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徐志摩究竟有沒有腳踏兩隻船?

人間四月天人間四月天

提起徐志摩或許有人不太了解,但若是提起《再別康橋》,你一定不陌生。“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這是一篇膾炙人口的現代詩歌,也是徐志摩的代表作。徐志摩出生於浙江海寧,是現代詩人、散文家。大名鼎鼎的武俠小說家金庸是他的姑表弟,中國當代作家、編劇瓊瑤是他的表外甥女,郁達夫、厲麟似是他的同班同學……作為一個文化名人徐志摩的身上有太多的傳奇。

徐志摩徐志摩

“自古才子多風流”,徐志摩也不例外。這位多情的才子一生中就曾出現過三個女人,張幼儀、林徽因和陸小曼,所以很多人都說徐志摩腳踏兩隻船,是一個花心大蘿蔔,一會兒喜歡這個人,一會兒又鍾情那個人。那么,徐志摩究竟是不是花心大蘿蔔?他到底有沒有腳踏兩隻船?對此我們可以以時間順序從徐志摩的感情經歷來進行分析。

1915年夏天,正值18歲的徐志摩從浙江一中畢業並考入了上海浸信會學院暨神學院,也就是在這一年的十月份,經由父母的包辦,他與上海寶山縣羅店巨富張潤之之女張幼儀結婚了。在結婚之前徐志摩與張幼儀從來沒有見過面,兩人也沒什麼感情基礎,再加上是包辦婚姻,可想而知這樁婚事對於接受過現代教育的徐志摩來說是多么鄙夷的存在。據說徐志摩第一次見到張幼儀的照片時,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婚後也從來沒有正看過張幼儀一眼。

徐志摩與張幼儀徐志摩與張幼儀

可以說徐志摩與張幼儀的這樁包辦婚姻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它的性質注定了它的悲劇性。這是一樁沒有愛情的婚姻,自然沒有幸福可言,也終不會有美滿的結局。雖然張幼儀給徐志摩生了兩個孩子,但這在徐志摩看來也只是在父母的施壓下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並非愛情。可以說徐志摩對張幼儀是無愛的,這樁無愛的婚姻也在1922年以一紙離婚協定告終。

林徽因林徽因

1921年,徐志摩在英國倫敦留學期間結識了隨父遊歷歐洲的林徽因,此時的林徽因才16歲。徐志摩淵博的知識、風雅的談吐以及英俊的外貌都深深吸引著林徽因,而徐志摩也被林徽因出眾的才華與美麗所吸引,他們開始了密切的交往。這一次是真正的愛情,是自由的、浪漫的,甚至到了談及婚嫁的地步。但最終,徐志摩還是沒能和林徽因走到一起,1928年春,林徽因同梁啓超之子梁思成結婚了。這又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陸小曼陸小曼

雖然徐志摩與林徽因相識時,他還沒有和張幼儀離婚,但那時徐與張的感情已經破裂,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徐志摩並不算腳踏兩隻船。

再後來徐志摩經人介紹認識了他的第二任妻子陸小曼,開始了他轟轟烈烈的第二次真正意義上的“愛情”。

徐志摩和陸小曼徐志摩和陸小曼

徐志摩是一個具有浪漫主義理想的才子,他渴望真正的愛情,追求自由的愛情,他對張幼儀的“無情”、對林徽因的“痴情”、對陸小曼的“鍾情”也正是他的深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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