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智博,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6年1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工程兵後勤汽訓隊做駕駛員培訓工作。1981年10月退伍分配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先後擔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辦公室副主任、控告申訴科副科長、反貪局副局長等職。現任該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系河南省心理學會會員,河南省檢察學會會員。
主要成就
他刻苦學習檢察業務,已學完中央電大法律專業和中國邏輯與語言大學文秘專業全部課程,並考試畢業獲雙本科文憑。又學用結合進行檢察理論研究,所撰論文《不能把犯罪情節與罪名混用》、《虛構商品使用價值應視作詐欺行為》等先後發表於《人民檢察》等雜誌。智博工作中理論聯繫實際,秉公執法,剛正不阿,堅持黨性原則,多次偵破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從無錯案發生,為太康縣檢察工作做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