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養濟院養濟院作為慈善機構,兼有居養和安濟兩大職責,開始並非由官府設定,而是南宋時由寧宗時的宰相趙汝愚捐錢百萬餘創立,主要用於“四方賓旅之疾病者得藥與食”。養濟院也收養棄兒。後來官府正式成立養濟院,範圍擴大了許多,類似於北宋的福田院,主要收養“老疾孤窮”之人,對入院的人由官府撥給錢米供養。
我國古代收養鰥寡孤獨的窮人和乞丐的場所。和育嬰堂、安濟坊、居養院、福田院、漏澤園等都為古代的福利慈善機構。遍及全國各地。養濟院一般是由政府出資修建。但也有養濟院以私人名義捐修的。如《宋史·趙汝愚傳附子崇憲傳》載:“初,汝愚捐私錢百餘萬創養濟院,俾四方賓旅之疾病者得藥與食”。又《宋史·儒林傳·魏了翁傳》載:“了翁乃奏葺其城樓櫓雉堞,增置器械,教習牌手,申嚴軍律,興學校,蠲宿負,復社倉,創義冢,建養濟院。”由此類史料可知,當時地方官紳也創立養濟院,容留疾病無依之人。對慈善事業較為熱心。
明朝沈榜撰寫的《宛署雜記》中,記載宛平縣養濟院的規模:萬曆紀元,收蕭俊等一千八百名。(萬曆)七年,……又收劉真等五百名。(萬曆)十年……又收李聰等五百八十五名。以一個宛平縣的養濟院,收容人數達兩千餘人,可見當時執政者花了多么大的代價安置鰥、寡、孤、獨、殘。
新中國成立後養濟院才由社會福利院、養老院、護理院等現代福利機構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