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曾頒布一條法律來防止出嫁的公主跑回“娘家”,即:遠嫁蒙古的皇族之女,沒有皇帝的諭旨十年不準回家。由此很多公主格格們悲嘆道“可憐生在帝王家”。
清朝是滿洲人建立的王朝,統治民族人口數少,所以與彪悍的蒙古人聯盟成為滿洲人的一項基本國策。兩個民族的女兒們作為一種“禮物”對維繫滿蒙之間的親密關係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不幸的開端 肫哲公主
史載第一位嫁給蒙古人的清朝公主是肫哲公主。她是努爾哈赤弟弟舒爾哈齊的孫女,自幼便被努爾哈赤養在宮中。為了拉攏蒙古科爾沁部的首領奧巴,努爾哈赤將肫哲公主封為和碩公主,嫁給奧巴。
丈夫不僅奧巴要比肫哲公主年紀大很多,並且已經有一位正室,這位妻子是過去察哈爾部罪臣的女兒,他們情投意合。作為清朝堂堂的和碩公主,嫁過去卻只做了小妾。奧巴病逝後,肫哲公主年紀輕輕就守寡,膝下也並無子女。她的結局怎樣史籍再無記載,後人無從知曉。
滿蒙聯姻 她們從此失去了婚姻的自由
肫哲公主的遭遇似乎開啟了清朝皇家女兒的不幸命運。為了更加密切與蒙古人的聯盟,皇太極開始將滿蒙通婚定為一種制度。不但皇帝的女兒,而且皇族的女兒都沒有權力自家決定自己的婚姻,這些女子要為大清朝的天下,成為籠絡蒙古人的政治手段。皇太極首先以身作則,將自己的數個女兒嫁給了蒙古貴族。這些蒙古駙馬有了一個專門的稱呼——額駙。
在皇族中有人明確反對皇太極的做法,這個人就是皇太極的七哥阿巴泰。阿巴泰深愛自己的女兒,連續兩次拒絕了皇太極的嫁女的命令,因此被罰了400兩白銀。終於在天聰八年,皇太極的蒙古岳母親自做媒。阿巴泰扛不住壓力,將女兒嫁給了科爾沁蒙古的淖爾濟,於是又一場不幸的婚姻誕生了。
頒布法令
當然,這還不是故事的終點。阿爾泰的格格曾經因感情不和跑回娘家。清廷為了防止類似逃回娘家的事情再度發生,頒布了一個法令:遠嫁蒙古的皇族之女,沒有皇帝的諭旨,十年不準回家。這道聖旨延續兩百多年,一直到清末仍然有效。
細說後宮 和親 阿巴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