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87年,丁卯,洪武二十年。藍玉等破北元主於捕魚兒海(今貝爾湖),俘其次子、妃主、官屬及男女七萬人,北元主遠走。沐英大破思倫發。封烏斯藏帕木竹巴(西藏山南地區)首領僧人扎巴堅參(吉剌思巴監藏巴藏卜)為灌頂國師。是年會試後,定一甲進士授修撰、編修之制。遣新進士行監察御史事,以久任御史一人同行。本科進士中書庶吉士解縉上疏言法令屢改、弄罰太繁、兼併劇烈、賦役不均等事。
文化紀事
朱元璋曾令儒臣將《洪範》書於御座之右,以便朝夕觀覽。因其興之所至,親自作注。洪武二十年(1387)二月二十三日注成。便召贊善劉三吾說:“我閱覽《洪範》一篇,帝王為治之道,所以敘彝倫,立皇極,保萬民,敘四時,成百穀,原於天道而驗於人事。箕子為武王奏陳,武王猶自謙虛地說:‘我未能。’我每為惕然。遂疏其旨,為朝夕省覽。”同時命三吾為其作序。
《武臣大誥》的頒行
朱元璋先後頒行《御製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之後,又以中外武臣多出自戎伍,不知憲典,所以其言語行動往往立法,便於洪武二十年(1387)十二月制《大誥》三十二篇,名為《武臣大誥》以訓之,使其知所紀律,撫軍士,立勳業,保爵位,頒之中外,永為遵守。洪武二十一年七月十四日,頒賜天下武臣大誥,令其子孫誦習。
宋克逝世
宋克(1327-1387)長洲(今江蘇蘇州)人。與高啟等稱十友,詩稱十才子。洪武初為鳳翔同知。素工草隸深得鍾、王之法,筆精墨妙,風度翩翩。並工寫竹,雖寸岡尺塹,而千篁萬玉,雨疊煙生,蕭然無塵俗之氣。嘗作雞樓石叢篠一幅,題語有“藝成不覺自斂手”之句,謂不可復得也。書學急就章,故寫竹能妙。嘗於試院牘尾用朱筆掃竹,張伯雨有“偶見一枝紅石竹”之句,人邃以為朱竹自宋克始。卒年六十一。
雜譚逸事
湯和築城防倭
湯和沉敏多智數,洪武十九年(1385)主動向朱元璋乞求致仕還鄉。其時,倭寇騷亂海上,朱元璋就命湯和往浙江沿海練兵築城。湯和奉命,並請與方鳴謙同行。鳴謙說:“倭寇從海上來,就在海上抵禦。宜量地遠近,置衛所,陸聚步兵,水具戰艦,則倭寇不得深入,入則不得靠岸。”朱元璋覺得鳴謙說得有道理。於是,湯和與鳴謙到了浙江,著手整飭海防。湯和根據沿海情況,擬設衛所城五十九,選丁壯三萬五千人修築,盡發州縣錢及籍罪人貲給役。從而引起役夫的怨恨,使擾害百姓,百姓深受其苦。有人對湯和說:“役夫怨恨,百姓受苦,怎么辦呢?”湯和說:“成遠算的不恤近怨,任大事的不顧細謹。若再有人發怨言,立即斬首。”洪武二十年(1387)十一月,五十九城築成。他又稽軍次,定考格,立賞令。浙東民四丁以上的,戶取一丁戍守,共得五萬八千七百五十餘人。四月,朱元璋又命周德興往福建築城防倭。德興度福建福、興、漳、泉四郡要害之地,築海上十六城,籍民為兵,又增置巡檢司四十五,分隸諸衛。從而,使海上防衛得到加強。
陳鎬戰歿
陳鏞(?—1387),臨江侯陳德之子。少以功臣子練習武藝。洪武九年(1376)授散騎舍人,十四襲封臨江侯。洪武十四年命為右副將軍同鄧鎮、顧時討龍泉,又同馮勝練兵汴梁。洪武十九年駐兵通州巡邊,獲番將王脫顏,還與吳禎築全州城。洪武二十年正月從馮勝北征納哈出,行至金山,與大將軍異道相失,遂於六月二十二日陷入納哈出軍中而死。
濮英不屈而死
濮英(?—1387),直隸廬州人。初以勇力為百夫長,積功至西安衛指揮,坐軍政不修,召還詰責,還衛理事。洪武十九年(1386)加都督僉事。次年從馮勝征納哈出,抵金山。閏六月納哈出降,班師回京,奉命將三千人斷後。納哈出餘眾數十萬設伏於途。遇濮英兵,伏兵起而包圍,濮英陷於圍中被執,絕食不言,乘人不備,引佩刀剖腹而死。朱元璋得知,贈金山侯,謚忠襄。洪武二十一年,進贈樂浪公。
商稅不立定額
朱元璋稱吳王前,收官店錢。後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稱通課司。凡商稅三十取一,過者以違令論處。洪武初年,個別府縣稅及蔬果,飲食、畜牧諸物,朱元璋下令禁止。洪武十三年 (1380)六月,又下令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勿征其稅,且罷天下抽分竹木場。洪武二十年九月十五日,戶部奏:“今天下稅課司、河泊所課程視舊額有虧,宜以十八年所立為定額。”朱元璋說:“商稅之徵,歲有不同,若以往年概為定額,本年實際與往年不同,豈不擾害百姓?應隨其多寡,從實征納。”
薛顯逝世
薛顯(?—1387),蕭縣人。趙均用據徐州,以薛顯為元帥,守泗州。均用死,薛顯以泗州來歸元璋,授親軍指揮,東征西討,滅張士誠後,遷官行省右丞。再從徐達北征,獨當一面,攻取山東諸州縣。轉師河南,搗關陝,北上取衛輝等地,進兵元都。隨徐達西向,敗廓擴帖木兒於寧夏,取平涼,陝西平定。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大封功臣,因薛顯擅殺吏胥、獸醫、火者、馬軍及千戶吳富,只封永城侯,不予世券,而分其祿為三,一以贍吳富之家,一以瞻所殺馬軍之家,一以養其母妻,令功過無相掩。次年予世券,從徐達征漠北,又奉命巡視河南,屯田北平,練兵山西,征伐金山。洪武二十年九月召還,十六日行至山海衛卒。追封永國公,謚桓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