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崙戰爭時期的步槍主力是已經沿用近百年的燧發槍,更準確地說則是滑膛燧發槍。拿破崙本人稱其為,“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兵器,在配上刺刀後尤其如此”。一般說來,這種燧發槍的總長(不含刺刀)約為1.5米,鐵質槍管長約1.1米,口徑16-20毫米,刺刀長度通常略大於0.4米,槍管下方附著有一根錐形推彈桿[ 普魯士、奧地利等國為追求裝填速度,採用重約700克、兩頭均可用於裝填的桶形推彈桿,其重量為錐形推彈桿的2-3倍。]。
槍管後部是木質的槍托部分,點火設定位於槍管右後方。當步兵扣下扳機後,彈簧機構會使燧石與火鐮撞擊生火,點燃火鐮下方藥池內的火藥。由於槍管底部已經鑽出了一個小孔通往藥池,這就會引燃槍膛內的主裝藥,將子彈射出。總體而言,這一時期的步槍通常能夠正常使用五十年甚至更長時間,奧地利軍隊在1805年仍然裝備改裝後的1754年式步槍便是明證。法軍使用的1777年式(後改稱共和九年式)步槍堪稱結實耐用,更有以結實輕便、質量優良的美名。
1789年,時為炮兵二級上尉的蒙福爾曾使用四支1777年式步槍各自射擊了一萬次,發現它們依然可以正常射擊,蒙福爾隨即將它們編號存放在斯特拉斯堡軍火庫。十六年後,已經成為上校的他取出其中的第2、3號步槍再次測試,2號步槍在射擊4443次後因為操作失誤炸膛,3號步槍則在射擊12281次後仍然狀態良好。法國炮兵副總監伽桑狄的評價為,“法國步槍狀況極好,除非出現清理失誤或修理問題,不然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有位英國匿名軍官也感慨:“比起我們可惡的笨重槍械,他們質地優良的、長管的、輕便的小口徑槍枝在散兵戰中更有效[ 法軍1777年式步槍口徑約為17.5毫米,英軍綽號“褐貝斯”的步槍口徑約為19.3毫米。]。”
▲ 法軍1777年式步槍共和九年改型
儘管比起火繩槍時代已經安全得多,但燧發槍時代的步兵裝填任務依然是繁瑣而危險的,滑膛燧發槍的基本裝填步驟包括:從彈藥盒中取出圓柱狀紙彈殼(內含一定份量的黑火藥和一顆球形鉛彈);咬開彈殼末端,將鉛彈含在嘴裡(不要咽下);豎起擊錘,向藥池內倒少許火藥;合上火鐮,將彈殼內火藥全部倒入槍膛;把鉛彈吐進槍膛,將紙彈殼揉成一團塞入槍膛作為彈塞;用推彈桿將彈藥一推到底,但又要留有適時抽出推彈桿的餘地。俄軍名將蘇沃洛夫對此有過扼要總結,“裝彈時槍托絕對不可置地(防止推得過緊)……彈頭不要壓太緊。”
自然,上述步驟在各國軍隊中有大體類似但細節各異的操作流程。以法軍為例,僅裝填就有十二個“步驟”、二十多個“動作”:
1. 裝填武器:左手鏇轉步槍,使右手拇指停留在燧石處
2. 開藥池:右手拇指用力拉開燧石所在擊錘,使藥池敞開,扳機處於安全位置
3. 取彈殼:取出紙彈殼,將鉛彈對面一側含在嘴唇處。
4. 開彈殼:牙齒咬開紙彈殼,倒出火藥
5. 倒火藥:將火藥倒入藥池,需要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夾緊紙彈殼,以防火藥過量
6. 關藥池:右手空閒手指壓住燧石所在擊錘,關閉藥池
7. 向左轉槍:左手鏇轉步槍,使槍口對準下顎
8. 彈藥進膛:將剩餘火藥、鉛彈、紙彈殼放進槍膛
9. 取推彈桿:從步槍內側取出推彈桿,將其放入槍膛
10. 推滿: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夾住推彈桿,推到底
11. 抽推彈桿:將推彈桿從槍膛中抽出,放回步槍內側
12. 持槍:左手托住槍托,槍身倚在左肩[ Pigeard, novembre 1987, p. 10-14.]
裝填結束後,士兵還需要三步才能最終完成射擊:
1. 預備:槍口平指前方,右手位於槍托頸部,右手拇指扣住扳機
2. 瞄準:槍靠在肩上,貼面瞄準
3. 開火:按下扳機,射擊
▲《1791年條令》中的持槍行進、裝填、射擊動作示意組圖
不過,老兵們卻往往會把動作簡化得面目全非。以第8-11個“大動作”為例,一位英國軍官曾這樣描寫滑鐵盧戰場的兩軍散兵戰:法國士兵迅速地裝填著子彈,將槍托朝地上猛捶一兩下——以此取代推彈桿的作用,這樣,在我軍射擊一次的時間裡,他們就能射擊兩次。我還偶爾看到我軍有些“老手”同樣在這么做。當然,用槍托捶地裝填無疑會導致步槍故障率驟增,射擊精度大打折扣。比如布瓦松指出,“軍官正式禁止我們用槍托裝填子彈,這種做法可能會損害武器”。
另外,考慮到當時步兵的文化程度和武器製造水準,射擊中必定會頻繁發生事故。比如藥池火藥無法引燃槍膛內主裝藥、火藥殘渣堵塞槍膛、混亂中未及擊發就再次裝填彈藥、槍膛過熱炸裂[ 老兵夸涅(Coignet)曾回憶說,在馬倫戈(Marengo)會戰中,當他的槍膛由於過熱而難以裝填後,他直接尿進槍膛使其冷卻,而後撒進火藥粉末,慢慢燃燒使其乾燥,這是戰場上的常見小技巧。]、忘記取走推彈桿都是司空見慣。
不過,經驗豐富的射手按照標準流程,在一分鐘內還是能夠正常裝填並發射4-5次。極為強調射速的普魯士軍隊,在1779年頒布的步兵條令中規定,“新兵需日日練習,直至能夠在一分鐘內射擊四次為止”——但過快的速度將導致射擊精度驟降。在實際戰鬥中,多數士兵也能做到每分鐘射擊2-2.5次,不過這樣的速度一般而言只會出現在緊急關頭。如果考慮整個交火過程中的平均射速,它往往會降至每分鐘不到一次。
當時限制射擊殺傷效能的主要問題有三點:黑火藥在燃燒時會產生煙霧和殘渣、燧石打火時常失敗、球形子彈與槍膛游隙過大。一旦部隊展開第一輪齊射,戰場便立刻籠罩在黃黑色的詭異煙霧之中,它往往會在步兵陣列上空停留不去,造成能見度大為下降。至於殘渣,它迫使步兵在戰鬥中要定期用別在紐扣或子彈盒上的通針情理槍膛和通火孔。一枚燧石一般可以打火30次左右,能夠成功50次就被視為保養良好。因此,通常情況下實戰中每六到十二次射擊里就有一次因為通火孔堵塞或燧石打火失敗而無法擊發。
伽桑狄的著作《炮兵紀要》,堪稱拿破崙帝國時代的槍炮百科全書。他的書中指出:滑膛槍每射擊60-65次,就需要對槍膛進行徹底的清洗和擦拭,否則便會導致彈藥難以裝填。這一操作只能在完全拆卸槍枝的前提下進行,因而操作場所應當設在戰場以外。換而言之,即便彈藥補充充分的大會戰中,步兵也很少手持一支步槍在作戰中射擊60次以上。不過凡事並無絕對,英軍第71步兵團的一位匿名士兵曾在1813年維多利亞會戰當天打出了108發子彈,付出的代價則是次日上午“右手幾乎沒法摸到頭,胳膊黑得跟煤一樣”。鑒於射擊會不可避免地帶來污染槍膛問題,雜亂的射擊更會導致軍官控制力下降,所以即便是訓練有素的老手也不會冒著炸膛或堵塞的危險進行長期高速射擊。
拿破崙 燧發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