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一
天有大命1,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2形;曼3理4皓齒,說5情而捐精。故去甚6去泰7,身乃無害。權不欲見8,素9無為也。事在四方,要10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虛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11陰見陽。左右既立,開門而當12。勿變勿易,與二俱行。行之不已13,是謂履14理15也。
注釋1.命:《易·訟·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易·否·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詩·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孔穎達疏:“言天道轉運,無極止時也。”《老子·十六章》:“歸根曰靜,靜曰復命。”《論語·堯曰》:“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這裡用為天命、命運的規律之意。總結自《周易》以來所有古籍中關於“命”的辭意,不論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實都是指天的規律,人的規律,宇宙的法則等,當人事、物理、歷史的命運、時間和空間加起來,形成一股力量的時候,成為規律的時候,人們稱它為命。現代我們稱它為“時代的趨勢”之意。只是後來的人誤解並歪曲了“命”的本義,將它看成是迷信意義上的天命論、宿命論了。
2.疾:古代輕微的叫疾,重的叫病。《論語·雍也》:“伯牛有疾,子問之。”《韓非子·喻老》:“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說文》:“疾,病也。”段註:“析言之則病為疾加,渾言之則疾亦病也。”
3.曼:(màn慢)《淮南子·脩務》:“曼頰皓齒,形夸骨佳。”高誘註:“曼頰皓齒,細理也。”《文選枚乘<七發>》:“衣裳則雜還曼煖。”《新唐書·李光顏傳》:“秀曼都雅,一軍驚視。”這裡用為秀美之意。
4.理:《淮南子·覽冥》:“璧襲無理。”劉禹錫《砥石賦》:“圭形石質,蒼色膩理。”這裡用為紋理之意。
5.說:(yue悅)《易·困·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詩·召南·草蟲》:“我心則說。”《詩·北風·靜女》:“說懌女美。”《詩·陳風·株林》:“駕我乘馬,說於株野。”《詩·鄘風·定之方中》:“星言夙駕,說於桑田。”《詩·曹風·蜉蝣》:“心之憂矣,於我歸說?”《詩·小雅·頍弁》:“未見君子,憂心奕奕。既見君子,庶幾說懌。”《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雍也》:“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禮記·中庸》:“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孟子·梁惠王上》:“王說曰。”這裡用為喜悅之意。
6.甚:會意。小篆字形,從甘,從匹。甘是快樂,匹,匹耦。本意:沉溺於男女歡情。《詩·小雅·巷伯》:“彼譖人者,亦已大甚。”《說文》:“甚,尤安樂也。”徐灝註:“甚,古今字。女部。‘樂也。’通作耽、湛。《衛風·氓篇》:‘無與士耽。’《小雅·常隸篇》:‘和樂且湛。’皆甚字之本義。從甘匹,會意,昵其匹耦也,甘亦聲”。這裡用為異常安樂之意。
7.泰:通“太”;過於。《莊子·漁父》:“不泰多事乎?”《禮記·曲禮上》:“假爾泰龜有常。”《孟子·滕文公下》:“以傳食於諸侯,不以泰乎?”《荀子·富國》:“或佚或樂,或劬或勞,非特以為淫泰誇麗之聲。”《淮南子·原道》: “泰古二皇。”這裡用為過分之意。
8.見:《易·乾·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易·蠱·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老子·七十二章》:“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禮記·中庸》:“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荀子·勸學》:“天見其明,地見其光。”《韓非子·二柄》:“故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廣韻·霰韻》:“見,露也。”《集韻·霰韻》:“見,顯也。”《漢書·元帝紀》:“天見大異。”顏師古註:“見,顯示。”這裡用為出現、顯露之意。
9.素:《老子·十九章》:“見素抱樸,少思寡慾,絕學無憂。”《國語·吳語》:“夫謀,必素見成事焉,而後履之。”《戰國策》:“夫公孫鞅事孝公,極身毋二……竭智慧型,示情素。”《韓非子·二柄》:“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曹植《洛神賦》:“願誠素之先達兮,解玉佩以要之。”這裡用為誠心的、真情的之意。
10.要:《荀子·解蔽》:“與道人論非道,治之要也。”《荀子·子道》:“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商君書》:“故其治國也,察要而已矣。”這裡用為綱要之意。
11.道:《論語·學而》:“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易·繫辭上》:“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管子·牧民》:“道民之門,在上之所先。”《荀子·正名》:“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史記·留侯世家》:“乃學辟穀,道引輕身。”這裡用為引導,疏導之意。
12.當:(dāng襠)《韓非子·初見秦第一》:“為人臣,不忠當死。”《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臣知欺大王罪當誅。”《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而乃劾魏其矯先帝詔,罪當棄市。”這裡用為處斷、處理之意。
13.已:(yi擠)《易·損·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詩·鄭風·風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鄭玄箋:“已,止。”《詩·唐風·蟋蟀》:“無已大康,職思其居。”《詩·陳風·墓門》:“知而不已,誰昔然矣。”《詩·小雅·南山有台》:“德音不已。”《詩·小雅·巧言》:“昊天已威,予慎無罪。”《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老子·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論語·公冶長》:“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禮記·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己矣。”《孟子·梁惠王下》:“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荀子·宥坐》:“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列子·湯問》:“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廣韻·止韻》:“已,止也。”這裡用為停止之意。
14.履:《易·噬嗑·初九》:“履校滅趾,無咎。”《玉篇·履部》:“履,踐也。”《說文》:“履,足所依也,從屍,從彳,從夂,舟象履形。一日屍聲,古文履從頁:從足。”徐灝箋註:“履,踐也,行也,此古義也。”這裡用為行動之意。
15.理:《詩·大雅·緜》:“乃疆乃理,乃宜乃畝。”《左傳·成公二年》:“先王疆理天下。”《戰國策·秦策一》:“不可勝理。”《韓非子·揚榷》:“行之不已,是謂履理也。”《呂氏春秋·勸學》:“聖人之所在,則天下理焉。”《淮南子·原道》:“夫能理三苗。”這裡用為管理、治理之意。
天有大的運行趨勢,人也有大的運行趨勢。那芳香甜美鬆脆的食物,醇厚之酒和肥嫩之肉,雖然可口但會損害身體;秀美肌膚牙齒潔白的美女,雖然使人性情愉悅但會耗費精力。所以去掉異常安樂去掉過分享樂,身體就不會受到損害。權力不要想把它顯現出來,誠心於無所作為。事情發生在四方,綱要卻在中間。聖人掌握綱要,四方人民就會來效勞。空虛自己來對待一切,他們就會自己想法辦事。四海既已收藏心中,引導陰性就可以見到陽性。左右助手既然已經樹立,就可以開門處理事務了。不要輕易改變與更動,參考天命人命一起行為。行為而不停止,就稱為是行為於治理。
淺析揚榷,榷,讀(què雀),《漢書·武帝紀》:“初榷酒酤。”《漢書·車千秋傳》:“自以為國家興榷筦之利。”註:“榷,謂專其利使入官也。”這裡用為專營、專賣、專利之意。如:榷茶(由官方專賣茶葉,以獨占其利);榷貨(由官方專賣貨物而享專利);榷酤(由官方專利賣酒);榷鹽(由官方專賣食鹽)。從韓非這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權,是君主的專利,是聖人的專利。聖人、君主,只要掌握了“綱”,綱舉目張,一切事都好辦了。所以,權力,不能是隨便給屬下去行使的。
作品原文二
夫物者有所宜1,材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為。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上有所長,事乃不方2。矜3而好能,下之所欺;辯惠4好生,下因5其材。上下易用,國故不治。
注釋1.宜:通“儀”。《詩·鄘風·君子偕老》:“如山如河,象服是宜。”《詩·小雅·裳裳者華》:“左之左之,君子宜之。”《詩·小雅·由儀序》:“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詩·大雅·文王》:“宜鑒於殷,駿命不易。”《詩·大雅·緜》:“乃疆乃理,乃宜乃畝。”《國語·晉語四》:“將施於宜。”《管子·明法》:“案主當宜,行其正理。”《荀子·儒效》:“萬物得其宜,事變得其應。”《荀子·不苟》:“左之左之,君子宜之。”這裡用為法度、標準之意。
2.方:《論語·里仁》:“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這裡用為方法、辦法之意。
3.矜:(jīn巾)《老子·二十二章》:“不自矜,故長。”《論語·衛靈公》:“子曰:‘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禮記·中庸》:“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孟子·公孫丑下》:“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荀子·非相》:“矜莊以蒞之,端誠以處之,堅強以持之。”《楚辭·劉向(九嘆·憂苦)》:“折銳摧矜,凝汜濫兮。”《大戴禮記·小辨》:“矜行以事君。”《集韻·蒸韻》:“矜,莊也。”這裡用為莊重之意。
4.惠:《國語·晉語九》:“巧文辯惠則賢。”《管子·宙合》:“惠者知其不可兩守,乃取一焉。”《論語·里仁》:“小人懷惠。”《晏子春秋·外篇》:“先言而後當者,惠也。”《列子·湯問》:“甚矣,汝之不惠。”《荀子·君道》:“其知惠足使規物,其端誠足使定物。”這裡用為聰慧、聰明之意。
5.因:《詩·鄘風·載馳》:“誰因誰極。”《詩·大雅·皇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荀子·議兵》:“因其民,襲其處。”《韓非子·五蠹》:“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因人成事者。”《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這裡用為依靠,憑藉之意。
那萬物都有它各自生長的標準,才能都有它施展的地方,各自處在自己的標準上,所以上下都不會有什麼作為。讓雞掌管夜裡的時間報曉,叫狸貓捕捉老鼠,象這樣使用它們的才能,上級就沒有什麼事了。上級有所專長,事情就沒有辦法辦了。上級故作莊重而喜好逞能,下級就會欺騙你不懂的另一方面。上級善辯賣弄聰明而好生事,下級就會依靠上級的才能。上下級改變各自的作用,國家就得不到治理。
淺析這是緊接著領導人的專利講下來的,上級有上級的權力專利,下級有下級的權力專利,所以,即使上級有了下級的才能,也不能去代替下級做事。同理,下級即使有上級的才能,也不能去代替上級做事。等級差別,是韓非的老師荀子一再強調的,正因為人類社會有了等級差別,人類社會才能夠維持下來。如果人人都處在同等級的地位上,也就不可能有人類社會的組成。所以,各個等級上的人只能按照自己等級的權力辦事,不能超越。
作品原文三
用一之道,以名為首。名正物定,各倚1物徒2。故聖人執一以靜,使名自命,令事自定。不見3其采,下故素4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將自舉之;正與5處6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舉之,不知其名,復脩其形。形名參7同,用其所生。二者誠信,下乃貢8情。
注釋1.倚:《易·說卦》:“參天兩地而倚數。”《韓非子·內儲說下》:“倚於郎門。”《韓非子·解老》:“故曰:‘禍兮福之所倚。’”《史記·刺客列傳》:“倚柱而笑。”《說文》:“倚,依也。”這裡用為偏斜之意。
2.徒:《易·賁·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詩·小雅·黍苗》:“我徒我御。”《左傳·襄公元年》:“敗其徒兵於洧上。”《老子·八十章》:“使民重死而不遠徙?”《論語·顏淵》:“子曰:‘主忠信,徒義,崇德也。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禮記·王制》:“君子耆老不徒行。”《國語·吳語》:“徒遞來告。”《莊子·徐無鬼》:“無徒驥於錙壇之宮。”《說文》:“徒,步行也。”本義步行,遷移。這裡用為游移不定之意。
3.見:《易·乾·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易·蠱·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老子·七十二章》:“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禮記·中庸》:“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荀子·勸學》:“天見其明,地見其光。”《韓非子·二柄》:“故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廣韻·霰韻》:“見,露也。”《集韻·霰韻》:“見,顯也。”《漢書·元帝紀》:“天見大異。”顏師古註:“見,顯示。”這裡用為出現、顯露之意。
4.素:《老子·十九章》:“見素抱樸,少思寡慾,絕學無憂。”《國語·吳語》:“夫謀,必素見成事焉,而後履之。”《戰國策》:“夫公孫鞅事孝公,極身毋二……竭智慧型,示情素。”《韓非子·二柄》:“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曹植《洛神賦》:“願誠素之先達兮,解玉佩以要之。”這裡用為誠心的、真情的之意。
5.與:《詩·召南·江有渚》:“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詩·小雅·楚茨》:“我黍與與,我稷翼翼。”《詩·小雅·角弓》:“君子有徽猷,小人與屬。”《老子·二十章》:“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論語·述而》:“互鄉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論語·鄉黨》:“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國語》:“桓公知天下諸侯多與己也。”《戰國策·魏策》:“與臣而將四矣。”《孟子·公孫丑上》:“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荀子·強國》:“故凡得勝者,必與人也。”《史記·項羽本紀》:“孰與君少長。”這裡用為隨從、隨著之意。
6.處:《詩·大雅·鳧鷖》:“鳧鷖在渚,公屍來燕來處。”《左傳·文公十八年》:“德以處事。”《孟子·公孫丑下》:“則未有處也。”《荀子·臣道》:“則仇讎不作;邊境之臣處。”《荀子·議兵》:“處舍收臧,欲周與固。”這裡用為治理、辦理之意。
7.參:《國語·越語下》:“夫人事必將與天地相參,然後乃可以成功。”《禮記·中庸》:“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荀子·王制》:“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荀子·天論》:“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這裡用為配合之意。
8.貢:《易·繫辭上》:“六爻之義易以貢。”韓康伯註:“貢,告也。”《荀子·議兵》:“奔命者貢。”這裡用為告訴、表達之意。
使用權力專一的道路,要把確定名稱放在首位。名稱端正事物也就能確定,名稱偏斜事物也就游移不定了。所以聖人以安靜掌握權力專一,使名稱根據內容自我命名,令事物自我確定。上級不顯示自己華彩,下級也就能誠心於端正。上級根據下級的才能而任用,使各自去從事各自的工作;再根據職務分配給他們工作,他們就會自己去做事了;端正而隨從著辦理事務,使他們都能自己安定下來。上級以名稱來做事,但不知道名稱是否正確,就要回頭再考查事物的形狀。形狀與名稱能配合而且相同,就用形與名所產生的事物來進行治理。上下級相互誠信,下級就會表達出真情。
淺析權力專一的道路,就是權力的專利,但怎樣做到呢?韓非在這裡說,一定首先要端正名稱。比如下級匯報,某地發生“暴亂”,這個暴亂是兩個家庭打架?還是兩個家族打架?是民眾反對政府?還是民眾不滿某個官吏?是壞人聚眾鬧事?還是民眾自發?因此,解除暴亂就會有很多種方法,而只有了解清楚事情發生的原因,才能更好地進行治理。所以,名稱與事物一定要能相合且相同。而上下級間的匯報與聽取匯報,一定要有相互誠信的態度,下級才有可能把話說完、說透,上級才有可能了解真情,最後才能各自行使各自的權力,從而使事情得到治理。不要聽見風就是雨,一定要考查事物的原委。如果名稱與事物不相同,上級一聽匯報就妄下結論,那么事物的治理也就得不到正確的處理,那也就等於上級的權力使用錯了,也就等於下級利用了上級的昏庸糊塗而盜用了上級的權力。
作品原文四
謹脩所事,待命1於天,毋失其要2,乃為聖人。聖人之道,去智與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主上用之,其國危亡。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3參鞠4之,終則有始。虛以靜後5,未嘗用己6。凡上之患,必同其端;信而勿同,萬民一從。
注釋.命:命:《易·訟·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易·否·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詩·周頌·維天之命》:“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孔穎達疏:“言天道轉運,無極止時也。”《老子·十六章》:“歸根曰靜,靜曰復命。”《論語·堯曰》:“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這裡用為天命、命運的規律之意。總結自《周易》以來所有古籍中關於“命”的辭意,不論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實都是指天的規律,人的規律,宇宙的法則等,當人事、物理、歷史的命運、時間和空間加起來,形成一股力量的時候,成為規律的時候,人們稱它為命。現代我們稱它為“時代的趨勢”之意。
2.要:《荀子·解蔽》:“與道人論非道,治之要也。”《荀子·子道》:“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商君書》:“故其治國也,察要而已矣。”這裡用為綱要之意。
3.督:(dū嘟)《周禮·春官·大祝》:“禁督逆祀命者。”《太玄卷一周》:“植中樞,立督慮。”《史記·李斯傳》:“行督責之術。”《說文》:“督,察也。”《漢書·王褒傳》:“離婁督繩。”《漢書·公孫賀傳》:“督責大臣。”這裡用為察看督促、監督之意。
4.鞠:(jū居)《詩·小雅·采芑》:“陳師鞠旅。”《詩·小雅·節南山》:“昊天不傭,降此鞠訩。”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九:“鞠,告也。”這裡用為告誡之意。
5.後:《禮記·樂記》:“事成而後。”《禮記·雜記》:“以後路與冕服。”這裡用為後面,位置在後之意。
6.己:(yi擠)《易·損·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詩·鄭風·風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鄭玄箋:“已,止。”《詩·唐風·蟋蟀》:“無已大康,職思其居。”《詩·陳風·墓門》:“知而不已,誰昔然矣。”《詩·小雅·南山有台》:“德音不已。”《詩·小雅·巧言》:“昊天已威,予慎無罪。”《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老子·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論語·公冶長》:“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禮記·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己矣。”《孟子·梁惠王下》:“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荀子·宥坐》:“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列子·湯問》:“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廣韻·止韻》:“已,止也。”這裡用為停止之意。
慎地修飾所做的事,等待趨勢的到來,不要失去綱要,才能成為才智過人的人。聖人的道路,在於去除智慧去除巧詐。智慧與巧詐不去除,就難以保持長久。普通老百姓使用智巧,本身就會多災多難;君主上級使用智巧,他的國家就會危亡。根據天的道路,反過頭來尋求事物形狀之理,監督考查並告誡自己及下屬,那么結果的原因就能找到。空虛自己以靜待後面發生的事,從來不使用停止。但凡上級的禍患,在於贊同臣下的一面之辭;相信他們但不去和同,萬民就會一致服從了。
淺析本節所說的,還是要權力專一,兩個問題,一個是智慧問題,不使用智巧,不是很笨嗎?怎么能治國呢?這個問題韓非在前面就談過,無為,就是領導人不要去有什麼作為,下屬、百姓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活動,必然會有作為,領導人只是在一旁觀察,對其所作所為作出判斷並決定就行了。
老子對智慧問題談得很透徹,我們人類現有的智慧相比於大自然來說,仍然很幼稚,人類的智慧現在還處於愚昧階段,用愚昧階段的智慧去處理和治理神奇的大自然,必然是要失敗的。再一個問題是和同,這個問題周文王在《周易》里,孔子在《論語》中都談得很多,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
領導人是要與人民百姓和同,但要和而不同,也就是說,領導人與人民百姓所思所想是不同的,因為所站的立場、角度、地位不同,領導人考慮的是國,其他人考慮的是家。所以小人與人能相同但不能與人和平共處。領導人與人民百姓要和諧,但必需有自己的思想。如果思想意識都一樣了,那么這個領導人也就是一個普通百姓了。
作者簡介
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非”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韓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自漢而後,《韓非子》版本漸多,其中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尤為校注詳贍,考訂精確,取捨嚴謹;梁啟雄的《韓子淺解》尤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功力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