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鹽務管理局

陝西省鹽務管理局

陝西省鹽務管理局成立於1997年,是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廳級建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受省政府委託,承擔管理全省鹽務行政職能。陝西省鹽業專營公司隸屬於省鹽務局管理,負責按照國家食鹽專營計畫做好契約簽訂、運銷調度、資金結算等業務性工作,年銷售各類鹽品30餘萬噸,銷售收入2億元左右。陝西省鹽務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3名(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基本信息

陝鹽簡介

從岩鹽資源看,陝北奧陶紀岩鹽資源豐富,北起神木爾林兔陝蒙交界,南到延安,西至靖邊,東到佳縣,面積約3.4萬平方公里,預測儲量約6萬億噸,僅在榆(魚)米綏鹽化工產業園區已探明儲量8852億噸。截止 2011年底,全省碘鹽覆蓋率達到99.88%,碘鹽合格率達到99.11%,合格碘鹽食用率達到98.98%,如期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全省鹽業體制改革的通知》(陝政發〔2007〕43號),2007年市、縣鹽務管理局機構、編制、人員、資產統一上劃省鹽務管理局,全省鹽務管理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體制。同時組建了國有獨資企業陝西省鹽業總公司,整體上劃市、縣鹽業公司,2010年陝西省鹽業總公司資產總額達75953萬元,上繳稅金4086萬元。

根據省編辦等五部門《關於印發<理順全省鹽業管理體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陝編辦發〔2012〕162號)精神,全省鹽業機構省級以下垂直管理體制調整為省、市、縣(區)政府分級管理,並從2013年起按新的鹽業管理體制運行。

按照食品安全責任屬地化原則,從2013年1月1日起,省鹽務局將食鹽安全監管職能移交給市縣政府;7月15日,陝西省鹽業專營公司正式對外運營;至10月底, 完成了市縣鹽業機構下劃移交工作,全省共下劃市、縣(區)鹽務管理機構76個,事業編制數818名,人員745人;下劃了市縣鹽業機構資產和企業人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法規、政策;擬定全省鹽業管理政策和辦法。

(二)組織編制全省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省食鹽年度生產、分配、調撥、銷售等指令性計畫和食鹽儲備計畫的管理以及巨觀調控工作;協調國家在陝及我省鹽業開發項目的論證和報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收繳和管理鹽業的各項基金。

(三)指導全省各級鹽業管理部門開展鹽政管理工作,規範鹽業經營單位食鹽專營行為;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食鹽質量。

(四)負責全省的鹽業稽查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私鹽、非碘鹽、劣質鹽等各類重大案件和鹽業經營單位的違規行為,制止非法鹽品流入市場;協調跨區域的鹽政稽查工作。

(五)負責全省食鹽經營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的核發工作和食鹽定點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上報工作。

(六)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系統財務審計工作;協助地市調整、任免鹽業管理部門主要領導。

(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鹽務管理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處、鹽政管理處(陝西省鹽政稽查總隊)、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均為 正處級);

鹽業專營公司內設辦公室、黨群工作處、人力資源處、監察審計處、法規處、財務處、規劃發展處、企業管理處、運銷處、質監站等。

直屬單位

陝西省鹽業專營公司(全資,原陝西省鹽業總公司)、陝西鹽業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控股)。

鹽務機構

鹹陽市鹽務管理局(轄鹹陽市鹽業公司)、寶雞市鹽務管理局(轄寶雞市鹽業公司)、榆林市鹽務管理局(轄榆林市鹽業公司)、漢中市鹽務管理局(轄漢中市鹽業公司)、安康市鹽務管理局(轄安康市鹽業公司)、渭南市鹽務管理局(轄渭南市鹽業公司)、銅川市鹽務管理局(轄銅川市鹽業公司)、延安市鹽務管理局(轄延安市鹽業公司)、商洛市鹽務管理局(轄商洛市鹽業公司),屬地管理,均為市政府直屬機構;西安市鹽務管理局(為西安市商務局二級局)。

鹽業企業

陝西省楊凌鹽業公司(專營企業,楊凌國資局管理),中鹽西安鹽業公司(食鹽專營企業,中鹽總公司二級子公司)、中鹽榆林鹽化有限公司(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中鹽總公司二級子公司)、延長石油定邊鹽化工有限公司(前身為定邊縣長城鹽化有限責任公司,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延長石油集團二級子公司)。

領導班子

陝西省鹽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鎮。

陝西省鹽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明。

陝西省鹽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鍾春桃。

聯繫地址

陝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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