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

是指內臟、內分泌、代謝、營養、血液、膠原等疾病過程中所表現的精神障礙,又稱症狀性精神病。一般發病較急,急性期精神症狀多見意識障礙。

簡介

疾病別名:症狀性精神病

人體部位:頭面部

就診科室:精神科

相關係統:精神系統

相關藥品:氯丙嗪 氟哌啶醇 奧氮平 氟西汀 帕羅西汀 丙咪嗪

疾病概述

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是指內臟、內分泌、代謝、營養、血液、膠原等疾病過程中所表現的精神障礙,又稱症狀性精神病。一般發病較急,急性期精神症狀多見意識障礙。

症狀體徵

1.一般發病較急,有明確的軀體疾病病史及體徵,並有相應的實驗室陽性結果。
2.精神障礙與原發軀體疾病的病情,多呈消長平行關係,精神症狀的發生,在時間上與軀體疾病密切相關。
3.急性期精神症狀多見意識障礙,精神障礙在原發軀體疾病的病程中,具有多變性、波動性、移行性和晝輕夜重的特點。

病因

(1)精神障礙與病原體及其毒素、有毒代謝產物的性質、作用速度、時間、數量有關。
(2)感染引起機體高熱、代謝異常,或腦缺氧、水腫、出血,水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中樞遞質改變等。
(3)因年齡、健康狀態、心理與軀體素質、神經系統類型、反應性、免疫性、應激性等個體差異,老年病人易產生抑鬱、焦慮等精神症狀,而兒童易發生意識障礙。
(4)促發因素,如應激、疲勞等。

診斷

1.系統的內科和神經系統的檢查是十分重要的。根據不同疾病的診斷需要,進行必要的物理和生化檢查,如血、尿、電解質、尿素氮、血氣分析、轉氨酶、腦脊液、內分泌功能、心電圖、腦電圖、頭顱放射線、超音波和CT、MRI、SPECT、PET等檢查。 2.精神檢查首先仔細觀察精神活動情況,如有無領悟遲鈍、注意力減退、定向力障礙等表現,其次要注意有無意識障礙及其程度,如果確定有意識障礙,應考慮有無軀體疾病時精神障礙的可能。如無意識障礙,則要注意有無其他精神綜合徵的存在,如幻覺、妄想、抑鬱、焦慮、欣快、遺忘等狀態。 3.與合併有感染、中毒、軀體疾病為誘因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相鑑別。

治療方案

1.針對病因,積極治療原發疾病。對有嚴重抽搐、高熱、腦水腫者,給予抗癲癎藥、物理降溫及脫水治療,同時應注意營養和支持療法、腦細胞活化劑等治療。注意糾正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紊亂、補充B族維生素及維生素C等。
2.要及時控制患者的精神症狀,選擇錐體外系副作用較小的藥物,從最小劑量開始,邊觀察邊試用,緩慢遞增,待症狀好轉,即宜減量。如對興奮而又有抽搐者,宜選用氯硝安定;難以控制的興奮躁動患者,可用氯丙嗪50mg加入5%葡萄糖液60ml中靜脈緩慢注射或給予氟哌啶醇口服或肌注,每次5~10mg,2~3/d。對抑鬱患者可選氯丙咪嗪、氟西汀等,對有幻覺妄想者可投予奮乃靜、氯丙嗪、氯氮平等。但需注意,伴有感染性休克者,在血容量未補足前不用氯丙嗪。
3.有智慧型障礙和性格改變的患者則以行為治療和教育訓練為主,並進行心理治療和工娛治療等康復措施。

護理

1.按原發病護理常規,按精神科一般護理常規。
2.保持病室安靜、光線幽暗,儘量避免外界不良刺激因素。注意補給營養及水份,預防褥瘡。
3.套用抗精神病藥物時,應特別仔細核對,準確無誤後方可執行,嚴密觀察精神藥物的副作用。
4.遇有不合作患者,可給予約束性保護。疾病恢復期,應加強心理護理。
【出院標準】
原發病治癒,精神症狀消失,自知力恢復,可出院。如後遺有智慧型障礙、性格改變或神經系統局灶體徵而短期內不能恢復者,一般不宜繼續服役。

臨床表現的共同特點

1.精神障礙的發生、發展、嚴重程度及其轉歸等情況與所患軀體疾病的病程變化相一致。
2.精神症狀在許多情況下呈現出夜間症狀加重、突出,白天症狀減輕或消失的所謂“晝輕夜重”情況。
3.應該有相應軀體疾病的症狀、體徵以及實驗室檢查的陽性發現。
以上所描述的特點是指的一般情況,並不能代表每一個患者,也不能概括所有軀體疾病出現精神症狀時的規律。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的臨床表現可以涉及到感知覺障礙、思維障礙、情感和心境障礙、行為障礙、人格障礙以及認知功能障礙等幾乎精神活動的所有方面。

評估

採用觀察、身體檢查、查閱病歷記錄及檢驗報告、交談等方式,對急性軀體疾病伴發精神障礙、慢性中毒或代謝營養疾病伴發精神障礙或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恢復期病人,收集有關其目前健康的主、客觀資料。
1·軀體感染所致精神障礙病人,著重收集病人體溫變化情況;檢查病人有無因不能正常進食和飲水而致體力消耗、營養缺乏和脫水、衰竭、能量供應不足之體徵;查閱病歷記錄及檢驗報告有無酸鹼失衡、電解質紊亂之影響腦功能活動的因素。
2.內臟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著重收集重要內臟器官心、肺、肝、腎等病變影響機體循環、代謝障礙、水與電解質紊亂和酸鹼不平衡之生理功能情況。通過檢查病人脈率、心率、血壓;呼吸道是否通暢、有無缺氧;有無肝大、腹水、黃疸;有無少尿、無尿、水腫現象等體徵和檢驗報告結果。這些主、客觀資料異常者,可因腦供血、供氧不足或代謝產物蓄積等因素導致精神障礙。
3.甲狀腺機能異常等內分泌疾病、糖尿病等代謝疾病、營養不良或維生素缺乏疾病、水及電解質紊亂、系統性紅斑狼瘡所致精神障礙病人,根據其原發疾病不同,針對性地收集病人有關主、客觀資料。著重在疾病損害影響或累及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而發生精神障礙的相關體徵、病理生理改變等。主要通過觀察、體檢、病人主訴、家屬提供病史、翻閱病歷和檢驗報告等方式來完成。
4.評估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的意識水平、精神症狀、腦衰弱綜合徵、人格改變、情感障礙、記憶和智慧型情況不僅重要,且不能遺漏。

診斷、計畫、措施及評價

(一)常見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的護理診斷及合作性問題下述護理診斷及合作性問題在常見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中較常見,可參見(現代護理診斷手冊)及(標準護理計畫內科手冊中有關相關因素、計畫、護理措施及評價等方面內容。
即:A清理呼吸道無效、B氣體交換受損、C不能維持自主呼吸。潛在的併發症:呼吸困難、D心輸出量減少、心律失常、心絞痛、急性心功能不全、慢性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潛在的併發症:充血性心力衰竭/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栓塞/心房纖顫,室性早搏/快速型心律失常/緩慢型心律失常/心臟驟停/碎死、E舒適的改變:疼痛/心悸/氣促、F營養失調:低於機體需要量、G有皮膚完整性受損的危險、H口腔黏膜改變。潛在的併發症:出血/腹壓增加/水電解質失衡、I排尿異常;硒軀體移動障礙、J活動無耐力、K疲乏、L自理缺陷、M不合作、哈預感性悲哀、N急性意識障礙、O慢性意識障礙、狗焦慮、P恐懼、Q腹瀉、R便秘、S睡眠型態紊亂、T執行治療方案無效、U個人應對無效。
(二)感知改變
1.相關的心理因素
①因注意力過於集中或分散,而對軀體的症狀刺激反應誇大或減弱。
②因感知覺或思維障礙,在沒有軀體症狀刺激的情況下,病人感知到疼痛、不適等,即虛幻的或歪曲的感覺。
③病理生理方面的改變。
2.預期目標病人能夠不被精神症狀影響而正確地感知軀體疾病的症狀;或病人表現為接受護理人員的解釋,軀體疾病所致感知改變減輕或去除。
3.護理措施
①評估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的精神症狀,特別是與感知改變有關的感知覺障礙、思維障礙和異常行為表現方面。較正確地區分病人因軀體疾病和因精神障礙所引起的感知改變。
②減輕或去除由精神障礙及軀體疾病所致感知改變的相關心理因素。對因注意力分散而感知減弱的病人,應加強對病人的體檢和觀察,增加詢問病人疼痛、不適等感知。因注意過於集中、感知及思維障礙而誇大或歪曲感知的病人,在護理時應分散其注意力,如安排適當的作業勞動、娛樂活動,對病人及照顧者進行健康教育和指導,包括相關的精神障礙表現、治療和護理;病人應如何正確對待疾病;照顧者如何做好病人的心理護理等。
③相關的軀體疾病護理內容從略。
4.評價經護理措施後,病人仍因精神症狀不能正確感知軀體疾病的症狀,或精神症狀對軀體疾病的症狀感知影響加重;或病人表現不能接受護理人員的解釋時,需重新評估相關因素,並修定護理措施。關於軀體疾病導致病人的感知改變的評價從略。
自我形象的紊亂
1.相關因素
①病理生理方面因素:與軀體疾病所致的外表或功能改變有關。
②心理方面因素:與精神障礙對外表的不現實感有關;與自我概念對自我尊重、角色表現和個人認同的影響有關。
2.預期目標病人能夠現實地評價自己的情境,並執行新的應對措施(包括自我照顧的願望和能力);或表現為接受護理人員的解釋,並配合治療護理措施(包括用語言和行為的表現)。
3.護理措施
①評估相關因素:採用觀察、體檢、查閱病歷記錄和檢驗報告、聽取病人主訴等途徑認真了解由於軀體疾病所致病人外表、功能改變。仔細分析病人自我概念改變(自我尊重、角色表現、個人認同等)與病理生理、心理方面因素的關係,特別應掌握精神障礙的表現。
②減輕或去除相關因素:執行治療和護理措施;向病人和照顧者解釋與精神障礙有關的自我形象概念紊亂知識,以澄清誤解。並教給病人如何適應和應對等。
③建立互相信任的治療性人際關係:鼓勵病人表達自己的想法和需要、給予他們發泄感情和悲傷的機
會,協助病人接受別人的幫助,要求病人多參與病房活動和社會交往。使病人為重獲自己保持健康能力的責任而信賴於護理人員。
④有關可因軀體疾病所致殘疾或對已存殘疾的康復護理、功能訓練內容從略。
4.評價經護理措施後,病人不能現實地或更加脫離現實地評價自己情境、並不能較好地執行應對措施時,需再行評估相關因素及修定護理措施。特別應注意健康教育內容,如通過醫學理論和類似經歷病人的實例的運用,可以逐漸縮小病人從理想軀體與現實軀體認識的差距。
(四)語言溝通障礙
1.相關因素
①病理生理方面因素:除外因軀體疾病所致局部功能障礙或意識障礙之外,尚有與疼痛、不適、疲乏等有關因素。
②心理方面因素:與病人處於焦慮、恐懼、抑鬱等情緒有關。
③文化與情境方面因素:如文化差異、缺乏知識、不適應環境及人際關係等。
④與發展和年齡因素有關:如兒童、老年病人、智力障礙病人等。
2.預期目標除意識障礙和智慧型障礙狀態病人外,能夠以語言或非語言方式表達其需要、理解護理人員的解釋和要求。
3.護理措施
①評估相關因素:採用觀察和溝通技巧掌握病人語言障礙的原因及相關因素。
②減輕或去除相關因素:除執行治療護理措施,針對於病理生理方面原因所致語言溝通障礙的病人之外,做好心理護理,從而減輕病人的焦慮、恐懼和抑鬱等情感障礙程度。護理病人時應順應病人的文化特點,注意環境適宜,所建立的護患關係適應病人的需要。
③護理措施及健康教育:主動發現病人的身心需要,並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滿足。教給病人認識個人需要及增加表達需要和尋求幫助的能力。讓病人認識到由於心理障礙致使語言溝通障礙的原因。使病人知道不及時準確地溝通會給個人健康、治療及護理造成障礙;而提高與醫護溝通能力便於其理解醫囑和護囑的意義,可以增強遵醫行為。
4.評價通過實施護理措施之後,病人語言障礙無減輕或更為嚴重時,應重新評估相關因素及修定護理措施。在制定護理措施時,應重視護士主動觀察病情及主動與病人接觸、溝通,也應制定出加強非語言溝通方面的內容。
(五)缺乏娛樂活動
1.相關因素
①病理生理方面因素:疲乏、活動無耐力,不適、疼痛等。
②心理方面因素:抑鬱、焦慮、恐懼、悲傷;注意力集中在疾病和住院問題上;因思維障礙或人際關係
問題迴避集體娛樂活動;有溝通和社交障礙。
③與治療有關的因素:醫源性限制,如隔離、限制活動範圍、約束、靜脈輸液、氧療、睡眠治療等。
④情境方面:缺乏娛樂活動的環境和用物、設備條件,未組織娛樂活動。缺乏疾病知識或娛樂技能等。
2.預期目標病人能認識到娛樂活動對身心健康的意義,並表現為主動或被動參加適當的娛樂活動。
3.護理措施:
①評估相關因素:通過了解病人個人史(興趣和愛好等)和現病史;詢問病人或病人主訴,分析其是否缺乏娛樂活動及相關的因素和原因。
②減輕或去除相關因素:針對病人病理生理方面的無耐力、疲乏、疼痛、不適等情況給予治療和護理幫助。在心理護理時,分散病人對疾病的過於注意,或設法減輕病人焦慮、恐懼、抑鬱等情緒障礙,使之分散或轉移注意力於娛樂活動之中。注意首選其感興趣的活動以及力所能及的活動。
③護理措施及健康教育:告訴病人應進行或參與什麼樣的娛樂活動適宜於其身心健康;介紹娛樂活動的治療和健身科學道理;講解溝通和人際間交往的知識、技巧,以及集體娛樂活動本身有加強溝通和交往能力的作用。在醫院和病室內增設娛樂用具和組織病人娛樂活動;美化病人生活環境、創造和諧恰人的氣氛。建議鼓勵院外病人就近參加社區的娛樂活動。
④制定病人的娛樂活動護理計畫時需經主管醫生同意,並認真監測病人在活動中及活動後的身體、心理情況。不可因活動加重病人病情或發生併發症及意外。
4.評價經護理措施後,病人缺乏娛樂活動狀況無改善或活動更少時,應再次評估相關因素及修定護理措施。確實因病人軀體或精神症狀而活動無改善或減少時,需待病情好轉許可進行活動時,再評估和制定護理措施。
(六)保持健康能力改變
1.相關因素
①病理生理方面因素:所患軀體疾病。
②心理方面因素:個人應對無效。功能性悲哀;感知或認知改變;缺乏溝通技巧和知識。
③情境方面因素:照顧者角色困難、家庭應對無效或缺乏支持。
④年齡過大或過小。
2.預期目標病人能以正確行為維持或增進健康,並利用有利資源;或表現為在護理人員指導下採取正確的行為維持或增進健康,並利用有利資源。
3.護理措施
①評估相關因素:找出影響病人保持健康能力改變的主、客觀因素,即病理生理、心理、情境方面及年齡發展因素等。
②減輕或去除相關因素:積極治療護理病人軀體疾病;協助和指導病人應對、適應個人健康情況;增進病人的溝通能力。對病人和照顧者進行健康教育和指導,讓他們知道身心健康之間的關係;解釋保持和增進健康需重視軀體疾病的治療和護理,同時不可忽視對精神障礙的治療和護理。強調當病人軀體疾病病情加重時,精神症狀也會明顯嚴重;反之,軀體疾病病情減輕時,精神症狀將隨之減輕好轉。指出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病人病情有晝輕夜重及呈波動性之特點。使病人和照顧者有心理準備,防止因病情變化而精神困擾。
③其他護理措施:嚴密觀察和監測病人軀體、精神症狀變化,做好預防性和應急性護理措施,在護理活動中做到保護性醫療護理,防止醫療和護理差錯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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