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所謂的分支機構是整體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在經營業務、經營方針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公司總部不同程度的控制。分支機構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但通常是一個獨立的會計個體。當一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為了繼續擴展其業務,擴大其產品銷售範圍,常常在不同的城市或同一城市的不同地區開設分支機構。分支機構與總部在地理位置上通常相隔一定的距離。有較大的分支機構也可能是企業合併的結果,被合併的企業解散,成為合併企業的分支機構而繼續經營。 分支機構在不同的企業或行業有不同的名稱,如在有些企業稱為分公司,有些企業稱為分廠,商業系統稱為分店,銀行系統稱為分行等。作為整個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分支機構必須嚴格遵守總部統一的經營方針和管理方針。在此前提下,分支機構通常也具有相對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它們可以擁有齊全的庫存商品,除向總部進貨之外,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廠商購進商品。顧客訂貨時,分支機構可以自行決定顧客認貨條件,並直接向顧客交貨。賒購賒銷引起的應付應收款,由分支機構自行負債結算。分支機構可以自已的名義在銀行開戶,存取現金,委託銀行辦理結算業務。區別
分支機構與銷售代理處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經營自主權上。銷售代理處通常不直接經銷商品,一切聽從總部安排,不具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而分支機構可以獨立從事商品購銷業務,比銷售代理處個有更多的經營自主權。但當分支機構只核算現金收支業務,而將銷售、購貨、收款等業務歸於總部統一核算時,它與銷售代理處就沒有多少差別銷售代理處
1.銷售代理處通常只陳列樣品以供客戶挑選,其本身沒有商品存貨,也不經 營商品購銷業務。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廠商購進商品。
2.客戶來代理處看樣訂貨後,代理處即將購貨定單轉交公司總部,由公司總部決定客戶能否享受賒銷及其賒銷額度,並由公司總部直接向客戶交貨,應收帳款也由公司總部登記入帳並負責催收。
3.銷售代理處內需設定定額備用金,由公司總部撥款以應付日常開支,將近用完時向公司總部報銷補足,除此之外,代理處不經辦其他現金收支業務。
分支機構
1.分支機構通常擁有完備的商品存貨,除了向公司總部進貨之外, 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廠商購進商品。
2.客戶訂貨後,由分支機構自行決定客戶能否享受賒銷及其賒銷額度並由分支機構直接向客戶交貨,賒銷商品引起的應收帳款也由分支機構登記入帳並負責催收。
3.分支機構可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收到的銷貨款存入銀行,發生的營業費用由分支機構開具支票直接支付。 由於分支機構與銷售代理處在組織上和管理上的不同特點,決定了它們在會計上 的不同特點。
處理
大多數分支機構是一個獨立的會計個體,有獨立的會計記錄和報告系統。它們通常需要設定一套較為完整的賬簿,用來記錄其本身發生的經濟業務,單獨核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向總部報告。但分支機構會計科目的名稱與編號、會計報表的內容和格式,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方針等,一般由總部事先規定。納入分支機構會計核算的事項,一般是分支機構能夠控制因而可以負責有關事項,諸如分支機構自行組織的購貨與銷貨等。由於分支機構的固定資產與折舊費用,大多由總部集中管理和核算,因而被認為是分支機構不能控制的,分支機構與總部的交易,在分支機構會計系統中,採用獨特的記錄和報告方式,即記錄和報告在 “總部往來”賬戶中,表示總部對分支機構的投資或總部在分支機構中享有的權益。
為合理反映分支機構的經營績效,分支機構與總部的共同費用通常在分支機構與總部之間進行分攤,如總部發生的保險費、房產稅、分支機構發生的廣告費等。在有些企業的分工中,總部僅組織、控制和管理各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本身並沒有銷售業務,總部發生的各項費用,幾乎都要分攤給各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視總部對其管理要求,也可以不是獨立的會計個體,如總部只考核其經營績效,分支機構就沒有必要獨立核算,因而也就不能成為獨立的會計個體。分支機構單獨編制的會計報表只供內部使用,它必須與總部單獨編制的會計報表聯合後,即編成聯合會計報表後方 可作為企業正式會計報表對外提供。
總部與分支機構在與第三方進行交易時,仍按通常程式和方法進行會計處理。總部與分支機構之間的交易,由於分支機構受總部控制,再者總部與分支機構同屬一個企業,因此,會計處理方法視不同交易價格可分別採用成本法、成本加成法或售價法。總部與分支機構的交易,總部通常用 “分支機構往來”賬戶記錄,分支機構通常用“總部往來”賬戶記錄。“分支機構往來”賬戶與“總部往來”賬戶為總部與分支機構的兩個對應賬戶,其記載內容完全相同,都是總部對分支機構的投資。 無憂財務,財務無憂總部或分支機構各自所發生的有些費用,有時為總部與分支機構的共同費用,應在總部與分支機構之間分攤,如總部發生的產品廣告費,分支機構也應適當負擔。另外,由總部統一記賬核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相應部分也應分攤給分支機構。
總部與分支機構是通過各自獨立的會計系統記錄並單獨提供會計報表的。但總部及分支機構單獨的會計報表僅供企業內部使用。整個企業的會計報表是根據總部與分支機構各自單獨的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而成的聯合會計報表。聯合會計報表將總部與分支機構視為一個企業整體,總部分與分支機構之間的交易在編制過程中抵消。
核算
作為一個會計個體存在的分支機構,往往要設定一整套賬簿,用來記錄從公司總部收到的營運資金和商品存貨,以及對外發生的購貨、銷貨、應付賬款、應收賬款、費用等等,並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向公司總部報告。會計科目的名稱與編號、會計報 表的內容與格式,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方針,一般由公司總部事先規定。分支機構應予入賬的會計事項,應是分支機構經理能夠控制因而可以負責的各種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諸如應收賬款和銷售費用等等。至於分支機構經理不能控制的各種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諸如固定資產和折舊費用等,往往集中在公司總部進行核算和管理。設立分支機構時,在公司總部和分支機構賬上都應加以記錄。在分支機構賬上應 專門設定一個“公司總部往來”賬戶,凡收到總部撥來的現金、商品存貨或其他資產時,均貸記該賬戶,凡向總部撥回現金、商品存貨或其他資產時,則借記該賬戶,每屆結賬時,分支機構所獲得的淨收益或淨損失都轉入該賬戶的貸方或借方。在公司總部賬上則要設定一個對應賬戶“分支機構往來”,該賬戶的借方記載所有撥付給分支機構的現金、商品存貨或其他資產,貸方記載由分支機構撥回的現金、商品存貨和其他資產,每屆結賬時,公司總部根據分支機構報來的財務報表,將其淨收益或淨損失記入該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如果一個企業有許多分支機構,公司總部可以設定一個控制賬戶,在控制賬戶下再按分支機構設定明細賬戶。這兩個賬戶的核算內容可列示如下:
公司總部賬
分支機構往來、轉移給分支機構的資產、從分支機構收到的資產、分支機構的淨收益、分支機構的淨損失
公司總部往來、轉移給公司總部的資產、從公司總部收到的資產、分支機構的淨損失、分支機構的淨收益
可以看到,上述兩個賬戶記錄的內容是相同的,只是方向相反。從分支機構立場看,“公司總部往來”既可看作所有者權益賬戶,也可看作負債賬戶;從公司總部立場看,“分支機構往來”既可看作長期投資賬戶,也可看作應收項目賬戶。如果兩個賬戶都及時記賬,其餘額應是一致的。由於分支機構是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公司總部在編制財務報表時,必須將本身的會計報表與分支機構的會計報表彙編合併。彙編公司總部與分支機構財務報表的程式,類似於母子公司合併報表的編制,相互對應的 “公司總部往來”與“分支機構往來”賬戶應相互抵銷,不出現在彙編財務報表中。
在大部分情況下,分支機構的商品存貨往往由公司總部集中購買,再發交給分支 機構。有些情況下,公司總部也授權分支機構向外購買部分商品存貨。當分支機構向外購買部分商品存貨時,其賬務處理程式同一般的商品購銷業務會計處理一樣。當公司總部購買商品存貨,再發交分支機構出售時,發交給分支機構的商品存貨可以按成本計價,也可以按高於成本即成本加成或零售價計價。計價方法的不同,既會影響發 交分支機構商品存貨記賬的金額,同時也會影響彙編財務報表的編製程序。公司總部與分支機構對商品存貨的核算既可採用定期盤存制,也可採用永續盤存制。如果採用定期盤存制,在公司總部賬上應設定“發交分支機構存貨”賬戶,該賬戶是“購貨”賬戶的備抵賬戶,在分支機構賬上應設定“公司總部發來存貨”賬戶,該賬戶實質上是分支機構的“公司總部購貨”賬戶。由於這兩個賬戶具有相對性,故在編制彙編財務報表時應加以抵銷。如採用永續盤存制,對於公司總部與分支機構間轉移商品 存貨的交易,可直接記錄有關存貨賬戶,不需再設上述對應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