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產生
在有關源平合戰時期的繪畫作品中, 《平治物語繪卷》最好地表現了 當時日本的騎馬武士與步兵的差別。 一名看上去甚為粗鄙的步兵 (圖中部右方)頭戴烏帽,赤著雙腿, 以薙刀擎著一顆首級。 馬上的武士穿著精良得多的盔甲, 看上去血統較為高貴。 (波士頓美術博物館) |
足輕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日本歷史上一位天皇為了系統化地控制和運用軍事力量所作的一次嘗試。這位天皇是天武天皇(673~686年在位),他籌劃建立一支國家軍隊,主要由徵募入伍的步兵構成。但由於士兵經常逃亡,此制度最終擱置。到了10世紀,政府開始依賴地主階級所提供的軍事服務。地主們擁有馬匹,保證了他們在徵募起來的隊伍里擁有軍官地位。他們就是最早的武士,每個人由幾十名下級士兵輔助,履行其軍事職責。在非軍事時期,這些下級士兵是在田間勞作的農民。有的步兵與某一特定家族或地域存在長期關係,他們通常會擔當下人(武士隨從)的角色,為武士攜帶裝備或充當馬夫,還有一項重要職責是收集敵軍首級,計入其主人的斬首之數。必要的時候,下人亦會參與作戰,特別是武士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但武士的戰鬥基本上是個人之間的決鬥,敵對雙方的下人一般只起輔助作用。儘管如此,下人的服務仍受到重視,忠誠的下人有時會被拔擢為武士。
不過,在一支典型的軍隊里,除了下人之外還有其他步
兵,他們所擁有的此類社會義務或個人效力式的聯繫十分微薄,甚或並不存在。這些士兵通常是匆忙招募來的,所受訓練很差,裝備低劣。在武士戰爭英雄事跡的編纂者筆下,幾乎沒有這些無名士兵的身影。只有仔細閱讀,才能看到他們的確存在於戰場上。奇怪的是,儘管有關戰爭的文字記載忽視了步兵,這些時期存留下來的藝術作品如繪卷和屏風卻沒有忽視他們。例如《平治物語繪卷》就描繪了大量步行作戰的士兵。繪卷作者顯然曾花費極大心力來表現步兵與地位高貴的騎馬武士之間的差別:武士的盔甲更齊全精良;步兵的外貌較為粗鄙、滿臉髭鬚,顯然缺乏武士的高貴氣質。還有的作品反映了武士與步兵的職責差別:武士以騎射顯示武勇,步兵則是一幫放火焚燒建築物的暴徒。
源平合戰(1180~1185)中,源氏擊敗對手平氏,第一位幕府將軍——權力壓倒天皇的武家統治者——出現了。但戰爭仍在繼續。步兵不時地出現在戰爭記錄中,或殺人,或被殺。例如史書《吾妻鏡》1221年的記載稱:
“東軍武士遍布於鄰近地區,搜查逃離戰場的步卒。人頭四處滾落,刀刃一再擦乾。”
1274年及1281年,由步兵輔助的上層武士擊退了蒙古人的兩次入侵。此後日本經歷了許久相對來說較為太平的歲月,直至皇室為奪回大權進行了一次命運不濟的嘗試,引發了南北朝之亂。這場戰亂以兩位對立的天皇的名義進行,持續時間占去14世紀的大半。其中許多戰役發生在山區的防守之地,新型的弓箭作戰方式因此得以發展起來,即不再由上層騎馬武士向目標發射單支箭,而由步兵向敵軍傾瀉箭雨,這是蒙古人曾對日軍用過的戰術。《太平記》將這類低級弓箭手稱為“射手足輕”,這是“足輕”一詞首次在日本歷史上出現。1348年四條畷之戰中,佐佐木軍的2000名士兵有800名是這類“輕裝射手”。
一個世紀之後,“足輕”一詞再度出現在災難深重的應仁之亂(1467~1477)的記錄中。應仁之亂是一場格外殘忍野蠻的戰爭,戰場主要在京都附近,王都的富庶招來了無休止的劫掠、縱火和勒索。京都是幕府將軍的駐地,隨著將軍勢衰,大名紛紛崛起。這些下級地主需要作戰人員,因此,對那些不滿於自身命運的無地農民來說,時代的變亂給他們提供了一個人力的賣方市場。從“足輕”一詞可以看出,這些農民出身的士兵缺少盔甲和鞋子,甚至連武器也沒有,要從擊敗的敵人那裡奪取。他們隨便臨時參加某個武士的軍隊,打仗、搶掠然後輕輕鬆鬆地開小差。
有野心的大名通過招募這些鬆散而不穩定的烏合之眾,可以將其步兵數量增加十倍。不幸的是,這些招來容易的傢伙,往往也很容易開溜,跑回去耕田甚或參與敵方的隊伍。他們未受過軍事訓練,僅為個人利益而投身行伍,並不是進行有組織的戰鬥、運用越來越複雜的武器的理想人選。這就需要某種延續性,使這些士兵相對穩定在地同一支隊伍中服役,一方面提高他們的作戰技能,更重要的是教導他們知道忠誠的概念,就像大名的家臣對主上那樣忠誠。隨著戰國時代的延續,這些趨向得到進一步發展,會戰、攻城戰與戰役的規模也越來越大。
最終人們認識到,不管足輕的來源如何,儘管他們與上層武士區別甚大,但雙方的作戰技能可以互為補充。成功的大名用武士來控制軍隊,將步兵當作軍隊的一部分,重視步兵對取得勝利可能起到的作用。
裝備盔甲
從大量現存的足輕盔甲中,可以看到足輕的職責越來越重要的跡象。足輕的盔甲被稱為御貸具足(意為借來的盔甲),構造簡單,只是胴(護身鎧甲)與草摺(裙),加上叫做陣笠(戰盔)的簡單頭盔。這些盔甲是由大名提供給足輕的,顯示出大名對足輕有足夠的重視,願意向他們提供盔甲,而不是讓他們自己解決裝備問題。而且,幾乎所有的御貸具足上都有大名的家紋(徽記),印在胴的前方。有時足輕還會攜帶另一件印有家紋的物品:飄揚在盔甲後方的指物(旗),可用於辨識身份。甚至還有大名給整個軍隊裝備同樣顏色的盔甲,彥根的井伊家就是一個著名的例子。這些舉措結合起來,就使足輕的裝束轉變成為軍隊的制服。不過,還需要在武器選擇方面作出改變,足輕的軍事地位才能夠真正提高。源平合戰(1180~1185)的英雄時代,武士的武器主要是弓箭,騎射中顯示的武勇是武士最受稱道的業績。但到1530年,足輕已成為常規的遠程攻擊部隊,而騎馬武士的武器則由弓箭換成長槍。16世紀50年代以後,足輕除弓箭外又擁有了火器。不過為了使火器有效發揮作用,足輕便必須位於戰陣前列,而傳統上這位置屬於最忠心耿耿、地位顯赫的武士,因為率先與敵軍展開博斗是相當光榮的。所以,將最下級的軍隊擺在前列,對武士的驕傲是一種挑戰。為了維持這種驕傲,當時甚至出現了這樣的戰術:足輕的火器僅用於打亂敵方陣列、為武士的英勇衝鋒作準備,在武士衝鋒時,足輕便謙遜地退後。不過到16世紀90年代,將足輕排在隊伍前列的做法就十分尋常了,表明大名的軍事態度發生了意義深遠的變革。不過並非所有人都認同這一點,譬如後世的史書曾經對足輕地位提升的現象加以挖苦,悲嘆作戰時不是10或20名騎兵從陣列中同時出擊,而只有“足輕的戰爭”。
1575年長筱之戰中,織田信長取得勝利,戲劇性地體現了這種新的發展趨勢。信長當時的對手是聞名天下的武田軍,有可能被對方的騎兵衝鋒擊潰。在此情況下,他將所有的火繩槍軍隊分為三組,由鬆散的木柵保護。足輕火繩槍隊受過信長手下最富經驗的武士的訓練,他們對騎兵進行有規律的射擊。武田騎兵被射殺或迷失方向者為數眾多,成為武士刀槍之下的亡魂。長筱之戰這場歷時8小時的慘烈戰鬥,其勝利並非由火繩槍隊獨力獲得,但它表明,在強有力的領導下由武士與足輕共同作戰,可以取得勝利。足輕通過努力奮鬥而發跡的最佳例子是豐臣秀吉(1536~1598),人稱“日本的拿破崙”。秀吉的父親是一名足輕,侍奉織田信長的父親織田信秀。在一次作戰中,他腿部受傷,不得不完全退出行伍。為此他失去了與織田家原有的聯繫,回到農田之中。他的兒子則獲得織田信長的信任,一路升遷。信長死後,秀吉進行了一系列漂亮的戰役,終至統治全日本。但秀吉一朝達到目標,便開始抽去那使他得以如此成功地往上爬的梯子。1588年,在對全國的征服幾近完成時,他下令進行“刀狩”,收繳全國農民的武器。這是一項十分大膽的舉動,此前從未有統治者這樣做過,但由於秀吉勢力龐大,此舉大體成功。
刀狩之後,臨時足輕的來源基本枯竭,迫使日本所有的大名依賴自己的屬下來組建軍隊。1591年,所有大名均已臣服於秀吉,此時他又發布了一條法令,牢固地確立了身份差別,禁止武士改行務農,亦禁止農民改而從事任何其它職業,無論是商人還是足輕。由於這條法令在足輕的發展過程中極為重要,特詳細引用在此:
“凡有曾服軍役而自去年七月以來為百姓者,俟陸奧戰事畢,爾等有權監管並驅逐之……
“百姓棄田不耕者……不論為商為工,均將受懲,且全村連坐。
“家臣擅離主家者,他家不得錄用。
“犯禁而無罰者,必斬三首以抵。”
戰敗大名的足輕被強迫回到農田裡,這些被解除武裝的新農民,最終從法律上被斷絕了沿著秀吉自己的輝煌歷程發跡的道路。因此,1591年以後的情形與此前大不相同。被徵召服兵役的農民將僅能擔任勞工,只有背著沉重彈藥箱的足輕可以覺得自己幸運,因為他儘管地位低,但至少已經一隻腳踏入了武士階層。
實施身份統制令的過程相當漫長,到秀吉的後繼者德川家康(1542~1616)手中才得以完成。足輕已成為日本軍隊里的普通士兵,沒有他們就無法取得勝利。德川政權建立後,對日本的社會階層進行了更嚴厲的區分。地位最高的是武士,其中包括足輕,自此,足輕被正式視作武士階級里的最低層。
足輕被承認為武士階級的一員,這種觀念在一本傑出而獨特的著作中得到了進一步承認。此書由當時的一位著名武將寫成,稱為《雜兵物語》(意為“普通士兵的故事”),成書於1649年。作者松平信興帶過足輕軍隊,希望將自己關於如何最好地運用這一兵種的經驗傳於子孫。信興之父松平信綱曾在1638年指揮幕軍鎮壓島原之亂,這是武士軍隊參與的最後一次戰鬥。島原之亂是信奉天主教的武士和農民叛變幕府的起義,信興有可能從對手不屈不撓的精神與作戰技巧中獲得了某種啟示。《雜兵物語》的真正重要之處在於它是文字記載。描述12世紀的戰爭的文字作品,幾乎無一例外地集中於描述著名武士個人的武勇。《雜兵物語》是一本寫給足輕軍隊指揮官的手冊,而在《平家物語》等的作者筆下,這類足輕軍隊幾乎是不存在的。到1649年,人們已經認識到,足輕能對武士戰爭起到極大作用。足輕從訓練極差的臨時步兵發展為持續服役的專業集團,其歷史在足輕招募方式的變化中得到最佳體現。
應仁之亂(1467~1477)中,足輕活動的臨時性和隨意性往往使士兵逃亡率與徵募率相等,有時一支軍隊會因為許多投機的足輕加入而大大膨脹,將領根本不知道士兵到底都在哪裡。這些人如禿鷲般盤鏇於殺場中,與夜間摸到戰場上殺死受傷的武士、竊其財物的農民並無本質區別。
除了這種不穩定的招募方式,大名也會從其領內農田上勞作的人中招募步兵,招募對象包括農民與地侍。隨著年月推移,這些大名地領地擴張,足輕招募方式的隨意性也減少,變得更加系統化。演變的最終階段是足輕轉變為全職的士兵。
在1580年之前(此後,人力來源的壓力迫使大多數大名讓他們的足輕擔當士兵和農民的雙重角色),這種徵兵體系是有效的,只有戰爭拖得很久時才會發生問題。理所當然地,富有的地主有多餘的人力投入戰鬥、不影響農業生產,從而取得經濟和軍事上的發展。勝利的大名會吸引更多的當兵或務農的跟從者,分配人力更加容易,於是強者愈強。增加的人員中有的是因為投機而加入的足輕,一百年以前這些人在結束一場戰鬥後會離開,現在則選擇留下來。還有的人離開不成功的大名,投靠更有前途的主家。有時戰敗方的軍隊會被勝者完全吞併。與一般人的印象不同,武士戰爭極少以大規模的屠殺或切腹終結。戰敗的大名通常被鼓勵獻出領地、農民和士兵,作為宣誓效忠的條件,對方會保證讓他們繼續治理原來控制的地區。
徵兵動員
因此,對多數大名來說,足輕招募的過程,只是給他們治下的兼職士兵發一道徵兵動員令,在危險到來時讓他們離開農田去作戰。對很多人來說,戰鬥的興奮、升職的前景、暫時擺脫乏味農事的機會,都是有吸引力的。據說長宗我部元親(1539~1599)的手下隨時準備著戰鬥,他們在稻田裡工作時,長槍就插在旁邊的路上,身上帶著草鞋。這些熱情高漲的兼職武士與足輕十分得力,使長宗我部氏控制了整個四國。不過,1585年豐臣秀吉討伐四國時,這些勇猛的志願兵被秀吉那數量占絕對優勢、訓練有素的現代化軍隊所擊敗。秀吉的軍隊全力擔當軍事職責,足輕基本不從事農業生產,武士更是絕對不務農。這種新的組織方式,是當時多數大名力所不能及的。徵兵取得成功(如長宗我部氏那樣),所依賴的遠不只是暫時脫離農活的吸引力,其基礎是日本社會的封建結構。一個善於組織的大名,對其領地範圍的纖芥之微都有清楚了解,因為有關土地擁有情況的記錄列出了封給家臣的土地,家臣支配這些土地,與大名雙方互有義務。家臣屬於武士階級,他們從大名那裡獲得封地,作為報答,作為大名的臣屬為其效力,故稱家臣。
家臣服務中最重要的方面,當然是既作為武士以個人能力在大名的軍中效力,也向主家提供別的軍隊。所提供的軍隊數量及裝備取決於武士本人有記錄在冊的財產,以他所擁有的領地的稻米產量衡量,傳統度量單位為“石”,一石相當於一個人一年的口糧。這就與足輕扯上關係了。武士非常清楚他上戰場時應當帶多少人,其中有的可能是其他與他有固定聯繫的武士,其餘的則是地侍或農民,這些人通常並不與某家族具有長期聯繫,但隨著臨時招募足輕的現象越來越少,他們也逐漸建立了效力於某個特定武士家族的家族傳統。
升遷幾乎完全取決於功勞,而衡量功勞的標準是討取首級的數量,因此忠勇的足輕就有機會取得成功。秀吉在1591年以法律形式將足輕的這種機會正式化,接納足輕為武士階級的較低階層。貧窮的地侍與俸祿豐厚的足輕之間早已存在的重疊之處變得愈發模糊,直至秀吉和家康消除這種差別,使他們都成為武士。篡改一下拿破崙名言,“不想當將軍的足輕不是好足輕”。
足輕與地位在其之上的武士有重疊,除此之外,在1591年以前,為大名背負裝備的足輕與在需要額外勞力時被強征入伍的大量勞工也有重疊。根據秀吉的身份統制令,在軍隊中服役的農民只能用作勞工,因為按規定他們是禁止使用武器的。不過這對武將來說並非壞事,由於軍事??戰訓練,于軍隊來說可能並無用處反而是累贅。
因此,1591年以前,勞工與戰鬥的職責是混合在一起的,根據經驗與需求分配。圍城這類持續時間較長的戰爭需要大量人力和多種服務,此時增加使用勞工和搬運工的情形特別明顯。例如,武田氏控制著幾座金礦,礦工對挖掘地道通入敵方城內特別有用。九州南部薩摩地區島津氏的記錄中,詳細列出了多種此類非戰鬥服務。1576年島津氏攻高原城,徵兵令中即列出了多種戰鬥之外的勞工任務。
固定部隊
足輕階層的另一端是其中的精銳,他們基本上固定地屬於某支部隊、處於“在編”狀態,作為大名的近衛。北條氏就是一個好例子。北條氏的領地在現今的東京附近,成功維持了五代的繁榮,直至1590年小田原向豐臣秀吉降伏。有一位稱為岡本八郎左衛門政秀的武士,是小田原北條氏家主的御馬廻眾(榮譽騎兵近衛)。他為家主效力時需自己配備馬匹,並提供四名步行武士、六名足輕槍兵、兩名足輕旗手及兩名後備人員。岡本和他手下的足輕都定居於小田原,其屬下的武器和名字都體現出了服務的延續性,這種現象此後變得普遍起來。不過,岡本的屬下的名字也表現出武士與足間之間的一個根本差別,即四名武士有姓氏,足輕則沒有。足輕通過奮鬥獲得武士身份後,便會立刻擁有姓氏,其中通常有一個字取自其主上或某位備受尊敬的同僚的姓氏。
與長期固定服務於某支部隊的岡本不同,北條氏的另一位家臣大藤長門守以另一種方式為主家效力,1590年小田原之戰中,他被徵召提供一支252人的隊伍參戰,其中包括75名騎馬武士、36名步兵武士、115名足輕和26名勞工。其中多數人仍是兼職的農民,這體現了北條氏在軍事發展上如何遠遠落後於其對手豐臣秀吉。
北條氏徵召軍隊的一個更早的例子,是北條氏政(1538~1590)於1560年左右發布的一份檔案,從中可以看出備用的農民可以何等迅速地轉變為足輕:
“一、本地方所有男丁均務必在本月二十日前來注名,包括武士在內。如持有火繩槍、長槍或其它武器,須隨身攜帶,無需擔心被捕。
二、藏匿不應徵者,不論村長百姓,一律處斬。
三、年十五至七十之男丁均須應徵,即一馴猴者亦不可遺漏。
四、年過七十或未滿十五、不足用作傳令兵之男丁,可免於徵召,余者均須應徵。
五、應徵者當磨利長槍、並作紙制小旗以備攜帶。願為傳令兵而符合條件者,將蒙許可。
六、受此令徵召者,須於四日前往津久井,於主君之使者前記名,隨後返家。如此日遇雨,則須於放晴後第一日前往。應徵者抵達時須配備其所持之全部武器,無力置弓、槍等武器者,鋤、鐮亦可。
七、此令普適於各色人等,願為鄉土效力之僧人亦得應徵。
眾人對前述七條須詳加注意。無視此令、怠慢職守者將受嚴懲,謹慎忠誠者將獲相稱之獎賞。”
快速反應部隊
某一地區受敵人入侵時,以上從容的動員方式便不適用了。這種情況下,農民必須在幾個時辰而不是幾天內搖身一變成為足輕,因此平時就要作好周詳的準備。另一方面,大名家也需要建立有效的內部通信系統,使得徵兵動員令可以迅速下達。解決這一問題最成功的大名,是當時最傑出的武將之一武田信玄(1521~1573)。他在領內建造了多座稱為狼煙的烽火台,其構造為三層樓高的木塔,守望者(可能是足輕)位於頂層。放狼煙的裝置相當精巧:木塔頂層有一個支架,上面裝著一根可轉動的很長的樹幹,樹幹一頭是一個鐵桶。守望者看到相鄰的狼煙臺發出信號時,便立即跑下梯子,點燃鐵桶中預備好的易燃物,拉動繩子使鐵桶升到高處。這種方法使武田氏領地邊境可以通過一系列狼煙直接與居城甲府交換訊息。除使用狼煙之外,動員令也由騎快馬的斥候傳送給當地的信使。這些手段把武田氏領地內的人口變成了戰爭機器,可使由武士和足輕組成的小規模長期駐軍的人數增加十倍,輔助信玄的人數超過3000的龐大近衛軍作戰。當然,後世的大名有可能所有軍隊都長期處於“在編”狀態,但在16世紀中期,運用足輕的基本方式是從兼職的士兵中進行徵兵動員。
一旦大名們認識到足輕屬於寶貴資產、不應該一打完仗就忘掉,便開始進行有組織的招募和維持,設立有關的隊伍系統。足輕隊伍有兩種組織形式,一種是等級式結構,一律由武士為隊伍首領;另一種是火繩槍、弓箭與長槍三種作戰群體組成的專門化的側面部隊。
專門化足輕隊伍由人望高、可信賴的武士指揮,稱為足輕大將。他們身為純武士部隊的指揮者備受尊敬,武田家族的精英“武田二十四將”中有足輕大將,就體現了這一點。其中包括1575年戰死長筱的三枝守友、據稱能使十名足輕像一百名武士那樣戰鬥的原虎胤。
真正的足輕階層中,最高者為足輕頭。他們指揮的足輕隊伍,武器類型比一般情況更趨一致。《甲陽軍鑒》有記載將弓兵編入火繩槍部隊的情況,“十支火繩槍配五張弓”,這是一個例外。
足輕頭以下是足輕小頭。據《甲陽軍鑒》,一名足輕頭屬下有五名足輕小頭,指揮75名弓兵和75名火繩槍兵,即每名足輕小頭指揮30人。足輕小頭是指揮環節中重要的一環,因為隊伍里的普通足輕直接聽從他們的指令。《雜兵物語》記載了足輕小頭的選拔:
“在火繩槍隊中,選拔標準為射擊術、發射速度、頭腦冷靜、敵方槍響時不會脫逃。”
專門化部隊
足輕側面部隊由專門使用火繩槍、弓箭和長槍的士兵組成。1592年侵略朝鮮的島津軍,包括1500名弓兵、1500名火繩槍兵和300名長槍兵;1600年伊達氏向家康提供了200名弓兵、1200名火繩槍兵和850名長槍兵。從中可以清楚看到火繩槍部隊總體人數增加的趨勢,儘管火繩槍部隊與其他兵種的人數比例可能相差很大。1530年以前,以弓箭進行遠程攻擊已成為下級士兵的專門職責,使武士得以騰出手來與某一有價值的對手以長槍作近距離博斗。火繩槍這種射程更遠的新型遠程攻擊武器受到同樣對待,也是自然的。Josen奇談(原文:JosenKidan)中記載說:“作為規定,足輕在戰場上的職責是面對敵人,向敵陣齊射槍彈。武士所用的火繩槍則用於擊倒重要的敵人。”
在朝鮮之役中,人們看到了大規模使用火繩槍造成的破壞力,一位武將寫信回國時,要求所有被派遣到朝鮮的士兵都要隨身攜帶火繩槍,無需其它武器。
火器部隊使用的火繩槍,是以1543年葡萄牙人帶入日本的火繩槍為基礎設計的。緩燃的火繩系在一根彎鉤上,燃燒到火門時,引燃火藥發射槍彈。這種火繩槍與早期的火槍不同,已經具有相當的複雜度,點火過程通過彈簧扳機操作。為了防止過早發射,直在發射之前,火門一直由銅片嚴密遮蓋。1549年,薩摩島津氏成為率先將火繩槍用於戰鬥的武士。
這種火繩槍的一個缺點是裝彈時間太長,比弓兵重新搭箭慢得多,因此在重新裝彈時需要弓兵的掩護。長筱之戰的經驗表明,火繩槍最有效的利用方式是齊射,不過它也表明,要使這種戰術發揮作用,需要鐵的紀律。下雨無疑是個糟糕的問題,不過戰場上的敵方和友方都會受影響。為了使引信防水,人們把它與多種物質混合煮過,其中甚至包括染黑牙齒用的粉末。
火繩槍兵直接受鐵炮小頭指揮。從繪畫屏風上的描繪看來,一支火繩槍部隊由多個火繩槍兵小組構成,每組至少五人、配備一名弓兵。一位鐵炮小頭指揮一組或多組(一到六組),不同大名軍隊里的具體組數有很大不同。鐵炮小頭的身份可以從他手持的一根覆以紅漆、形似手杖的長竹竿看出,這根竹竿是一根備用的強力推彈桿,在作戰期間火繩槍兵的推彈桿損壞時發揮作用。
弓兵也是戰國時代大量使用的兵種。有的弓兵是受過極好訓練的神箭手,從事偵察或暗殺。但弓兵總的來說最重要的職責仍是齊射。他們所用的弓是竹子和藤條製成的長弓,塗上漆以防潮濕。弓箭射程比火繩槍短,對射手的要求較高,但發射速度快,而且敵軍的箭可以回收使用。弓兵隊伍配有運輸工,每名運輸工攜帶一個裝有一百支箭的大箭囊。弓兵通常在距敵軍30至80米時放箭,弓的最大有效射程為380米。
這兩種遠程攻擊部隊都需要大量的訓練。相對於需要足夠臂力來拉弓的箭手來說,火繩槍發射簡單、所需訓練似乎較少,但學習裝彈和輪流齊射需要額外的訓練,使得這點優勢被完全抵消,情形與歐洲一樣。
長槍兵
另一個專門化兵種是長槍兵,通常軍隊里長槍兵的數量要超過遠程攻擊部隊。最早設立精銳長槍部隊的大名可能是織田信長。在他的兵力中,長槍兵占到27%,而火繩槍兵只為13.5%。其他大名亦是如此,1575年,上杉氏的軍隊中為每十名長槍兵對一名火繩槍兵。1570年,北條氏的軍隊中約有33~50%的人裝備長槍。而同期武田軍中的這一比例為50~66%。早期,據應仁之亂記載,足輕所用的槍與武士所用的長度相同(約三到四米),揮動自如。但是,大約從1530年起,足輕所用槍的槍竿明顯增長,成為形狀更類似長矛的“長槍”。北條氏政於1587年發布的一份徵兵動員令中曾說:“應徵者可攜帶弓、長槍、火繩槍等三種武器之中的任一種。長槍之槍竿可為竹製或木製,但若長不足二尋(約4米),則無所用。”槍竿長度之所以變長,是因為足輕槍兵發展出了一種與武士全然不同的戰術。當時武士在單挑戰鬥中以長槍對決,而足輕槍兵則是變成分為兩三個佇列排成一線,戰法頗類似於歐洲的長矛兵。
長槍的槍竿為複合構造,以橡木等木材為芯,外面包上竹片,也像弓那樣塗漆防潮。不同大名家軍隊所用的長槍長度依武將的喜好而不同,通常是三尋左右。根據戰國初期的一尋約相當於1.6米(後來變為1.8米),因此可以推算長槍長度約為4.8米。武田氏所用長槍長三尋;上杉謙信所用的長二尋半,謙信的繼承者景勝(1555~1623)在關原合戰時所用的為三尋。兩位天下人----秀吉和家康所用的也是三尋。
不過織田信長所用的長槍最長,達到三尋半(5.6米)。根據《信長公記》1553年4月的記載“500支三尋半的長槍”,可見信長應該很早就採用了這一長度。信長的岳父齋藤道三當時就對信長所用的長槍甚為吃驚,因為這樣一來長槍兵所需的訓練要比火繩槍兵要多得多。
侍奉武士
每支隊伍里還會有幾名其他足輕,他們為武士攜帶行裝物品,作用有如源平合戰中的“下人”。例如,其中一人稱為“草履とり”(提鞋者),他負責攜帶武士的鞋子,還負擔其它一些職責,角色相當于軍官的勤務兵。由於日本的草鞋不耐用,備用的鞋子非常重要。一篇有關日本士兵裝備的文章中說:“必須帶上一雙額外的草鞋,這是重要的補給品。”著名的豐臣秀吉在他軍旅生涯的早年,因戰功受到賞識,由足輕升為織田信長的提鞋者。天氣寒冷的時候,他把主君的鞋子放在懷裡使之保持溫暖,由此得到信長的喜愛。侍奉大名本人的側近中,也包括提鞋者。這些側近的最高榮譽,是成為主君的“鑓組”(mochiyarigumi,持槍者),為大名扛槍(譯註:“鑓”特指某種較短的日本槍,多為騎馬武士所用。武士通常右手持槍,槍桿斜過馬鞍,刺向左前方的敵人)。這是一個重要的侍衛之職。《雜兵物語》中說:
“持槍者中沒有懦夫的位置。他們當竭力效忠,職責極為重要。成為持槍者是莫大的光榮,也是為主君效力的絕佳機會。”
其他一些足輕為武士攜帶弓箭、火槍或薙刀(寬刃刀)。許多圖畫中,還有足輕扛著各式各樣有著精緻套管的長槍。例如,1600年,彥根井伊家的重臣木俁守勝有著這樣一些足輕隨從:
侍衛足輕(包括一名提鞋者)4人
持鐮槍者1人
旗手1人
馬夫1人
除自己出戰,木俁還要派出一些武士參戰,他們各自也有一小群隨從,以及一些專事作戰的足輕。
信號兵與旗手
還有的足輕負責操作戰場上用於傳送信號的裝置。此類裝置中最常見的是法“法螺貝”(螺號)。鼓也是經常使用的。小鼓可以由一名足輕背在背上,另一人敲鼓。大鼓則掛在竿上由兩人抬著。最大的鼓裝在木架子上,或者裝在城池的塔樓中。鈴鐺和鑼也用於傳送信號。軍隊的前進、集結等命令,由一套統一的信號來表示。軍隊聽到鼓聲,便會發起進攻。作戰方式由個人戰鬥轉換為群體統一行動,這一點的最佳印證,是軍中作為旗手的足輕人數之多。大多數旗手扛著長而直的旗幟(のぼり),用於標識不同部隊在戰場上的位置。在一些繪畫屏風上可以看到,相同旗幟的行列組成一支部隊。
戰場上最突出的位置,是馬印的所在。馬印通常是一面旗幟,但有時也會是一個三維物體,它是武士的標誌,顯示他本人(而非部隊)的所處地點。大名會有一個特別大的“御馬印”,它是戰場上一方軍隊的核心,也是敵方火力打擊的焦點。較小的馬印(包括“小馬印”)裝在皮筒子裡,筒子系在足輕的腰帶上。較大的馬印則用帶子牢牢地系在架子上,由足輕背著。奔跑或風力較大時,足輕會用繩子使馬印保持平衡。如果馬印較大,會由兩個人分別拉一根繩子來固定。
還有一些特殊的足輕職責沒有在徵兵令中列出。例如,武田家的烽火台需要足輕來操作;擁有水軍的大名或本身為水軍將領的武士,需要足輕來充當水手和水兵。其中有的負責操縱笨重的戰船,有的從舷窗中用火槍射擊、發射火焰彈或投擲鉤子。整個戰國時代中,專門化的炮兵部隊也在穩定發展。早在1468年,就有利用弩炮發射火焰彈的記載。每架弩炮由一隊40名足輕操作,他們同時拉著繩子轉動槓桿臂,給弩炮上弦。到1615年,新型炮手取代了古老的弩炮部隊,他們使用歐洲產的長炮轟擊大阪城。足輕的其它作用在後面有關作戰的章節中會講到。
通過徵兵,足輕們集結起來,準備出發上戰場了。我們或許會想像著,秩序井然的佇列走出城門,士兵們肩上整齊地扛著火槍、弓箭和長槍。不過,儘管專門化足輕部隊的職責由其名稱即可辨識,但具體到每個人,其職責不到作戰時是看不出來的。在此以1600年的木俁守勝為例,說明一位高層武士應當擁有些什麼樣的隨從和搬運工。但要注意,要把這類足輕與可能被大名軍隊強行拉壯丁的民夫區分開來:
項目人數燈具4箱4人
幕(野外用的簾幕)和馬印一大箱2人
炊具2箱2人
普通行李2包2人
馱馬嚮導1人
食物2包1人
草料3包2人
備用馬匹的馬夫1人
火藥一箱1人
雨天用的斗篷等物2大箱4人
侍衛武士的盔甲2大箱4人
侍衛足輕的盔甲一大箱2人
其它盔甲一大箱2人
木俁本人的盔甲一箱1人
鞋子一箱2人
火槍及工具(如彈模)一大箱2人
子彈、火藥、箭支一大箱2人
在這裡,“大箱”指的是小型輿車一樣的容器,用繩子懸掛著,由兩人抬。“包”是由竹子和稻草編成的。人們還會在背上飯糰子,或者用馬馱、裝在兩輪車裡由搬運工推拉。有時也會用牛拉大車,特別是在運送重炮的時候。當時歐洲產的加農炮往往只賣炮管,不提供炮架。
順利行軍的關鍵是紀律。1590年德川家康征伐小田原時,發布了嚴格的軍令,要求各級將士保持良好秩序,禁止擾民,禁止搶掠——這一條看起來高尚得很,不過行軍所經的地域原本就是家康的領地!——武器攜帶也須按既定規則,馬匹要看管好。
上戰場時,人和馬匹所需的糧草至關重要。如《雜兵物語》所言:
“通常要帶上十天份的食物,不可更多。若行程達十天,要使用馱馬運送食物,並且不可將它們落在後面。……搶掠敵人的領地時,馬匹草料要穩妥地裝在袋中,不可放棄任何東西。宿營時如苦於飢餓,可食用植物。馬匹可以枯葉為食,也可食用加工過的松皮。……柴草方面,80兩(譯註:日本兩,1兩約等於3.75克)即可滿足一人一天之所需。眾人可一同收集柴草。如宿營地缺乏柴草,可燃料乾燥的馬糞。
“米1人6合(譯註:合為古日本容積單位,相當於0.180391公升);鹽每10人1合;面豉(大豆製作的面醬)每10人2合。但如有夜戰,米的供給量應當增加。”
軍旅生活
馬匹是頗不易駕馭的。《雜兵物語》中說:“騎馬作戰時須分外小心。年輕的馬會逃跑或興奮,這可能導致戰鬥失敗,應絕對禁止。為此要將馬匹拴好。”酷烈的戰爭中還有許多難題,其中處理傷口十分重要。《雜兵物語》中最可怕的章節就是描寫如何取出箭頭的:
“將頭髮挽起來套在袋子裡,用筷子取出箭頭。如果這樣拔不出箭桿,用手和鉗子應當可以。“
對刺入臉頰的箭支,書中的建議讓人更驚悚:
“傷者的頭不能動,因此要把他緊緊綁在樹上,頭也固定在樹上,像受磔刑一般,便可開始操作了。小心地將箭拔出,不過在此過程中眼眶會流血。“
《雜兵物語》中最大膽的提議,是關於處理宿營時被蛇咬傷的:
“在野地或山上宿營時,如果被蝮蛇咬傷,不要過於緊張。立刻將一兩火藥放在傷口上,點燃火藥,毒力便會迅速消失。但如果遲了便不中用。”
在足輕所處時代的所有社會中,一般士兵不作戰、不行軍時,幾乎都是在搶掠、破壞、縱火,製造種種災難。此前我們曾提到,足輕在戰國時代初期的起源,即是那些為了有機會打家劫舍而當兵的懶漢。足輕完全融合到武士階級的軍隊系統中後,這類搶掠活動是否作為某種戰爭手段依然被公開允許存在呢?在敵人領地內作戰時,如果戰爭持續的時間很長,就有必要進行搶掠。這種情況下,搶掠也算是公平作戰的一種手段。不過,《雜兵物語》忠告說,如果準備得宜,是可以做到不搶掠的:
“如今軍隊可帶上45日的給養,不過每匹馬的負重不應超過3到4天的份量。不管是前往敵方或盟友的領地,都要作好充分準備。要么帶上充足的糧食,要么你就得從盟友那裡奪取糧食——這種行為是極為愚蠢的,是偷竊。”
這種觀點與德川家康在小田原城下發布的命令是一致的。但如果非要搶掠不可,就要做得漂亮。《雜兵物語》中說:
“人們可能把食物和衣服埋在屋子裡,也可能把它們裝在罐子或壺子裡埋在外面。如果是埋在外面,下霜的早上去尋找,埋著物品的地方不會結霜,在這些地方有可能找到很多好東西。”
不過,從事搶掠的足輕也要小心,不要中了敵人留下的圈套:
“要謹記,死人的血會污染水源。絕不要從敵方領地的井裡取飲水,因為可能井底可能會有糞便。飲水應從河流中汲取。交換領地時,要處理好飲水問題。可以把杏仁裝在絲綢小袋裡放進水罐,野外宿營時喝這水罐里的水。或者在水罐里放幾隻從原領地帶來的、在蔭涼處晾乾的蝸牛,就可放心喝水了。”
在許多社會中,士兵搶掠糧草金錢時,都會對平民施加無益的暴虐。在這一點上,日本與歐洲相當不同。當時日本幾乎所有的戰爭都是內戰,理論上,受壓迫太甚的農民可能逃到敵人的領地去幹活,所以對平民殘暴是十分不可取的。作為這一現象的佐證我們可以看到,日本歷史上最激烈的一次農民起義,發生在內戰結束二十年後。這就是1637至1638年的島原之亂,農民們奮起反抗暴虐的大名松倉重政,據說這傢伙喜歡把人綁在蓑衣里燒死。或許可以認為,如果松倉生在一個鄰居即是敵人的時代,出於自身利益的考量,他可能不至於殘暴到如此地步。
平民傷亡
對有意殘殺平民的行為,這一時代的日本著作中很少有記載。當然,這有可能是因為作者認為此類事情不值得一記。1569年武田信玄攻小田原城不下,撤軍之前縱火燒毀了城下町。但豐臣秀吉於1587年攻下鹿兒島、1590年攻下小田原時,沒有發生任何與歐洲戰爭中洗劫城鎮相似的事情。不過,有農民軍隊參戰(如信長鎮壓一向宗徒、島原之亂等)時,當然是有平民傷亡的,因為此時士兵與非戰鬥人員的界限十分模糊,反抗者與家眷一同在城中避難。1573年信長攻長島時,在城周圍築了一道柵欄,放火把柵欄連同城池一起燒掉。島原之亂則在一場大屠殺中落幕。不過,如前所述,這種事情並不常見。
不過,1592~98年的朝鮮侵略戰就不同了。在這場戰爭中,不能指望受壓迫的朝鮮農民轉而投效日本軍隊(儘管確實有少數朝鮮的叛徒從中獲得了好處),因此日本軍隊洗劫了朝鮮的田地和城鎮,拿走了他們想要的一切,以供軍需。毫無疑問,足輕必然參與了大肆搶掠。至於針對平民的非必要的殘暴行為,朝鮮戰場上的情況與日本國內戰爭又不一樣。在日本,戰鬥發生的地點通常是獨立的軍事城池,而在朝鮮則是築有防禦工事的城市。在晉州和南原等地的戰鬥中,日本軍隊進行了大規模的殺戮,其中必定有許多平民受害。
表明日本軍隊在朝鮮的暴行的最有力證據,是一份獨特的、默默無聞的記錄:日本僧人慶念的筆記。慶念是大名太田一吉的私人僧侶和醫生,他把所看到的朝鮮人民經受的苦難和他的想法秘密地記了下來。在有關1597年攻陷南原城的記錄中,慶念描述了一場令人毛骨悚然的大屠殺。據他說,日本京都那座臭名昭著的“耳冢”中,不僅有從死去的士兵臉上割下的鼻子,還有數以千計的非戰鬥人員的鼻子,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他還透露,還有數以百計的人被擄到日本當奴隸。
慶念筆記中另一項記載表明,武士們對待已方的平民也十分殘酷。這項記載中的受害者,是被強拉至侵略軍中建造蔚山城的日本民夫:
“在做打繩結之類的事時,犯了一點小錯就會挨打。有可能這就成了那個人最後一回犯錯誤(譯註:即被打死了),這樣的事我見過許多次。……再沒有比這裡更像地獄的地方了。”
慶念還寫道,有一群民夫被派到森林裡去砍樹,為了修整樹幹而不得不留在那裡,結果被一隊中國巡邏兵抓住並砍頭。還有“從幾千里之外帶來”的民夫,在港口裝卸日軍的戰爭物資時,身體幾乎被背上的沉重貨物壓折。
除了記載這些令人驚駭的殘酷事件,慶念的筆記還清楚地反映了1591年的秀吉發布身份統制令所造成的影響:從那以後,攜帶武器、統一著裝的足輕,與沒有武器、地位低下的農民勞工,有了清晰的分別。只要想一想,發動這場侵略戰爭的豐臣秀吉本人出身於農民,就可以明白,這些可憐的民夫們要想再像他那樣發跡,是多么不可能的事。因此有些民夫從軍營中逃走也就不奇怪了,他們覺得投奔朝鮮人可能會比留在日軍之中生活得好些。朝鮮李舜臣將軍的筆記證實了這種現象。據他記載,有一次朝鮮士兵抓到一些日本農民,他們在訊問中說,自己是被島津軍拉來的民夫,由於不堪虐待而逃走。
為什麼民夫會受到這樣的虐待?畢竟,武士們回國後還要靠這些農民種地。其中的根源可能在於豐臣秀吉那極端過頭的一意孤行,這種氣氛籠罩著殘酷的侵朝戰爭的全過程。為了達到他無比狂妄的目標,秀吉不惜一切人力和物力的代價。這場戰爭是一架龐大的恐怖機器,日本軍隊對捲入其中的人沒有表現出一絲一毫的仁慈,不管是朝鮮人、中國人還是日本人。戰爭尚未結束,秀吉就嗚乎哀哉了,他死後幾天,軍隊接到撤退的命令。曾在朝鮮作戰的大名,或隱瞞戰爭的真相,或壓制所有不滿情緒。意味深長的是,這些人幾乎都在1600年的關原之戰中站在失敗的一方,由此終結了他們的人生。
戰地醫護
不管是武士、足輕還是民伕,都有可能在漫長的戰役或慘烈的圍城中倒下。《雜兵物語》提出了這么一個多少有些幼稚的建議,教人如何應付羽織或蓑衣不足以禦寒的情況:
“不管是夏天或冬天,每天早晨吃一粒辣椒籽,將有助於防寒保暖。也可以用酸梅乾。將搗碎的紅辣椒從臀部塗到腳趾尖,就不會凍僵。塗在胳膊上也是很有效果的,不過要避免辣椒沾到眼睛。”
有些問題遠不是吃辣椒籽能解決的。朝鮮冬天的酷寒會凍壞人的手腳。1597~98年嚴冬Ulsan圍城之戰的一位目擊者說,武士、足輕和民伕中都有人凍死:
“29日,敵我雙方都按兵不動。我方在城內不分晝夜地修繕防禦工事,根本沒有時間睡覺。城中陽光照到的通道上,還有塔樓腳下,各處都有三、五十人因承受不住饑渴嚴寒而蜷縮在一起,武士、足輕或民伕,大家都沒什麼兩樣。還有一些人垂下頭,躺在地上睡著了。士兵們手持長槍巡邏,也有人一整天都不動彈。人們用槍柄捅他們,試圖將他們叫醒,但有一些已經凍死了。”
足輕在戰場上起著重要作用,在此我們將分理論和實踐兩方面討論這個問題。理論方面包括一些有關火器殺傷力的現代實驗,以及松平信興在1649年寫成的《雜兵物語》中的忠告,這些忠告是以足輕作戰的一手經驗為基礎的。實踐方面則涉及當時的年表和筆記中有關足輕作戰的記載。此類記載十分稀少,經常還需要從上下文中梳理出有關於足輕的內容,例如火器的使用,或長槍兵的協同作戰。
16世紀日本軍事理論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大量的作戰模型,其中大多數模型依舊古老的中國同類模型制訂。它們有著一些共同的特徵:總大將在後方中央,由侍從護衛;騎兵隨時準備衝鋒;一隊勇敢的武士和足輕射擊部隊充當前鋒,由足輕槍兵掩護;還有人數相當多的兩翼和後側部隊。輜重位於後方。不同部隊之間通過機動性非常強的“使い番”相互聯絡,使い番是充當傳令兵的出色的騎馬武士。還有的傳令兵往返於位於戰場不同位置的友軍部隊之間。
友軍的存在提出了一個關乎足輕作戰方式的重要問題:兩或三支友軍在戰場上相遇時,他們是把足輕部隊聯合起來(例如把各自的火槍兵聯合到一起組成一支大的火槍隊),還是仍然各自為戰?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日本戰場上的軍隊組織方式,與歐洲的長矛兵和火槍兵“方陣”是不同的。1495年Fornovo戰役中,瑞士軍隊將3000人編成一個長寬各60米的方陣。日本軍隊沒有進行類似編隊的記載,而通常採取鬆散得多的結構,使得編隊可迅速由防禦狀態轉為積極的進攻狀態。瑞士的長矛兵方陣可以保持隊形穩定地推進,這與日本軍隊的“衝鋒”也是完全不同的。“衝鋒”是日本戰爭描述中用得最多的一個詞。
在一位大名的軍隊內部,當然是會進行隊伍合併的。前面我們提到北條家的岡本和井伊家的木俁時說到的士兵和隨員,都是岡本和木俁自己需要提供的,而不是大名派給他們使用的。兩人的隨從仍為他們本人服務,但徵兵令中要求他們派遣的槍兵和火槍兵則將編入專門化的足輕作戰隊伍。12世紀的源平合戰中,軍隊結構非常鬆散,身份與木俁類似的武將自己指揮自己的騎兵與步兵。到了戰國時代,軍隊更加系統化,群體作戰方式和專門化部隊出現,士兵就由大名統一調配了。
很顯然,大名軍隊的社會同一性越強(即人員組成越單純),其戰術就可以越精確而有規則。1561年第四次川中島合戰中,交戰雙方是清一色的武田和上杉軍,每一方的人都各自相互了解、曾一同訓練和作戰,因此能夠完成複雜的夜間作戰行動。長筱戰場上,織田信長將自己和盟友德川的軍隊進行了十分精確的線性配置,進行齊射的那3000名火槍兵,是從有著明確等級和社會結構的現有軍隊中挑選出來的。島津家也是一個好例子,由於人員組成單純,他們在一次錯誤的撤退中成功執行了非常困難的戰術策略。
與此相反的例子莫過於關原之戰。石田三成指揮著一批各懷疑慮的軍隊,小早川秀秋??合併,而是各自為戰。不過,東軍的情況也一樣。我們可以讀到有關“井伊軍”發起攻擊的記載,井伊氏是德川家康的近臣,如果有必要,他們應當非常願意將足輕部隊與其他軍隊合併。連井伊軍都單獨作戰,可見東軍各支軍隊之間也並不共享作戰資源。有時我們可想像這樣的情景:不同的部隊——包括友軍和下屬——以非常相似的隊形並排著,僅僅從旗幟的式樣上才能看出它們是一支聯軍而非完整統一的軍隊。
在關原這樣的大規模會戰中,友軍或下屬部隊各自為戰,這樣做的好處是活動的區域非常寬廣,壞處則是部隊殺傷力下降,而且有的部隊會觀望戰局發展、陣前倒戈。1582年山崎合戰中,臭名昭彰的筒井順慶一直待在一座地勢有利的山上作壁上觀,直到戰局明顯豐臣秀吉有利,才決定投靠秀吉。
火槍兵
鑒於火器的重要性日益增長,一場戰鬥中最初的交鋒,可能發生在相距多達100米的雙方火槍部隊之間,不管採用何種陣形。火器的發射,可由鐵砲頭通過指揮鐵砲小頭來掌握。與長槍兵和弓兵類似,火槍兵都受擔任足輕大將的武士統一指揮。足輕大將通常位於所有武將的最前列,最宜判斷何時火槍攻擊已充分擾亂了敵軍、可以發起衝鋒。最佳時機到來時,長槍兵向前推進,武士則步行或騎馬發動猛烈攻擊。在這期間,負責遠程打擊的足輕部隊在足輕長槍兵的掩護下動進行重組。有些情況下,火槍兵重新裝彈時,弓兵自己進行齊射攻擊。火槍攻擊的效果,在不同場合大不相同。1554年村木砦之戰和1560年丸根砦之戰中,指揮得宜的火槍齊射,顯示了它們破壞防禦工事的威力。幾乎被長筱之戰瓦解的武田軍,則從這場戰鬥中得到了教訓:別的大名把握機會從戰場上的防禦地點發起火槍攻擊,情形會怎樣。火槍齊射有時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1615年天王寺之戰中,大阪城紀律混亂的浪人(失去主家、加入其他軍隊的武士)們,受炮火刺激而發起了攻擊(譯者:錯誤地發起攻擊?誰來解釋一下……)。
最近人們進行了一次試驗,實際測試火槍的射程。試驗者分別從30米和50米遠處向形狀如武士鎧甲的靶子射擊5顆子彈。在30米的距離上,5顆子彈都射中了胸部,而從50米遠處發射的5顆子彈只有1顆射中胸部。不過,即使相距50米,擊中目標的子彈也能造成相當的傷害,因為進一步試驗顯示,子彈能從50米遠處擊穿厚1毫米的鐵片。一件普通塗漆胴丸的厚度與此相當。
在第三項試驗中,一名富有經驗的日本火槍愛好者,能在僅15秒內完成裝彈、填火藥、瞄準和射擊等一系列動作,速度與使用燧發步槍相當。其它對火槍進行的研究表明,由於火藥池裝滿火藥時需要避開悶燒的火繩,從裝彈到發射需要20到30秒,這一速度更為實際。對笨拙或缺乏經驗者,則需要1分鐘以上。信長在長筱戰場上布置火槍部隊時,挑選了他軍中的“最佳射手”,可以想見這些士兵發射的速度相當高。
現代歐洲的試驗表明,操作火槍是十分危險的。爆炸的力量可能使火繩脫落,日本人將一根小竹釘插進蛇桿上的洞裡,解決了這個問題。但這並不能大大提高安全係數,因為防止過早發射的唯一辦法,是將燃燒的火繩徹底從武器中去掉。《雜兵物語》中有關成功運用足輕作戰的建議,是按武器來分類的。從中可以發現,作者給火槍部隊的“小頭”賦予了重責。鐵砲小頭的首要任務是分發子彈。子彈平時裝在箱子裡,由一名足輕背負,戰時分配給火槍兵,裝在腰帶上的小袋中。裝火槍的皮袋小心地掛在一邊。敵人出現時,士兵將火繩插入蛇桿。如果火繩安裝過快或不牢固,火可能會熄滅,因此部隊帶有點燃的備用火繩,它們裝在金屬架上,金屬架插在地上。可靠的推彈桿是火槍兵的另一件絕對必需品:
“推彈桿必須以橡木製造,但即使如此,它們有時也會斷裂。沒有推彈桿就無法裝填火藥,因此通常每人需要攜帶2至3根推彈桿。鐵砲小頭攜帶一個箱子,內有一根格外堅固的推彈桿,難以裝填彈藥時可以用它。”
書中的圖解顯示,備用的推彈桿插在足輕的腰帶上。裝填彈藥的操作可能危及同伴:
“裝填彈藥需在距離與陣笠邊緣相當的地方,沿上下方向進行。如果動作朝向旁邊,可能會傷及同伴的眼睛,因為其他人的推彈桿可能會戳到眼睛裡,最佳方法是直上直下。”
發射幾次後槍管堵塞,也是一個問題。對18世紀的法國燧發槍,槍管堵塞可使發射速度從每12秒一次降到每45秒一次。火槍也是如此。《雜兵物語》中說:“發射5、6顆子彈之後,槍管內部可能會燒焦(譯者:??scorching),導致子彈卡住或裝彈有困難。”
敵方足夠接近時,指揮者下達開槍的命令。長筱之戰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例子,因為我們知道此戰中武田騎兵和織田火槍兵的準確位置。長筱之戰使用的火槍的最大射程是500米,在這個距離上,即使是齊射也幾乎不會造成什麼傷害。火槍最大殺傷距離為200米,略小於(織田火槍兵所在的)馬柵與武田騎兵所在的樹林之間的距離。信長不大可能允許士兵在這個距離上發射,因為這只能造成輕微傷害,無法阻礙騎兵的推進,而且至少會浪費一次齊射。在約50米的距離上——馬柵至織田軍外圍防線連子川的距離——火槍的效果會更顯著。從此經驗中受益的《雜兵物語》作者,於1649在書中寫道:“敵方騎兵發起進攻時,攻擊騎手會有很好的效果。向騎手開槍可使他們從馬上摔下來,也可向馬射擊。這可給敵人造成大混亂。”
儘管面對火槍的噪音、複雜操作和危險,火槍兵仍須將全副精力集中於重裝彈藥,並確認點火孔的清潔、子彈裝填無誤、悶燒的火繩不會導致過早發射。
在長筱戰場上,織田軍設定了馬柵,並配置了持5.6米長槍的足輕長槍兵,這應當為火槍兵提供了必要的保護。此時的戰鬥中,攻擊對象很有可能只是那些正在通過馬柵間隙地帶的武田騎兵。這形成了一個殺場,被孤立的騎兵命喪於武士刀和足輕長槍之下。除了馬柵和長槍,射擊還會產生的濃厚的煙霧,對火槍兵形成另一重保護。作者在年度紀念活動上看到的長筱火槍發射,生動地顯示了這一因素的存在。
肉搏戰
《雜兵物語》也承認,一旦敵軍接觸我軍防線,未裝彈藥的火槍是無用的,因此考慮周全的作者還提供了火槍兵應當如何在長槍兵保護下進行肉搏戰的建議。
“徜若敵人逼近,本來處於戰場前列的火槍兵將為長槍兵所取代,火槍兵應左右分開。取下推彈桿,將火槍入袋,換上刀進行戰鬥。使刀時對準敵人的頭盔,但如果刀刃較鈍,只能用於砍劈,就砍敵人的手和腿。”
“如果敵軍還有一段距離,火槍兵可以擦拭清潔槍管。此時在半分鐘內不宜將彈藥裝入火槍。如果敵人在目力所及的距離之外,將火槍扛在肩上。”
黑田家的記事文獻中對1592年金海(朝鮮)之戰的一段記載,是有關足輕作戰的最長、最有用的記錄之一。其中對火槍兵的配置作了極佳的描述,並證實了火槍兵的可靠性。日本侵略朝鮮的前兩陣部隊於釜山浦登岸,第三陣由黑田長政指揮。據稱他不願從一個已由日軍控制的港口輕輕鬆鬆地登岸,而是向西航行到金海登岸,以期獲得更多的武士榮光。
“……前鋒足輕部隊的指揮者吉田長利和上原新左衛門擔當全軍先鋒,在岸邊擄獲船隻。待船上一切就緒,半數的足輕在足輕頭率領下登岸。這支先遣部隊迅速行進到高地上一處較低的位置,當長利和新左衛門指揮的其餘部隊看到火槍兵占領了一處陣地,便也上岸了。”
“他們(指揮者)將馬匹牽上岸,騎上馬向附近的高地疾奔,此時火槍兵在竹林和樹林地帶占領了更多陣地。於是全軍五個佇列次順利登岸。隨後,100名火槍兵分為兩隊。先遣隊對佇列進行重組,正面面對敵人,發射火槍攻擊敵軍正因受第二隊攻擊而後撤的左側。看到朝鮮士兵受到震嚇的跡象,其餘的士兵也集結向前推進,大量發射槍彈。由於敵軍隊伍密集,槍擊命中率很高,敵軍迅速倒下。長政看到此情景,便命令吹響號角,揮動他的采配(指揮棒),發出了進攻的信號。”
KirinGunki(譯者:……實在查不到)中對此有一段簡略得多、但非常有用的記載,對火槍的效果進行了量化:
“在約60名騎兵的協助下,超過100名射手向城發起攻擊,城中傳出可怕的聲響。足輕所用的火槍不斷更換,槍擊造成六七百人死傷。”
其中的“更換”一詞顯示,這場戰鬥中採取了輪流齊射的戰術。另一段滑稽的記載則顯示了足輕火槍的一種完全不同的用法,此事涉及1597年攻占蔚山之前的戰鬥。當時蔚山城還在修造中,日本軍隊駐紮在城牆邊,於是發生了這樣的事件:
“十二月十三日深夜,鍋島陣中傳出劇烈的槍聲。營地旁邊是一大片沼澤地,每夜都有許多天鵝前來棲息。足輕們從鍋島那裡得知此事,便向飛鳥開槍,打下一兩隻來。這樣的事每夜都有,因此那天夜裡槍聲響起時,榊原康政以為又是士兵們在打鳥。”
但這槍聲並不是足輕們在零星地打天鵝,而是中國(Chinese)軍隊發起的一次全面攻擊。記載中說:
“然而,有許多鍋島陣和中國(Chugoku)陣的士兵逃到了康政的營地。康政立即披掛整齊,握起長槍疾奔而去,身邊有十一名武士護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