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楚漢戰爭,劉邦奪得天下。漢朝初定,開始大封功臣。劉邦首推蕭何為首功,拜其為丞相。賜給蕭何三項特權。見君不趨,稱臣不名,劍履上殿。
見君不趨就是,皇帝和丞相兩人遠遠看見了,要是其他人得一路小跑到皇帝面前請安。蕭何不用,可以大搖大擺慢慢走過去,看見沒有爺來了。
稱臣不名,古代人除了自己的姓名還有一個字。別人只能叫自己的字,叫名字對別人是十分不尊重的。你叫曹操,曹操非劈了你不可,你得叫人孟德。馬超給劉備上書也寫:孟德殺我百餘口,也不會說曹操殺我百餘口,否則顯得沒文化。名是自稱,皇帝可以這么叫你。蕭何不用,他見皇上只要說臣見駕,也不用說臣蕭何見駕。
劍履上殿,這個牛了,漢朝君臣上朝都是坐而論道,進門都要拖鞋。蕭何進門不用脫,而且可以佩劍。這是皇帝對蕭何極大的信任。
丞相僚屬叫十三曹,相當於今天的國務院辦公廳,是一個龐大的機構。所聘用的人員都是走國庫。而皇帝聘用自己的私人秘書卻要用自己的錢。
丞相日常辦公的時候還有一項權力:封駁諫諍。意思就是說皇帝發布一項命令的時候丞相會先審一遍。覺得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會指出來,封起來,駁回去,讓皇帝按自己的改。兩人坐著馬車在外面碰見了,兩人要相互行禮,丞相每次行禮,皇帝都要還禮。
長此以往如果是明君賢相倒不會有什麼衝突。如果碰上一個專權的丞相,皇帝就會很不爽,那皇上怎么削弱相權呢?就是有什麼事兒皇帝都和自己的秘書班子尚書們商量。到了漢朝後期,丞相就已經有名無實,成了一個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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