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分支機構

要注意“二級分支機構”“子公司”與的區別。 國稅函[2009]221號檔案規定;二級分支機構是指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要注意“二級分支機構”“子公司”與的區別。子公司也屬於總公司的“下級”,在管理上可能與分公司(二級分支機構)一樣受總公司指導,但它不是二級分支機構,因為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國稅函[2009]221號檔案規定;二級分支機構是指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
檔案要求,總機構應及時將所屬二級分支機構名單報送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並向其所屬二級分支機構及時出具有效證明,二級分支機構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非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和總機構出具的二級分支機構的有效證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