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發展綱要

——充分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權利。 ——教育立法要體現性別平等,保障婦女受教育的權利。 ——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增強婦女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
(國務院2001年5月22日發布)

前 言

隨著新世紀鐘聲的敲響,中國婦女運動和婦女事業又一次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開始新的偉大進軍。
婦女發展作為全球經濟和社
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重視。在過去的幾十年里,國際社會為促進婦女發展與進步達成了多項協定,將婦女問題與全球政治、經濟發展緊密相聯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消除經濟全球化進程對婦女產生的不利影響正逐步納入各國政府的重要議程。我國政府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1995年制定和發布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1995━2000年)》(以下簡稱’ 95《綱要》)是我國婦女發展的重要里程碑。5年多來,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的積極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組織在內的社會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綱要》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為21世紀的婦女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95《綱要》的實施改善了我國婦女生存與發展的社會環境,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進程,婦女在政治、經濟、教育、健康等各個領域取得了全面進步。
2001—2010年,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我國將在更廣泛的領域和更高的層次參與經濟全球化。面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面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我國的婦女發展必須有更高的目標和更快的前進步伐。
為了更好地維護婦女權益,提高婦女整體素質,加快實現男女平等的進程,發揮廣大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我國政府制定並發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的總體要求,從我國基本國情和婦女現狀出發,兼顧婦女發展的階段性目標和長遠目標,確定了2001—2010年婦女發展的總目標和主要目標。同時,充分考慮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行動綱領》提出的婦女發展12個重要領域,借鑑世界上其他國家制定婦女發展規劃的做法,以’95《綱要》的實施成效為基礎,根據我國婦女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和2001— 2010年的可持續發展,《綱要》確定了6個優先發展領域,即: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教育、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婦女與環境,並把促進婦女發展的主題貫穿始終。
《綱要》的制定和實施,目的是強化政府的有關職能,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婦女的進步與發展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同時,鼓勵婦女在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爭取自身的進步與發展。
21世紀,中國婦女事業必將迎來一個更加美好的春天。

總目標

貫徹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推動婦女充分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領域進一步得到實現。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分享經濟資源的權利,提高婦女的經濟地位;保障婦女的各項政治權利,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水平;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普遍提高婦女受教育程度和終身教育水平;保障婦女享有基本的衛生保健服務,提高婦女的健康水平和預期壽命;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法律保護,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最佳化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和生態環境,提高婦女生活質量,促進婦女事業的持續發展。

主要目標與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經濟

(一)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獲得經濟資源的平等權利和機會。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實現男女平等就業,保障婦女勞動權利,婦女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達到90%以上。
4. 保障女職工享有特殊勞動保護。
5.緩解婦女貧困程度,減少貧困婦女數量。
(二)策略措施。
婦女與男子平等獲得經濟權利、共享經濟資源和社會發展成果是婦女發展的基礎條件。
1.國家巨觀政策。
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應體現婦女發展的主要目標,經濟分析和經濟結構調整應納入性別平等觀念。
——制定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提供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參與經濟決策的機會和途徑,縮小男女在分享經濟決策權上的差距,提高婦女參與經濟決策及管理的水平。
——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主要包括獲得資本、信貸、土地、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權利;農村婦女享有與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生產經營權、宅基地分配權、土地補償費、股份分紅等權利。
——改善婦女經濟狀況,進行適當的有利於婦女生存發展的專項投資。
2.法律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於婦女平等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平等就業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別歧視。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參與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分配權。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種、同類別從業人員中女性工資與男性工資相同。縮小男女收入差距。
——拓寬婦女就業渠道,在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充分考慮婦女就業的需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特別是社區服務業,為婦女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和就業崗位。提高婦女在新興產業、新興行業中的就業比例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提倡自主就業,鼓勵婦女自謀職業,支持和引導婦女興辦私營、個體企業和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婦女通過多種形式再就業。
——進一步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政策,為女職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勞動條件,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
——指導各類用人單位把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款納入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健全和完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不斷改善女職工勞動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培訓,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制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女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處理。
——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面向農村婦女開展各種勞動技能培訓,幫助其從傳統種植業向非農產業轉移;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有組織地開展勞務輸出,為農村婦女在非農產業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
——制定減少婦女貧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貧困婦女的經濟收入。在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優先的原則,幫助、支持貧困婦女實施扶貧項目,鼓勵、支持以婦女為主的扶貧經濟實體的發展,使貧困婦女成為扶貧資源的獲得者和扶貧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3.社會保障和服務。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推動在不同所有制經濟實體就業的、不同收入層次的婦女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確保婦女在參與經濟發展中接受有效服務。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權利。
——普遍建立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制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切實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健需求。
——為婦女勞動就業提供信息、服務和培訓。加強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對婦女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培訓,提高婦女的就業能力。
——為殘疾婦女提供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殘疾婦女的就業比例。
——鼓勵和支持社會團體開展有利於提高婦女勞動生產技能的各項培訓活動。

二、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一)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及決策水平。
2.提高婦女參與行政管理的比例。各級政府領導班子中要有1名以上女幹部。國家機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州、盟)政府工作部門要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正職或重要崗位女性數量要有較大的增加。
3.女幹部占幹部隊伍總數的比例逐步提高。
4.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5.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6. 擴大婦女民主參與的渠道,提高婦女民主參與的水平。
(二)策略措施。
婦女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
1.國家巨觀政策。
在更大範圍和更大程度上推進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進程,擴大婦女民主參與的渠道。
——充分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權利。引導婦女依法參與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管理,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水平和比例。
——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競爭機制和公務員管理制度,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女幹部。
——在制定涉及婦女根本利益的方針政策時,要聽取各級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以及婦女組織、婦女民眾的意見和建議。
——充分發揮各級婦聯組織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使其成為聯繫婦女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成為反映婦女民眾意見和建議的重要渠道。
——重視婦聯組織在培養選拔女幹部、婦女參政議政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法律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於婦女平等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鼓勵、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競爭和民主管理。
——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培養、選拔女幹部規劃,實現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州、盟)和縣(市、區、旗)領導班子中女幹部配備目標。
——政府所屬部門領導層中女幹部數量逐步增加。逐步提高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畫生育、民政、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領導班子中要首先配備女幹部。
——幹部的選拔、聘用、晉升及公務員的錄用,要切實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保障女性不受歧視。
——加強對年輕優秀女幹部的培養並優先選拔。各級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中應有一定數量的女幹部。
——提高女幹部的政治文化素質,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女幹部應有較大幅度的增加。
——企業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女性,在聘用契約中不得含有性別歧視的內容。
——結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踐,注意培養和發現高層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國有企業要積極探索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等決策、管理層發揮婦女民主參與的新形式,提高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
——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應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在民主選舉過程中,鼓勵婦女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積極參與選舉,提高婦女民主參與的程度和比例。
——擴大基層民主,鼓勵和推動婦女參與討論和決定基層公共事務,保障婦女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婦女代表會主任作為候選人提名,經選舉進入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大會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3.社會宣傳和培訓。
提高全社會對婦女參與決策和社會事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為婦女參政議政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培訓教育機會。
——加強對女幹部的培訓教育和輪崗鍛鍊,培養複合型高層次女性人才,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競爭能力。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重視獎勵、表彰婦女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大力宣傳婦女在兩個文明建設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提 高女性人才在社會上的影響力。

三、婦女與教育

(一)主要目標。
1. 保障女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國小適齡女童的淨入學率達到99%左右,國小5年鞏固率提高到95%左右,基本杜絕國小適齡女童失學。國中女童毛入學率達到95%左右。
2.高中階段教育女性毛入學率達到75%左右,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學率達到15%左右。
3.成人婦女識字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青壯年婦女識字率提高到95%左右。
4.提高婦女的終身教育水平。
5.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開發中國家的先進水平。
(二)策略措施。
縮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婦女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婦女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1.國家巨觀政策。
國家的人才發展戰略要體現男女平等原則,將婦女教育的主要目標納入國家的教育發展規劃。
——在課程、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中,把社會性別意識納入教師培訓課程,在高等教育相關專業中開設婦女學、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社會性別與發展等課程,增強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會性別意識。
——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和途徑,縮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改善學科領域的性別分布結構,培養高新技術和現代管理領域的女性專業人才。
——在實現教育技術現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過程中,保障婦女與男子共享信息和優質教育資源。
——加大對貧困地區教育的投入,為貧困地區婦女受教育創造條件。
2.法律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於婦女與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教育立法要體現性別平等,保障婦女受教育的權利。
——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解決西部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女童、殘疾女童、流動人口中女童的義務教育問題。幫助失、輟學女童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縮小男女童受教育差距。
——發揮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的優勢,提高內地學校培養少數民族女學生的比例。
——提高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養婦女的職業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通過正規的學歷教育與非學歷職業教育以及各種培訓,使新增女性勞動力和在職女職工能夠普遍接受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重點發展縣(市)、鄉(鎮)和農村的中等職業教育,為國中畢業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種形式的繼續學習機會。
——擴大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規模。全面落實各項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幫助貧困女大學生完成學業。
——積極利用網路和現代遠程教育資源,為婦女接受教育創造條件和機會。
——加大掃除婦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掃除農村婦女文盲作為掃盲工作的重點。
——把婦女的素質教育貫穿於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以及培訓等各個方面,培養女學生的知識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普遍提高婦女的文化知識水平和科學技術的套用能力。
——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逐步形成大眾化、社會化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終身學習的條件和機會。
——努力創造條件,使農村婦女勞動者能普遍受到實用生產技術培訓和文化知識教育。在國中教育階段,將基礎教育與“綠色證書”教育有機結合,使女學生獲得更全面的知識和勞動技能。
——通過對口扶貧支教、啟動遠程教育扶貧項目等措施,提高邊遠貧困地區婦女受教育的水平。
——對殘疾婦女進行職業教育、職業培訓,為殘疾婦女提供受教育的機會,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增強其生存和發展能力。
3.社會教育和培訓。
廣泛宣傳性別平等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創造有利於婦女接受教育的社會環境。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為婦女接受教育創造條件和機會。
——繼續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婦女掃盲。

四、婦女與健康

(一)主要目標。
1.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衛生保健服務,提高婦女的預期壽命。
2.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
3.保障婦女享有計畫生育的權利。
4.流動人口中的婦女享有與戶籍所在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
5.將婦女愛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6. 提高婦女的健身意識,增強婦女身體素質。
(二)策略措施。
婦女身體、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完全健康狀態是反映婦女生存狀況的基本指標。
1.國家巨觀政策。
在國家的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中體現婦女健康的主要目標。
——婦女衛生保健以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
——在最佳化衛生資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婦女衛生保健服務經費和科研經費。
——引導衛生保健產業發展,不斷滿足婦女的健康需求。
——通過宣傳教育,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婦女健康觀念,普及健康知識。
——完善計畫生育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提倡避孕節育的知情選擇,強化夫妻共同承擔計畫生育的責任。
2.法律和部門政策。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不斷完善婦幼衛生法律法規及政策,保護婦女的健康權利。
——加快衛生立法,完善和落實以公共衛生和婦女健康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
——強化衛生行政執法,加大對衛生保健產品、衛生機構和專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危害婦女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
——強化社區在健康服務中的作用,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建立以現居住地為主的管理模式。將流動人口孕產婦保健納入流入地孕產婦保健範圍。
——加強農村衛生組織建設,完善衛生服務網,做好預防保健的綜合服務,重點篩查和治療嚴重危害農村婦女健康的疾病,預防和減少農村婦女婦科病的發生。
——對婦幼衛生人員進行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強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衛生保健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提供生殖保健服務和精神健康服務,提高婦科常見病的普查普治率。
——加強產科建設,創造住院分娩條件,使全國孕產婦死亡率以2000年為基數下降1/4。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65%,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0%以上。住院分娩確有困難的邊遠地區,消毒接生率達到95%以上。
——提高產科質量,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降低剖宮產率。
——開展生殖保健科學研究,提高對嚴重危害婦女健康疾病的預防和治療水平。
——研究推廣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提供避孕節育的優質服務。節育手術併發症發生率控制在1‰以下。預防意外妊娠,降低人工流產率。
——開發、研製男性避孕節育產品,動員男性採取節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以生殖健康教育為中心,普及生殖保健、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知識,生殖保健知識普及率和育齡人口計畫生育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
——加強愛滋病防治工作,強化對采供血機構和血製品生產單位的管理;利用宣傳教育網路,全民普及愛滋病防治及自我防範知識,提高愛滋病知識知曉率。
3.社會保障和服務。
完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婦女享有基本的醫療服務。
——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通過合作醫療等多種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農村婦女享受衛生保健的水平和抵禦疾病風險的能力。
——實現醫療衛生服務觀念和服務模式從以病為本向以人為本的根本轉變,治病與保健相結合,不斷滿足廣大婦女的健康需求。
——倡導科學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婦女身體素質。利用現有體育設施以及在社區、公園興建和開闢健身場所,為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創造條件。

五、婦女與法律

(一)主要目標。
1.健全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規。
2.開展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3.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禁止針對婦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4. 維護婦女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5.保護婦女合法的控告、申訴權及在訴訟中的各項權益。
6. 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二)策略措施。
完善立法並保障法律法規賦予婦女的各項權利是實現婦女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
1.立法。
在國家立法中充分體現社會性別意識,規範影響婦女發展的社會行為。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依據,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專門立法。
——在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過程中關注婦女問題,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2.司法和執法。
強化司法保護和法律監督,加大執法力度。
——有效預防、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婦女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降低強姦、拐賣等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刑事案件的發案率,提高結案率。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嚴厲打擊嫖娼賣淫活動,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
——建立和完善婦聯特邀陪審員制度,切實貫徹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保障涉及婦女的案件在審判過程中的公正。
——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3.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
把宣傳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納入國家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把普法宣傳和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提高全社會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率。
——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增強婦女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
4.法律服務和援助。
建立法律援助體系,為受害婦女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和社會救助。
——健全信訪接待制度,開展法律諮詢和服務,及時處理受害婦女的投訴。
——採取多種形式,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要幫助的婦女提供法律、醫療、精神康復等方面的幫助和服務。
——婦聯、工會、共青團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維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六、婦女與環境

(一)主要目標。
1.創造有利於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環境。
2.提高婦女享有社會福利的水平。
3.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大力倡導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係。
4.為婦女創造適宜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5.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及決策的程度。
6. 增加婦女自我支配的時間。
(二)策略措施。
最佳化社會環境、保護自然環境是有效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進步與發展的要素。
1.國家巨觀政策。
在文化、教育、宣傳、環境等發展規劃中充分體現婦女與環境的主要目標。
——制定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文化和傳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的社會性別意識,逐步消除對婦女的偏見、歧視以及貶抑婦女的社會觀念,為婦女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鼓勵婦女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女性。
——加大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加快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設施改造,完善低收入婦女群體的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婦女貧困人口的救濟補助標準。
——積極發展老齡事業和產業,逐步實現老年服務社會化,保障老年婦女的身心健康。
——發揮婦女在環境保護特別是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及決策的程度。
——擴大婦女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婦女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促進世界和平、進步與發展。
2. 法律與部門政策。
——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以及文學藝術等領域展現婦女在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傳婦女中的先進模範人物。
——加強文化市場管理,禁止在宣傳媒體、廣告和文藝作品中出現色情或有辱婦女人格的作品。
——為婦女在新聞宣傳領域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條件和機會,使婦女廣泛參與宣傳媒體的管理、製作、教育、培訓和研究。提高婦女對宣傳媒體資源的占有程度。
——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倡導建立民主、平等、尊重婦女、尊老愛幼的家庭關係,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勵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勞動。
——強化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減少家庭、工作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婦女造成的危害,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和污水集中處理率。
——把農村自來水建設和衛生廁所建設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提高農村缺水地區供水受益率和農村改水受益率、自來水普及率。加強農村改廁技術指導,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
——提高婦女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保護基本知識的普及率。引導婦女積極參加生態環境保護,改變對環境有害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保護飲用水源,防治農業化學污染,發展生態農業和綠色產業。倡導綠色消費。
3.社會保障和服務。
——在城鎮建立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有關商業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主要內容的保障體系;在農村以家庭養老為主,逐步擴大社會養老保障的覆蓋面。
——加強老年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建設,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社區優先發展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的公共服務,實現家務勞動社會化,逐步增加婦女的自我支配時間。

組織與實施

一、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綱要》的組織實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要根據《綱要》的要求並結合各自的職責,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二、地方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並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要將《綱要》的實施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政府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
三、建立健全實施《綱要》的工作機制。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每年要向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報告實施《綱要》的工作情況。地方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報告制度。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時掌握有關情況,總結推廣經驗。要注重對婦女領域的理論研究。
四、各級政府應根據財力情況,合理安排實施《綱要》所需經費。要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婦女事業的發展。

監測與評估

一、對《綱要》的實施情況實行分級監測評估。要加強婦女發展綜合統計工作,增設分性別統計指標,建立和完善分性別資料庫。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饋和交流工作,分析婦女發展現狀,預測趨勢,評估實施效果,為制定規劃、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建立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婦女狀況監測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科學規範的監測評估方案,全面、動態地監測婦女發展狀況。《綱要》分性別的統計指標要納入國家統計制度和各有關部門的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建立健全勞動監察、衛生監測、教育督導、統計評估、法律監督機構,完善監測機制,確保《綱要》的有效實施。
三、建立定期報送和審評制度。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統計局報送監測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並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實施效果。國家監測評估周期分為年度監測、每3-5年的階段性監測評估和10年的終期監測評估。
四、建立監測評估機構。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負責審批監測評估方案,根據監測評估結果提出相應對策。
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統計監測組和專家評估組。
統計監測組由國家統計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組成。負責制定《綱要》分性別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出監測的重點指標;確定監測方法,收集監測數據,建立和完善分性別資料庫;向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全國的婦女狀況統計監測報告;指導各地區做好實施《綱要》的統計監測工作。
專家評估組由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推薦專家組成。負責制定檢查評估方案;審評監測報告,並對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階段性評估,向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指導各地區對實施《綱要》的檢查評估工作。
各地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監測評估機構和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綱要》和本地區規劃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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