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稱關係

反對稱關係

反對稱性是一個關於數學上二元關係的性質。大概地說,集合 X 上的二元關係 R 是反對稱的,若且唯若不存在X里的一對相異元素a, b,它們 R-關係於彼此。有些關係既是對稱的又是反對稱的,比如"等於";有些關係既不是對稱的也不是反對稱的,如R=(a,b),(b,a),(a,c);有些關係是對稱的,但不是反對稱的,比如"模 n 同餘";有些關係不是對稱的但是反對稱的,比如"小於"。

基本概述

數學上,若對所有的 a 和 b 屬於 X,下述語句保持有效,則集合 X 上的二元關係 R 是反對稱的:「若對所有的 a 和 b 屬於 X,若 a 關係到 b 且 b 關係到 a,則 a = b。」

反對稱關係的定義可以等價地敘述為:對於所有的a、b∈A,若a≠b,則a關係b與b關係a不能同時成立

數學上表示為:

\forall a, b \in X,\ a R b \and b R a \; \Rightarrow \; a = b

嚴格不等是反對稱的;實際上 a < b 且 b < a 是不可能的,因此嚴格不等的反對稱性是一種空虛的真(vacuously true)。

注意,反對稱關係不是對稱關係(aRb 得到 bRa)的反義。有些關係既是對稱的又是反對稱的,比如"等於";有些關係既不是對稱的也不是反對稱的,如R={(a,b),(b,a),(a,c)};有些關係是對稱的,但不是反對稱的,比如"模 n 同餘";有些關係不是對稱的但是反對稱的,比如"小於"。

滿足傳遞性和自反性的反對稱關係稱為偏序關係。

非對稱關係

X 上的關係 R 是非對稱的,若對所有的 a 和 b 屬於 X,若 a 關係到 b,則 b 不關係到 a。

數學上表示為:

\forall a, b \in X,\ a R b \; \Rightarrow \lnot(b R a).

非對稱關係即反對稱的非自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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