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制度作用的範圍不同,貨幣制度包括國家貨幣制度、國際貨幣制度和區域性貨幣制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制度分為金屬貨幣制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monetarysystem)是國家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貨幣制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

基本簡介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範的制度,其基本構成要素包括:①貨幣金屬。即法律規定用哪種金屬作本位貨幣,這種規定實際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由生產水平與發展程度決定的。從歷史上看,曾經歷了從銀本位制、金銀複本位制,到金本位制,再到不兌現本位制的過程。②貨幣單位。即法律規定貨幣的名稱與含金量。③貨幣的鑄造或印刷、發行、流通制度。④貨幣儲備制度。即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或政府,為保證貨幣的穩定,要儲備一定的貴金屬、外匯。本世紀30年代以後,各國逐漸取消金本位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以美元為主要儲備貨幣的余匯兌本位制。在當代,世界各國都實行的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即不兌現本位制。

形成過程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貨幣是價值形式發展的結果。貨幣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自發形成的,是商品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價值形式發展的產物。“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貨幣制度也指國際貨幣體系,即國際間貨幣流通的組織形式。各國為了解決在國際貿易、國際結算中國際支付手段、國際儲備資產等國際貨幣問題的需要,對於涉及國際貨幣流通各個方面,包括貨幣的兌換與匯率制定、國際收支調節、國際結算制度、國際儲備體系、國際貨幣關係、國際金融市場等,在國際範圍內自發地或經過協商談判調節確定的一整套系統的原則、規制、辦法、機構,形成國際貨幣體系。最初的國際貨幣體系國際金本位貨幣制度於19世紀70年代~20世紀初,適應當時國際經濟關係的需要和各國國內貨幣制度的現實情況自發形成。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20世紀30年代世界性經濟危機時,逐漸瓦解,分裂為若干貨幣集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方國家中形成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到70年代後由於美元地位的削弱而逐漸瓦解。改革國際貨幣制度,建立起一套新的合理的國際貨幣制度已成為舉世矚目的問題。

主要內容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制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面: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制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匯率。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準,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小面額貨幣,主要用於小額交易支付。金屬貨幣制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制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制,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金屬貨幣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制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制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髮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限制鑄造指只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制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規定貨幣發行準備制度

貨幣發行準備制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準備。在金屬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準備,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各國貨幣發行準備制度的內容比較複雜,一般包括現金準備和證券準備兩大類。

構成要素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又稱幣制,是一國政府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結構和組織形式。典型的貨幣制度包括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貨幣發行的準備制度等內容。

(一)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

1、貨幣制度的基礎條件之一是要有確定的幣材。世界上許多國家曾經長期以金屬作為貨幣材料,確定用什麼金屬作為貨幣材料就成為建立貨幣制度的首要步驟。具體選擇什麼金屬做貨幣材料受到客觀經濟發展條件以及資源稟賦的制約。

2、貨幣單位也是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之一,在具體的政權背景下,貨幣單位表現為國家規定的貨幣名稱。在貨幣金屬條件下,需要確定貨幣單位名稱和每一貨幣單位所包含的貨幣金屬量。規定了貨幣單位及其等分,就有了統一的價格標準,從而使貨幣更準確地發揮計價流通的作用。當代,世界範圍流通的都是信用貨幣,貨幣單位的值的確定,就同如何維持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比價有直接關係。

(二)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

1、將進入流通領域的貨幣(通貨)可以區分本位幣和輔幣。本位幣是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所鑄成的鑄幣,亦稱主幣。輔幣是主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日常零星交易與找零之用。

2、本位幣的面值與實際金屬價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貨幣,國家規定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允許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的國家,對於流通中磨損超過重量公差的本位幣,不準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機構兌換新幣,即超差兌換。

3、輔幣一般用賤金屬鑄造,其所包含的實際價值低於名義價值,但國家以法令形式規定在一定限額內。輔幣僅具有限法償性,但可以與主幣自由兌換。輔幣不能自由鑄造,只準國家鑄造,其鑄幣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在當代紙幣條件下,輔幣與賤金屬鑄造的主幣經常標示國家名稱或者可以體現國家權威,但與歷史上金屬貨幣體系中將主幣與輔幣鑄造發行權分別授予不同部門比較,更多的是具有象徵意義

4、銀行券和紙幣是貴金屬儲量以及相應的金銀貨幣不能滿足商品經濟發展擴大的需要而出現的產物。銀行券是由銀行發行、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信用貨幣。早期銀行券流通的前提和背景是持券人可隨時向發行銀行兌換金屬貨幣。經歷1929—1933年世界範圍的經濟危機之後,西方各國中央銀行發行的銀行券停止兌現,其流通已不再依靠銀行信用,而是依靠國家政權的強制力量,從而使銀行券轉化為紙幣。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三)準備金制度

1、準備金制度分別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金屬貨幣與銀行券同時流通條件下,為了避免銀行券過多發行、保證銀行券信譽,發行機構按照銀行券的實際規模保持一定數量的黃金;另一種情況是紙幣流通條件下,發行紙幣的金融機構(中央銀行或者商業銀行)維持一定規模的黃金。發行貨幣機構按照一定要求與規則持有黃金就是黃金儲備制度,是貨幣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國貨幣穩定的基礎。多數國家的黃金儲備都集中由中央銀行或國家財政部管理。

2、在金屬貨幣流通的條件下,黃金儲備主要有三項用途:第一,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準備金,也就是作為世界貨幣的準備金;第二,作為時而擴大時而收縮的國內金屬流通的準備金;第三,作為支付存款和兌換銀行券的準備金。在當代世界各國已無金屬貨幣流通的情況下,紙幣不再兌換黃金,黃金準備的後兩項用途已經消失,但黃金作為國際支付的準備金這一作用仍繼續存在,各國也都儲備一定量的黃金作為準備。

3、各國中央銀行為了保證有充足的國際支付手段,除了持有黃金之外,還可以選擇儲備外匯資產,具體選擇何種外匯資產,既取決於該外匯資產所對應的外國貨幣作為國際支付手段的可接受性,也要考慮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匯率變動以及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由於面臨匯率風險,中央銀行外匯儲備應考慮持有適當的外匯資產組合而不是單一外匯資產。

演進方法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將歷史上至今曾經出現過的貨幣制度可以分為兩類,即金屬本位與紙幣本位。

(一)金本位制。金本位制是指以黃金作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1、金幣本位制

金幣本位制是以黃金為貨幣金屬的一種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點有: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輔幣和價值符號(如銀行券)可以自由兌換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輸入。在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之間,根據兩國貨幣的黃金含量計算匯率,稱為金平價。

2、金塊本位制

金塊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銀行發行、以金塊為準備的紙幣流通的貨幣制度。它與金幣本位制的區別在於:其一,金塊本位制以紙幣或銀行券作為流通貨幣,不再鑄造、流通金幣,但規定紙幣或銀行券的含金量,紙幣或銀行券可以兌換為黃金;其二,規定政府集中黃金儲備,允許居民當持有本位幣的含金量達到一定數額後兌換金塊。

3、金匯兌本位制

金匯兌本位制是指以銀行券為流通貨幣,通過外匯間接兌換黃金的貨幣制度。金匯兌本位制與金塊本位制的相同處在於規定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國內流通銀行券,沒有鑄幣流通。但規定銀行券可以換取外匯,不能兌換黃金。本國中央銀行將黃金與外匯存於另一個實行金本位制的國家,允許以外匯間接兌換黃金,並規定本國貨幣與該國貨幣的法定比率,從而穩定本幣幣值。

4、布雷頓森林體制

各國政府將本幣與美元掛鈎制定兌換比率,這樣使各國貨幣與黃金間接掛鈎。在這種國際貨幣制度安排中,美元相對於其他成員國的貨幣處在等價於黃金的關鍵地位。所以,這種制度又稱為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二)銀本位制

銀本位制是指以白銀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在貨幣制度的演變過程中銀本位的歷史要早於金本位。銀本位制的運行原理類似於金本位制,主要不同點在於以白銀作為本位幣幣材。銀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其名義價值與實際含有的白銀價值一致。銀本位分為銀兩本位與銀幣本位。

(三)複本位制

複本位制指一國同時規定金和銀為本位幣。在複本位制下金與銀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銀本位制下一樣,可以自由買賣,自由鑄造與熔化,自由輸出輸入。複本位制從表面上看能夠使本位貨幣金屬有更充足的來源,使貨幣數量更好地滿足商品生產與交換不斷擴大的需要,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具有內在不穩定性的貨幣制度。“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即金銀兩種金屬中市場價值高於官方確定比價的不斷被人們收藏時,金銀兩者中的“貴”金屬最終會退出流通,使複本位制無法實現。這一現象被稱為“格雷欣法則”。“劣幣驅逐良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銀複本位與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具有排他性、獨占性的矛盾。

(四)紙幣本位制

1、將紙幣本位又稱作信用本位制,概由於從國家法律而論,紙幣已經無須以金屬貨幣作為發行準備。

2、紙幣制度的主要特徵是在流通中執行貨幣職能的是紙幣和銀行存款。

3、紙幣給政府通過調節貨幣數量影響經濟活動創造了條件

4、對紙幣制度自實行之日起就存在著不同的爭論。

主張恢復金本位的人認為只有使貨幣能兌換為金,才能從物質基礎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為,促使政府謹慎行事。贊同紙幣本位制的人則認為,在當今的經濟社會中,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對經濟的影響十分廣泛,政府通過改變貨幣供應量以實現預定的經濟目標,已經成為經濟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中國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一)中國的人民幣制度

1、中國人民幣制度的建立是以1948年12月1日的人民幣發行為標誌的。

2、為了統一貨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推行了一系列貨幣改革措施。

3、人民幣制度是一種不兌現的銀行券制度。

4、中國的人民幣制度已具有相當穩定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在與中國接壤的一些國家中,中國的人民幣已被當作“硬通貨”。

(二)一國兩制條件下的地區性貨幣制度

1、伴隨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和實現一國兩制,我國出現了人民幣、港幣、澳元“一國三幣”的特有歷史現象。

2、“一國三幣”的情況會不會導致出現“良幣驅逐劣幣”的現象?究其根本,“一國三幣”是與一國兩制聯繫的特定歷史條件下的貨幣現象,它不是三種貨幣在同一個市場上流通,所以不會產生“良幣驅逐劣幣”現象。

(三)中國貨幣的演進

中國的貨幣文化燦爛輝煌,中國的貨幣史有3500多年。中國的先秦時期,牲畜、獸皮、珠玉、貝、布帛及金屬都充當過貨幣,中國是世界上以銅鑄幣最早的國家,公元前1500年,商代已有銅貝幣;公元前800年,春秋初期已有青銅鑄造的布幣和刀幣;詩經《氓》:“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公元前119年(漢武帝元狩四年)有鹿皮幣;公元1023年(宋仁宗天聖元年)建交子務,發行紙幣交子。現代信用貨幣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現金與存款。

基本知識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1、貨幣的產生與發展是一個社會歷史現象。貨幣的形態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擴大也不斷改變著其形式

2、貨幣形態的演進經歷了4個主要的階段:足值貨幣、表征貨幣、信用貨幣和電子貨幣。其中,現代貨幣的形式是信用貨幣,而電子貨幣則是新型的信用貨幣。

3、貨幣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5大職能。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最主要的兩大職能。

4、貨幣的本質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它是一個歷史的經濟範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體現商品經濟社會中的生產關係。

5、現代信用貨幣按照其流動性的不同,可劃分為M0、M1、M2等不同的層次,各國對不同層次貨幣規定的口徑有所不同。不同層次的貨幣,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影響不同,對科學分析貨幣流通狀況、正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6、貨幣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的貨幣流通結構及其組織形式。

7、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1)貨幣材料的確定,(2)貨幣名稱、單位和價格標準,(3)本位幣、輔幣、及其償付能力,(4)發行保證制度。

8、貨幣制度經歷了銀本位、金銀複本位、金本位、紙幣本位4個主要階段。

9、在雙本位貨幣制度的情況下,實際價值高於法定價值的“良幣”會被驅逐出流通,導致實際價值低於法定價值的“劣幣”充斥市場的現象,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規律,又稱為“格雷欣法則”。

10、金幣本位是一個相對穩定的貨幣制度,其內在特徵保證了貨幣的對內價值和對外價值的穩定,從而促進了商品生產的發展和商品流通的擴大。

11、當貨幣制度超越了國家主權的限制時,就形成跨國貨幣制度,歐元就是其典型的代表。在同一主權國家內部,也可能會有多種貨幣制度並存,中國的人民幣、港幣、澳元所構造的一國兩制三幣就是其中的一例。

貨幣簡介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1、貨幣是價值形式發展的結果。貨幣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自發形成的,是商品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價值形式發展的產物。“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

2、貨幣形態的演變:1、足值貨幣;2、表征貨幣;3、信用貨幣;4、電子貨幣;電子貨幣則是新型的信用貨幣。

3、貨幣的本質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它反映產品由不同所有者所生產、所占有,並通過等價交換實現人與人之間社會聯繫的生產關係。

4、現代信用貨幣的計量;狹義貨幣:M0=流通中現金;M1=M0+商業銀行活期存款;廣義貨幣:;M2=M1+定期存款+儲蓄存款;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儲蓄存款、短期票據等。;中國的貨幣計量:M0=流通中現金;M1=M0+企業活期存款+農村存款+機關團體存款;M2=M1+企業定期存款+自酬基本建設存款+個人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的客戶保證金

5、貨幣制度的形成;貨幣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結構及其組織形式。貨幣制度最早是伴隨著國家統一鑄造鑄幣開始的。在資本主義社會形成統一的、定型的貨幣制度,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資本主義信用事業的發展。

本位幣;本位幣是一個國家的基本通貨和法定的計價結算貨幣。在金屬貨幣制度下,本位幣可以自由鑄造。在紙幣制度下,本位幣由國家壟斷髮行。本位幣具有無限法償力。

輔幣;輔幣是本位幣以下的小額通貨,供小額周轉使用,通常用賤金屬鑄造。各國貨幣制度一般規定輔幣限制鑄造。輔幣只具有有限法償力。

6、發行保證制度;發行保證制度也稱發行準備制度,通常以貨幣金屬作為發行信用貨幣的保證。1973年以後,各國都取消了貨幣發行保證制度。

7;貨幣制度的演變;銀本位制;平行本位制;金銀複本位制雙本位制;金幣本位制--典型的金本位;金本位制金塊本位制(生金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虛金本位制);紙幣本位制/信用貨幣制度

一、銀本位制;銀本位制是以白銀作為本位幣幣材的貨幣制度。它是與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二、金銀複本位制;1、平行本位制;2、雙本位制。格雷欣法則(GreshamLaw):即劣幣驅逐良幣的規律。在金屬貨幣流通條件下,如果在同一地區同時流通兩種貨幣,則價值相對低的劣幣會把價值相對高的良幣排擠出流通。假設:在雙本位制下: 市場比價:金:銀=1:8;法定比價金:銀=1:10分析:劣幣:金幣;良幣:銀幣;100金幣100銀幣1000白銀;125黃金125金幣;最終銀幣退出流通,金幣充斥流通界。

三、金本位制;1、金幣本位制金幣本位制是相對穩定的貨幣制度,對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起過積極的作用。2、金塊本位和金匯兌本位制。

四、紙幣本位制;1973年末,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各國實行不兌現的紙幣本位制。紙幣及其特點:紙幣是國家強制發行和流通的不能兌現的貨幣符號。紙幣是因流通才有價值,它不能退出流通,不能兌現,一般也不能超越國界流通。

五、地區貨幣制度和跨國貨幣制度;(一)一國兩制下的地區貨幣制度1997年和1998年,香港和澳門相繼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出現了人民幣、港幣、澳元。“一國三幣”的的特有歷史現象。由於這三種貨幣是在不同的地區流通,所以不會產生“格雷欣法則”效應

8、跨國貨幣制度和歐元;1999年元月1日,歐元啟動,歐元成為歐共體十一國唯一的法定貨幣,各成員國原有的貨幣可繼續流通到2002年6月30日。歐元是人類歷史上的跨國貨幣制度的創新。可以預見的是:一個主權國家內部的貨幣制度發展成為跨國貨幣制度,地區性的跨國貨幣制度發展成為全球性的跨國貨幣制度,將是貨幣制度發展的必然歷史趨勢。

相關書籍

貨幣制度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理論》TheTheoryofMonetaryInstitutions
譯者:李揚等
作者:[美]懷特
出版社: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2004-4-1
簡介:市場力量促成了貨幣的出現及其表現形式的早期發展,在政府力量介入之前,貨幣表現形式先後經歷了商品貨幣和自由銀行發行的貨幣,其中自由銀行發行的貨幣,即銀行券的背後通常有金銀或者硬通貨作為準備。只是在經政府授權或者直接由政府設立的通貨發行壟斷者——中央銀行出現以後,由國家信用擔保並強制流通的不兌現貨幣才走上歷史舞台。懷特著力解釋現代不兌現貨幣的出現和有關於它的機構和政策操作。在中央銀行的五項功能中,只有壟斷通貨發行和執行貨幣政策是中央銀行的定義性特徵,私人清算所完全可以行使其他的功能。通過檢驗貨幣的公共產品特性和銀行業的產業特徵,懷特反對政府壟斷貨幣發行和干預銀行業。此後,懷特還介紹和討論了有關不兌現貨幣制度運行的幾個重大問題及其相關理論——鑄幣稅、中央銀行的官僚機構性質、政治性經濟周期和相機抉擇及其帶來的動態不一致性。

作者還認為,貨幣規則、競爭性的不兌現貨幣、“無現金”的支付體系是替代現行不兌現貨幣制度的選擇方案,而且它們與經濟學大師的名字——弗里德曼、哈耶克、法馬和耶格爾等——聯繫在一起。懷特在介紹這些方案的同時,也介紹了對這些方案的質疑。但是如懷特所言,不論這些建議最後能否成為現實,僅僅去理解它們也是有用的。致力於貨幣和貨幣制度改革的思想家們試圖通過簡化現行貨幣制度的關鍵特徵,彌補現行貨幣制度的缺陷,以求改進和完善貨幣制度。

作者簡介:勞倫斯·H·懷特(LawrenceH.White)經濟學博士。現為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大學哈耶克經濟史講席教授。其代表作包括:《競爭和通貨:“自由銀行業和貨幣”論文集》(1989)、《自由銀行業》(共三卷)(1993)、《美國銀行業的危機》(1993)、《英國的自由銀行業:理論、經驗和數據,1800-1845》(1995),《金銀的歷史》(共三卷)(2000)。
《貨幣制度的世界史》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頁碼:218 頁
出版日期:2007年11月
ISBN:9787300085289
條形碼:9787300085289
版本:第1版
裝幀:平裝
開本:32開

貨幣制度的世界史貨幣制度的世界史

內容簡介
在遠離發行國奧地利的中東地區,直到20世紀初仍流通著瑪麗亞·特里薩銀幣。在封建時代的中國,發行鑄造成本遠高於面額的銅錢,經常出現“良幣驅逐劣幣”的情形。在印度流通一位數以下的小面額貨幣,馬爾地夫產貝幣……
日常生活中貨幣是須臾不可欠缺的。但是,其歷史仍然充滿著各種謎團。“貨幣是什麼”這樣的問題,不斷引起我們沉思。從“非對稱性”的概念入手來解讀貨幣與市場複雜的多層次的世界時,便會從根本上重新把握世界歷史上的貨幣現象。本書從古代到現代,以全球的視角提出了全新的歷史貨幣論。
作者簡介
黑田明伸,1958年生。1980年京都大學文學部畢業。l995年於京都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先後在京都大學、名古屋大學任教。現任日本東京大學東陽文化研究所教授。
主要著作及論文有《中華帝國的結構與世界經濟》(名古屋大學出版會,l994年),《貨幣所見諸制度體系的興亡》(載《岩波講座世界歷史15》,岩波書店,l999年),《傳統市場的多層次性與制度性框架——中國、印度、西歐的比較》(日本《社會經濟史學》雜誌64一l,l998年等。

相關詞條

人民幣美元歐元貨幣交子本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