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役全書
書名。又名《條鞭賦役冊》。明清兩朝記載各地賦役數額的冊籍,是官府公布的徵收賦稅稅則。明代實行“一條鞭法”後編訂.
篡修時間
首次篡修約在萬曆十一年(公元1583年)。以一省或一府、一州縣為編制單位,開列地丁原額、逃亡人丁和拋荒田畝數、實征數、起運和存留數、開墾地畝和招來人丁數等。每一州縣發兩部,一部存官衙備查。一部存學宮任士民查閱。清朝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按照明朝萬曆年間賦額訂定刊行,順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再加修訂,順治十四年刊行,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重修,但未刊行。清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再修,將各項雜稅也列人,以後每十年修輯一次,但未按規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