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按照經費列報關係,由財政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屬於收入要素的一項。
核算方法為了總括地核算和監督行政單位按經費領報關係,由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撥入預算經費的撥入、繳回及沖銷情況,設定“撥入經費”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收到撥款的數額;借方登記繳回撥款及核銷借方數額;平時貸方餘額反映撥入經費的累計數額,年末結轉後一般沒有餘額。收到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撥入經費”科目;繳回撥款時,借記“撥入經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終結轉時,借記“撥入經費”科目,貸記“結餘”科目。
確認與計量採用收付實現制的原則確認。具體確認標準有:財政或上級撥入的款項首先要符合收入的定義。伴隨著撥入收入而來的新資產已經取得,以保證收入的確認具有可靠性。撥入收入可以計量。撥款的程式已經完成,單位享有支配該款項的權利。按實際發生額計量。
管理要求應根據經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計畫,按經費列報關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款。撥入經費應按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未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具體的要求是:(1)按預算級次領報。(2)按支出用途領報。(3)按季度分月計畫和業務活動的進度領撥。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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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入經費
撥入經費指行政事業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給的用於經費開支的款項。其撥款方式有劃撥資金(實撥資金)方式和限額撥款 (限額管理) 兩種。為了核算經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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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淨資產
淨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支出的差額,用公式表示為:淨資產=資產-負債 行政單位的淨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包括行政單位資產的價值,也包括國家撥入的...
行政單位淨資產的內容 行政單位淨資產的核算 -
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1998年10月28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98〕國管財字第267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該《制度》分總則、會計工作的組織體系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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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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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內容 核算方法 管理要求 不同觀點 -
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
(4)按照基建賬中“固定資產”科目借方餘額,借記“大賬”中“固定資產”科目。 (10)按照基建賬中“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貸方餘額,貸記“大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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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結餘
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公式表示為:收入-支出=結餘 。
特點 分類 核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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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介紹 案例 -
行政單位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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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分類 管理要求 核算方法 -
行政單位會計理論與實務
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的內容第三節 固定資產的核算第一節 淨資產的核算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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