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對外貿易思想

特別在建立中央集權封建國家以後,中國已成為泱泱大國,經濟文化發展水平高於周圍國家,自然容易產生中國“百產豐盈,無物不有”的優越感,把對外貿易看成無足輕重之事。

中國古代對外貿易思想

正文

從先秦至鴉片戰爭以前中國歷代思想家及典籍中關於對外貿易的看法和主張。古代對外貿易在先秦時期主要指諸侯國間的貿易;秦統一中國以後,指對中國境外的陸路與海上貿易,以及境內各民族(如漢與匈奴)間的貿易。
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由於自然經濟占主要地位,對外貿易在社會產品中所占的份額很小,人們一般對外貿很不重視。特別在建立中央集權封建國家以後,中國已成為泱泱大國,經濟文化發展水平高於周圍國家,自然容易產生中國“百產豐盈,無物不有”的優越感,把對外貿易看成無足輕重之事。誠然,在封建時代商品貨幣經濟比較發達的王朝,也有一些思想家主張開放對外貿易,但多強調由官府控制,直到封建社會的後期,才有人主張開放海禁,允許民間進行海上貿易。
先秦 春秋戰國時期,五霸七雄逐鹿中原,謀求統一中國。這時期的思想家們往往從富國強兵圖霸爭雄的戰略目標來考察外貿問題,《管子》作者便是主要的代表。《管子》把對外貿易看作行“輕重之術”的一種手段,主張利用齊國得天獨厚的天然資源,在國家的控制下開放對外貿易。如《輕重乙》篇提倡用優惠的條件招徠客商,要“為諸侯之商賈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芻菽,五乘者有伍養”,即為外商興建館舍,提供免費用膳,供應飼料,專人服務等優惠條件。如此可使“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管子》認為外貿商品的價格須由國家控制,只有因物制宜,區別對待,才能利用它為封建國家服務。對諸侯國來說,齊國具有獨占性的商品,如“渠展之鹽”必須以獨占價格出售,以謀取巨利(《輕重甲》);本國不能獨占的商品,則隨諸侯國間的市場價格而高下,“天下高則高,天下下則下”(《地數》);有時為了鼓勵進口,則實行“天下下我高”(《輕重乙》)的價格政策。總之,要隨機應變,以“來天下之財”(《輕重甲》)。《管子》不僅利用本國的資源從事對外貿易,還主張利用別國的資源進行轉口貿易。當時,東萊地處海濱,盛產魚鹽,但中間隔著強大的齊國,無法與中原諸侯國進行貿易,因而齊國能假手其間。《海王》篇記載:“因人之山海假之,名(命)有海之國售鹽於吾國,釜五十吾受,而官出之以百。”這是指對東萊食鹽的轉口貿易而言,鹽的進銷差價如此之大,齊國自然樂於以此謀利了。
秦漢唐宋 在中國封建地主經濟制的鼎盛時期,漢、唐的一些思想家往往想通過對外貿易以制伏異國,或以國內豐余的商品換取國外的奇珍異物來滿足封建統治者奢華生活的需求。漢代桑弘羊說:“汝,漢之金,纖微之貢,所以誘外國而釣胡、羌之寶也。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損敵國之用。是以騾驢駝,銜尾入塞,馬,盡為我畜,貂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內府,而璧玉珊瑚琉璃,鹹為國之寶。是則外國之物內流,而利不外泄也。異物內流則國用饒,利不外泄則民用給矣”(《鹽鐵論·力耕》)。唐代的韓愈(768~824)也認為開展對外貿易,能使“外國之貨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於中國,不可勝用”(《昌黎先生全集·送鄭尚書序》)。漢、唐思想家的對外貿易觀點,同西方重商主義者迥然不同,開展外貿不是為了追求黃金和增殖貨幣,而是為了使用價值的滿足,這反映了封建社會對外貿易的目的和要求。
在中國封建地主經濟制轉入後期以後,北宋沈括(1031~1095)從封建國家經濟角度結合生產、專賣制、貨幣流通等來考察對外貿易問題,他從對外貿易關係來分析當時的銅錢外流問題,對此,他反對當時有人建議在河北實行鹽專賣的辦法,因為河北是與北方遼國接壤的地區,鹽專賣使鹽價提高,而境內外鹽價的顯著差異,必然會造成“鹽重則外鹽日至,而中國之錢日北”的結果。他還指出,京師百官饔餼所需的大量牛羊,皆系私商用銅錢從塞外購來,因而不在京師附近發展畜牧業,看來省去了“芻牧之勞”,實則是“驅之私易”,而使大量銅錢流到塞外去了。另一方面,對於物產匱乏的西北邊境地區,他則主張將湟、洮、岷三州積壓的多餘鐵錢,利用商人外泄於羌人,以換回百姓需要的羊、馬。
明清 明清時期,一方面,由於國內商品貨幣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資本主義因素的萌芽,促進了中國同東西洋貿易發展的趨勢。另一方面,明代有日本海盜經常騷擾沿海居民,清初有東南沿海鄭成功反清勢力的存在,因而在對外貿易問題上是閉關自守還是開放海禁,是由官府壟斷還是允許民間經營,就日益成為人們注目的問題。明代的丘濬反對閉關自守,主張進行海外貿易。他依據的理由是:①中國的商品固然能自足自用,但外國卻需要中國的商品,因而海上走私不斷,如繩之以法,不惟無益,反而有害,不如開海禁進行對外貿易。②日本海盜雖“累為沿海之患”,但暹羅、爪哇等國卻同中國友好通商,只要禁止同日本貿易,開海禁不致招惹邊患。③如讓民間從事海上貿易,官府徵稅,對國家財政收入亦有所補益。清代的藍鼎元也極力反對封關禁海。他生長於福建,熟悉東南沿海的貿易情況。雍正二年(1724),他寫了《論南洋事宜書》,針對清政府頒布禁海詔令所持的理由(如怕賣船與番,運米接濟異域,被海盜劫掠等),均根據事實,逐條加以駁斥,並痛言海禁之弊,指出“百貨不通、生民日蹙”,“沿海居民蕭索岑寂窮困無聊之狀,皆因洋禁”。因此,他主張開放海禁,官府不加干預,讓人民自由經營對外貿易。藍鼎元是從國民經濟的角度論證開展對外貿易的好處的。他認為外貿可以增加國家的財富,繁榮沿海地區經濟,有助於解決就業問題。到鴉片戰爭前後,魏源主張對外貿易應由國內外私商自由進行,甚至贊成派軍艦為私商護航,而且首次對貿易差額進行分析,這在當時的中國都是新穎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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