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分支機構與法人的機關也不同,法人機關對內形成法人意思、對外代表法人為民事法律行為,而法人分支機構在參與民事活動時能不能形成自己的獨立意思,須有法人機關的授權,但對外不得代表法人。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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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合夥
法人合夥,是指企業之間或企業、事業單位之間依約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而設立的聯合體。但作為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不得以...
概念 內容 主要特徵 與個人合夥的比較 與個人合夥的區別 -
法人[法律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範...
基本概念 歷史沿革 主要內容 具備條件 法人的特徵 -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特點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具有以下特點:①沒有獨立於保險公司的名稱。 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被獲批准後,保險公司應當立即進行保險公司分...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特點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條件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程式 -
二級分支機構
要注意“二級分支機構”“子公司”與的區別。 國稅函[2009]221號檔案規定;二級分支機構是指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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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法人
外國法人的義務依“民法總則施行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前項外國法人,其服從中國法律之義務,與中國法人同。 外國法人認許的撤銷“民法總則施行法”第13條...
外國法人的權利和行為能力 外國法人的義務 外國法人的認許程式 外國法人認許的撤銷 -
法人機關
法人機關是指根據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形成法人的意思,並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實現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一定機構或者個人的總稱,是法人的組成部...
法人機關的概念 法人機關的構成 法人機關的分類 法人與法人分支機構 相關條目 -
銀行分支機構
銀行分支機構是指以銀行財產設立的相對獨立活動的銀行組成部分,為了便於拓展業務,在中國境內的大多數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
簡介 分類 -
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範...
基本概念 歷史沿革 主要內容 具備條件 法人的特徵 -
旅行社分支機構
旅行社的分社及門市部應當接受所在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 旅行社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 旅行社的門市部應當接受所在地...
旅行社分支機構的設立 旅行社分支機構的審批 旅行社分支機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