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淨資產的內容
行政單位淨資產包括固定基金和結餘等。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按實際發生額記賬。
結餘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餘與專項資金結餘應分別核算。
行政單位淨資產的核算
(一)、固定基金的核算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占有的基金,其核算有以下特點:
1)、反映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不是淨值,而是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也會相應發生損耗,但行政單位屬非生產性單位,固定資產損耗的價值不能像企業那樣進入成本,再從銷售收入中逐漸補償,所以不計提折舊。這樣固定基金反映的不是淨值,而是取得固定資產時計算的價值。
2)、固定基金是淨資產的主要內容,基本反映淨資產的規模
行政單位在淨資產的構成中,固定基金是基本的份額,是最大的構成項目;另一部分即結餘部分相對數量較小,且不穩定。
3)、固定基金與固定資產是互對應關係的賬戶,二者在核算金額上永遠相等。
為了核算行政單位因購入、調入、建造、接受捐贈以及盤盈固定資產所形成的基金,應設定“固定基金”總賬科目。“固定基金”屬於淨資產類科目。增加固定基金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少固定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本科目貸方餘額,反映行政單位固定基金總額。
(二)、結餘的核算
結餘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行政單位的結餘每年年終結算一次,它是行政單位全年全部實際收入與全年全部實際支出相抵後的最終財務結果。
為了核算行政單位年度各項收支相抵後的累計結餘,應設定“結餘”總賬科目,“結餘”屬於淨資產類科目。年終,將“撥入經費”(不含預撥下年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的貸方,借記“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費支出” (不含預撥下年經費)、“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記本科目,貸記“經費支出” 、“撥出經費”和“結轉自籌基建”科目。有專項資金收支的單位,應將結餘分為經常性結餘和專項結餘進行核算。將非專項的收支分別轉入“結餘”科目的“經常性結餘”明細科目中;將專項收支分別轉入“結餘”科目的“專項結餘” 明細科目中。年終本科目貸方餘額為行政單位滾存結餘。
【例】某行政單位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有關科目餘額如下:(1)撥入經費1200000元(其中,撥入經常性經費1000000元,撥入專項經費200000元);(2)經費支出1000000元(其中,經常性支出800000元,專項支出200000元);(3)撥出經費300000元(其中,撥出經常性經費200000元,撥出專項經費100000元);(4)預算外資金收入300000元(其中,經常性收入200000元,專項收入 100000元);(5)其他收入150000元;(6)結轉自籌基建100000元。
年終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撥入經費——撥入經常性經費1000000
預算外資金收入——經常性收入200000
其他收入150000
貸:結餘——經常性結餘1350000
借:結餘——經常性結餘1100000
貸:經費支出——經常性支出800000
撥出經費——撥出經常性經費200000
結轉自籌基建100000
借:撥入經費——撥入專項經費200000
預算外資金收入——專項收入100000
貸:結餘——專項結餘300000
借:結餘——專項結餘300000
貸:經費支出——專項支出200000
撥出經費——撥出專項經費100000
結餘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餘與專項資金結餘應分別核算。對於未完成項目的專項資金結餘,行政單位應結轉下年度繼續用於該項目的支出;對於已完成項目的專項結餘,行政單位應報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批准後,由行政單位統籌安排使用。