出版社 |
劉達臨、魯龍光 | 《中國同性戀研究》,2005年 | 中國社會出版社 |
施曄 | 《中國古代文學中的同性戀書寫研究》,2008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高燕寧 | 《同性戀健康干預》,2006 | 復旦大學出版社 |
潘國森 | 《解釋同性戀-反常現象報告》,2000 | 次文化堂出版社 |
《透視同性戀-異常行為研究》,2001 | 次文化堂出版社 | |
王雅各 | 《台灣男同志平權運動史》,1999 | 開心陽光出版社 |
鄭美里 | 《台灣女同志的性別、家庭與圈內生活》,1997 | 女書文化公司 |
二毛 | 《哀莫GAY》,2008 | 中國作家出版社(港) |
周華山 | 《同志論》,1995 | 正港資訊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
矛鋒 | 《同性戀美學》,1996 | 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李幼新 | 《男同性戀電影》 | 志文出版社 |
邱妙津 | 《鱷魚手記》,1991 | 時報出版社 |
白先勇 | 《孽子》,1983 |
影視作品
紀錄片 | 《彩虹伴我心》 - Mama Rainbow |
《我就是我》 - 傑克上校 | |
《夜景》 | |
《我和我們》 | |
《聚焦台灣:彩虹大道》 | |
《It gets better》 | |
《拿什麼拯救同妻》 | |
《愛情同志》 | |
《渴望陽光》 | |
《同性戀的禁地》 | |
《志同志》 | |
影視作品 | 越南《往返天堂》 |
泰國《想愛就愛》《想愛就愛2》《暹羅之戀》《曼谷之戀》《為愛所困》《不一樣的美男》《為愛所困2》 | |
德國 《我的灰姑娘是男人》《自由墜落》 | |
中國香港《藍宇》《美少男之戀》 | |
台灣《藍色大門》《孽子》 | |
美國 《天佑鮑比》《愛的初學者》 《斷背山》 《外出就餐》《遇見好男孩》《愛在同志聖誕節》《我盛大的同志婚禮》《親吻新郎》《同志音樂劇》《同志亦凡人》 韓國 《王的男人》日本《西洋古董洋果子店》 | |
中國 《愛在水中央》《北緯1°》《逆襲之愛上情敵》《類似愛情》等 |
反同性戀法
烏干達總統穆塞韋尼2014年2月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當眾簽署了備受關注的新的反同性戀法案。他特別邀請政府官員、國際媒體以及該國科學家團隊現場親眼見證,以彰顯烏干達作為獨立主權國家在立法方面的自主性。根據新法,同性戀行為在烏干達最長可判終身監禁;此外,任何支持同性戀行為的人,或者對於同性戀行為知情不報的人,都將受到包括監禁在內的處罰。
宗教
許多宗教對同性戀問題發表聲明,不同的宗教,甚至是宗教中不同的教派對待同性戀有著不同的的態度。但從總體上看,大多數的亞伯拉罕宗教反對同性戀。
法律認可同性戀國家
1989年10月1日,丹麥成為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的國家。
2001年1月1日,荷蘭成為第一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傳統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挪威、瑞典、冰島、德國、法國和瑞士認可同性結合登記註冊,賦予其大部分傳統家庭所享受的權利,其中瑞典允許同性家庭收養孩子。
2003年1月30日,比利時繼荷蘭之後,成為世界上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但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養孩子。
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下議院第二次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參議院一周之前否決此法案的決議。通過後需要一些時日在政府檔案中記錄公布。7月2日頒布,7月3日起正式成為第三個全國性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參議院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幾小時後,加拿大最高法院負責人在提案上籤字,使其成為該國一項正式法律,也使加拿大成為繼荷蘭,比利時與西班牙後世界上第四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2006年11月,在南非憲法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的一年後,南非議會通過了民事結合法令,南非成為世界第5個、非洲第1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09年1月,在頒布同性民事結合法案後的16年後,挪威上議院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挪威成為世界上第6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09年4月,瑞典議會通過同性婚姻法令,給予同性情侶包括收養、宗教儀式、人工授精在內的全部民事權利,瑞典成為世界上第7個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
2010年3月4日起墨西哥首都法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
2010年6月27日,冰島頒布相關法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島女總理約翰娜和她的長期女伴侶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2010年7月15日,阿根廷參議院經過激烈辯論通過了允許同性婚姻的法案,阿根廷總統克里斯蒂娜隨後頒布這部法案,標誌著拉美地區首部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實施。
2010年8月1日,德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今後,德國同性戀者將享有與異性婚姻同樣的權利。
2013年2月12日,法國國民議會投票通過了允許同性婚姻及收養子女的法案。
2013年7月,英國下院已經通過了婚姻平權法案,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次日簽字生效。根據新法,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的同性婚禮將可於2014年3月29日起舉行,新法還允許變性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英國成為世界上第16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2014年2月5日,蘇格蘭議會以105票贊成、18票反對,壓倒性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如果蘇格蘭在全民公投之後宣布獨立,將成為第17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2015年5月23日,愛爾蘭以全民公投的方式使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2015年6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26日以5比4的投票結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憲法。這一裁決結果意味著同性婚姻在全美50個州全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