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基本解釋自覺做好分內事的事情。 蕭乾 《未帶地圖的旅人(代序)》:“倘若公民平時沒有點急公好義的社會責任感,大難臨頭時爭先恐後,只顧自己地亂沖,後果真不堪構想。”《文藝報》1981年第1期:“我覺得這位作家用這些話來喚起文藝工作者肩負起時代使命的責任感。”
責任
責任就是甲方主體(社會、集體或個人)賦予乙方主體(社會、集體或個人)所規定的、強制性的價值要求,這種價值要求就是乙方主體必須按照甲方主體的價值觀要求和“ 最大價值率法則”,處理有關價值事物。責任感也是一種意志力的體現。與“責任”相對應的是“ 權力”。
權力
權力就是甲方主體(社會、集體或個人)賦予乙方主體(社會、集體或個人)能夠自由支配有關價值資源的能力,這種支配能力就是乙方主體能夠自由支配與履行責任相關的、甲方所擁有的價值資源。責任感析
責任感是主體對於責任所產生的主觀意識,也就是責任在人的頭腦中的主觀反映形式。辨析
現在對責任感的重要性幾乎無人懷疑,但對責任感的解釋和說明則眾說紛紜。也許正因為如此或許是難以定義,被認為是我國最具權威性的兼有字典、語文詞典和百科詞典功能的大型綜合性辭典《辭海》,對責任感這一反映人類最基本特性的詞語竟然沒有收錄。倒是一些中小型詞典收入了“責任感”一詞,但釋義都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如“自覺做好分內事的心情”、“自覺地把分內的事做好的心情”和“想做好應該承擔的事情的心情”等等。可能是因為《辭海》沒有收入這一詞語和上述釋義的限制,學界其他對責任感的定義也往往詞不達意,如有學者將責任感定義為:“責任感是指一個人對 國家、集體和他人能自覺地承擔和完成應當做好的分內之事的心情。”由於“分內事”、“分內之事”和“應該承擔的事情”這類副詞的限制,以及將責任感定義為一種“心情”,故目前無論相關工具書還是我國學界的其他論著對責任感這一詞語的定義或解釋均未反映其本質,沒有說明“責任感”的內涵與外延。定義
責任感是一個人對自己、自然界和 人類社會,包括國家、社會、集體、家庭和他人,主動施以積極有益作用的精神。“責任”和“責任感”有著本質的區別,責任是人分內應做之事,還需要一定的組織、制度或者機制促使人盡力做好,故“責任”有被動的屬性;而責任感是一種自覺主動地做好分內分外一切有益事情的精神狀態。把責任感定義為一種精神是恰當的,精神指人的意識、思維活動和一般 心理狀態,其範圍要比表示情緒和感情狀態的“心情”一詞廣泛得多,能夠涵蓋“責任感”的豐富內涵。作為心理學概念,責任感與一般的心理情感所不同的是,它屬於 社會道德心理的範疇,是思想 道德素質的重要內容。人責任感的形成和增強除受意識形態和 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外,主要靠教育,包括自我教育。
責任感從本質上講既要求利己,又要利他人、利事業、利國家、利社會,而且自己的 利益同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利益相矛盾時,要以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利益為重。人只有有了責任感,才能具有驅動自己一生都勇往直前的不竭動力,才能感到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需要自己去做,才能感受到自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才能真正得到人們的信賴和尊重。有了責任感,作為工人,就能夠精益求精,製品一流;作為農民,就能夠辛勤耕耘,收穫頗豐;作為士兵,就能夠馳騁疆場,屢建戰功;作為學生,就能夠主動學習, 天天向上;作為知識分子,就能夠創新科技,勇攀高峰;作為 領導者,就能夠殫精竭慮,造福一方。人人有責任感則國家富強,中華崛起。
而具有很強責任感的人則在自己的利益同國家、社會和他人的利益相衝突時,能夠不顧甚至放棄自己的利益,他們是民族之精英,國家之 脊樑。所謂很強的責任感是怎么體現的呢?以下說法儘管文學色彩濃厚但道出了事情的本質,故引用於此:“見到洪水猛獸拔腿就跑是求生的天性,但能讓人站住腳跟,迎危難而上解救同伴的,是責任感中的勇氣。千里長途跋涉想倒下休息是身體的天性,但能讓人咬緊牙關,俯首向前踏及目標的,是責任感中的堅忍。好逸惡勞貪圖享受是懶惰的天性,但能讓人勤儉勞作,努力奮鬥出一片天空的,是責任感中的克己。以自我為中心為己籌謀是自私的天性,但能讓人處處為他人著想,犧牲自身的,是責任感中的奉公。搶尖霸上愛出風頭是虛榮的天性,但能讓人自動自覺腳踏實地,心甘情願洗盡鉛華的,是責任感中的誠摯。”
重點
責任感創造奇蹟。在這個世界上,大凡做出重大貢獻的傑出人物,能夠創造奇蹟皆由其責任感使然,甚至這些人即使在自己並非最喜歡和最理想的工作崗位上,也可以創造出非凡的業績。幾年前, 美國著名心理學 博士艾爾森對世界100名各個領域中的傑出人士做了調查,結果證明其中61名竟然是在自己並非喜歡的領域裡取得了輝煌的業績。除了聰穎和勤奮之外,他們究竟靠的是什麼呢?這些傑出人物的答案幾乎不約而同:“任何的抱怨、消極、懈怠,都是不足取的。唯有把那份工作當作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擔在肩頭,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才是正確與明智的選擇。”正是在這種高度責任感的驅使下,他們才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充分證明
一個人如果沒有責任感,會從各方面出問題:作為公民注定不會正確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並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義務,作為工作者注定不會取得應有的業績,作為經營者注定設法損人利己,作為家庭成員注定使這個家庭不幸福,作為朋友注定是個損友,作為 同事注定不好共事,作為公共場所的一員或路人也注定會常常惹人厭、討人嫌。沒有責任感,甚至能使人發生異化,人的個性片面甚至畸形發展,為自己賴以生存的社會所不容,最後走向沉淪、頹廢或者成為社會的異己力量,反社會、反人類直至毀滅。如果缺乏責任感具有普遍的社會性時,則這個社會無法 凝聚力量促進社會的長期繁榮和持續發展,社會的和諧程度更會受到損害,嚴重時甚至會使公平、公正、正義的現代社會 核心價值觀體系崩潰,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災難。責任感是人的基本道德規範,在責任感的基礎上才能架構整個 道德體系的各種元素,沒有責任感也就沒有道德。因此,責任感在人的素質結構中處於核心地位。培養方法
一、有意識地交給孩子一些任務,鍛鍊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爸爸媽媽要逐步教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之前提出要求,鼓勵孩子認真完成。如果孩子遇到困難,家長可在語言上給予指導,但是一定不要包辦代替,讓孩子有機會把事情獨立做完。
二、鼓勵孩子做事情要有始有終
孩子好奇心強,什麼都想去摸摸、去試試,但是隨意性很強,做事總是虎頭蛇尾或有頭無尾。所以交給孩子做的事情,哪怕是很小的事情,爸爸媽媽也要有檢查、督促以及對結果的評價,以便培養孩子持之以恆、認真負責的好習慣。
三、可適當地讓孩子了解一些父母的憂慮和難處
提出一些問題,引導孩子獨立思考和選擇,大膽發表自己的見解。讓孩子感到家庭的美滿幸福,要靠爸爸媽媽和自己的共同參與,進而增強孩子對家庭的責任感。
四、鼓勵孩子勇敢地承擔責任
例如,孩子跟著爸爸媽媽到朋友家做客,不小心損壞了物品。這時應該讓孩子知道,是由於自己的過錯,才造成了這種後果,應當給予賠償。之後一定要帶孩子一起買東西,去朋友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